边境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探析
2019-02-14陆胜文
陆胜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也包括民主政治制度;在我国要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必然少不了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然而边境民族地区由于其特殊性,在我国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较为滞后,这会影响我国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现代化的进程。因此,研究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并提出对应的举措,有利于政府明确自身职责,切实维护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边境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繁荣发展。
一、我国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民族传统政治对公民参与有着深刻的影响
民族传统政治是本民族特有的一种政治性,它对本民族以外的都有着一种防御性的功能。我国边境民族地区由于其地理位置的原因,交通不便,经济欠发达,形成了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浓厚的传統政治。新中国成立后,解放了民族地区,并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但是受本民族传统政治的深刻影响,特别是在封建古代的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压迫较多,少数民族地区的公民对公共管理活动中的政治参与至少会有一些顾忌;这种情况在我国的西南地区颇多,明朝万历四十年,明朝廷在湘西修了一条百木十余里的防苗边墙,将苗汉分开,互不来往,后人称之为“南方长城”。[1]从而导致了苗族与汉族这两个民族之间的感情就产生了隔阂,而其他少数民族也存在排外的现象;此外,由于受宗教文化和民俗传统文化的影响,多多少少也会制约着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这也是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积极性差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公共管理者对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观念的误解
由于政府职能还没完全转变,政府部分公共管理者对公民参与公共管理活动的态度是不够明确。政府对边境民族地区参与公共管理的意识不够,导致公共管理者认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不重要。而公民参与公共管理是衡量社会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然而受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至今官本位思想还存在一些公共管理当中。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管理者由于思想观念上的误解,片面地认为公民参与仅仅就是政治政治活动中的选举或者投票,他们认为应该由政府对公共事务管理,由政府来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这与一般的民众无关;公共管理者这种片面的理解现已成为阻碍我国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因素之一。[2]
(三)边境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制度不够完善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和政府高度重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为了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我国对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民族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地方自治权,给予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权利以法律上的支持,与汉族有同等的各种公民权利,而且还享有少数民族享有的权利。但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规定得比较抽象、间接,规范本身不够完善,以及实施中有许多不理想的状态,操作性较低,导致少数民族政治参与的程度较低。[3]此外,由于公民参与机制的缺乏,在边境民族地区的实行公共管理活动的时候,会受到该民族地区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从而会引起当地政府与民族地区的群众的冲突,也进一步影响边境民族地区的稳定发展。
(四)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渠道不够畅通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公民参与也越来越多样化,但是边境民族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发展落后、交通不便等原因,边境民族地区的公民参与渠道也受到了影响。特别是边境民族地区的公民大多数是生活在偏远山区,有些地方网络还没能够普及,交通不是很便利,对于一些重要议题,例如行政听证、立法公民代表会议是赶不及进行参与、监督,同时也不能够完全表达当地少数民族地区公众的意愿,从而导致与外界的联系受阻,那么边境民族地区就无法能够有效的行使公民参与的权利。
(五)边境民族地区公民的受教育水平较低
一个地方的受教育水平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有着紧密的相关,而受受教育水平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当地公民参与到公共管理活动中的程度;然而我国边境民族地区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如西南边境民族地区的公民由于当地经济相对于东部地区较为落后,当地的人们接受教育的能力也比较有限,导致了边境民族地区的文化素质水平较低。正是由于文化水平的限制,边境民族地区的公民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参与度意识比较淡薄,这也限制了他们参与民主政治的发展,也很难去深刻理解立法机关、政府部门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公共政策,而这些法律法规、公共政策的贯彻落实是需要公民进行参与、监督,同时边境民族地区的公民也缺乏对政治文化意识的理性思考,这也阻碍了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到公共管理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
二、促进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举措
(一)提高边境民族地区政治思想意识,转变思维方式
政治思想意识会对经济、文化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做好边境民族地区的政治意识工作是维护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发展繁荣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提高边境民族地区政治思想意识,转变其思想观念,政府应着手贯彻落实公民参与到公共管理活动中来,如到边境民族地区开展相关政治制度的相关讲座、召开相关重要议题的时候,邀请当地公民参与其中讨论;这有利于提高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思想意识,培养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同时也让公民转变固有的思维模式,解放有着根深蒂固的传统政治思想。此外,特别是在学校、乡镇和村庄等地方政府部门应大力宣传政治民主制度、加强政治文化教育、普及法律法规教育,边境民族地区公民通过参与到这些活动中来,会产生一定的归属感,那么政府在群众中的信任度就会越来越高,公民的政治思想意识也越来越高,他们自然而然的有效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对政府部门的监督,也自觉地参与到政府决策当中来。
(二)转变公共管理者思想观念,提高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觉悟
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者、组织者,应深入人民群众当中,了解群众,体察民情,转变公共管理者的思想观念,提高个人思想觉悟;在工作上,应主动深入到边境民族地区去了解群众对于公共管理参与的想法;在思想上,提高个人理论知识,与边境民族地区公民思想保持联系,积极引导边境民族地区公民转变思想观念,提高他们参与公共管理的意识。此外,公共管理者在制定决策时应安排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其中,鼓励他们表达自己的内心想法,公共管理者应认真听取边境民族地区公民的意见和建议,把可行性的建议纳入到政府的决策中来,这也充分发挥公民的合法权利,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也提高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觉悟,树立政府形象良好的和权威。
(三)建立健全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制度,维护公民参与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举措。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到公共管理活动中需要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同时也离不开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引导作用,政府在组织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到公共管理活动中需要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然而在这过程中,公民参与积极性不高,政府主导力不强,缺乏法律法规保障,这就需要政府、立法机关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机制,切实增强边境民族地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另外,政府要切实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服务型政府的形象,主动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做人民群众中的意愿表达者,拓宽政治民主参与渠道,积极引导公民以科学合法的途径参与到公共管理活动中来。最后,要通过法律法规保障边境民族地区合法参与公共管理,切实保障边境民族地区公民的合法权益,让公民有效的行使参与公共管理的权利。
(四)拓宽公民参与渠道,保证公民多元化方式参与
拓宽公民参与渠道就是使公民有效的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也是拓宽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对民主政治参与的认知。对于拓宽公民的参与渠道可以从以下方面去践行:第一,大力发展边境民族地区的经济,积极完善各种基础设施,普及網络通讯,切实保障边境民族地区与外界联系的畅通;第二,要建立健全听证制度,对于参会人员不应该只注重社会身份地位较高的知识分子或者专家,更应倾听参会的当事者;同时听证会过程应公布于众,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避免很多事情流于形式的现象;听证会参会人员范围应该继续扩大,才能民众在政府决策过程中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另一种主要渠道。[4]第三,完善信访制度。信访在当代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政府与民众沟通的重要桥梁;政府应明确自身的职责,建立健全信访法律法规,保障信访工作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切实维护民众参与信访的合法权益;此外,如今网络技术越来越发达,政府可以建立信访网站,公民可以通过网站可以随时随地反映自身的问题以及提出建议。第四,拓宽网络参与渠道,保证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多元化方式参与到公共管理中来。例如,边境民族地区的公民可以通过微信、QQ、微博、论坛等通讯方式反映自己的诉求,政府部门应切实保障网络渠道的畅通,公民应文明、有序、合法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五)大力发展民族地区教育,提高公民文化素质
受教育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公民的文化素质水平,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体现。大力发展边境民族地区科学文化事业,有利于提高边境民族地区公民的文化素质。一个有着良好的文化素质公民在参与公共管理决策中会明确自己的职责,也会考虑到个人与社会、国家的紧密关系。否则,如果接受教育水平不高的公民那,在参与到公共管理活动中来没有以科学合理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会导致整个公共管理公民参与效果不佳。基于此,大力发展边境民族地区科学文化事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在边境民族地区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明确职责,加大对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完善教育硬件、软件等教育资源的配套,积极推进我国现行的九年义务教育,同时增加十二年义务教育试点学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崇尚教育,热爱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其次,对于成年人要积极培养职业教育,提高其自身文化知识技能,积极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学会懂法、用法、守法。再次,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可以引进相关人才对边境民族地区进行支教,并鼓励东部发达地区、高校对口支援边境民族地区的教育。最后,大力宣传科学文化常识,普及边境民族地区公民的科学文化常识,引导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到科普活动中来,在进行科普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化抽象为具体,让民众更加容易深刻理解。因此,大力发展边境民族地区科学文化教育事业,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明确自身职责,建立健全边境民族地区的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政策,切实保障边境民族地区的受教育权利,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进一步促进边境民族地区团结、安定繁荣发展。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边境民族地区地处偏远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受自身传统政治的影响、参与制度不完善、渠道不畅通、受教育水平低,导致边境民族地区公民参与积极性低。为了公民积极参与到公共管理中来,政府应切实提高边境民族地区公民的政治思想意识,转变思维方式;建立健全公民参与制度;拓宽公民参与渠道,保证公民多元化方式参与;最后,大力发展民族地区教育,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离不开公民参与到公共管理中来,而边境民族地区公民积极参与到公共管理当中,是充分体现公民当家作主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蒋辉.浅论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J].桂海论丛,2010,26(05):121-124.
[2] 李大伟. 我国公民参与公共行政决策问题研究[D].长春工业大学,2017.
[3] 郝秀梅. 民族自治地区少数民族公民政治参与问题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
[4] 白冰. 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研究[D].山西大学,2017.
(作者单位:南宁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