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库工程造价控制
2019-02-14
(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都,610072)
1 工程造价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实质是使项目的实际总造价不超过项目的控制造价,即业主所确定的目标值。同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使资金和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工程项目在完成招标后,就基本确定了工程的造价。造价控制以中标价为控制目标,重点放在了项目施工阶段,以及项目的竣工结算阶段,忽视了前期工程地质勘察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在这种状况下,常会出现决算超预算的现象,工程造价失控。
2 勘察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水库工程往往所处的地质条件复杂,进行详尽的地质勘察很重要,很多造价超预算的水库工程,主要是由于地质勘察有误差或勘察深度不够所造成。因此,项目地质勘察尤为重要。水库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有土石方开挖、基础处理、土石方填筑、混凝土浇筑及金属结构等。下面就水库施工内容情况,说明在勘察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要点。
2.1 料场勘察
土石坝水库工程的料场主要有心墙料(泥岩或粘土心墙坝)、石渣料和砂砾石料。对于料场的勘探主要是料的品质、储量以及开采的可行性。料场的品质和储量如果勘探有误将会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再次寻找新料场,增加工程投资;料场开采可行性主要是料场是否位于业主所在行政区域,如果料场的品质和储量都达到要求,但不在业主所在行政区域,会导致该料场没法协调开采,即使能协调开采也会导致造价的增加。
2.2 坝基勘察
(1)坝基开挖高程是根据前期勘察地质情况决定的,如果勘察深度不够,会导致坝基在按原设计开挖后,坝基不符合要求,需进一步开挖,开挖量增加,相应填筑量也增加,造价大幅增加。
(2)坝基帷幕灌浆孔的深度、孔距根据地勘孔的透水率进行设计,如果勘察存在问题,会增加灌浆孔深度甚至孔数。投标文件一般根据招标文件压水吕荣值结果确定材料、机械和人工费用,进而确定灌浆单价,如果存在较大出入,施工方将会索赔。
2.3 隧洞勘察
隧洞开挖中对Ⅳ、Ⅴ类围岩的支护是另行计价的,因此,隧洞Ⅳ、Ⅴ类围岩长度,特别是Ⅴ类围岩长度,严重影响到隧洞开挖造价,如果长度增加,会增加支护费用,也会出现施工单位要求对Ⅴ类围岩长度增加索赔开挖费用。
3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3.1 工程量的控制
3.1.1 加强测量控制
对于大坝基础开挖、岸坡开挖,在开挖前应进行三方联合测量,获得准确的原始地形资料,签字确认。
3.1.2 开挖量控制
坝基开挖和隧洞开挖严格按设计要求开挖,如果因地质原因需进行设计变更,须严格按变更程序进行,严禁擅自增加开挖量。
3.1.3 灌浆孔
灌浆工作开始前,应进行灌浆试验,确定灌浆孔排距,并根据灌浆先导孔和各灌浆孔终孔段透水率决定各单元灌浆孔深度。因此,对先导孔和各灌浆孔终孔段压水试验实行旁站监督,由参建方共同确认终孔深度,特别是需增加的孔段。
3.2 设计变更管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图纸本身不完善或设计深度不够,会导致在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增加,从而引起造价的增加。因此,在施工图设计审核时把好关,尽量减少图纸中的错、漏现象,在技术交底过程中重视和处理好涉及设计方面的有关问题,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由于参建各方引起的设计变更,须对变更进行分析论证,以使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
3.3 做好工程索赔控制和管理
协调好工程参建各方的关系,避免相互的干扰与影响,保证参建各方工作的顺畅进行。对由于合同缺陷、不利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变更引起的不可避免的索赔,要及时作好现场签证,收集和整理好第一手资料,并注意取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必要时还要对索赔事件进行影像资料的留存。
3.4 加强合同管理
合同中应当全面而充分地考虑工程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问题,合同条款的签订应严谨、细致,工期合理,计量与支付的方法、标准和时限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水库工程项目建设工期较长,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变化影响较大,施工的实际情况与合同签订时的情形可能有很大的出入,为便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合同中要对合同价格的调整做出详细的说明,并规定好合同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法。
4 竣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4.1 工程量的准确性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以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为依据,严格按照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逐项进行核算,以防止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上虚增工程量来增加工程造价。
4.2 审查定额单价
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定额单价没有的项目应按类似定额进行分析换算,或提出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相匹配的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编制补充单价,不得高套、随意估算。
5 结语
水库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量大、工期较长,影响水库工程造价的因素很多,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充分利用和认真分析建设中的重要信息,加强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造价控制,造价控制才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