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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新修订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解读

2019-02-14江如意

石油科技论坛 2019年2期
关键词:所属单位专利知识产权

赵 星 江如意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

近年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持续深化改革、着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支撑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中国石油根据业务发展、生产经营和科技创新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需求,针对知识产权管理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及制约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的问题,按照中国石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深化改革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等要求,对科技类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2018年12月25日,中国石油印发实施新制修订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专利管理办法》《技术秘密管理办法》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办法》。为了便于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此次颁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要求和措施,现就制度修订面临的新形势和要求、遵循原则、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1 制度修订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早在1985年,中国石油的前身石油工业部即设立了专利管理和服务机构,并于次年制定实施专利管理办法,拉开了中国石油知识产权工作的序幕。30多年来,中国石油根据不同阶段发展新形势,持续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尤其2009年中国石油修订实施了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和办法以来,伴随公司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在当前新形势下,中国石油持续深化改革、着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支撑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1.1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新形势需要转变工作重心

回顾中国石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发展历程,先后经历了起步、稳步发展、快速发展阶段。(1)起步阶段(1985—1999年),主要以管理机构制度建设、宣传培训交流和表彰奖励为主,不定期开展一些重点工作。早在199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总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1996〕科字第60号)即提出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同年组织了总公司知识产权工作“九五”纲要研究制定。(2)稳步发展阶段(2000—2008年),公司开始实施总部统一管理,建立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和工作报告制度,试点组织开展石油物探技术等多个技术领域的专利战略研究,2006年公司首次突破千件专利申请。(3)快速发展阶段(2009年至今),加强知识产权集中统一管理,2010年发布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油科〔2010〕291号),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随之实现跨越式提升,专利申请量于2010年、2011年、2012年和2014年分别突破2000件、3000件、4000件和5000件,近5年公司每年专利授权量均达4500件左右。

总体来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始终以专利的申报申请为重点,中国石油及各所属单位基本上都是将工作重心集中在知识产权创造阶段的专利申报组织和管理上,对专利质量统一管控的措施较少,很少关注知识产权维护、运用和保护。这种管理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中国石油对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创效及侵权防范等的要求,需要加快转变管理工作重心,从传统的专利申请管理架构向知识产权全过程关键环节管理转变。

1.2 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加强知识产权集中统一管理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并把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实施创新驱动的基本保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当前,创新驱动成为许多国家和企业谋求竞争优势的核心战略。知识产权作为法律赋予创新者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创新成果的权利,在知识经济下的今日,越来越被用于市场竞争与合作,成为市场竞合成败的关键。知识产权在大部分行业都是领先企业的战略性资源,对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已成为大型企业主流管理模式和发展趋势。早在2009年,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法规〔2009〕100号)中就明确要求,“推动知识产权由下属企业分散管理向集团集中管理转变,进一步增强集团知识产权工作的管控能力”。

中国石油近年来逐步加强知识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将知识产权分为统管和自管两部分,但统管部分管得过多过细、重点不突出,自管部分总部管理缺位、管控措施缺乏,而且按项目来源区分统管自管,虽然合理却不易落实。加之总部对制度执行监管力度不够、各所属单位制度宣贯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统管自管分类制度执行不严格、有偏差,亟须加强知识产权集中统一管理,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支撑和保障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1.3 全面深化改革形势要求优化总部管控职能、完善各层级管理职责定位

近年来,中国石油着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总部机关管理职能,持续推进专业化重组整合,这对总部机关的决策支持、协调服务和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总部职能管理必须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高效、监督到位。大包大揽式的知识产权管理,既不能适应公司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不符合集团化企业总部职能管理的定位,也不利于发挥各层级管理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以专利代理服务资源管理为例,多年来均是由总部委托相关单位,具体负责与专利代理服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在公司专利工作起步和稳步发展阶段,这种管理方式是合理且必要的,随着形势的发展,包办一切的管理方式不仅不符合“重点强化战略管控和核心职能”的总部职能定位,无法满足各所属单位对专利代理服务便捷高效的需求,也造成总部分散精力和资源,不利于对专利代理质量进行监督和管控。

因此,需要在知识产权集中统一管理模式下,进一步优化总部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定位,完善各级知识产权管理的职责划分。总部将聚焦于战略规划制定、制度体系和流程规范的建立完善、制度执行监督、相关资源共享服务,以及关键重点环节的管理等。公司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维护、运用和保护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1.4 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分类管理

党的十九大做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中国石油近年来积极贯彻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具活力、更可持续发展。

本次知识产权制度修订,主要围绕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两个主要目标:一是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投入产出效益;二是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优化简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通过监督考核、表彰奖励,调动相关岗位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的积极性、能动性。无论是优化资源配置还是优化简化流程,都是将有限的管理资源和经费合理配置到不同类别的知识产权上。因此,有必要在知识产权创造、维护、运用和保护全过程实施分类管理,按照重要程度和类别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

1.5 发明人等相关方对知识产权管理提出更多需求

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所涉及的范围最广的重要群体,也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服务的对象之一。发明人完成的创新成果是公司创造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源头,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要尽可能满足发明人的基本和正当需求。近年来,由于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数量快速增长,发明人在与专利代理人沟通,获得咨询服务的便利性,随时了解申报专利的进展,及时提交专利申请确定专利申请日,及时获得专利证书等方面,有时效率不高。在建立知识产权质量管控机制的同时,有必要通过优化管理流程等措施,提高专利申请效率,满足发明人在发表论文、项目验收、评奖评职称等方面的合理诉求。

此外,对于科研项目项目经理、专业技术领域项目管理人员及各所属单位关注的问题或需求,包括项目成员未经项目经理同意将项目成果申报知识产权、各专业技术领域年度知识产权创造情况,以及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排序等,此次修订时都进行了补充、规范和完善。

2 制度修订遵循的原则

本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修订工作主要遵循4条原则: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和规范当前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热点焦点重点问题、相关方关切的问题以及制约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的问题。

第二,坚持继承发展。总结中国石油多年来知识产权管理实践与经验,在继承以往制度的基础上,将有益经验制度化,同时根据公司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以及公司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决策部署,对现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补充优化相关流程,逐步构建适用于中国石油实际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体系。

第三,实现有效衔接。深入了解办公厅、财务部、税价部等涉及知识产权的规定,如保密、国有资产管理、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等,确保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公司其他相关制度一致;对照科技奖励、成果转化创效、科技项目管理等办法中的有关政策和要求,与知识产权政策制度进行有效衔接。

第四,强调依法合规。对照国家最新修订制定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符,尤其是通过强化职能定位和职责分工、规范流程、加强监督考核等举措,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合规管理。

3 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3.1 建立完善“集中产权、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在“集中产权”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为有效控制中国石油长期科研投资形成的知识产权资产,满足具有法人资格的所属单位关于专利权人排序的需求,在坚持“集中产权”的基础上,不再全部要求中国石油(总部)必须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所属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并经科技管理部审核同意,具有法人资格的所属单位可以作为第一专利权人。

(2)加强外协研究产生知识产权的权属管理。针对当前有关外协研究产生知识产权的权属约定较为随意、存在知识产权流失风险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外协合作时知识产权权属约定要求,加强审核。

(3)加强职务创新成果的专利权属管理。鉴于目前仍然存在将职务创新成果以个人名义申报的现象,明确要求创新成果完成人主张创新成果为非职务创新成果并以个人名义申报知识产权的,应当在申报前向本单位提出非职务创新成果报告。

(4)加强知识产权权属规定执行情况监督。对未执行有关知识产权权属规定的,在中国石油及所属单位开展科技奖励和职称评审、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科技成果评价、科技项目验收及业绩考核等管理活动时,不予认可。

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面,主要采取如下措施:根据总部、所属单位及完成单位的职能定位,进一步优化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总部主要负责政策制度和流程规范的制定完善、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关键环节的管控,将主要职责权限合理分配到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规定职务创新成果完成人、完成单位及所属单位具体职责,切实发挥各级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作用。

3.2 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

新修订的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提出,逐步建立完善“1+3+n”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即1个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和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个管理办法,以及制度配套相关模板、指南及细则等。主要完善以下几个方面:

(1)本次修订前的专利、技术秘密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3个办法,在总则、管理机构与职责、权利归属等大部分章节的条款都相同或基本相同,有必要进行归类;3个办法的个性要求及流程规范方面,此次修订中进一步细化、流程化和规范化。

(2)修订前的制度结构无法对职务创新成果保护方式的选择进行规定,在新修订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中,增加了职务创新成果完成后拟定获取知识产权时,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的选择审定流程。

(3)修订前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个管理办法,未涵盖部分业务领域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著作权,管理对象存在缺失。针对当前图片、字体等著作权侵权风险较高的有关经营管理活动,无法进行相关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4)对创新成果采取知识产权组合保护是有效保护成果的基本方法,修订前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个办法并行且无上位制度,割裂了三者之间基于创新成果的联系,不利于逐步开展知识产权组合管理。

3.3 实施全过程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对中国石油主营业务竞争力提升的支撑程度等,将知识产权划分为核心知识产权(A类)、重要知识产权(B类)和普通知识产权(C类)3个类别,以便将资源重点配置到核心知识产权上,并把分类管理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维护、运用和保护的全过程。

以专利为例,在创造阶段,加强对核心专利申报和专利代理质量的审核监督,简化普通专利的审核审批流程;在维护阶段,定期评估调整专利类别,重点维护核心专利,及时放弃没有维护价值的专利,节省维护成本;在运用阶段,根据每件专利的不同作用和价值定位,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制定对外许可清单中,对需鼓励对外许可技术的专利,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促进对外许可创效。

3.4 加强各阶段关键环节把控

在知识产权创造阶段,重点加强创新成果的有效保护和知识产权质量提升。一是增加了创新成果保护方式选择的审定程序;二是针对有知识产权考核指标的科研项目,要求开题时编制知识产权分析报告,作为开题论证及合同签订的依据,验收时编制知识产权总结报告,作为任务下达方对知识产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验收的依据;三是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质量的监督考核。

在知识产权维护阶段,重点要及时全面掌握公司各项知识产权的价值及其表现形式,以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价值。一是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编制公司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报告;二是定期对公司有效专利的维持/放弃进行评估,及时放弃没有维护价值的专利。

在知识产权运用阶段,重点是通过编制对外许可清单,实行对外许可分类管理,既要有效管控公司核心知识产权,又要提高知识产权对外许可审核审批效率,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创效。

在知识产权保护阶段,探索有效机制,明确知识产权侵权信息收集、分析及处理流程,全面掌握公司知识产权被侵权信息,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在开展知识产权风险易发的经营活动时,要采取相关措施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5 优化专利费用支付渠道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费用主要包括专利申请费、代理费及专利授权后的维护费。修订前的制度规定,公司统一管理专利的申请费、代理费及维护费均由公司总部统一支付。为促进各单位加强对专利申报的审核把关,在新修订制度中规定:A类专利和国外专利的所有费用及B类专利授权后的维护费用由总部支付,B类专利授权前的费用及C类专利的所有费用由所属单位支付,通过费用分摊的方式促进各所属单位进一步加强专利质量管理。

3.6 建立监督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修订前的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制度因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利于规章制度有效落实,也未能充分调动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新修订的制度在优化各级知识产权管理岗位职责的基础上,明确规定要定期检查知识产权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并对各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和表彰奖励,同时要求所属单位定期对本单位知识产权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设立中国石油专利奖,表彰奖励对高质量、高价值专利做出重要贡献的完成单位、所属单位及相关审核审批人员和发明人等,引导重视专利质量的同时,提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及研发人员的积极性。

3.7 明确管理工作原则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原则是各级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需要共同遵守的准则,亦是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宗旨。新修订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将原来的专利、技术秘密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原则“统一制度、规范管理、激励创造、有效保护、注重实施”,修改为“依法规范、责任落实、需求导向、实现价值”,进一步明确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方向。

4 结束语

酝酿近3年的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修订工作,伴随着2018年底新修订制度的发布实施,终于告一段落。新修订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继承以往制度和经验的基础上,为适应新形势要求和未来发展需要,对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具体包括建立完善集中产权、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逐步构建“1+3+n”的管理制度体系,实施全过程分类管理方法,以及即将上线运行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平台等主要管理工具。

徒法不足以自行。新修订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不仅需要各所属单位配备管理资源,更重要的是各级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对管理制度的知悉和认同。后续将加强宣传贯彻力度,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各级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专业能力,调动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岗位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执行制度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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