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陕西煤矿水害防治工作面临形势及对策分析

2019-02-13苗耀武王红胜

陕西煤炭 2019年6期
关键词:水害煤矿安全水文地质

苗耀武,王红胜

(1.西安科技大学能源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4;2.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陕西 铜川 727031)

0 引言

煤矿水害事故以“预测性难、影响范围大、扩散速度快、经济损失大和人员伤亡多”等特点而备受关注[1]。金永飞[2]等对2002—2014年我国煤矿发生的421起重特大事故按事故类型进行分析,水害事故起数81起、死亡人数1 499人,仅次于瓦斯事故位列第二位,充分说明水害是仅次于瓦斯的煤矿安全“第二杀手”。陕西为全国产煤大省,2018年煤炭产量约为62 324.5万t,占全国煤炭总产量近17.6%,是全国仅次于内蒙古、山西的第三产煤大省。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在册矿井489处,生产能力70 810万t/a,其中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型矿井52处(极复杂矿井6处),生产能力24 682万t/a,分别占比10.63%、34.86%,可以说全省有约十分之一的矿井受水害威胁严重,而这些矿井的产能超出全省总产能的三分之一。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对陕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

1 陕西煤矿防治水工作现状

陕西煤炭资源丰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各矿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差异大,煤矿水害类型众多,曾经发生过多起重大煤矿突水淹井事故,煤矿防治水任务艰巨,如陕北侏罗纪煤田的神府、榆横矿区主要受顶板第四系松散沙含水层威胁,兼具烧变岩裂隙水害、采空区水害;黄陇侏罗纪煤田的焦坪、旬耀、彬长矿区主要受上部富水性中等-强的巨厚白垩系洛河组砂岩含水层威胁,部分矿井遭受顶板离层水害;渭北石炭二叠纪煤田的韩城、澄合矿区部分煤矿受底板岩溶承压水威胁[3-6]。全省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基本分布在上述矿区。近年来,陕西出现了最大涌水量超过5 000 m3/h的矿井,如陕北侏罗纪煤田神府矿区的锦界煤矿矿井最大涌水量达5 500 m3/h[7]。

近年来,陕西省接连发生几起影响较大的煤矿水害事故,如:2016年4月25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救援工作历时302 h,组织参与救援总人数达7 566人次,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 838.17万元[8];2017年4月19日,神木县板定梁塔煤矿发生较大涉险水害事故,致6名工人被困井下,经过77 h的全力营救,6名工人才安全脱险[9]。两起煤矿水害事故后,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监管监察执法中加强了对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力度,查处了一批煤矿防治水违法违规行为,也督促煤矿企业建设了一批煤矿防治水工程,如下石节煤矿增建了强排系统;红石岩煤矿对影响井下生产的地表露天采坑进行了回填。此外,全省上下也加强了对煤矿水害防治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力度,特别是《煤矿防治水细则》施行前后,举办了一系列的培训、讲座,对煤矿防治水方面的新政策进行了宣传贯彻。通过一系列的有力举措,全省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煤矿水害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近年来陕西省煤炭产量的不断增长(2018年煤炭产量约为62 324.5万t,同比增长13.4%)以及部分矿区煤炭资源的不断枯竭(渭南市将在2020年前关闭退出48处地方煤矿),辖区煤矿受到的水害威胁越来越严重,煤矿水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旧十分严峻。

2 陕西煤矿防治水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通过对监察执法掌握的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目前水害防治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对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部分县区煤炭开采历史上未发生过水害事故,导致当地监管部门一直以来都不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监管队伍中也未配备地质防治水专业的执法人员。相当一部分的煤矿企业仍持有“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或简单,不会出现水害事故”的观念,有的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甚至认为防治水工作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对“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落实不到位,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严重不足。

2.2 水害防治工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煤矿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和探放水作业人员的配备、专用的探放水设备的购置、水文地质补勘工程和探放水工程的实施等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部分煤矿企业不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通过降低成本的方式来实现企业利润,在煤矿防治水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如:照金煤矿在“4·25”重大透水事故发生时,二采区仅有1个地质勘探钻孔,勘探程度严重不足,煤矿企业为了追求利益、节省成本,在没有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的情况下就盲目进入该采区从事生产。

2.3 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辖区内绝大多数乡镇煤矿,由于工作环境差且不能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难以吸引煤矿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到矿工作,导致煤矿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普遍配备不足。很多煤矿使用测量人员或其他生产技术人员兼职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这些人员没有系统性地学习过防治水技术与知识,对防治水工作只是一知半解,即便是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人员也只是凭经验办事,工作缺乏科学性。此外,由于乡镇煤矿用工队伍流动性大,企业在探放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方面投入不足,部分煤矿存在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人施工探放水孔的现象。

2.4 基础工作薄弱

乡镇煤矿企业对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水害防治方面投入不足、没有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的问题直接导致了这些煤矿的防治水基础工作薄弱。很大一部分煤矿的水害防治工作仅限于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煤矿防治水基础台账不完善,水文地质图件不更新。有些煤矿虽然也做了一些工作,但总体而言较为粗放,缺乏科学性,如对涌水量的观测,很多矿井使用水泵排水时间进行大体估算,未采用浮标法、流速仪法等测量方法,得出的涌水量数据及据此划分出的水文地质类型与真实情况出入很大。

2.5 技术性难题待突破

就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的探测而言,煤层顶板存在富水性中等及以上含水层或者其他水体威胁时,应当实测垮落带、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10]。而在实际探测过程中,铜川地区距离相近、煤层赋存条件及开采方法相同的几处煤矿探测出的裂高-采厚比值相差很大,如玉华煤矿为19.50倍,下石节煤矿为26.77倍[11],探测工程的精确度在技术上还有难题需要突破。对于钻探工程,煤矿通过配备专业探放水作业人员、配置探放水专用钻机就可以自己实施。而对于物探工程,由于探测值易受环境因素影响且结果解释具有“多解性”,如果不是长期从事物探工作的专业人员,很难保证物探成果的准确性。资金、技术实力雄厚的国有重点煤矿可以将物探工程委托相关机构实施或直接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但对于大部分乡镇煤矿而言,物探工程的实施确实存在一些困难,辖区有部分煤矿自己购置了物探仪器,但能不能真正发挥作用还是值得怀疑的。另外就监察执法而言,在井下检查煤矿是否严格执行“先探后掘”措施时,能采取的手段仅仅是在工作面查看煤岩壁是否有钻眼,而对于钻孔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却没有较好的方法进行有效测量。

3 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的主要对策

3.1 落实水害防治主体责任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通过不断的严格执法,推动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防治水主体责任,推进防治水工作由过程治理向源头预防、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井下治理向井上下结合治理、措施防范向工程治理、治水为主向治保结合的转变,构建理念先进、基础扎实、勘探清楚、科技攻关、综合治理、效果评价、应急处置的防治水工作体系[12]。抓好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总工程师这个“关键少数”,督促落实煤矿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及技术责任,保证煤矿防治水方面的资金投入,配齐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煤矿防治水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到位。

3.2 加大知识和技术教育培训力度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根据辖区煤矿水害防治的工作特点,有针对地邀请一些工作经验丰富的煤矿防治水专家、学者,组织开展煤矿防治水知识和技术的教育培训,促进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技能提升和业务知识更新。煤矿企业也要加强对工人防治水基本知识及水害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提高处置水灾的应急能力。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主管部门针对存在的探放水工短缺的现状也要及时摸底主动靠前服务,集中开展相关培训。监管监察部门也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处罚力度,督促煤矿强化对探放水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配齐探放水专业队伍并严格持证上岗。

3.3 夯实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针对辖区部门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组织开展一次对标《煤矿防治水细则》的专家隐患大排查活动,排查成果用以指导煤矿企业落实防治水相关工作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煤矿防治水工作开展较好的煤矿组织开展现场会,提供学习交流平台,方便相关煤矿企业学习防治水先进工作经验,提升防治水工作水平。

3.4 加强科技攻关

针对煤矿水害特点,地方政府要积极引进相关科研院所,及时有效地为煤矿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指导煤矿科学地进行水害治理。针对防治水工作实际中存在的技术性难题,要通过“院企合作”,加强科技攻关,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精确性,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的问题。同时,要积极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3.5 夯实安全监管责任

在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时,督促地方政府充实煤矿防治水专业执法人员,夯实防治水安全监管责任。同时督促地方政府在对煤矿进行复产复工验收时,要对煤矿水害防治方面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在监管执法过程中,也要加强对煤矿防治水方面的执法力度。

4 结语

针对陕西煤矿在水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不重视、资金投入不到位、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乡镇煤矿基础薄弱、技术性难题需要突破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落实监管责任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是防范化解水害重大风险和遏制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前提,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只要高度重视、保障投入、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各项规定,煤矿水害防治安全就一定能实现。

猜你喜欢

水害煤矿安全水文地质
基于抽水试验计算水文地质参数的分析与确定
基于GPRS实现自动化水文地质抽水试验
基于转移概率的三维水文地质结构划分
强化忧患意识,推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抓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四大支柱
水文地质在工程地质勘察中的有效应用
关于煤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问题的思考
矿井水害立体防治技术体系
对如何提高煤矿安全培训质量的思考
浅谈矿井常见水害事故及防治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