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改革不能替代刺激政策
2019-02-13张斌
张 斌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高级研究员
中国经济运行中面临的很多问题根源在于经济结构扭曲。但这并不意味着结构性改革可以替代保持总需求稳定的刺激政策。
首先,结构改革和宏观经济稳定是两类政策,各有其目标定位和政策手段,二者并不冲突。结构改革类政策的目的是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潜在增长速度,内容是各种形式的改革;稳定总需求政策的目的是保持资源充分利用,使经济贴近其潜在增长速度,内容是货币和财政政策为代表的需求管理政策。这两类政策的目标、工具都不相同,并不冲突。有一种普遍的担心是刺激政策会带来大量低效率的投资,不利于优化经济结构。这种担心有道理也是经验之谈,克服这种低效率的办法不是不要刺激政策,而是要做好经济刺激激政策的方式方法和项目储备,把握好经济刺激政策的力度,避免过度刺激。
其次,结构改革是个渐进过程,不会也不应该一步到位。结构改革有两种,一种是政治强人强力推动的引领式改革,改革内容超出了当时社会的主流观念和认知水平。这种改革好处是可能实现跨越式进步,坏处是犯错误的概率较高,并伴随着有较大的对抗和不安定情绪。另一种结构改革是与时代价值观变化相一致的适应性改革。随着收入和教育水平的持续提高,以及由此带来的新旧观念的代际转化,全社会主流价值观念要求新的改革措施出台。适应性改革来的会比较迟,也比较渐进,好处是犯错误的概率较低,对抗和不安定情绪较低。就当前中国发展阶段而言,收入水平已经达到一定高度且仍在进一步提升当中,后面这种结构改革方式不失为更稳妥选择。这意味着结构改革政策只能是渐进地推出,不能指望结构改革措施提升短期的总需求水平。
再次,即便出台大量结构改革,短期对总需求的影响不确定。结构改革政策出台并不必然解决短期内的总需求不足问题,甚至可能会加剧总需求不足。结构改革是个破坏和再创造的过程,破坏的速度经常会快于再创造的速度,对短期经济运行造成更大压力。发生经济或者金融危机的新兴市场经济体面临严重的总需求不足,救助的一方往往会要求危机国家采取结构性改革以换取救助,这些结构性改革往往是加强财政纪律、降低工资等等,这些要求未必不合理,但短期内进一步加剧了经济下行压力,甚至引发了政治和社会的不安定。当美国、日本、欧元区面临总需求不足的时候,首当其冲的应对措施是极度宽松的货币和财政政策刺激总需求上升,而不是结构性改革,结果也超出预期,这个选择凝结了百年来众多宏观经济学者的智慧。
容忍更低经济增速不等于改善增长质量。经济增速无论是持续高于还是低于潜在增速,对改善经济增长质量都不利,经济持续过热伴随着大量低效率投资,经济持续过冷则让小企业受到不必要的过度生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