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三助一辅”德育功能探析
2019-02-11刘雪梅韩力争
刘雪梅 韩力争
摘 要:“三助一辅”工作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研究生的道德教育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校在组织“三助一辅”工作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其德育功能。文章分析了“三助一辅”德育功能的内涵,探讨了影响“三助一辅”德育功能发挥的原因,为充分发挥研究生“三助一辅”德育功能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研究生;“三助一辅”;德育
“三助一辅”是指在读研究生利用课余时间,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自愿参与高校的助理教学、助理研究、助理管理、兼职辅导员四项工作。自上世纪80年代起,就有部分高校开始组织在校研究生参与高校教研工作。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高校的教研工作和行政工作日渐增多,研究生教研岗位规模也随之扩大。从2014年开始,我国实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教育部也随之出台了《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各高校开始组织研究生参与“三助一辅”工作。目前,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在全面收费制度下建立了丰富的资助体系,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属于资助体系的一部分,同时,还能对高校的教研和行政工作起到了完善,是高校进行实践育人、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有效手段之一。
一、研究生“三助一辅”德育功能的内涵
发挥研究生“三助一辅”德育功能的主要形式是实践育人。“三助一辅”工作具有较强实践性,是一种德育载体。研究生在助教岗位上能够丰富专业知识、培养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助研岗位能够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形成严谨踏实的学术作风;助管能够增强研究生的沟通协调能力;兼职辅导员侧重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研究生“三助一辅”的实践岗位根据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设置,使研究生在实践中学习到相关专业知识,培养在校研究生诚实守信、踏实敬业的精神,提高道德素养,培育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才。
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价值取向是人文关怀。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的方式处理人际关系。”这一思想观念为当前我国高校的德育工作指引了前进方向,也为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点明了价值取向。“三助一辅”应当以在校研究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德育功能,以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为核心目的,突显研究生的主体地位,促进研究生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和谐统一,这正是“三助一辅”工作的价值所在。因此,“三助一辅”工作要以研究生的真正需求为出发点,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彰显“三助一辅”的人文关怀价值。
研究生“三助一辅”的目的是隐性教育。我国的道德教育,大多是在课堂上以显性教育方式进行灌输,但是这种显性教育方式效果有限,不能有效地将德育内化为学生自身的内在素质修养。“三助一辅”工作具有生活化、实践性的特点,是一种典型的隐性德育方式。《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在实际工作中,突出“三助一辅”工作隐性教育的目的,在工作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提升研究生的道德素养。“三助一辅”工作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对研究生进行物质上的资助,更在于使研究生在实践中受到精神的熏陶,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二、制约研究生“三助一辅”德育功能实现的因素
(一)制度建设不健全
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在部分高校发展进度较滞后,存在着制度建设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很多高校的“三助一辅”工作缺乏校级层面的统筹,并非由校级部门根据高校自身情况统一组织,而是由各学院或用人部门各自分头负责,组织研究生参与“三助一辅”工作,工作过程中易出现管理混乱的现象。不少高校没有根据学生的需求合理设岗,岗位设置不平衡,例如“三助”工作只设置了“两助”或只有“三助”而没有“一辅”,等等。这就让部分有意愿参与“三助一辅”工作的研究生可选择的余地变少,无法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三助一辅”的德育功能的实现也就受到相应制约。
(二)用人单位重使用轻培养
许多用人单位仅将“三助一辅”作为一项简单的勤工俭学工作,将参与工作的研究生作为对高校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的补充,忽视了“三助一辅”的培养功能。研究生的“三助一辅”工作层面仅停留在一些勤杂活上,例如按部就班协助导师完成科研任务、帮助任课教师批改本科学生作业、在用人部门整理文件、打印材料等,研究生只是扮演着“临时工”的角色,其道德素养、精神境界等方面未能得到相应的提升。
(三)资助力度较小,存在资助不公的现象
很多院校的“三助一辅”工作资金投入力度不够,没有专用经费,部分院校经费充足,但是存在着工资分配不合理、工资偏低的现象。大部分高校“三助一辅”工资按月发放,但是工资远低于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甚至低于校外兼职的月收入,对研究生的吸引力不足。“三助一辅”工作占用的学生课余时间较多,获得的报酬又少,部分学生宁愿参与社会上的实践工作也不愿参加“三助一辅”,不少参加过“三助一辅”的研究生,申请过一次之后就不愿再申请了,锻炼效果收效甚微,也没有实践意义。还有的高校在工资设置标准方面存在不合理现象,部分院校没有根据工作量和工作难度设置工资标准,有益于学校教研和教学的岗位工资较高,而行政助理类和学生辅导员类岗位工资偏低。
三、增強研究生“三助一辅”德育功能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岗位设置
健全的管理制度、合理的岗位设置是“三助一辅”德育功能正常发挥的前提。一方面,高校应因地制宜设立“三助一辅”校级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管理细则,规范制度,统一管理“三助一辅”工作,将分散在各用人单位的管理职责统筹起来,使招聘、用人、培训、考核等各环节协调进行,实现全程育人。同时,可建立“三助一辅”工作考核制度和相应的奖惩制度,对教师和学生的“三助一辅”工作进行评估,调动师生积极性,通过一定的考核,对“三助一辅”工作进行引导,促使其充分发挥德育功能。另一方面,优化“三助一辅”工作的岗位设置,根据研究生的发展需求设岗。“三助一辅”工作不应仅根据高校日常管理需求来设岗,还应以研究生的全面发展需求为出发点。每个岗位都应有各自的特色,要使研究生在参与“三助一辅”时得到相应的锻炼,工作内容科学合理,能够使研究生学以致用,在工作过程中实现道德素养的提升。
(二)重视培养功能,坚持全程德育原则
重视“三助一辅”的培养功能,要从指导老师入手。指导老师首先应明确自身职责,在“三助一辅”工作过程中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根据研究生的专业素养安排与其能力相对应的工作内容,避免简单重复的勤杂劳动,注重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培养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其次,还应调动研究生的参与积极性,培养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促使研究生主动思考、积极工作,开展岗前培训;同时在工作过程中,指导老师还应予以适当的指导,指导老师扮演的角色不是简单交代任务的上级领导,而是引导的角色。第三,指导老师还要具有人文关怀精神,关心、了解学生的生活和心理。参与“三助一辅”的研究生是在校学生,是德育的客体,指导老师要时刻关心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和精神状况,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三)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师生思想认识
高校应当充分认识到“三助一辅”在研究生培养中的德育作用,在校内展开宣传推广活动,让师生意识到“三助一辅”工作的德育功能,使师生充分了解“三助一辅”的内涵和相关管理制度。指导老师、导师要树立“培养”意识,研究生个人也要正确理解“三助一辅”工作的内涵。高校师生更应当看到学校设立“三助一辅”的本意与初衷。“三助一辅”工作不仅仅是对学校科研、教学和行政工作的劳动力补充,不仅是学生赚取报酬的岗位,更应该是一个促进师生交流、学生自我锻炼的平台,更重要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的到全面发展。
(四)统筹资金,优化奖助体系
拓宽“三助一辅”的资金来源渠道,合理制定“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加大资金投入与优化奖助体系是提升“三助一辅”工作层次的重要保证。一方面高校应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资金投入力度和广度,另一方面,完善奖助体系,凸显“三助一辅”的德育功能。院校可以利用一定的学费收入、教育经费、科研经费以及行政经费组成专项基金,通过吸纳社会资金等多种渠道建立“三助一辅”基金。从经费方面保证“三助一辅”的覆盖面,提高奖助力度。另外,合理设置津贴标准,考察工作内容和难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多劳多得,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
参考文献
[1] 屈超.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优化实施探讨[J].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03):62-66.
[2] 张再林,张涛.广西高校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的现状與发展对策探析[J].高教论坛,2009(05):18-20.
[3] 李成龙,林文伟,朱英,等.充分发挥研究生“三助”的德育功能[J].思想教育研究,2009(12):91-93.
基金项目:2018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江苏省高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立德树人功能实效性研究”(JGZZ18_032)。
作者简介:刘雪梅(1993.12- ),女,汉族,江苏泰州人,硕士在读,南京财经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