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函制度值得推广
2019-02-11余明辉
余明辉
背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如何保证建工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近年来,海南省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利用“农民工工资保函”业务缓解农民工群体“讨薪难”问题,让农民工朋友的工资多一份保障。(7月18日《工人日报》)
农民工工资保函,指银行接受申请人(委托人)即施工承包商或建设单位的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银行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农民工)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是缓解企业(申请人)财务压力,保障农民工工资如期、足额、及时发放的一种业务。可见,农民工工资保函制度是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升级版”。
近年来,海南多次出台制度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特别是2016年以来,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包括扩大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适用范围,设立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结合严惩失信“老赖”、设应急周转金垫付工资等多种手段,构建全面治理欠薪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国范围看,建立和完善类似制度的也不在少数,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然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却存在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力的问题,这是近些年不少农民工屡陷“年年打工,年年讨薪”怪圈的主要原因之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普遍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提取和缴纳资金,然后交由第三方(如银行)保管,一旦工程出现拖欠工资等情况,可用这部分资金先行垫付。不过,这对工程建设方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尤其在建设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资金压力会更重。因此,不少建设方对制度执行不积极甚至抵制,加之执法部门执行也不够硬气,导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落实情况不够理想。
海南实施的农民工工资保函制度,是在以往各种保障制度基础上,优化采取由银行(建设单位资金账户等所在行)出具保函(依据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申请)的方式,承诺一旦建设单位出现工资拖欠等情况,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方面保障了民工工资不被拖欠,起到了以往建设单位向专户缴纳保证金、保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的制度作用;另一方面又克服了以往建设单位向专户缴纳保证金、降低资金使用效率、抬升建设成本的弊端,提高了建设资金的流转和使用效率。此项制度无疑将有助于地方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治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我们需要勇气、决心和恒心,更需要施政智慧。海南农民工工资保函制度,无疑是开动智慧与时俱进、服务创新的体现,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借鉴,推而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