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芙蓉区检察院拥抱新时代 担当新使命
2019-02-10黎慧荣通讯员刘世奋
本刊记者/黎慧荣 通讯员/刘世奋
“芙蓉出水挂繁花,晓妆如玉暮如霞。”芙蓉区历史悠久、文化厚重,自秦汉以来就是长沙历代郡、府、县、市的行政治所所在。辖区相继出土了被誉为“世界第八大瑰宝”的马王堆西汉古墓和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的走马楼三国吴简等世界级文化遗产。辖区总面积42.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0多万,是湖南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信息的中心。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抢抓中部崛起和“两型社会”建设战略机遇,经济发展迅速,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全省率先、中部领先。
“四面江山来眼底,万家忧乐到心头。”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位于长沙市恒达路87号,西邻长沙火车站,东眺浏阳河,作为“三湘第一区”的建设者和“守护神”,芙蓉区检察院因地制宜、因院施策、锐意进取,先后获得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省文明标兵单位”等多项荣誉。2018年,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恰逢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全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按照“质效引领、创新驱动”的工作思路和“四个芙蓉”建设目标,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落实检察为民举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贯彻实施区委、区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回应群众关切。聚焦健康长沙建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察联络室,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察工作。针对六家火锅店、一家海鲜市场、四家网络外卖平台100多家线上食品经营商户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执法和整改,存在的饮食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办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6件16人。依法办理了一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典型案例。多措并举解决群众诉求。推进群众工作“连心”行动,深入走访驻地两个联点社区885户社区群众,协调解决一些群众心坎上的具体问题。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发放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扫黑除恶宣传资料2500余册。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实行律师定期值班和预约接访制度,实现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全覆盖。积极探索新时代检察版“枫桥经验”,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坚持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预约接访等措施,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服务企业助力品质提升。打造保护企业上市“法律服务”品牌,主动和辖区内2家拟上市企业建立沟通联系渠道,确定专人负责对口联系,根据企业所需法律服务的方向,开展有针对性的座谈、交流、专题讲座,为辖区企业上市提供有效的司法保护,助推发展品质提升。
依法批捕起诉推进辖区平安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芙蓉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712件1150人,审结706件1143人,其中:批准逮捕539件814人,决定逮捕13件15人,无错捕、漏捕、捕后做绝对不诉、判无罪的情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297件1889人,审结1279件1789人,提起公诉1123件1532人。深入开展依法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类违法犯罪,办结“两抢一盗”案件390件507人,诈骗类侵财案件131件224人。突出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毒”犯罪,起诉183件287人,其中涉黄案件17件46人,涉赌案21件31人,涉毒案件145件210人。依法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抢劫罪对56名团伙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确保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优化办案流程,建立律师在场见证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849件1040人。强化涉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成立涉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专业化机构——“芙蓉花蕾”工作室,具体承担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未成年人法治德育教育等工作职责,实现捕、诉、监、防工作一体化。为2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心理测评、人格甄别、心理矫正、心理辅导;为6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创伤治疗并提供司法救助。共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42人,批捕31件42人,起诉24件35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2人,相对不起诉2件2人。
聚焦专项工作保障高质量发展
重拳出击聚焦专项工作,服从服务辖区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依法规范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依法批捕涉恶案件30件182人。及时追捕涉嫌“套路贷”涉恶犯罪嫌疑人周利。成功追诉一起42人特大涉恶犯罪集团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犯罪的88人特大涉恶犯罪团伙嫌疑人。向法院提起公诉涉恶案件4件57人,移送区扫黑办涉恶犯罪线索4条。落实“破网打伞”要求,依法向区监察委员会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聚焦服务,打赢“蓝天保卫战”,护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扬尘、废水、臭气等环境污染问题有效解决。依法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判决被告人承担赔礼道歉、修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民事责任。对五起长沙城区泵站散发恶臭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出整改检察建议。服务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芙蓉区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与区工商联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协作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并组织辖区100多家非公企业负责人开展了法律风险防范培训。打造保护企业上市“法律服务品牌”,主动和辖区内2家拟上市企业建立沟通联系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座谈交流、专题讲座,为辖区企业上市提供有效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财产权、知识产权犯罪。落实平等保护原则,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依法对7名民营企业经营者不批准逮捕。依法提前介入一起9人寻衅滋事、强揽工程案,引导侦查取证,依法批捕7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做实监督主业深化诉讼监督成效
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在转型发展中补齐诉讼监督短板。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8人、监督撤案1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件、纠正漏捕8人、追诉漏犯43人,追诉漏罪36笔。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195人、不起诉53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
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其中1件已改判。向法院发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通知书5份。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手段,着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提升监督质量,增强监督效果。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5件,办结99件,其中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8件,裁判结果监督案6件,执行监督案24件,支持起诉案41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20件。完成区重点项目强拆现场监督13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共办理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案件20件20人;办理财产刑事监督案件46件46人,监督执行到位金额30.4万元;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0件50人,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7件47人,采纳变更建议41件41人。办理的出国境专项检察案件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优秀案件,与区司法局共同制定的《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管理规定(试行)》获全省推介。
探索改革创新推动工作转型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改革任务落地生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切实遵循检察工作规律,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检察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落实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制定《芙蓉区检察院入额领导办案指导意见》,将入额院领导按照省院规定的办案比例分配到相关业务条线上轮流办案,建立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情况分级考核制度。按照检察官“权力清单”内容,升级、调整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坚持“放权不放任”,落实司法责任追究、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评查各类案件265件。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改革。根据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细则(试行)》,成立了认罪认罚办案组,建立律师在场见证机制,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849件1040人,检察环节适用率达72.5%。建立完善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案件分流机制,推动案件办理全程提速,公诉案件平均办案周期节约15天。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机制日趋成熟。快速办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案件414件414人,所有案件按照与区人民法院、区交警大队、区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依法快速办理的工作意见》,均在2日内作出是否逮捕或起诉的决定,审查期限分别节约71.4%、86.7%的审查周期,大幅提升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努力固本强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围绕“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的目标,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振干警精气神。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重视“强党建”工程,坚持抓党建促队建,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民主评议等活动,不断深化思想教育,为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供有力的思想引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弘扬检察正能量,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全年共有756篇宣传稿件被各级媒体采用,其中国家级媒体采用288篇,2019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开展好技能培训,提升检察队伍素能。认真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积极开展检察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通过素能培训、外出学习、业务竞赛、专题授课、庭审评议、案件评查等多种方式,紧贴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有效提升了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形成风清气正氛围。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层层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扎实抓好廉洁家访、“红包礼金”问题、“提篮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各项纪律规定成果,坚持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及执法档案等制度,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财务审批、禁酒令等检察纪律,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检察形象有效提升,继续保持了单位零事故、执法零过错、干警零违纪的“三零”记录。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依托信息化办案系统对执法办案进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管。
“为治之本,在于因世,未有不因世而欲治,不随时而成化。”展望未来,芙蓉检察人将在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均全的带领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司法公正,强化检察监督;以党建带队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目标,全力促进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用实际行动拥抱新时代,展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