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智慧社区矫正”重塑人生
2019-02-15通讯员夏书清陆蓉方青海
通讯员/夏书清 陆蓉 方青海
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对社区服刑人员严格实施监管
广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和“数字中国”战略部署,全力推动“智慧社区矫正”建设工作跨越式、融合式发展,探索创新,广泛动员引导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成为常态,社区矫正取得丰硕成果。
实现智能监控 网络全覆盖
有这样一些人,他们犯了罪,被判了刑,却不被关在戒备森严、高墙壁垒的高墙内,而是在社区的阳光下相对自由地接受改造、劳动和生活,他们都有一个特殊的身份——社区矫正对象。在他们向往着离开高墙后的自由却又对现实生活充满了恐惧和担忧时,社区矫正犹如一个心理减压舱,成为当今社会惩治犯罪、矫正犯罪和预防犯罪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西柳州的王敏(化名)是社区矫正对象中的一员,她恢复自由的关键“仪式”,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其解下手腕上的电子监管手环。“三年来我一直戴着,开始还比较排斥,后来就习惯了。但是今天终于能把它摘下来,我心里特别高兴。”王敏说。
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如今已成为广西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的有效途径。
广西整合社区矫正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定位和远程视频督察三大系统,构建集数据中心、数据分析、业务管理、辅助决策、应急处理、数据安全于一体,涵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帮扶三大任务的社区矫正综合执法管理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远程指挥调度,实现多方联动和全方位监管。目前,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四级系统全面建立,16800余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数据汇聚、整理、录入工作全面完成,系统间数据共享实现同步。
西乡塘区社区服务基地
全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改造网络覆盖率100%,数据共享率100%,定位监管率100%。14个市、111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室)建成率100%,司法部、自治区、市、县、乡等社区矫正五级专网纵向贯通,各级党委、政府、公检法等部门网络数据的横向联通、跨部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联合办案体系初步建立。
运用这些信息化手段,广西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在强化定期报到、教育、劳动等工作机制的同时,全面采用手机、手环定位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时定位、轨迹跟踪、网络管控和动态监控,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南宁、柳州、钦州、来宾等市开发使用“矫务通”移动终端系统,社区矫正工作实现24小时动态管理、快速处置。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严格实行执法信息全面实现网上公示,确保每一项执法工作、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形成完整的资料库、证据链,确保档案数据真实、不可篡改,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公开、透明,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廉洁公正。2018年以来,先后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804人次,撤销缓刑85人,撤销假释6人,收监执行21人,治安处罚30人,均达到公开、透明、无错、无漏,无一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监管问题被追究法律责任。
用警常态化 延伸管教特色
依托大数据平台,通过行为轨迹分析、预警监测、信用评价等手段,选准重点区域、重要时机和重点人员,广西社区矫正全面加强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风险。2014年以来,连续4年从监狱、戒毒单位选派296名监狱、戒毒警察到各县(市、区)司法局参与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全区全覆盖。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增强当地矫正工作力量,加强工作指导,针对分析筛选出的150余名重点人员采取有效稳控手段,制止和预防违规行为 230余起。
广西113个县(市、区)司法局均与28个监狱、戒毒单位成为结对共建单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走出大墙,进入社区,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缓解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把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电子定位监管
每年监狱、戒毒系统选派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管教工作2年以上、从事过心理矫治的优秀年轻干警到全区113个县(市、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挂任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助理,并兼任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专职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已有50余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因表现突出被评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扬,多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回到选派单位后得到提拔任用。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用心温暖 重塑人生
广西注重探索创新,广泛动员,引导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目前,全区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社会工作者服务的社会组织有10家,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1700余人。
同时,各地社区矫正中心不断拓展社区矫正中心职能,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搭建载体和平台。来宾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集管理、教育、培训、食宿、救助等功能为一体,整合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各相关单位部门专家、社会人士以及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精准化教育与帮扶,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类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各地结合社区服刑人员就业需求,依托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教育培训帮扶基地,增加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岗位,有效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进一步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率。防城港市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和爱心帮教企业13家,开展技能培训40余场次,为18名有就业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了就业岗位。来宾市建成县(市、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7个,涉及种、养殖业,餐饮住宿业、汽修业、肥料生产业、运输业、采矿业、木材加工业等,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近200个就业岗位。
各地将社工专业服务引入社区矫正工作,以专业视角、手法介入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心理矫正、困难帮扶”等全方位、菜单式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梧州岑溪市岑城司法所成立了广西首家镇级社区矫正社工服务站,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矫正帮扶活动;桂林市七星区司法局成立社区服刑人员社工心理援助站,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化心理矫治工作模式;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与柳南团区委合作,引入社工将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普法宣传相结合,多措并举提升社区服刑人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广西各地广泛组织社工参加各类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工作纪律、违纪警示等经常性教育,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2018年,各地共开展业务培训50余场次,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发放工作手册20000余份,教育资料10余万份。
各司法所都开办了社区矫正活动室,将法治、道德、规章、制度、要求、程序等融入到宣传展板和文化墙上,既“文化”了环境,又营造出浓厚的矫正文化氛围。
2019年1月3日,在广西南宁青秀区某司法所,李兵(化名)将迎来全新的生活,这天是他解除社区矫正的日子。
“祝贺你顺利完成社区矫正,开始新的生活吧!”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与选派的监狱警察纷纷鼓励他。
李兵向在座的工作人员深深鞠躬:“感谢你们在社区矫正期间对我的教育帮助,是你们的鼓励和关爱,让我获得了新生。”
据了解,广西历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1000余名,矫正期间再犯罪率0.11%,远低于全国平均0.2%的水平。未发生社区服刑人员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事件和其他安全问题,为广西平安、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