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文秘专业校企合作协同创新研究
2019-02-10吴蕴慧
吴蕴慧
(苏州市职业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04)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近些年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和推动校企合作的政策。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明确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进一步指出:“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教职成[2014]6号)再次强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着力提升学生的职业精神、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与此同时,我国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育人模式上进行了各种探索和努力,并大力借鉴发达国家的模式,如德国的“双元制”、法国的“学徒培训中心”、日本的“企业教学”、新加坡的“教学工厂”等。然而,我国现有的国情、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专业具体特征,也决定着我国高职教育不能盲目照搬和运用国外的模式,必须找到适合本地区、本学校、本专业的校企合作之路,才能进一步推进学校和企业的深度合作。
目前,在高职院校中,工科专业开展校企合作如火如荼,其模式多元、规模较大、影响颇深、效果显著。较之于工科专业,高职院校中的文科类专业着重强化的是“软技能”的培养,在校企合作中面临着种种困难和瓶颈。现以高职院校文秘专业为例,探讨文秘类专业在新时期如何推动校企合作创新发展。
1 高职院校文秘专业现状
高职院校文秘专业创办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短短的30多年的发展中,随着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经历了从初创摸索、蓬勃发展至迷茫衰落的过程。在产业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办学特色日益彰显的当代,文秘专业的办学模式愈显尴尬,办学规模不断萎缩,由之前的800多家减少至2018年的362家。在现有的300多家高职院校中,尤其是在以“理工”为主的高职院校,文秘专业充其量不过是一种“点缀”,俨然已沦为“附属品”。总体而言,高职院校文秘专业人才培养和办学模式均存在一些问题和困惑。
1.1 “笔杆子”型人才培养模式依旧
长期以来,高职院校文秘专业与本科院校的中文专业一直纠缠不清,由于就业岗位高度相似,在人才培养中也习惯借鉴和照搬本科中文专业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导致所培养的文秘人才能说、善写,语言文字基本功比较扎实,而管理沟通、组织协调能力比较欠缺。在高职院校中,文秘专业的归属性一直存在分歧和争执,不同院校根据自身需要,分别将文秘专业设置在人文、管理、外语等不同院系。2012年秘书学正式取得本科资格后,高职文秘专业更是被导向中文学科,在文秘人才的培养上,难以摆脱“笔杆子”型的束缚。
1.2 教指委和行指委指导作用有限
《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组成人员的通知》(教职成函〔2015〕9号)指出:“各行指委是受教育部委托,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牵头组建和管理,对相关行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同时也是指导本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专家组织”。文秘专业没有对应的行指委,这就意味着文秘专业缺少权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另外,教育部设立了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教育、文秘、艺术设计等4个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但《教育部关于公布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2017—2020年)组成人员的通知》(教职成函〔2017〕9号)规定:“原文秘教指委有关业务并入教育类教指委”。这就意味着文秘专业对口指导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力量也在削弱。
1.3 “双师型”师资队伍堪忧
在本科院校,秘书学专业一直未能取得独立的学科地位,文秘人才的培养唯有汉语言文学(文秘教育)专业较为接近。该专业所培养的学生成为高职院校文秘专业师资队伍来源之一,其次便是中文背景师资的角色转换。因此,高职院校文秘专业的专任师资队伍比较单一,缺少企业工作经历或背景。而来自企业生产一线的兼职教师虽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又缺少必要的教育教学理论指导,教学过程缺少规范性和严谨性。
2 高职院校文秘专业校企合作的问题与原因
高职院校文秘专业的现状使得该专业在开展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稳定性差、典型性不足、融合度不够等方面的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文秘专业校企合作规模和效果。
2.1 缺少科学健全的体制、机制,校企合作稳定性较差
高职院校文秘专业的校企合作普遍缺乏健全的体制和机制保障,缺少第三方监督,对合作企业的要求、规格没有明确清晰的界定。学校和企业所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不具有严格意义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双方的合作“以感情为基础、以互惠为前提”,基本不涉及违约责任。高职院校在寻求合作企业时,往往依靠的是教师自身的关系或毕业生的反馈资源;其所选择的企业具有偶然性,缺乏代表性和资质审核。企业兼职教师的兼职往往是个人行为或“友情赞助”,其兼职与不兼职很可能取决于兼职教师个人的态度、时间和精力。当学校和企业“情投意合”时,校企合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得到保障和推进。相反,双方感情淡化后,校企合作很有可能就名存实亡、形同虚设。此外,无论是企业还是学校,在合作方式上仅具有宏观方针,缺少微观上的指导和操作,更未纳入绩效考核和监督范畴。
2.2 缺少权威部门的行业引领,校企合作典型性不足
高职院校的文秘专业由于行业性、产业性不强,缺少教育部和有关权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指导。因此,一方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文秘岗位变化和人才需求的反馈比较滞后;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对基于行业标准的文秘人才、知识技能、考核鉴定等也不能准确把握和实施。尤其是在文秘人才的培训和资格认定方面,“教考不分”“政出多门”现象比较严重。目前,高职院校文秘专业由于合作企业不具典型性和代表性,部分企业仅仅根据自己的需求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去,在此基础上所制订出来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计划等或为“一家之言”,很难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
2.3 缺少创新突破的理论指导,校企合作融合度不够
文秘专业由于自身属性和就业特点,用人单位没有批量需求,企业所设文秘岗位差异性也较大。因此,文秘专业很难按照生产性行业或工科模式开展校企合作。高职院校诸多行之有效的校企一体化模式,如与企业深入开展订单式培养、实习基地共建、企业冠名班等,在文秘专业中难以推行和实施。国外职业教育的全新理念,无论是德国的“双元制”还是澳大利亚TAFE模式,都无法在文秘专业中得到照搬和复制。国内高职教育研究更是极少以行业背景不强的文秘专业作为个案来分析和解剖。因此,文秘专业的校企合作一直属于“半模式、半效仿”,缺少具有突破性的、创新理论的研究和指导,尚停留在开设讲座、组织参观、课程实习等表层阶段。
3 高职院校文秘专业校企合作协同创新策略研究
新形势下,高职院校文秘专业校企合作要转变思路、多元拓展,要与时代发展和要求相接轨,要勇于打破传统模式、协同创新发展。
3.1 完善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方针和政策
校企合作的主体并不仅仅是学校和企业,起着主导和引导作用的还是政府部门。从宏观上讲,要建立校企合作长期高效的运行机制,政府部门首先要牵头组织劳动保障、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校企合作的政策,明确政府、行业、企业、高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推行产教融合下企业、高校的财政支持力度等相关激励措施,搭建校企合作的公共网络信息平台,促进校企双方信息资源共享。从微观上讲,高职院校首先要对合作企业做出准确选择,找到双方合作的契机,平衡企业、学校和学生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进行研究,最后用合作制度来明确各方的职、责、权,明确监督考核和违约责任,以此作为校企合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高职院校文秘专业培养的是应用型、复合型的基层文秘人员,其岗位主要面向大中型民营企业。因此,在合作对象的选择上既不能高攀,也不可低就。大中型民营企业由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诉求,在合作过程中对学生顶岗实习、工学结合比较感兴趣,而对文秘人才职业迁移能力和拓展能力的培养相对忽视。鉴于企业与学校在性质、功能和结构上的差异,在合作过程中,高职院校文秘专业还需出台具体的合作方针和政策,一方面要满足企业基于经济效益的追求,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非营利性和长远目标,不能一味迁就企业偏好、无条件满足民营企业对“顶岗实习”的需求、而淡化对人才的培养。
3.2 与“互联网+”结合,顺势创新
2015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明确指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作为一项国家级战略计划,不仅意味着人们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变革,也意味着教育领域的创新和变革。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高职院校文秘专业校企合作可以基于云技术、大数据、物联网一系列互联网新技术手段,借助专业的平台,对文秘人才市场需求情况进行科学准确地调研,对文秘人才培养规格进行系统地分层,对“互联网+”时代文秘岗位能力和素养进行综合分析和梳理,进而对校企合作的目标和内容进行清晰定位,避免盲目的、粗放型的校企合作。
基于“互联网+校企合作”创新合作理念的模式,高职文秘专业在教学资源、教学手段等方面也能得到补充和重构。在互联网技术支持下,校企共同构建教学资源库、开发在线开放课程、打造微课和慕课、建设虚拟实训基地,将企业真实生产过程引入教学实践,将文秘工作流程真实再现,为学生提供典型性、可操作性并具有借鉴性的学习资料和网络平台。同时,借助网络技术,学生还可以虚拟参与企业秘书日常工作流程,参与完成秘书工作中的文案写作,参与日程接待计划和方案的制订,参与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工作总结的撰写。同时,开发、建立校企一体化的评价体系,使用“大数据处理”等互联网技术引入第三方评价,对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客观、真实、有效的评估。在评价主体方面引导企业、行业参与;在评价方法上,增加过程考核和多元鉴定方式;在评价内容方面,全面涉及文秘专业的知识、技能、素养、创新创业、职业核心能力等。
3.3 依托相关专业成立专业群,合理利用优势资源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中指出:“加紧满足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人才需求。发挥职业教育植根社区、服务社区的重要作用,推动职业院校面向基层,积极开设城镇管理、乡村建设、社会保障、社区工作、文化体育、环境卫生、老龄服务等专业,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的有文化、懂技术、善沟通的高素质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者。”其中服务业、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文化产业等经济和社会重点领域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文秘专业人才培养有共同点或交叉之处,均侧重与人交往、技术服务、基层管理和服务等“软技能”的培养,强调人文素养。
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按行业基础、技术基础相同或相近原则,围绕某一技术领域或服务领域,充分融合相关专业而形成专业集合,创新专业群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模式。较之于单一专业的校企合作,专业群模式下的校企合作更能整合资源、优势互补。
文秘人员已形成庞大的社会职业群体,已经成为企业行政事务人员、人力资源团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不仅涉及常规性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还涉及企业部门工作计划和方案的制订,在职权范围内协助上司处理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协助部门负责人处理政务、商务。因此,文秘专业所需知识技能较为复杂,就业面也颇宽,与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等专业有一定的融合和交叉,可以与之建立相关专业群,依托核心专业的优势资源,与企业、行业共同制订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对接企业、行业岗位群技能,提升文秘人才培养的岗位适应性和拓展性。
3.4 融入、借鉴企业大学模式,开展实战式合作
“企业大学”又称“公司大学”,是由企业出资,企业内部高管人员、企业专业培训师参与,以实战模拟、企业案例探讨、实习互动等为手段,以培养企业内部中、高级管理人才和企业供销合作者为目标的一种新型教育、培训体系。企业大学源于企业,具有“企业”属性,因此在管理、课程、讲师、学员等方面都带有明显的企业色彩,强调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培养,侧重高质量职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企业大学又具有“大学”属性,其目标是有效提升企业的学习力、文化力和创造力,为企业岗位提供系列相关的学习资源和解决方案。
企业大学的兴起为高职校企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和平台。文秘专业由于产业特点不明显,行业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有限,要与企业深度融合的途径之一就是融入企业大学办学和培训过程中去,将虚拟式、模拟式的教学过程向演练式、实战式推进。将企业文化与文秘专业文化相融合,使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培养更具针对性;将企业标准与专业标准相对照,使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更贴近企业实际;将企业培训与专业教学相结合,使教学内容、教学评估更符合企业生产过程。
目前,由于企业大学可遇不可求,因此高职院校文秘专业在校企合作中可以借鉴企业大学模式,以实战式合作为基础,打破现有传统学科式、分门别类的课程体系,以项目课程为主导,借鉴企业培训模式,以真实案例为切入,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目标,开发校企合作教材,重构校企合作课程体系。教学过程项目化,由合作企业提出项目课题,由专任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共同担任指导,由学生组建项目小组,自主研讨、团队合作,共同完成项目任务,参与企业实际运营活动。同时,引入企业竞争、合作、投标、淘汰和考核机制,激发学生项目活动的兴趣和参与度。
校企合作协同创新是新时期高职文秘专业办学的生命力所在,更是培养高技能、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文秘人才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