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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农业科技思想及对乡村振兴的启示

2019-02-04叶翔宇

大经贸 2019年11期
关键词:农业科技乡村振兴农民

【摘 要】 马克思农业科技思想是其农业理论和生产力理论的重要体现。马克思农业科技思想主要有三个维度,即生产、生态和农民,农业科技在推动农业生产力提高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对农民劳动者和自然环境的破坏,这也正是农业科技所表现出来的两面性。如何发挥农业科技的正面作用,使农业科技真正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是一个重大问题。马克思的农业科技思想为这一问题提供重要的现实指导,启发我们合理利用科技,助推乡村产业发展;研发绿色科技、挖掘乡村生态价值;坚持服务农民,扩展农民发展空间。

【关键词】 农业科技 乡村振兴 生产 生态 农民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届领导集体都把农业科技进步视为农业的根本出路,“三农”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意味着我国“三农”发展迈向了新征程,农业科技在其中的作用愈发关键。马克思毕生都在关注农业科技问题,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论土地国有化》、《资本论》等著作中有着众多关于农业科技的论述,具有现实价值和深远意义,应当作为我国农业科技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助力于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早日实现。

一、马克思农业科技思想的生产维度

马克思经历了资本主义手工业生产向机器大工业生产的转变,深刻感受到,科学技术对生产力乃至整个人类文明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在他看来,随着科技进步及其在工业中的运用,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社会各个领域的深入和扩展,这种模式必然要求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复制,也就是在资本主义农业发展的过程中,以工业机器为主的科技进入农业,带来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正如他所说:“一切现代方法,如灌溉、排水、蒸汽犁、化学处理等等,应当在农业中广泛采用。”[1]

由于土地是农业生产得以进行的基础性条件,马克思把土地自然肥力作为影响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也作为科技应用于农业的主要对象。他认为,排除其他影响,“自然肥力的差别……是由表层土壤所含植物养分的差别形成的”[2],从而决定着农作物吸收自然肥力的绝对量。即使土地间的自然肥力相同,养分所处形态的不同又影响着农作物吸收自然肥力的相对量,这“一方面取决于农业中化学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农业中机械的发展”[3],以此提高和调整土地中的养分,实现对农业生产的有效控制。因此,农业科技是改变土地自然肥力的“经济肥力”。

马克思不仅从科技与土地的关系来思考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力的作用,也强调农业科技和农业生产关系的联系。正如他指出:“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对科学的累进的应用。”[4]相对于工业来说,农业生产需要一定的空间和周期,在较短时间难以有大量的产出且生产较为分散,因此需要集中起来大面积地种植,才能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工业机器的缺乏以及管理手段的落后使农业无法实现规模化的生产,农民只能在小块的土地上独立地进行耕作,由此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分散配置的小块土地所有制得以确立,形成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里,以小块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为人类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力飞速发展,资本主义大农业开始要求取代小农经济,迫切需要科技在农业中展示它的力量,局限于自身能量循环的小农经济就成为科技在农业中的应用和普及的巨大阻碍。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所认为的农业科技应用与小农经济之间的矛盾是一种阶段性的矛盾,是由一定时期的农业科技水平决定的,当农业科技发展能够适应小农经济发展需要的时候,同样也会推动农业的发展进步。

马克思对农业科技本身的认识是十分深刻且有预见性的。他认为,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业科技的发展是处于优先地位的,速度快于农业科技的发展。马克思虽然十分肯定工业机器推动农业生产的革命性作用,但其对农业科技的理解并没有局限于工业领域。他认为工业机器替代以手工农具为主的传统农业生产工具只是农业科技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但无论工业发展到何种程度,都只是一种外在的作用方式。随着化学、地质学、生理学等与农业本身有着直接联系的科学发展完善[5],人类还可以通过调整和改变农业生产的自然机理来提高农业生产能力。而自然科学的进步、工业与农业之间的联系的加深,打破了传统小农经济中技术含量低和封闭的状况,农业科技本身也变得越来越开放、发达,它的内涵和作用必将得到新的扩展。

二、马克思农业科技思想的生态维度

马克思指出:自然“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6],其与人的一切密不可分。一方面,人类要进行社会生产活动必须从自然中获取劳动对象,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提升社会劳动生产力,增长物质精神财富,社会才能得以进步。另一方面,人本身就是自然的产物,人需要从自然中获取满足基本生存需求的物质和能量,生命才能得以延续。在这个意义上,自然本身可以视为一种从事人与自然再生产的生产力,并且“首先必定存在于农业劳动中”[7]。农业是所有社会生产部门中与自然联系最为直接和密切的,承担着维持人的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的功能。马克思认为,土地在工业中只是“作为操作的空间基地发生作用”,土地在农业中则是“作为生产工具起作用”[8]。因此,农业的本质是自然的,这种特殊性质决定了它是社会生产力和自然生产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农业科技的应用只是通过社会生产力的方式适应和挖掘自然生产力。

资本主义制度下,科技在提升农业生产力的同时,也导致了生态问题的产生。

农业与工业的联合“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归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9]。在自然状态下,人与自然原本有着一种自发形成且协调稳定的联系。人从自然中获取生产生活所需要的材料,最终把消费掉的材料以自然能够吸收和承受的方式返还。资本主义制度下,科技既参与了农业与工业的联合,也参与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它的发展以追求利潤为目的,将自然资源作为可以随意索取且无需付费的对象,人与土地之间的平衡关系被打破。为维持这种畸形的社会生产方式,人和土地的物质变换的平衡只能不断成为牺牲品。人的发展是对自然的纯粹利用,走向自然的对立面,而这种对立最终会伤害到以自然为基础的人的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

马克思虽然反对农业科技的资本主义应用,但没有否认科学技术对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作用,相反对此表现出高度的重视。“人的自然排泄物和破衣碎布等等,是消费排泄物。消费排泄物对农业来说最为重要……在伦敦,450万人的粪便,没有什么好的处理办法,只好花很多钱用来污染泰晤士河”[10]。人类在使用自然资源、对自然进行改造,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也产生出消费排泄物和生产排泄物(即工业和农业的废料)。这些排泄物没有回到自然或在农业中再次利用,将造成农业生产资源的巨大浪费,并会增加城乡环境治理以及农业生产的成本。科技的应用带来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他指出,人类不但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大规模处理排泄物的困难,也可以对这些排泄物进行开发。“机器的改良,使那些在原有形式上本来不能利用的物质,获得一种在新的生产中可以利用的形态;科学的进步,特别是化学的进步,发现了那些废物的有用性质。”[11]将科技合理运用于农业,可以做到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保护农业生态的有机结合,实现农业与自然共同的可持续。

三、马克思农业科技思想的农民维度

资本主义农业科技发展的动力是创造更多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例如农业,比其他产业部门的生产效率低(这里是指价值生产的生产率)……从农业生产率的增长直接减少必要劳动时间来说,——农业比所有其他生产部门的生产效率高”[12]。也就是说,相比其他行业,农业耗费的自然时间较多,其价值生产率是比较低的。但自然力如同一个无偿而又能干的劳动者,在一些必要的干预下就能完成农业生产。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生产将更多地交给科技与自然力,所需要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会比其他产业部门有更大幅度的减少,从这方面理解农业的生产效率又是最高的,而高于其他产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可以产生出更多的剩余劳动时间和剩余价值。正是如此,资本家积极地发展农业科技并应用于生产,追求农民更多的剩余劳动时间,获取更多的利润。

农业科技由于对农民的排挤,导致农民受到严重剥削。马克思指出:“机器在农业中的使用在造成工人‘过剩方面却发生了更为强烈的作用”[13]。它让农民能够种植更大面积的土地,减少农业生产对体力劳动的需求,造成多数农民不再被需要。马克思将其分为“实际上驱逐”和“潜在地代替”两种情况。前者表现为:农民流向城市,最终被城市吸纳,成为工业的后备军;后者表现为:由于城市的吸纳能力有限,农民无法大规模地在城市工作,最终回到农村,并未造成农村人口的明显减少,当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潜在的代替可能变成实际的驱逐。可以看出,农民向工业和城市流动是一定时期内生产力进步的结果,并反过来进一步推动工业与农业的产业分工和城市化。但它也有消极的影响,那些脱离农业生产、在农村与城市之间无法安身的农民将是社会劳动力的巨大浪费。而更强大的机器、更完善的资本主义业制度的存在,意味着农民进入工业后受到更严重的剥削,他们没有在“经历种种不幸之后终于被安排在理应令人陶醉的幸福环境中”,反而状况“极端恶化了”[14]。

农民归根结底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必须提升农民的全面自由发展,让农民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也会成为将农民由主动转为被动地位的武器。然而,农业不仅受经济、科技、政治等社会因素影响,也受季节、气候、土地等自然因素影响,这决定了农民不能像工人那样只是重复单一的操作就可以完成生产,需要综合性地思考和实践,有“更高得多的判断力和预见性”。正如马克思做说,“农民的劳动,比受分工支配的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具有更大程度的脑力性质。”[15]基于这个逻辑,农民才是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的主体,农业科技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农民为代价,不应该让农民沦为科技的奴隶。“综合技术学校和农业学校”就是产生“全面发展的个人”的“一个要素”[16],也就是说,要对农民进行培育,推动农民成为独立的生产者,真正发挥主体能动性,实现联合的生产者的自主经营。

四、马克思农业科技思想对乡村振兴的启示

乡村振兴要实现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关键在于农业科技进步。马克思的农业科技思想将科技作为农业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注重农业科技与自然、农民之间的辩证联系,对农业科技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启示。

(一)坚持以农业科技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技术只有应用于现实生产中,才能完成由“可能性”向“现实性”的转化,变为直接生产力促进社会发展,农业科技作为科技与农业结合的产物,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是乡村产业中最为基础的产业,是乡村一切发展的前提。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且优质耕地少,农业用水量巨大,灌溉水利用率不高,农业生产能力基础薄弱影响着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质量。要满足人民更多、更高层次的农产品需要,就要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将科技运用于农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农业“三率”。目前,我国有一万多个乡、近两万个镇和近七十万个村,不同的乡村都有自身独特的人文和自然条件,是其发展的优势资源。通过在乡村引入农业科技,改善乡村土地、水利等生产条件,向规模化、机械化、精细化、智能化等方向转变生产,从而克服小农户生产的缺陷,发挥其在发展特色产业中的作用,吸引广大村民务农增收。此外,局限于农业的乡村产业是不可能繁荣发展的,相较于农业,我国乡村二三产业发展更为滞后。随着我国的科技水平的提高,科技融合的深入,农业科技不再停留于生产功能,也向着旅游、文化、教育等方面不断扩展,促进了新产业和新业态的产生,乡村产业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二)坚持以农业科技挖掘乡村生态价值

马克思把农业科技、自然均视为“生产力”,两者虽然共同构成农业的发展重要条件,但各有作用和价值,其中自然生产力最为基础,具有不可替代性。长期以来,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方式未得到及时改善,导致农业面源污染加深、乡村生态环境恶化。乡村振兴过程中,要把农业科技的创新应用与保护、发挥自然生产力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以生态农业为主导的乡村生产、生态、生活融合发展。一方面,要坚持现有农业技术的绿色应用。逐渐减少化肥、农膜、农药等投入品使用,增强处理禽畜粪污、污水等农业生产剩余的能力,并通过规范和引导的方式减少生产者农业技术的不合理使用情况。另一方面,要以绿色生态技术为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的重要内容。积极将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等先进科技用于農业科技创新,增加农业绿色投入品,因势利导地转变仍是主流的粗放型农业生产方式,支撑乡村进行退耕还牧还林还草、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改善和恢复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彰显出农业农村发展的生态优势。

(三)坚持以农业科技扩展农民发展空间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农民在学习和应用农业科技进行生产的过程中,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以适应生产实际。农业科技既是农民发展的需求,也是农民发展的装备,最终要服务农民的生产过程。如果不注重农民应用农业科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那么农业科技再发达,也会出现无人用技的尴尬局面。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其生活是否富裕、自我发展能力是否提升,是衡量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效果的重要标志。要充分发挥科技在挖掘乡村资源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作用,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发展乡村信息、交通、物流,让农民更加便利地获取生产原料和生产技术并有效对接市场,满足农民科学种田的需求,增加经营收入,从而提升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获得感。要加强农民职业素质的培养,并为农民配套基础性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与供给,对农民运用农业科技进行生产提供适当保障,减少他们经营的风险。同时,解决好农业科技应用所带来的农民就业转移问题,在优化农村就业环境与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引导一部分农民从事农业科技服务或者投身休闲农业、共享农业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76.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23.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24.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912.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19.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55.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2.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883.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33.

[1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15.

[1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15.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64.

[1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78,

[1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781.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259.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32.

[17] 刘新春,米正华.马克思的农业科技理论及其当代意义[J].江西社会科学,2011,31(08):38-42.

[18] 王伯鲁.马克思农业技术思想解读[J].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09,26(05):63-68.

[19] 刘嘉敏,刘巍.《资本论》中蕴含的农业生态思想及其对当代中国的启示[J].改革与战略,2017,33(12):123-126.

作者簡介:叶翔宇(1994-),男,汉,福建福州,硕士,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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