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2019-02-02南湖
南湖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工作。40年来,浙江人大始终围绕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探索实践基础上及时推进制度化建设,砥砺前行,不忘初心,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新篇章。
“40年来,地方人大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上作了大量有益探索。”以1979年12月浙江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为标志,浙江人大代表工作开启了40年不断发展前进的历史进程。40年来,我省人大代表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一届接着一届干、一棒接着一棒跑,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要进展,为浙江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继续走在前列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探索起步到高质量发展,紧握时代脉搏
1979年底起,根据当时的地方组织法,我省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陆续完成设立常委会的重大任务,开启了代表工作稳妥起步的历程。
1980年,省五届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开展视察活动;1985年,省六届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就地就近开展视察;1988年,省七届人大常委会首次组建了全省90个代表小组并定期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1988年,省七届人大常委会首次邀请在浙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工作领域诸多“首次”陆续亮相。
与内容日益丰富的代表工作相适应,专门的代表工作机构建设也呼之欲出。1987年,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信访联络处分设为信访处和代表联络处。1988年,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代表议案意见督办工作委员会。1990年,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代表议案意见督办工作委员会改为代表工作委员会。之后,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陆续成立代表工作委员会,人大代表履职有了集体参谋和助手,闭会期间的活动有了专门的工作保障力量。
1994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浙江省实施代表法办法,根据这一重要专门法规,全省各市、县(市)区人大也结合本地实际陆续制定了相关的代表工作制度文件,使代表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为代表工作规范化发展套上了“紧箍咒”。
“代表小组活动一般每年不少于3次”等创制性规定,无一不带有“浙江味”,得到各地认真执行。这一时期,全省各地在推动代表全面执行职务、有效保障代表履职、加强对代表的监督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地探索和实践,代表工作业态和体系逐渐形成。
2005年,党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并配套下发关于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代表议案建议处理等工作制度。
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中央文件的贯彻落实,结合“八八战略”、“法治浙江”等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对人大及代表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重要要求。
2010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代表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成为浙江省人大工作历史上首个关于代表工作的人大决定。代表工作是人大基礎性工作的地位更加彰显,代表作用的发挥更加明显,为代表工作迈向新时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开启了代表工作全面深化、更高质量发展的历程。在全省各级人大的共同努力下,先后打造了代表联络站、网上代表联络站、“浙江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以“两站一平台”为阵地的代表履职新载体。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具有浙江地方特色的代表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使代表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使人民群众对根本政治制度的认同进一步增强。
把牢代表“入关口”,夯实代表履职监督基础
1979年,浙江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首次行使地方立法权,通过浙江历史上第一件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县级以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试行细则》。1980年,省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认真做好市、县选举工作的决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第一个决议。
随着民主法治的推进,浙江根据选举法和先后六次修正的实际,及时跟进对浙江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制定和修正,为依法开展我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提供了可靠的法制保障。
自1979年以来,我省共经历了11次乡级、10次县级和8次设区的市级以上的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成为浙江人民当家作主的成功实践。
“选举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障人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2016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西城区中南海选区怀仁堂投票站参加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投票时强调。
在最近一次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法提出关于做好有关选举工作的意见。在完善代表候选人推荐、考察、提名机制上下功夫,在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上使力气,在强化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约束上做文章。
依法选举产生我省全国人大代表94名,省人大代表635名,市级人大代表4588名,县级人大代表21114名,乡级人大代表57084名。通过把好把牢代表“入口关”,为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输送了一大批政治素质高、群众口碑好、履职能力强的代表。
除了把牢代表“入关口”,夯实代表履职监督基础也同样重要。建立健全我省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制度、省人代会预备会议后召开大会表彰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开展代表履职经验交流等机制,是加强代表履职保障监督,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
杭州市制定出台代表辞职暂行办法,宁波市健全完善代表履职登记的审核和通报机制,湖州市建立代表履职量化评估考核办法,金华市建立代表履职考评、述职和辞去代表职务为内容的履职监督管理制度,强化代表履职约束管理。
在各省(区、市)中率先建立服务我省五级人大代表的“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为代表提供知情知政、提交议案建议、学习交流、日常办公等多种服务,推动代表工作进入信息化时代。
“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2019年5月,栗战书委员长在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人大围绕推进机关办公信息化、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探索实践了“浙政钉”人大版、掌上联络站、“代表钉”、治水APP、WO监督互动等,智慧人大之路越走越宽。
畅通民意传输渠道,推进常委会各方面工作“+代表”
2005年,为破解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难题,全省首个人大代表联络站——白云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在海曙应运而生。
“每个月第二周和第四周的星期四下午是区人大代表的接待日,省、市人大代表则通过预约或主题接待等方式不定期接待。每次接待日前,我们会在各社区公告栏内张贴通知,并在街道和社区的微信群上发布,确保选民知悉。”联络站副站长唐克俭介绍,他从联络站设立伊始就负责相关日常管理工作,见证了14年来代表与选民的每一次面对面沟通。
2003年前后,我省各地以点状的方式,陆续开展了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等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规模。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的有关部署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推动下,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以代表联络站为抓手,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了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积累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截至目前,全省建成4030多个代表联络站(点)和1200多个网上代表联络站,覆盖全省各乡镇街道,实现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进站的全员化和开展活动的经常化。
2014年起,浙江省级领导干部代表连续多年定期赴代表联络站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头作用。
“各级人大代表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牢记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渠道作用、宣传大政方针的窗口作用和人民代表的表率作用,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解疑释惑、疏通情绪、化解矛盾等工作。”2018年5月1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在淳安参加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首次接待代表活动时强调。
2018年9月,栗战书委员长来浙江调研人大工作,视察了衢州市柯城区府山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对代表联络站工作和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今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关于深化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广各地成熟的创新做法和经验,指导推动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向定位更准确、机制更健全、活动更经常、保障更规范、效果更明显的2.0升级版跃进。
不断推进常委会会议“+代表”、立法监督工作“+代表”、决定和落实重大事项“+代表”,也是我省人大代表工作的一大亮点,进一步提升了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通过深入参与立法活动,我对立法工作有了更多的感性了解和理性认识,深知一部法规出炉的台前幕后与来之不易。”省人大代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发展研究室副主任沈小玲感言。
近年来,从“背靠背”书面征求意见到“面对面”座谈听取意见,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到列席法制委员会会议,从浅层参与到分专业有重点全程深度参与,从发动省人大代表参与到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人大代表参与地方立法的“浙江样本”渐显成效。
政府每年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由人大代表投票决定,并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这就是宁波市宁海县在全国首创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如今,这一制度已在浙江全省市县乡三级实现全覆盖。
“以往,一些地方的民心工程倾尽全力,却得不到老百姓的认可。而集聚群众、代表意愿的票决就可以很好地将政府的重点中心工作和百姓的意愿结合起来。”龙游县委书记刘根宏说,现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像选人大常委会主任、选县长一样,很庄重。”
在杭州,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成为杭州市首次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选出的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经人大代表差额票决,有了法定效力。 在宁海,大湖小学迁建工程在县人代会上被代表票决确定为2015年的民生实事工程,一座现代化的学校拔地而起……一项项票决出的民生项目,让人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的生动实践
40年来,我省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历了从委员活动到代表活动,从零星开展到有计划、经常性地开展,从单一方式到多种方式,从个体与集体活动并存到以坚持集体活动为主、代表小组活动为主要形式的发展过程。
1980年,省人大常委会主要以常委会委员为主开展视察,并邀请视察所在地省人大代表参加。至1985年,开始组织开展代表集体视察、持证视察活动。至1988年,开始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代表小组,1995年以选举单位为基础建立代表中心组,进一步健全了代表活动的组织载体和保障体系。
自2014年起,省人大常委会探索实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组织方式的重大创新,围绕聚焦重大主题、形成更大合力,组织开展省人大统一部署、各级人大联动实施、各级人大代表共同参加的代表主题监督活动。
“这条河道现在经过治理后水质还不错,但是我认为并没有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我建议把九峰河跟东官河贯通,让水动起来,然后再对河床清淤、挖深。”2017年4月13日下午,黄岩区30余名人大代表一线履职,开展问水督水,拉开了该区人大代表“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的序幕。
浙江人大围绕“五水共治”开展了一系列关于治水的主题活动,成了各地开展闭会期间代表主题监督活动的“样板”。
近年来,围绕省委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任务,先后开展了“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监督转型升级十大组合拳落实情况”等多个代表主题监督活动,有效发挥了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
除了代表主题监督活动,提出代表议案建议也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抓手。长期以来,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围绕提、办和督这三个关键环节探索创新,不断提升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办理质量和督办成效。省人大代表40年来共提出代表议案714件,建议24618件,全部得到办理答复。
从2004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省政府领导领衔办理重点代表建议制度,推动了一大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至2009年,基于长期不懈的规范引导,省人大常委会从根本上扭转了代表不善于区分议案和建议的局面,将代表议案的立案率提高到了100%并延续至今。
多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结合建议办理工作,组织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活动,面对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跟踪督办、代表督办视察、办理工作回头看等多种方式,推动承办部门切实解决问题。
在各省(区、市)中率先建立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处理系统并向全省推广,健全代表建议网上提、办、督的全链条流程,实时向代表公开每一个办理环节的进程信息,构建人大、代表和“一府一委两院”进行联系互动的网上通道,增强了代表建议工作的协同性、協商性和民主性。
浙江人大代表工作40年的发展历程表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代表工作做得好、有活力、出成效的根本保障。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国家机关与代表的联系,不断探索创新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等代表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新平台新载体,根据党中央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勤探索、求突破,及时将积累形成的有效做法经验内化沉淀为稳定的制度规范,保证代表工作始终在法律和制度的轨道下探索创新、有序开展、稳步前行。
“不日新者必日退”,要继续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务实创新,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实践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深化代表工作创新,将基层探索创新的“盆景”变为“风景”和“全景”,丰富人大制度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服务和推动浙江人大工作继续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