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服务精准扶贫的优势与实施对策
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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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问题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消除贫困一直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努力的方向。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是世界上第一个实现联合国提出的贫困人口减半的国家。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的时候提出了精准扶贫理念。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扶贫工作的时候,进一步就精准扶贫理念提出了细化的要求,明确了精准扶贫需要做到“六个精准”,为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长期的扶贫实践经验表明,消除贫困的根本点不在于外源的物质捐赠,而在于切实提升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力以及脱贫致富的能力,即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尽管不同地区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各不相同,但扶贫的代际传递是极为明显的。由此,要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让贫困人口的下一代接受教育是最好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看,教育扶贫是我国精准扶贫的重要措施。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普惠性教育,也是一种跨界性教育,这两个特点决定了职业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在精准扶贫战略中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高职教育发展与精准扶贫之间的共生关系
高职教育是职业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与精准扶贫之间有着密切的共生关系。通过推动高职教育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不仅可以发挥职业教育扶贫的优势,还可以促进高职教育的转型发展,提升自身服务社会的能力。
首先,高职教育的发展可以有效地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精准扶贫实施过程可以发挥高职教育的优势。显然,与普通教育相比较而言,职业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与民生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精准扶贫工作是高职教育服务社会的基本功能之一。一直以来,在我国的教育扶贫工作中,多数情况下是以科教文卫下乡的名义实施的,各个办学主体包括普通高校和社会教育机构多是按照自身的思维、方式来实施扶贫工作的,最常见的做法就是在贫困地区建立教学点、教学工作站,定期为这些地区的贫困群体开展各类技术技能培训活动,为贫困群体的生产生活提供智力或技术支持。客观而言,各类教育主体的这种自我式的扶贫方式,能够为贫困群体提供一些人力资本支撑,但在一些做法上,形式大于实质,对于推动贫困群体的持续脱贫没有太大的实际效果。在扶贫工作中,特别是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扶贫的过程是全方位的,涉及到技术、政策、项目、资金等多个要素,并要求持续发展这些要素的合力,在这个过程中,高职教育的精准扶贫优势就开始凸现出来,高职教育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与其他教育主体相比,具有天然的优势,能够将技术、资金、项目、政策等多个要素融合为一体。比如当年的“太行山道路”扶贫计划,其主导者是河北农业大学的李保国教授,但该计划最终能够取得巨大成功,还是依托了河北农业大学、潞安职业技术学院等办学主体,充分发挥了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的产学研优势,有效地融合了技术、政策、项目、资金等多种要素,最终成为太行山贫困地区过去40年来最为成功的扶贫计划[1]。由此可见,高职教育产学研相结合的优势,不仅能够对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还能够真正发挥高职教育在教育培训、办学机制等扶贫优势的灵活性。对于贫困群体而言,他们所需的并不是解决其一时困难的物质需求,而是高职教育能够充分发挥其产学研优势,突出产学研融合的合力,并围绕这些合力来建立政策、资源、市场等扶贫长效机制。
其次,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可以提升高职教育内涵发展,高职教育办学主体通过精准扶贫可以检视自身服务社会功能的不足,进而为改进其供给侧服务提供指南。高职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职能也不仅仅是扶贫,而是要通过资源的整合来为生产、服务、管理等一线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以及教育资源分配模式下,高职教育有很大一部分生源是来自于农村,甚至有很大一部分生源是来自于贫困的农村地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正式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战略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成这一重大的历史任务,必须要充分发挥高职教育各个参与主体的合力。在加大高职教育供给侧改革进程中,需要不断改革高职教育的办学模式,从精准扶贫的需求侧出发,不断加强自身内涵建设,拓展自身服务社会的能力。
无疑,高职教育与精准扶贫之间是利益共生的关系,高职教育需要承担精准扶贫的历史重任,而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需要高职教育增强自身人力资源开发的优势和效能。由此看,加快推进高职教育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高职教育发展,使其成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带动贫困群体脱贫致富的引擎,成为新时代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主题。
二、高职教育服务精准扶贫战略实施的优势
如前所述,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主体部分,其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更是具有独特优势。
(一)国家对高职教育的定位与精准扶贫政策的目标相吻合
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与精准扶贫目标的一致性,不仅能够提升职业教育与精准扶贫的对应性,还能够提升职业教育扶贫过程的精准性。2004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在该《意见》中明确了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目标,即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2014年,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下称《建设规划》)中也进一步指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必须要为生产和服务一线服务,在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同时致力于提升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从国家政策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而言,高职教育培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以提升受教育者的职业能力为己任,帮助受教育者能够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而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较,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对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更具推动优势。
职业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是高职教育服务社会的职能之一。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下称《决定》)中就明确指出,在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过程中,特别要强化职业教育促进社会就业、消除贫困之间的互动。在2014年的《建设规划》中也指出,要积极发挥职业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在国家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围绕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实际教育需求,结合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现状,制定出合适的职业教育扶贫方案,提升职业教育扶贫的精准度。可见,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定位是通过提供职业教育公共产品来改善受教育者的人力资本结构,进而提升受教育者的内生发展力,帮助贫困人口提升其职业技能,最终来帮助他们消除贫困状态。而高职教育在改善人力资本结构,提升受教育者内生发展力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这种优势与精准扶贫政策强调的改善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结构,提升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力的目标是一致的。
(二)高职教育的招生政策可以提升贫困地区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比例
招生政策带有很强的区域性和计划性,高职院校招生政策能够面向贫困地区倾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贫困地区技术技能人才的数量,切实改善贫困地区人力资本结构,为精准扶贫提供人力资源支持。2012年7月,我国首次发布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该《报告》认为,很多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的学生因受制于经济条件,他们并不希望远离家乡去外省市接受高等教育,而是希望在家乡或是距离家乡不远的地市接受高等教育。这些设置在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的高职院校恰好给这些学生提供了大量的受教育机会。该《报告》还用具体的数据来解释了上述论断。在2011届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当中,其中来自于贫困农村地区的学生占到了13.2%,来自于西部地区的学生占到了22.6%,来自于民族地区的学生占到了16.4%[2]。由此也说明了高职院校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吸引力。在这些学生当中,有大约24%的学生是在本市(地级市)范围内就学,有84%的学生是在本省范围内就学。此后,从2013-2018年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中的同类数据比例大致差不多。从某种意义上看,高职教育对满足社会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的需求比一般的高等教育更具优势,高等职业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高等教育领域的扶贫项目。扶贫工作开展40年来,尽管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截至到2017年底,我国尚有6000万人没有脱离贫困,而这些贫困人口绝大部分集中在西部地区、民族地区。从最近几年高职教育的就业效果以及国家对高职教育采取的支持政策看,高职教育对于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的吸引力要超过东部地区。因此,在推进精准扶贫过程中,高职教育应该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
最近几年,我国高职院校对农村贫困地区实施各项专项或定向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的统计数据,最近5年内全国示范高职院校、骨干高职院校、优质高职院校向农村及贫困地区定向招录学生达到了28.3万人[3]。从2017年开始,高职院校的定向招生计划纳入到国家专项计划中,每年向贫困地区招收6.1万名学生,这些学生主要来自于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川藏区和新疆三地州(克孜勤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及和田地区)[4]。国家实施的面向贫困地区的招生倾斜政策,能够使得贫困家庭子弟能够有更多的机会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这不仅可以直接提升农村人力资本存量,还可以为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高职教育的资助政策可以有效地为贫困家庭减轻教育成本
整体而言,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还是比较大的,尽管各个学段可能存在差异,但全国平均比例达到了20%,西部地区甚至高达30%[5]。从现实需求看,绝大部分贫困家庭的家长均希望子女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但苦于家庭经济困难,很多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显得有心无力。基于此,构建完整的学生学业资助体系是保障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入学的重要保障,也是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就高职教育而言,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政府主导的、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生就学资助体系,实现了对困难家庭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的全过程覆盖,特别是入学后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等制度,确保了对贫困家庭子女能够顺利完成学业。2017年4月,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强调,要继续加大对高校学生就学的资助力度,构建从中学到大学的全过程无缝衔接通道,保证每个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顺利毕业。在该政策的引导下,高职院校继续完善各自的资助制度,特别是加大了对建档立卡特困家庭学生的就业资助力度,提升了资助的范围和深度。
显然,高职院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有效地减少了贫困家庭的教育费用支出,也保障了贫困家庭不因经济困难而使子女辍学。同时,还可以让贫困家庭支出较少的经济费用就可以确保子女能够获得一技之长,进而大大提升了贫困家庭内生发展动力。
三、高职教育服务精准扶贫战略实施的基本对策
截止到2017年底,全国的高职(专科)院校数为1341所,最近几年的高职招生规模达到了340万人,就学校规模和招生规模而言,均占到了全国高校规模和全国高校招生规模的50%以上[6]。可以说,高职教育已经占到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为更多的适龄学生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技能教育的机会,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的技术技能人才。
在精准扶贫战略实施过程中,教育扶贫是基本手段,也是精准扶贫的重心。在教育扶贫中,职业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因其在扶贫中的优势而备受瞩目。在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均将职业教育作为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实施的核心要素。但客观看,尽管高职教育在精准扶贫战略中有如此高的地位,但现实中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水平与精准扶贫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各个地区的高职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严重,加上其社会认可度本就不高,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还是处于劣势地位。特别是在贫困地区,高职教育发展更为滞后,无法为这些地区的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持,难以在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由此,在精准扶贫过程中,高职教育要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基点,不断加大高职教育转型发展力度,充分释放其在扶贫工作中的效能。
(一)革新观念:消除贫困人口对高职教育的偏见
尽管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职业教育对应的“工匠”、“器物”,与我国长期推崇的“学而优则仕”、“君子不器”的文化观是相背离的。在中国历史上,职业教育从未进入国家认可的教育体系中,更没有得到传统主流价值观的认同。当然,在中国古代也没有职业教育这一形式,最多只是以家庭学徒制或作坊学徒制为载体的私人化技艺传承模式,这种私人化而非社会化的技艺传承模式,在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教育体系中是处于附属地位的,导致整个社会没有形成崇尚技艺的文化传统[7]。因此,职业教育的历史积累严重不足,无法融入到社会主流价值观体系,也就导致了社会大众对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低。正是因为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与发展基础存在一定的偏差,导致了职业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精准扶贫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对于贫困人口而言,在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冲击下,人们普遍存在“重视学历而轻视技能”的倾向。由此可见,在推进高职教育精准扶贫作用发挥的过程中,必须要从观念革新开始。具体而言:第一,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大众特别是贫困人口的观念引导。各级政府应该深入研究和了解本区域范围内高职教育发展现状以及办学优势,改革劳动制度,从制度和观念上肯定劳动的价值,不断提升劳动者的地位,并加大对职业教育减贫作用的宣传,扭转贫困人口对高职教育的偏见。第二,加大对贫困人口的集中宣传,充分展示高职教育在减贫中的优势。在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各级政府要宣传国家高职教育办学政策、办学成效以及高职教育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思想教育,使其在观念上接受高职教育对于减贫的作用,进而在行动上和观念上接受高职教育,进而愿意参与到高职教育精准扶贫体系中来。
(二)改革招生:扩大对贫困地区的招生规模
当前,我国高职教育的招生规模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基本持平,但在招生区域上并不平衡。高职教育招生规模较大的是在中东部地区,而在西部地区,尽管高职教育实施了定向招录政策,但招生规模无法与普通高校相提并论,这对发挥高职教育的精准扶贫效能极其不利。为此,在现行的招生制度下,要提升高职院校招生的灵活性,加大政策的倾斜力度,扩大对贫困地区的招生规模,扩散高职教育精准扶贫优势和效应。具体而言:第一,在现有招生制度下,适当扩大高职院校面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的单独招生、定向招生的比例和规模,不断扩大定向招生、单独招生政策的覆盖面,进而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更为充足的人才储备,扩大高职教育的受益群体。第二,按照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整体布局,推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分层发展。对部分招生困难或办学效益较差的中职学校转型为独立设置的技术技能培训机构,并加大与其他技术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源整合度,专门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各类实用技术培训或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岗前培训;对部分发展前景较好或办学效益较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区域内的高等职业院校要加大对口支持办学力度,加大对覆盖贫困人口的相关专业提供足够的资源、师资、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扩散高等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效应[8]。第三,积极延伸高职院校的社会教育和培训功能。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来激励高职院校面向贫困人口开展长期的或定期的技术技能培训,特别是要面向农民工以及农村弱势群体提供急需的技术技能培训,提升这些群体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的机会,在掌握一技之长的前提下能够不断提升自身学历层次,以增加其就业、创业的成功机会,从根本上改变其“因无业而致贫”的困局。
(三)完善资助政策:提升资助体系的针对性
高职院校对贫困家庭子女开展学业资助,是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内容的一部分,也是减轻贫困家庭教育成本支出的现实要求。经过多年的发展,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已经初步建立起了资助类型多样,资助覆盖面相对宽泛的学生学业资助体系,但高职院校本身的办学经费有限,在覆盖面或资助力度上还存在一定的空间,不能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子女能够享受到政策的实惠。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构建立体的、多层次的资助网络,充分利用好每一笔资金,发挥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效。第一,高职院校要做好各类资助政策的宣传。各个学校在招生和入学的时候,应该及时向学生宣传国家、本校的资助政策,力争让每一个学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了解资助政策的内容和具体标准,特别是涉及到助学贷款问题,关于国家贴息政策要及时宣传到位,切实减轻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之后的心理压力。第二,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开展精准的个体扶贫资助。高职院校在实施资助的过程中,要依据学生开具的家庭收入证明来确定其资助等级,提升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开展针对性的个体扶贫。第三,鼓励高职院校单独面向贫困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制度并划定具体的等级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该项资助应该是完全按照学生的学习成绩来确定等级和金额。此外还可以让学有余力的学生担任学校设立的工勤助学岗位,在缓解学生经济压力的同时还能够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交流能力。
(四)优化培养机制:提升人才培养的精准性
高职教育的办学目标是为社会培养更多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应该不断提升其人才培养的精准确定,按照贫困地区的致贫原因和产业结构培养更多的技术技能人才,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本结构,提升贫困人员自身的脱贫能力。基于此,第一,高职院校应该注重对所有学生通用能力的培养。现代社会看重劳动者的通用能力和通用素质,因为通用能力能够适应更多的岗位需求,能够与精准扶贫保持适切性。由此,高职院校应该以学生的核心素质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培养重点,强化能力本位导向,将培养全体学生的通用技能作为基本目标。第二,高职院校应该注重对学生技能的培养。显然,要发挥高职教育的减贫职能,就必须加大对贫困地区人才的技术支持,提升其反贫困的技术技能,进而才能在根本上脱离贫困。因此,高职院校应该合理调整理论课程和技能训练的比例,其中理论知识教学应该以“够用、能用”为限度,进而加大技术技能训练课程的比例,将更多的教学资源投入到学生技能培训上,增加实习实训的机会,提升贫困地区人口掌握技能的宽度[9]。第三,高职院校应该针对贫困人口开展针对性的技术培训。高职院校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培训和服务优势,以贫困人口为服务对象,针对其具体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技术培训,进而在短期内提升贫困人口的职业技能。为此,高职院校可以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教师深入到各个贫困区域,充分了解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以及经济发展现状,分析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在充分熟悉贫困地区就业市场的情况下定向设计技术技能培训体系,扩大对精准扶贫的技术支持力度。此外,高职院校还可以将对贫困人口技术培训与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等结合起来,实现项目服务的点对点合作,提升贫困人口掌握实用技术的速度,进而提升精准扶贫的效果。
(五)完善扶贫机制:强化多方协同效应
高职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涉及到的参与者众多,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如果机制体制不畅通,主体之间的协同效应就会降低。因此,国家应该在兼顾各个主体利益的基础之上,尽快出台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的相关法律法规,解决职业教育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类制度阻滞问题,确保每个主体在认知自身功能、定位和权责的基础上,落实好职业教育扶贫资源以及具体的任务,强化协同效应。显然,高职教育作为一种知识、文化、技能的生产和传递活动,与一般的经济活动或政治活动有较大区别,其具有周期长、见效慢的特征。这就需要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的政策执行者正确把握职业教育扶贫的价值观,准确认知其与其他扶贫之间的差异。一方面,高职教育精准扶贫并非是一种生产性扶贫,而是知识、技能和文化的再生产,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扶贫必须要重视扶助者知识、技能的提升以及智力的开启,是一种内生性的开发扶贫活动,结合贫困人口的生活、生产环境,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提升其技能、知识和文化水平。另一方面,高职教育扶贫的效果具有滞后性,在短期之内不能立刻显现[10]。因此各级政府应该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出台高职教育扶贫的具体计划,避免部分主体出现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对于扶贫对象也是如此,各级政府要做好宣教活动,避免因效果无法立刻显现,导致他们对高职教育扶贫的不信任。从这个角度而言,高职教育扶贫是一项长久的,需要耐心的活动,对扶贫对象开展长久的教育服务,帮助其从根本上脱贫。从这个角度看,强化扶贫主体包括高职院校、政府部门以及扶贫对象之间的协同性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明确了各个主体之间的协同机制,高职教育的精准扶贫效果才能逐渐体现,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力才能得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