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野下乡贤文化的传承与转化
2019-01-31朱毅峰
朱毅峰
(浙江师范大学 党委宣传部,浙江 金华 321004)
在中国社会剧烈转型发展过程中,乡村社会精英和传统文化资源流失已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因素。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梁漱溟先生就曾指出:“中国问题并不是什么旁的问题,就是文化失调”。[1]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认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是中国社会的基层。”[2]6本世纪来,贺雪峰等人对当前中国农村进行了大量调查,也得出类似的结论,他们认为,当代乡村建设的根本问题是乡村文化建设。[3]因此,在探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问题时,学者们纷纷将研究视角转向了乡村文化,找回文化的力量已成为一个共识。作为“延续文化血脉的精神动力”,乡贤文化是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所蕴含的文化道德力量对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从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创新乡贤文化”以来,此后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着重强调在乡村振兴中要积极发挥新乡贤的作用,弘扬乡贤文化,传承乡村文明。
乡村振兴包含文化的振兴,乡村振兴进程中需要对乡贤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缺少文化滋养的乡村注定是要走向凋敝和没落的,所以,对当下的乡村而言,如何重新认识乡贤和乡贤文化,实现优秀乡贤文化的在地转化,发挥乡贤群体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将文化资本转化为社会资本、经济资本,更好地助力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成为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事业的一个重要议题。
一、乡土认同:乡贤文化的内涵与特征
乡贤是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中的精英群体,是乡村建设、发展、决策的重要力量。乡贤的产生及其社会治理功能的发挥是一个历史过程,同时伴随着乡贤文化的建构、生成与流变。一般来说,乡贤群体是由有一定文化的中小地主、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告老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组成。从字源上看,“乡”的繁体写作“鄉”,本意为宴请宾客,两人相向而食的周代饮食礼仪,体现中国彬彬有礼的饮食礼仪传统,同时古代的乡饮酒礼,就是向朝廷举荐贤能之士的礼仪。周代《仪礼》之《乡饮酒礼》描述的就是乡大夫通过宴会,向朝廷举荐贤能之士,后来“乡”逐渐发展指代一定空间范围的乡邑村落。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释“乡”为:“国离邑,民所封乡也,嗇夫別治。”意为乡是与国都相距遥远的乡邑,是百姓开荒封土之乡,由乡官啬夫管理。从秦朝开始,乡已经成为地方基层组织的一种,其涵义已开始引申出基层行政区划的概念。
关于“贤”,孔子的标准是德、行及结合德、行的实际利益行为,即“所谓贤人者,行中规绳”“言足法于天下而不伤于身”“富有天下而无怨财”“布施天下而不病贫”。[4]东汉时期,“乡”与“贤”二字合并而为“乡贤”一词,指本土本乡在言行方面为当地民众所尊崇的人,又称“乡先生”“乡达”,他们在知识或者道德等方面比较知名,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迄于明清,各州县均建有乡贤祠,以供奉历代乡贤人物,并把乡贤人物列入地方志。
近现代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迁,“乡贤”的内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乡贤”与“乡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乡贤”是从儒家文化角度的正面描述,呈现乡村道德贤者的社会形象;“乡绅”则是中性化描述,可以是乡村正面人物形象,也可以是负面人物形象,土豪劣绅也是乡绅。费孝通在《论绅士》这篇文章中认为,绅士是士阶层,往往是退休的官僚,在“士大夫”这个概念中,绅士是在前面的“士”。[2]91-98如在革命时期,真正具有话语权的是乡间劣绅,他们以乡贤自居或相互逢迎。开明地主、绅士虽仍然存在,但发挥作用已十分有限。从新中国建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村社会孕育出新的乡贤群体,他们在沟通国家与民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张颐武依据乡贤的地理空间分布,将其分为两类:一种是“在场”的乡贤,另一种是“不在场”的乡贤。[5]从现实情况看,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这些是“在场”的乡贤,是“新乡贤”的主体,他们由这片乡土养育、又直接回报奉献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不在场”的乡贤包括文人学者、企业家、科技工作者、海外华人华侨及其他有志之士,当年走出乡村奋斗,功成名就回馈乡里,其言行和思想都对家乡产生了深刻影响。从文化生发的角度看,由这些乡贤的嘉言懿行所凝聚起来的乡贤文化,是“成功典型”与“道德模范”所形成的地方性文化,既作为一种“成功的教育事实”在民间培养“朴素的信仰”,又可以作为一种道德力量,为人所认同和遵从,久而久之,就会固化为一种道德规范,而有关教育的约定与规范会逐渐转换为村落教育习俗的组成部分。
乡贤文化是乡村精英群体的乡土认同,包含乡情、乡愁和文化寻根,是根植于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有着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它既是连接故土、维系乡情的精神纽带,也是一个地域的精神文化符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乡贤文化的内涵非常丰富,至少包含三个层次:一是乡贤群体的构成及其基本素质和特点,它呈现的是一种乡村精英文化;二是乡贤的作用及影响,乡贤在乡村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所发挥的功能以及所产生的作用和效果;三是乡贤治理乡村所创造并传承下来的有形物质文化遗产,如祠堂、学堂、牌坊及村志谱牒或功德碑等,以及无形的精神文化遗产如乡规民约、乡风民俗等。以上三个层次的内涵可以称得上是传统社会教化乡里、涵育乡风的“压舱石”。在新时代“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及培育过程中,乡贤文化发挥着重大促进作用,是践行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6]
乡贤文化具有地域性、道德性、现实性三大特点。首先,乡贤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性。乡贤与地域有着紧密的关系,乡贤事迹也与地方社会密切相关,乡贤文化表现出来的情感投入是明确的、在地理上有特定的地方感,是对于乡村的天然依恋。因此相对于现代城市的隔膜,乡土文化人情味更浓,归属感更强。乡贤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地方仪式”“地方宗教”以及分享“原初经验”(包括世代相传的教育习俗)的“地方性知识”。尤其那些相对偏远的乡村,受现代文明的濡染相对少,“地方性知识”更构成乡民生活的价值内涵。其次,乡贤文化具有突出的道德性。乡贤是知名人士,是引领风气、受乡人推崇敬重的人,无论新旧乡贤,古往今来都特别强调其品行,强调其道德操守。传统乡贤都是乡村的道德典范,知书达礼、以德服人。今天的新乡贤也都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品质,在乡里有威望受尊重,有的还被评为“道德模范”。从乡贤文化的功能来看,它更体现伦理的“关系、调节”层面。再次,乡贤文化具有明显的现实性。研究传统乡贤及乡贤文化的生成机制并以其为指导,在当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培育和弘扬新乡贤文化。本文所讨论的乡贤文化,既包括了“古代乡贤留下的文物、文献、传说以及热爱乡土、关心乡村世道人心及维护社会秩序、以德服人的优良传统和文化精神”,又包含了“现代乡村精英对传统乡贤精神的继承、践行与创新”。[7]
二、教育资源:乡贤文化的在地转化
乡贤文化是以乡贤群体为核心,主要体现为乡贤身上有影响力、号召力的嘉言懿行,是由当地乡贤名人的思想、著作、事迹、遗迹等形成的一种榜样文化,蕴含了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道德力量,同时,作为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组成部分,乡贤文化又蕴含弘文励教、崇善向学的思想内容,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文化理念和治理策略的重要来源之一。日益兴起的乡贤文化在与乡村教育习俗接触时,一方面,乡贤文化转化为教育资源,融入教育习俗,丰富了教育习俗的内容与内涵,另一方面,教育习俗也涵养乡贤群体,丰富了乡贤文化的内涵。
教育习俗是“人类的教育活动领域形成的代代相传的行事方式,是一种对教育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和道德感召力的文化力量,也是人类在教育历史长河中的创造性想象的积淀。”[8]它既具有“习俗”即风俗习惯的一般性特征,同时又具有“教育”的独特内涵,作为一种教化人心的习俗,它是能够通过其本身所具有的空间环境、文化要素和潜在力量对身在其中的人产生影响的教育实践。作为乡贤文化道德滋养的实践形态,教育习俗是乡贤教育社会大众、涵养社会公德的社会传递行为。教育实践的功能转化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乡贤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推动。耕读传家是大多数传统村落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愿景,而耕读传家思想的提出、形成、传承与乡贤的推动和倡导密不可分。在有些村落,乡贤是耕读传家思想的奠基者和宗族的执行人,由于乡贤的提倡和推动,耕读传家构成了传统村落社会普通民众“修身、齐家”和参与“治国”的途径和支撑,也是国家实现上层与下层互动的一种基本途径,实现了个体价值自我实现和国家社会治理的有机融合。在村落长期发展中,通过“耕读传家”,乡贤群体和乡贤文化在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形态上丰富了传统村落教育习俗的内容与形式。
在村落社会超稳定社会结构下,耕读传家思想及其指导下形成的文化实践得以代代传承,乡贤文化也不断滋养教育习俗,使教育习俗得以不断丰富,并影响一代代新的乡贤群体。乡贤文化滋养下的村落教育习俗的传承依靠村落的知名人士——乡贤,他们是传统村落教育习俗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传统村落中的乡约、族规和家训等一整套教育资源系统,便是由当地的乡贤参与制定,并带头遵守的。乡约、家训所体现的传统村落教育资源成为乡贤文化的重要内容与实践载体。例如,北宋时期的《吕氏乡约》,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村规民约”,由当时蓝田的吕大忠、吕大钧兄弟等地方乡贤自发制定、实施,是乡党邻里交际的基本准则和个体自我发展的规范性要求,引导着当时人们的伦理生活。在浙江省兰溪市诸葛八卦村,作为诸葛亮后裔的最大聚居地,由诸葛亮27世孙诸葛大狮按照“八阵图”样式布列规划设计,保存了大公堂、丞相祠堂、天一堂等大量明清古民居。诸葛亮后裔传承和弘扬《诫子书》等教育习俗,发展成“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乡贤文化。在浙江省武义县郭洞村、俞源村等传统村落,其创始人或知名人士也是当地的乡贤,从宋徽宗的丞相何执中起,郭洞村何氏家族世代书香,英才辈出,仅明清两朝就出贡生10名、增广生14名、禀膳生10名、府县秀才114名。[9]这些乡贤主导创造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塑造了当地的文化生态,并以民俗生活、乡贤文化的方式延续至今。
民间自主的教化力量源于对国家教育礼制的在地转化,将其融于地方社会的生产生活之中。它表现为官方礼制与民间习俗两种不同话语的整合。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礼俗互动是联结官方、文人精英、下层民众的重要话语工具,居于其间的乡村精英——乡贤将官方与民间、礼制与习俗的话语进行融通整合。乡贤的在地性使之熟悉、亲近、认同村庄,了解当地民间的话语方式、话语形态(如方言俚语),鉴于其心有灵犀式的妙悟能力和话语的逻辑总结能力,将民间朴素、感性、鲜活的话语表达提炼上升为理性、理想、规范的教育话语。李书磊在《村落中的“国家”——文化变迁中的乡村学校》对乡贤文化的教育功能的在地转化有生动的阐述,“教师与村子的亲族关系极大地缩短了当代学校作为乡村中一种外来的、陌生的系统与村庄的距离,在相当程度上弥合了学校与村庄的疏离感,它有助于农民及其子弟将当代教育这种本质上是异己的东西当然地接受为自己的东西,它也有助于教师们将一种陌生的话语系统更好地翻译成村落社会易于理解、便于接受的东西,并在这种翻译中用村庄的精神对教育的主流话语进行一些修正或产生一些误读,这反倒有意无意地在教育中保留了一些新鲜的、有活力的东西。”[10]
三、成风化俗:当代乡贤文化的创新性传承
当代乡贤文化的新发展在于其教化功能的扩大,表现为向教育资源的转化及教育实践的展开,是以教育习俗为中心的一系列文化生产。教育习俗一般以传统村落中物质化的建筑形态和非物质化的生活仪式、族规信仰、童谣谚语等为载体,以激励个体成就和融合群体规范为价值导向,潜移默化地影响村落共同体的生活模式和行为习惯。一方面是乡贤整理流传下来的各种文献、乡约、规制、题词和各种荣誉称号等文本,另一方面是新乡贤修建学校、教学楼、路桥、祠堂、庙宇等建筑,通过各种方式物质化地回馈乡邻,这些都凝聚了乡贤的崇高精神和人格力量,并转化为当地的德育资源。地方政府通过“从小知乡贤、尊乡贤、学乡贤,长大效乡贤、比乡贤、超乡贤”等方式来开展德育,以此引领和激励本地青年一代。因此,深入挖掘乡贤文化资源,尤其是新乡贤文化资源,让其中的规范、感召、引领及其育人功能重新焕发生机,是乡村振兴题中应有之义。
以安徽省宿松县为例,在“乡贤文化”体系培育建设中,他们不仅激活传统“乡贤文化”,更是颂传“古贤”、引进“今贤”、培育“新贤”,以“乡贤文化”进祠堂、进课堂、进讲堂、进礼堂活动作为主阵地,广泛开展“晒家书传家风”“讲家训倡新风”“家训族规诵读会”等传承、弘扬教育习俗的活动,提升民众的文化自信心,敦厚民风,凝聚向心力。[11]宿松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导向,激活传统“乡贤文化”,着力培育“崇文尚德、孝悌慈爱”的“乡贤文化”和“爱国爱乡、乐于奉献”的“乡贤精神”,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进而实现教育习俗的创新。宿松县委、县政府出台《宿松县创新发展“乡贤文化”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乡贤文化研究机制、乡贤联谊机制、乡贤参事机制、乡贤服务机制、乡贤礼遇机制,让尊崇“乡贤精神”在全社会持续发酵、蔚然成风。通过编印乡土历史与乡贤文化丛书,大力挖掘和弘扬张汪革、何丹、朱书等一批古贤的精神价值,为其修筑雕像,助力打造“乡贤文化”品牌。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乡贤研究会是中国第一家以“乡贤”命名的民间社团,其宗旨是“挖掘故乡历史,抢救文化遗产,弘扬乡贤精神,服务上虞发展”。[12]自2001年1月成立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全国重要的乡贤文化品牌。上虞区在2008年就被浙江省委宣传部命名为“浙江省文化建设示范点”,2015年5月又被授予“中国乡贤文化之乡”光荣称号,逐渐成为全国发展乡贤文化的样板。上虞区乡贤研究会以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工作导向,乡贤文化的教育转化实践逐步展开。在地方社会层面,通过编辑乡贤简报、编撰《舜水长流》《谢安家世》《上虞乡贤》等乡贤文化书籍以及乡贤主题宣讲等活动,挖掘传统教育习俗资源,将其转化为故事,通过传讲故事开展教育活动;在学校层面,广泛建立乡贤研究会少儿分会,印发《学乡贤》等各类校级乡贤文化报刊,还将乡贤事迹编成校本教材,对学生进行教育;通过举办纪念乡贤、采访乡贤、追寻乡贤等各类主题活动,挖掘乡贤文化的丰厚精神资源,藉以弘文励教,从而不断提升德育工作实效性,推动青少年一代德育工作。[13]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新的时代涌现出无数新乡贤,新的社会实践培育新文化,构成新的教育资源。新旧的历史转化过程是在“旧”教育习俗基础上对其进行创造性的改造,不断总结、加工、“去粗取精”的过程。这种创新性传承的背后隐含的是中国社会中“礼俗互动”的文化逻辑。“礼”代表制度规约性,“俗”代表民间生活的自发性,二者之间互益互补。“礼俗互动”近年来被民俗学者和历史学者作为学术分析工具来考察中国传统社会发展和文化思想的演变,它在本质上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与民众生活的密切联系。“‘礼俗互动’奠定了国家政治设计与整体社会运行的基础,并在‘五四’以来的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中有所延续”,[14]成为勾连官方、文人精英与普通民众的重要机制。[15]乡贤正是乡村社会“礼俗互动”的桥梁和纽带,对乡村教育习俗进行整合,使礼与俗相互依存,以礼化俗、寓礼于俗正是作为乡村精英阶层的乡贤所致力于创新和发展的工作。从礼俗互动的视角来看,结合新时代的特征,提炼传统乡贤文化的精髓,实现当代教育习俗的创新性传承是新乡贤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当下,新乡贤同样扮演多种关系的勾连、话语的转换、榜样的示范与带头作用和文化教育引领的角色。如安徽省泗县的例子,泗县的“乡贤志愿工作站”,依据“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的教育习俗,制定“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的工作原则,强调“乡贤”要对政策法规和群众呼声两头吃透,处理事情既合法又合情。
四、结 语
古代的乡贤文化,主要是传承儒家文化与乡土文化,当代中国的乡贤文化,其文化内涵更为复杂,除了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文化,还要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承与教育。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可见乡村振兴是经济、生态、社会、文化、教育、科技等全方位的振兴。其中,乡村文化和教育上的振兴尤为重要,找回文化的力量已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一个共识。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在于乡村,保护、传承和发展乡村文化是维护中华传统文化价值并重获世界尊重与认同的内生动力,只有乡村文化的复兴,才能从整体上实现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文化的复兴不是简单地回到从前,更不是推倒重来,而是要挖掘传统乡村文化资源,重新激发乡村的活力,留住乡村社会精英,重构乡村精神和乡村文化。
长期以来,乡贤文化的教育功能意味着它在乡风民俗的培育、人心道德的滋养、社会伦理的规范等方面具有无可争议的优势。在新的历史时期,乡贤文化可以起到乡土文化引领的作用,乡贤文化在社会教育领域创新发展,将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有机融合,推动教育习俗的创新性传承。新时代乡村精神的重建要求新乡贤文化哺育更多的乡村精英,进一步凝聚乡村文化力量,有助于更好地传承和发扬作为乡村道德榜样的乡贤们身体力行的嘉言懿行,为乡村振兴创造更好的文化氛围。
儒家经典《礼记》有言:“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这也就是说,乡村治理不要轻易改变本地的风俗和生产生活方式,传承和发扬本地的乡贤文化是维护地方秩序、促进社会融合的重要力量。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文化和习俗就不能创新和发展,恰恰相反,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在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习俗时,更需要结合社会文化变迁对其进行创新和发展。正如我们前面所列举的案例,很多地方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近些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时,都在充分挖掘本地丰厚的乡贤文化资源,以“乡土、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成功人士,他们反哺桑梓、垂范乡里、滋润乡风,传承和弘扬优秀的教育习俗,持续推进乡贤文化的创新,使乡村文明和道德水平不断向前发展,进而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落地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