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不再批准使用氯苯胺灵
2019-01-31中国农资黄敏译
中国农资 2019年25期
《中国农资》记者 黄敏译
6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9/989,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将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条例(EC)No 1107/2009,不再批准使用活性物质氯苯胺灵(chlorpropham)并修订欧盟委员会实施细则(EU)第540/2011号。
具体修改如下:委员会实施细则(EU)第540/2011号附件A部分,删除第78行关于氯苯胺灵的内容;成员国最迟应于2020年1月8日前撤销对含有氯苯胺灵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根据(EC)第1107/2009号条例第46条给予的任何宽限期应尽可能缩短,最迟于2020年10月8日到期。此条例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之日起第20生效。
据了解,氯苯胺灵既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又是除草剂。2018年我国氯苯胺灵出口额491万美元,主要出口美国、荷兰、英国、加拿大、新西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