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途径探析
2019-01-30王荣荣
王荣荣
【摘 要】加强对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对于高校领导干部管理、财务制度执行、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论文在分析制约审计成果运用因素的基础上,探索出解决这些障碍的若干途径,对加强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价值。
【Abstract】It is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strengthe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results in the financial responsibility audit of the leading cadres at the department level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leading cadr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and 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factors restricting the application of audit results, this paper explores several ways to solve these obstacles, which has certain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guiding value for strengthening the application of the results in the financial responsibility audit results of leading cadres at the department level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关键词】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
【Keywords】leading cadres at the department level; financial responsibility; auditing results; application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獻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9)10-0096-02
1 引言
高校处级领导干部既是高校发展战略的制定者,又是新形势下高校改革的实践者,是高校建设和发展的股肱之力。然而,随着高校的改革与发展,经济活动日趋复杂,频繁出现挪用项目经费等违纪违法问题[1]。高校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其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一方面能够防患于未然、及时纠错、保护干部;另一方面也能发现制度建设的漏洞、不断提升高校治理能力。然而长期以来,审计结果运用效果不佳,严重制约了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对此,如何加强审计成果运用,是摆在各级内审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2 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面临的问题
2.1 审计成果运用的时效性不强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常要收集大量资料并开展一系列审计程序,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发表审计意见,过程耗时长,相关组织部门等不到审计结束就已经完成了干部任用,审计结果运用失去时效性。
2.2 屡审屡犯,审计报告老生常谈
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被审计人通常为学院、机关部处、群团组织、直附属单位(简称“二级单位”)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或要求的副职领导干部。因此,审计报告会反映出很多共性问题,例如,在一个部门或学院审计工作完成后,到另一个学院审计出同样的问题。审计报告通常是洋洋洒洒一大篇,说的问题都是老生常谈。
2.3 审计人员重审计、轻运用
为了响应审计全覆盖的要求,高校内审部门近年来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而内审人员数量少,主要精力都放在收集审计证据和实施审计程序上,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意味着项目结束,对后期整改情况关注较少。
2.4 整改落实不到位,审计成果流于形式
内审通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如果对于审计问题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内审目的就不能实现,审计成果只能流于形式,不仅是对审计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3 制约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主要因素
3.1 高校领导班子不重视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
在我国,高校重科研教学、轻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是导致审计问题整改无法推进、忽视审计成果运用情况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教职工的经济责任意识不强,认为只要完成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任务就可以了,审计与自己无关,甚至认为审计工作是找碴、影响教学科研,因此,产生漠视或抵触心理。有些高校的校长办公会对审计报告也只限于听听而已,缺少研究探讨,造成审计结果运用与学校发展脱节。
3.2 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孤岛现象,难以形成整改合力
审计报告出具后,除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送达外,还会抄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但由于各单位对联席会议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于审计问题整改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加之高校各职能部门间沟通较少,存在信息孤岛现象,仅靠内审部门单方面很难形成推进审计问题整改的合力,而各部门的审计成果运用情况也未形成向内审部门反馈的机制,从而造成“审”“用”脱节。
3.3 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担当意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积弊较深
正是由于长期以来审计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新的领导上任后认为这些问题是前任领导的责任,与自己无关。与此同时,很多问题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对问题整改的过程中不可避免触及很多利益群体,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越积越深,而领导干部不想作为、不敢作为使得审计问题难以得到整改。
3.4 制度缺位,整改落实体制机制不完善
审计整改机制發展时间不久,很多高校尚未建立审计整改制度,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出具后就意味着项目结束。而有些高校虽然建立了审计整改制度,但由于审计整改落实机制不完善,对于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问题未报送审计整改措施或只报整改措施不见整改落实的情况,跟踪检查力度不够,导致最后也都是不了了之,审计整改流于形式。
4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主要途径
4.1 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责任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指出,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也提出,联席会议负责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同时,对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审计结果运用应当履行的职责也进行了具体规定。据此,高校也应当把审计整改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制度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责任,各部门形成合力,从制度、机制上推出审计整改“组合拳”,共同推进审计整改落实,提高审计成果运用实效。
4.2 建立审计问题整改清单制度
清单的罗列,不仅有助于审计部门的分类管理、后续监督,也有助于被审计单位明确问题、任务和责任。高校内审部门应实施审计问题整改清单制度,通过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工作的重点、整改方向、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将审计问题挂号、整改销号,逐事逐项跟踪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4.3 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机制
由于审计结果存在一定的敏感性,在信息公开形式上一直被广泛讨论。高校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根据审计结果反映出的问题性质,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审计公开,从而打破信息孤岛,共享审计成果,达到“审计一个,教育一群,警示一片”的效果,实现审计成果运用。例如,对因制度缺陷引起的普遍性问题,可以通过简报的形式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进行报告,或以通知等形式对校内各相关部门通报审计问题并要求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于较为严重的违反财经纪律、法律法规的审计问题,应当在不引起负面舆论传播的前提下,以典型案例方式对各部门及学院开展警示教育;对涉及其他部门配合整改的审计问题,可将审计报告抄送相关部门以推进审计整改落实。
4.4 将审计结果整改情况与干部考核任免相结合
内审部门应与审计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审计成果运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报告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并将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书面报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执行情况、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健全制度等情况纳入人事、组织检查考核处级领导干部的范围,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4.5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质量
高校应合理配置内审人员数量和专业结构,加强内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提升内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与此同时,要强化内审人员后续审计的意识,注重监督审计成果落实情况,推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效果。内审部门还应不断坚持审计师独立性和廉洁审计,避免对审计结果造成偏差。此外,内审部门对于采用购买服务、委托审计的项目应当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做好审计质量控制工作。
5 结论
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对于提高审计工作水平、推进高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审计成果运用面临的问题及制约因素,高校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推动高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推动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晓.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现状及对策研究[J].财富时代,2019(7):14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