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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体系

2019-01-30张中昌

食品界 2019年1期
关键词:莒县食安餐桌

张中昌

山东省莒县自2017年启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以来,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战略”指示精神为指引,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齐抓共管,构建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开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莒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县委书记孟青、县长费立志多次视察食品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县政府成立县长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食安办与基层监管所合署办公,县、乡、村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责任书》,严格落实创建责任,有力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完善基层监管体制。2017年,莒县新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县共设立了20个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基层监管所全部配齐“十个一”执法装备和快检室。全县1195个行政村,每村设置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县公安机关设立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2017年,全县投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为403万元;2018年,全县投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为1133.5万元,增幅达181%。2017年,县级农产品食品监督抽检3380批次;2018年,县级农产品食品监督抽检3460批次,年抽检数量达到3份/千人检测要求。同时,莒县还投资了1000余万元,建立了莒县检验检测中心,利用民间资本投资近1亿元,以高标准新建了2處农贸市场。

重拳出击抓整治。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大力开展“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县深入开展了守护“舌尖”安全、饮料及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等行动,强化“三安”联动,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2017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350人次,办理食品案件679起,移交公安机关6起,刑事拘留4人,判决3人。公安机关办理食品案件5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5人、判决3人,有效排除了食品安全隐患,筑牢了食品安全防线。

示范引领促发展。扎实开展“食安山东”品牌创建活动,突出莒县特点,打响“农产品食品莒县的、就是放心的”这张“食安莒县”名片。莒县已创建“食安山东”示范单位89家。其中,创建“食安山东”示范企业6家、餐饮服务示范街4条、示范食堂和流通示范单位73家。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目前已创建“莒县大姜”“莒县绿芦笋”“莒县丹参”等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个,全县“三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199个、农业农村部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3个、省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3个。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20处,建设有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7.65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76.78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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