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大学生法律素质实证分析与养成研究
2019-01-30王喜军
王喜军
(山西大同大学法学院,大同 037009)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培养较高法治素养的大学生就成为新时代的重要使命和任务。为此,深入研究大学生法律素质的体系构成和目标要求,调查其法律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探寻有效养成模式和长效机制,是当前高校人才培养中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研究方法与说明
课题组采用调查问卷及随机座谈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本次调查以山西省某高校在校大学生为调查对象,共发放调查问卷800份,有效回收调查问卷780份,有效率为97.5%。综合考虑大学生的基本构成要素选定调查对象,尽量使调查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调查基本情况为:性别构成方面,男女生分别占比48.7%和51.3%;年级构成方面,大一至大四分别占比为19.2%、32.7%、30.1%和18%;政治面貌方面,党员占比10.5%;团员82.3%,其他占比7.2%;学科专业方面,人文社科、理工医学、体育艺术三类学生分别占比37.8%、37.8%和24.4%。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信仰、法律践行能力、法律培养途径五个方面,前四个方面为大学生法律素质构成的主要部分,第五个方面的调查旨在获得影响大学生法律素质养成的因素有哪些。在问卷中五个方面不做区分,题目顺次罗列,以期获得学生的真实情况。
二、调查结果分析
1.大学生法律知识储备仍有欠缺
法律知识是指大学生在学习有关法律概念、规范、制度及体系的过程中所累积的知识总和,是法律素质的基础,也是法律意识形成和法律信仰建立的前提,更是法律践行能力落实的保障。总体来看,大学生掌握法律常识情况良好。如宪法制定时间、法制宣传日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三个问题,正确率均在90%以上。然而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中“有限责任”的理解,错误率较高,只有40%的学生选择了正确选项,说明学生对法律规范的理解深度不够。另有一题考查“反分裂国家法”的内容,答对学生频率为65%,说明学生法律知识的了解广度不够。
2.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法律意识主要是指大学生对法律规范的认同、需求和自主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趋向,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调查显示,99.2%的大学生表示“希望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表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内在需求和学习热情十分强烈;95%的学生“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利”。表明大学生希望生活在一个完备的法治社会,他们希望法律能够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当调查“您和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您首先想到的是什么?”依次回答是“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42.3%),“通过关系来解决”(37%),“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交给父母去解决”(15%),还有5.7%的学生选择“用武力来解决”。由此表明,大学生虽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但面对具体法律问题时,有许多学生仍然感到不知所措,超过1/3的学生依然认为通过关系解决是较为快速便捷的方法,而部分学生(15%)选择逃避,依赖父母。
调查显示,大学生希望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并且也认为法律对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符合法治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但是,部分学生仍然没有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要么“找关系”,要么自我妥协,说明法律教育仍然任重道远。
3.大学生法律信仰坚定明确
法律信仰是指大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形成法律意识,从而在内心中建立的对法律的敬畏和确信,并对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的信任以及希望。当调查到“您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的问题时,92%的学生选择“平等”,仅有“8%”的学生选择“不平等”。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也获得了大学生的极大认可和确信,这是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在调查“您如何看待官员腐败和反腐败问题?”中,75%的学生认为“腐败是暂时的,有信心消除”,85%的学生还选择了“近几年反腐败力度很大,成效显著”,也有15%的学生认为“腐败是社会顽疾,难以消除”。而选择“反腐败只是做做样子,腐败现象恐怕会越来越严重”的则十分罕见(0.6%)。说明当代大学生对腐败问题的认识十分正确,也对党治理腐败问题充满了信心。
4.大学生法律践行能力偏弱
法律践行能力是指大学生面对法律问题时,利用自身储备的法律知识,正确分析法律关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合法权益,获得法律公平对待的能力。当调查到“如果您在兼职时,用人单位声称信用很强,不用担心,无需签订劳动合同,你怎么办?”时,只有9.5%的学生选择“必须签订,否则投诉或走法律途径”,其余学生则选择“那就不签了”或者“我也不清楚,看大家的做法”。此题目意在考察学生从事相关法律行为时,是否能够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切实落实到生活之中。在调查“您发现同学的手机被偷了,他又偷了别人一部手机,您会怎么做?”,回答依次为“劝他送回去,如果不听,将举报”(5.5%),“向他说明道理,劝他送回,但不会举报”(65%),“无可厚非,表示理解”(29.5%)。此题目意在考察大学生如何解决情、理、法互相冲突的问题,在面对感情和法律的矛盾时,将会进行怎样的行为选择。通过数据可以看出,大学生十分注重同学友谊,但同时对违法行为认识不足,甚至存在报复心理,在面对情理法的冲突时,因感情做出了让步,置法律于脑后,不能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甚至可能会助长社会不良风气,为法律教育工作敲响了警钟。调查到“如果您在商场购物时,商场保卫人员以怀疑偷盗为名要求搜查您的人身时,您会怎么办?”时,学生选择情况为“当场拒绝,并告知对方没有搜查的权力,否则报警”(55.4%),“找商场经理解决”(34.8%),“忍让,不与其一般见识”(9.8%)。此题目意在考察当自身利益受到明显侵犯时,大学生将会作出怎样的选择。虽然大学生认识到商场的行为存在违法性,但是仍有近一成的学生选择了“忍让”,表明大学生的应变能力和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5.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途径单一
在调查“您所了解的法律知识的主要来源”时,数据表明,大学生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两个途径,即学校课堂学习和网络,甚至网络途径排在了第一位。说明今后不仅要加强和优化课堂教育手段,还要进一步利用网络手段,一方面进行上网引导,另一方面开发各种形式的网络教育,更好地发挥网络对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作用。在调查“除了法律基础课之外,您还喜欢哪些法律教育形式?”,学生回答为“法律选修课”(43.2%),“模拟法庭”(45.6%),“法律诊所”(4.7%),“庭审旁听”(76.6%),“法治宣传活动”(12.3%),“法律知识竞赛”(15.2%),其他(24%)。从数据来看,大学生对法律选修课、模拟法庭和庭审旁听有高昂的兴趣,此项调查结果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在座谈中也发现,这些同学们喜爱的法律教育形式都存在着制约因素,如法律选修课的课程种类太少,模拟法庭几乎只有每年的法学院在做,而且次数少、场地小,导致大多数学生只有耳闻未能亲临;而庭审旁听的选择率虽然最高,但绝大多数学生表示根本没有参加过。法律诊所的选择率偏低,是因为学生们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法制宣传活动形式单一,法律知识竞赛太过程序化,是导致这两项数据不高的原因。
从调查情况来看,学校教育模式陈旧、单一,难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学生普遍反映课堂教育效果不足,表现在教学课时太少,教学手段单一,学习兴趣不大。学校教育中除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之外,难以找到专门的法律课程,希望增加趣味性和实用性强的法律选修课程,以弥补当前课堂教学的不足。
三、大学生法律素质养成方案设计
1.宏观养成方案
(1)制定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养成目标和科学体系
在新时代背景下,进一步研究大学生的时代特征和培养要求,尽快出台大学生法律素质基本养成目标和专业类或行业类的具体养成目标,并形成新时代大学生法律素质养成中的培养目标体系。就大学生法律素质体系而言,应逐步建立起以法律知识为基础,以法律意识为导向,以法律信仰为保障,以法律践行能力为突破的体系化法律素质养成模型。
(2)确立大学生法律素质养成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由于各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迥异,难以在国家层面确定统一的法律素质指导思想。因此要求各高校在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时,要把法律素质养成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与专业素质等形成有机的整体。
各高校在培养学生法律素质时,要注意处理好三种关系,坚持“三结合”基本原则。其一,法律素质教育和专业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高校要正确处理专业和法律的关系,不仅培养专业素质,更要加大法律素质养成,提升大学生综合能力。其二,法律素质教育和道德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近几年,各高校普遍重视提升学生的德育水平,有些还设置了“礼仪班”“孔子学院”等。而法律素质的提升与道德素质的培养同样重要,也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培养措施,使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其三,法律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每个大学生将来都要投身到职业生涯中,以积极的职业态度和职业精神,规范的职业行为加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是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高校在教学中,要结合未来大学生职业特性,进行法律素质教育。
(3)转变培养观念,建立新时代大学生法律素质养成综合体系
要转变传统的重专业课程而轻法律课程、重课堂教学而轻辅助环节的教学观念。要提升法律类课程的教学地位,增大课程比重,增加课程学时,加大资金投入,扩大教师队伍,把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作为大学生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环节,作为评价学院、管理干部和教师的评价指标,使法律素质的教育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水平。要逐渐重视在法律基础课堂外的法律素质培养方式,例如模拟法庭、分专业的法律案例演练、庭审旁听等,逐步建立大学生法律素质养成的综合体系。
2.微观养成方案
(1)增强师资力量,形成协同培养机制
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其兼具政治性、法律性、知识性、实践性等特征。
需要教师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和坚定的法律信仰,并熟悉法律纠纷解决机制,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而目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教育,主要由马列学院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来承担。事实上,高校其他部门如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就业处等也承担着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重要职责,但其相关人员的法律知识及能力参差不齐。各高校应依据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对这些职能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持续有效的培训,提升其法律素养,使之与专业教师形成相配套的协同培养机制。
(2)更改课程设置,增加职业法律内容
高校设置的主要法律课程是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本课程除绪论外,共8章,其中只有3章属于法律内容,且安排在最后部分。这种课程设置与课时数量的安排,呈现出淡化法律素质培养的倾向,教师也难以在有限时间内讲授较多的法律知识。因此,适当更改课程设置并增加教学时数应是较为直接且有效的方式。还可以考虑分院系、分专业,在高年级设置相应的职业类法律课程。此类课程可以采用较为灵活的形式展开,如选修课、专题讲座、讨论会、法律沙龙等。可以选拔或聘请具有较强职业背景的人员承担此类课程,在专业知识的传授中完成职业化法律素养的提升。这种较为多元的培养模式更有利于学生的未来职业发展。
(3)改革教学模式,提高法律践行能力
通过调查发现,大学生对法律充满了信心,法律信仰也很坚定,大多都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实际问题,也相信法治建设会越来越好。但是在创设的具体法律纠纷情景中,有些学生束手无策,最终趋向于“自认倒霉”“忍让”等,甚至还有个别学生因为法律实践能力的欠缺而做出了“武力解决”的选择,让人不禁十分担忧。建议进一步改革教学模式,变枯燥板书式教学为情境式或案例式教学,既能活跃课堂气氛又能提升学生法律践行能力。增加形式多样的法律养成活动,增加“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治宣传日”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庭审旁听”的机会,让学生近距离的接触法律,理解法律,体验法律,从而增强法律实践能力。
(4)重视新媒介,创建网络教育平台
调查数据显示,网络是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但即便如此,相较于过去,新时代的大学生并没有突显出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及较强的法律践行能力。究其原因,是因为网络内容太过浩瀚复杂,同时又呈现出片面化、通俗化和报道化的特征。面对纷繁复杂而又参差不齐的网络信息,学生往往难以辨别,随自己的兴趣采用浏览式、点赞式等方法,浪费时间的同时也难以形成正确的法律思维。因此,对学生进行积极的上网引导,设置计划,制定目标,以便能够获得更多正确的法律知识。
高校要适应网络时代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新特点,充分发挥网络教育功能。创建形式多样的网络教育平台,如校园网、法律公众号、职业法律知识专栏等,利用平台进行教案讲义发布、典型例题讲解、热点话题讨论、法律案例剖析、法律活动通知等。老师可以加入学生自建的微信群等,与学生零距离接触,及时获知学生的现状和变化,做出应急处置。
四、结束语
大学生法律素质养成是新时代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是大学生尽快融入法治社会的前提条件。高校应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不同专业特点,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探索大学生法律素质养成的整体模型和配套改革措施,形成大学生法律素质养成的长效机制,为人才强国战略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