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建设视域下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研究
2019-01-29文峰
文 峰
(天津科技大学,天津 30022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简称“双一流”),国务院颁布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公布了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名单,并制定《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实现大学内涵式发展,完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加强民主管理的基本目标。
发挥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功能,保障教职工共同决策高校事务,确保高校党政决策的合理化、科学化,是高校工会组织需要思考的重大问题,也是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确立的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战略任务的现实需要。
一、高校工会主要工作职能
高校工会这一组织在我国存在时间并不长,起先是由企业职代会演变而来。1925 年9 月,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劳动大会第二次大会所通过《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是建立最早的工会章程。1950 年,我国颁布了《中国教育工会简章》,其中规定:教育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教育工作者,维护好教育工作者的利益,提高其阶级觉悟。
我国工运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工会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加强职工政治引领、组织职工建功立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深化工会改革创新、推进工会系统党的建设等方面。一般包括:站在广大教职工的立场,为其谋福利,强调工会工作的服务职能,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开展青年教工技能大赛等活动,做好“红娘”,帮助解决单身教职工的个人问题,还要定期开展对困难教职工的帮扶工作等。注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权益等。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2001 年修订颁布的,其中指明“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此后,历经几次修改,2013 年工会章程进一步突出工会维护职能。[1]这意味着,工会要在高校的民主管理中发挥其作为教职工代表参与学校行政权力决策的职能。工会围绕其职能展开参与高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教代会是高校工会重要组织形式之一,行使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议决定和评议监督四项职权。[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教代会能否发挥职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会组织工作的开展情况。《关于开展教代会评估工作的意见》指出应“把教代会评估纳入到督导检查和学校整体工作评估的体系中去,并把教代会评估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学校工作的依据之一,作为有关评先表彰工作的条件之一。”教代会要发挥辅助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从源头参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双一流”建设同样需要工会围绕学校核心工作,构建和谐校园环境和劳动关系。
二、高校工会民主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是我国高等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会民主管理的主体是工会会员,即为广大教职工,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行使四项基本权利。高校工会作为高校民主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组织工作合理、到位,工会会员在学校重大决策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有效回馈,维护教职工权益,体现了工会工作的重要性。从一定程度上工会工作做得更贴近教职工,也能激发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双一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由于历史沿革等原因,在发挥民主作用上工会工作还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工会民主管理中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高校教代会建制率达到100%[2],工会教代会已成为工会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主要形式。但是,保障工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其中,《工会法》第六条规定,工会依法通过教代会来参与民主决策和管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但是在执行法律和规定的环节中,缺乏参与决策后的反馈机制,是否采纳意见并发挥作用,由哪个部门或组织负责反馈信息还不够明晰,操作性不强。在工会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时,同样缺乏民主保障机制,维权途径缺失,容易导致不和谐的维权方式产生。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方面,从源头提出建议和意见如何被采纳,采纳后是否能获得反馈,这同样需要一定的规章制度来保障。[3]
2.工会组织依附性较强
工会从人员构成和组织架构上仍然是高校的“一份子”。作为职能部门之一,工会工作的开展需要协调各个相关部门共同完成。从人事角度上,工会的员工由高校教职员工组成;从组织架构上,工作的开展要涉及到全校各个部门和院系;从信息获取来源上,依赖于各层级有效的信息来源。工会参与民主管理是以教代会为特定形式和组织形式,所以教代会制度是否健全,体系是否完备,监督是否到位就成为工作关键点。教代会的“代表”来自学校各个学院和部门,具备民主的广度和效度,是其他民主管理不可比拟的,教代会代表自己的权益和阶层,依附于不同利益群体,反应不同群体的意愿和心声。因此,工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依靠学校方方面面的支持,也依附于学校各管理层级。
3.工会工作偏重发挥服务职能
工会工作,一般偏重于发放福利,开展健身娱乐活动,为青年教工做好红娘,为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做好服务等,落入服务部门的“窠臼”。将工会工作的职能简单定义为为教职工谋福利上,弱化了其在民主管理中的重要角色,参与民主管理仅体现在教代会这一单一形式上。在参与民主管理的定位是有局限的,必然影响了教职工对学校事务的参与感,进而影响发挥其主人翁精神。
4.工会成员认识的局限性
工会参与高校的管理,发挥其民主作用,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益,但是,由于工会成员的认识局限性,通常是某一学科的专业人士,对高等教育管理缺乏一定认识,常常会站在自身角度思考问题,对决策和方案的认识角度相对狭隘,无法从全局和大局角度上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而影响决策的具体实施,违背了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初衷。
三、完善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建议
高校工会和教代会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工会不仅要引导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管理决策中来,还要维护好广大教职工的基本权益,是教职工参与学校“双一流”建设的重要途径。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完善制度保障
工会工作的开展需要有法可依,在法律和法规框架范围内,加强内涵建设,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会行使职能时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提高工作效度,不仅保障顺利开展工作,同时也是对执行工作的一种约束。《工会法》规定的工会组织,需要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本单位职工参与单位的民主决策、监督、管理。该功能的实施,离不开高覆盖的工会法律体系,为实现民主建设提供基本支撑。目前,在现有的规章制度,常在执行环节和后期维权环节上“无法可依”,存在空白。例如,在2001 年修订的《工会法》中,对侵害工会会员合法权益的相关措施较少,导致侵害事件发生后,没有对应的解决途径,因此,要完善法律追究条款,还要明晰责任部门和维权期限,增加对于不履行职责的部门或者个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条款等。
2.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是开展好工会工作的重要一环,工会干部队伍是执行和保障工会会员权力的代表。因此,工会干部要在思想政治水平、工作作风、业务水平和服务理念上多下功夫。首先,政治学习摆在首位,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学习政治理论,重视学习“四个意识”,加强业务素质培训。其次,要摆正工作作风,因工会工作的特殊性,不能以行政管理者的姿态处理问题。最后,加强服务意识,不仅体现在发放福利上,还要从根本上维护家庭困难职工的权益等,将服务工作做到位。
3.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
按照《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工作需要深入贯彻落实教代会要求,保证教代会紧贴实际、运行合理、操作方便,增强教代会代表民主参与意识。“双一流”建设,要求高校顺应时代发展,贴合现阶段的发展实际,教代会制度也要不断完善,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感。首先,保障源头参与权。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从法律层面进行的基本要求。教代会需要介入从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到完成制定的全过程,即从源头参与学校决策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发挥民主监督的职能[1];其次,保障审议通过权。教代会应对涉及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审议通过权,其中包括,教职工岗位责任、聘任、干部教师奖惩、工资发放办法、教职工纪律工作要求、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等[3]。同时,可对有损教职工利益的制度、破坏和谐校园建设的行为畅通维权通道,及时发布阶段性进展情况,做到信息透明、公开。最后,工会还应借鉴其他行业的优秀经验,与时俱进,关注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纳入学校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中,推进教代会工作更全面,更务实,更有效,使得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工作更深入,更扎实,更有力。
四、结语
工会组织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工会参与高校民主管理是国家实施“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保障。工会工作要适应新时期的发展变化,完善工会和教代会工作的法律制度建设,依法推进教职工参与高校民主管理,拓展民主渠道,积极引导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工会在民主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