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的“非理性”特征
2019-01-29浙江理工大学310000
(浙江理工大学 310000)
美与丑只能在人类社会的实践中生成,是审美主客体之间关系的体现,是一种价值判断和情感判断,并而非对象的固有属性。由于人类实践活动的复杂性,美丑地判断所赖以产生的条件和内涵也并非恒定不变。在最初过程中,“人只有形成了具备鉴别美丑的感觉能力,丑才有可能从混沌世界中分离出丑来”1,在逻辑思维能力尚未健全的原始先民意识里“主体不仅没有独立性,而且与客体混杂不分,一切模糊、混乱、充满了神秘感和恐惧感,到处潜藏着恶意的精灵和鬼神”2,为此对于未知世界,原始人既抱有恐惧,也把它作为顶礼膜拜的对象,无所谓对象美丑的区别对待,而只是混沌于纯粹感性世界中的神秘地恐怖。当人类开始了与自然二元对立的生存状态,理性与非理性的直接同一状态开始破裂,人类逐渐以理性的方式来把握世界的规律,并以此来指导实践,使自身目的性与客观规律性相统一。理性表现为概念、逻辑形式并具有社会伦理价值的趋向,而在以感性为主的审美活动中,理性却也暗中制约着主体对审美对象的理性判断。“人以理性认识为手段,概括审美对象的形式规律;美往往体现为形式上的和谐、整一和均衡等原则。反之,丑则是不合乎理性规范的形式,它混乱、芜杂、无序,既不合乎人对自然与社会规律的把握,也不合乎人的目的。”3人类以理性思维为工具将自己的目的意图在与自然界的关系中实现,理性也在暗中规定着美的定则,即理性的合目的性的感性形式,而丑则是背弃目的性的感性形象,即“非理性”的形象。
虽说理性与非理性各分管自己的意识领域,但人类两重性的矛盾不可得解。精神理性始终是我们自然生命性下艰苦的奴隶,理性始终在为着人类生命存在而打工;而我们所认定的自由——感性地审美活动,也一直未曾挣脱理性、文化、观念的锁链,只能在浅空盘旋。“有时,我们的审美,并不是直观对象形式时所获得的生命的欣悦或不快,而是依照审美经验和文化观念,对对象社会文化内涵作出的认知性解读。”4人类美的意识在实践劳动中伊始,美的意念也体现在劳动和成果中。人类以理性的手段从符合实践目的性的形象中归纳出美的形式规律,即“有意味的形式”。“意味”是合乎价值的体现,而丑则是反“意味”的,非理性的,是背离目的性价值的体现。康德将理性分为两部分: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前者遵循认识的先天原理,追问自然必然性因果律; 后者遵循实践理性的道德规律,追求自由。如果将丑在此分道,则丑的非理性可表现为:反“理论理性”与反“实践理性”。
人类在自然界的实践过程中,理性以先天形式为基础,运用人类的先天范畴去综合感性提供的经验材料,使得理性知识成为可能。实践美学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为哲学基础的美学体系,实践美学认为“美产生于人类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实践活动,在其过程中体现出客观规律性和主观目的性的统一”5趋利避害是生命之本性,合乎此本性的实践目的性的知识便是能带来切身利益的、值得保存的认识知识,这些知识也将更好地指导人们的劳动实践。由于积淀是历史进程,所以丑是时间的产物。丑的现象并不是孤立与不变的,作为历史的形态,它是人类社会辩证发展过程中否定的产物;是失去了历史合理性的旧事物;它也是历史动力的表现形式,不可或缺的一环。人类从符合实践目的性的形象中归纳出美的形式规律,而丑则是对此审美判断的形式规则的颠覆。美通常表现为形式上的和谐、整一和均衡等原则。反之,丑的则通常表现为混乱与芜杂。如丑的现象中常见的畸形,畸形是某种残损或缺失,违背了正常的自然规律,代表着原本应有之能力的缺失,这种缺失在人们追求自由的劳动实践过程中是不合其目的性的,那么当人们从审美角度看它时,它便是丑的。或是凶狠可怖的动物,恐怖的动物由于对人的生存的危害性使得人们觉其丑陋而心生厌恶,对于其形式的归纳认识便可以有效保证人们远离危害,如獠牙利爪、蛇纹虫蟑等。虽然后来人类能力的增长使得人们可以有效避开其危害,甚至由于其具有的炫纹色彩或是独特风味,使得其甚至滋生出些许美感(此丑到美的转换也正式由不和目的性到和目的性的转换),但抛开猎奇与口欲,这些形式元素在人们内心深处总能勾起那遥远的不愉快。
实践理性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得以体现,是指理性的意志功能和活动,旨于考察人行为的伦理道德问题。“作为人的意志能力的实践理性所涉及的对象则是道德,实践理性所追求的即是道德的本体,而且康德认为实践理性是优先于理论理性的。而且“人类生来就是一种共同体的存在,这个事实表明了人类绝不可能脱离共同体体,因而总是带有责任且一直背负着义务”6。道德恪守于人类本体的根本利益之责,以人类共同体为根本,背于此根本的往往是道德沦丧之举。自愿脱离人类共同体的人如伊壁鸠鲁学派、呼吁回到森林中的卢梭、敦促人归于“空灵”的瑜伽哲学都遭到了青年罗尔斯的批判(除非我们拥有共同体,否则我们也不具有人格——罗尔斯)。道德是非个人的形式,他由人类共同体形成,而人类共同体又是无处可寻的“隐者”,于是就表现为类似于自然规律般地本有而非个人的规定,显得纯粹而圆满。它是自然为人类的长期进化过程中配置的“社会秩序装置”7,储于人的机体之中,是人类生而既有社会性的遗传编码,但其也只是自然母亲所埋下的种子,道德的发生与否也取决于文化环境的善诱,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关于“性本善”与“性本恶”矛盾之争不得结果的一部分原因所在。道德立于人的超验的自由原则之上,个人是可以选择不为道德所缚,但这种举动是弊于人类本体根本利益的,将被人类共同体所不容。因为作为唯人类根本利益而瞻的实践理性准则如果容许唯个人利益的个人行为准则的合法性,则整个人类世界将是无尽的混乱,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被积淀于人类集体无意识之中而制约着每一个人。这正如弗洛伊德所提出的“法律是集体的超我意识”,道德亦应如是。这也是我认同康德“实践理性优于理论理性”的原因所在:反理论理性的事物或许可以阻碍人类实践活动的一部分利益,但是实践理性作为人类本体健康存在的根本不容妥协。如无趾叔山、瓮盎大痪、兀者王胎者。身形有畸——这是人们判定客观美丑的主要依据,但“形之丑以德充”,他们都以非凡的精神品质而为人所称赞,高尚的品行掩盖了形体的丑陋。人类的道德意识闪耀着人的灵性光辉,是人类以实践理性控制低劣地、野蛮地原有生物欲望,是触及人类整体和谐发展的根本命脉。这无疑是美的,而反“实践理性”的不道德行为自然而然便是丑的。
人类理论理性付诸于人类主客二元的理性认识,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合乎目的性与自由的事物中总结美的形式规律,符合此认识理性的事物则是美的;人类的实践理性显见于人类的道德准则,是内向指于人类本体的自我警醒,符合此社会理性的人则是美的。故而可知,在人类看似自由的审美的感性活动中,美的判断总是暗中受掣于人的理性观念,而丑的事物在形式上总是显现着“非理性”的特征。
注释:
1.朱立元.《西方美学范畴史》.山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54页.
2.将孔阳.《美学新论》.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65页.
3.王庆卫.《审丑与非理性精神的关系初探——对丑观念演变历史的一种新视角观察》.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一期.第67页.
4.王庆卫.丑的轨迹——理性视阈中的非理性变奏[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
5.王庆卫.丑的轨迹——理性视阈中的非理性变奏.[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1页.
6.[美]罗尔斯著.左稀,仇彦斌,彭振译.简论罪与信的涵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10页.
7.“社会秩序装置”见于高长江.《神圣与疯狂——宗教精神病学经验、理性与建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