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型课程视域下社会实践活动学习的对策研究
2019-01-29江苏师范大学221116
(江苏师范大学 221116)
根据《2017年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思想政治课程力求构建学科逻辑与实践逻辑、理论知识与生活关切相结合的活动性学科课型。强调以“活动”为纽带,把“学生主体”与“学习内容”有机联结起来,要求以“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承载学科内容的载体。这一转变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得以提高政治的核心素养,但是受“高考指挥棒”和各地课程资源分配不均的影响,如何让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不能只流于形式,真实的促进学生学业水平的发展,本文就这方面进行探讨。
一、学习的内涵及界定
学习是个体心理的积极建构,而不是对教学的被动接受,学生在开放的、充满意义解释和建构的环境中,通过协作、会话达成意义建构的目的。1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我们很容易将学习等同于认知过程,这不仅将学习的概念窄化了,还将学习的途径固化了。因此,学习的丰富性和深刻性要求学习是学生作为主体的多样化实践活动,通过知识理解,社会参与、情感体悟等环节,将抽象的知识表征与具体事物的特征建立关联,以实现个性化和社会化的教育宗旨。
学习经验的最终归宿在于意义的创生,而这一系列内化的过程只能在生活中得以发生。《2017年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规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性质是综合性、活动型学科课程,并在实施建议中多次提到以社会实践活动为方式承载学科内容,这无疑为我们学习指明明路。不可否认,社会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工具性,使学习在情景中发生,它的开展建立在问题解决、复杂情境、多层次的互动上,学生通过理解、体验获得新知,这也是学科核心素养中社会参与的必然要求。
二、活动型课程视域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
活动型学科课程是思想政治课程“专享”的标识性概念,而学科内容教学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是活动型学科课程的显著特点。围绕议题,展开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身处在社会前沿,既仰望星空,又照进现实,让学生愉悦地体验到身边“熟悉的风景”中蕴含的学科知识,师生合作交流中将知识得以内化,这是我们未来教学的愿景。
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一种学习方式,它的开展建立在问题解决、复杂情境、多层次的互动上,学生得以在不同的情境中提高自己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本领,促进道德定力和及辩证思维能力的培育养成。并且,将学生“放出去”,真实接触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理解、体验获得新知,这也是学科核心素养中社会参与的必然要求。
依据新课标要求,“把特定过程的体验作为课程目标来规定,把课程内容安放在活动过程铺就的轨道上运行”,这是成就学科素养的必由之路。2因此,制定目标时要考虑到实施中方方面面的影响因素,包括课程标准、学情,教学环境等因素,用生活逻辑来统整知识逻辑,用生活事件来润泽知识命题,以力求达到“学习内容活动化、活动设计内容化”的效果。比如: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时,教师可组织学生查阅党史相关文献,带领学生参观当地的战役历史纪念馆,感悟从革命战争年代的旧中国到今天的新中国的巨变,领悟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
三、社会实践活动学习实施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杜威将具有教育性的经验划分了两个基本标准,一是“经验的连续性”,二是“经验的交互作用”。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感性经验,这只是学习的第一步,将其在头脑中系统化并纳入原有认知结构,以此来提升经验,并加以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使知识化作自己的“血与肉”,才是学习的最终归宿。
(一)以学习学科知识为内核,确定恰当活动目标
4.效力上,强调审前程序的约束性。由于目前的审前程序仅仅是一种程序性的准备,所有的内容都是在形式意义上存在的,因审前程序未完成而影响庭审的情况非常少见,反之,因为庭审程序而要求审前程序的重新开始却是普遍现象,这就导致审前程序毫无约束力可言。因此,民事审前程序的二元性价值改造需要对审前程序的效力进行特别的强调,在审前程序的目的没有实现的情况下,庭审程序不能任意开始。这样,既消除了诉讼程序的反复性和非约束性,强化了诉讼程序的安定性和可预测性,也提高了诉讼程序的有序性和效率性。
因专项资金的滞留和挪用,造成不同程度的存在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专项资金挂在往来账的问题,个别单位甚至存在财政资金公款私存现象。
现实中,不少学校思想政治课社会实践活动被认为是“带学生出去玩”,不少老师反映活动开展的本意是好的,但在实施过程中他们发现不少学生停留在表层,有的仅象征性地做些活动便停滞不前了,他们失去了学习的目的和方向,热衷于闲聊,导致实践活动失去了意义,这就陷入日本教育家佐藤学提出的“悬在半空中的主体”的漩涡之中。
(二)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提高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实效性
现在,仍有部分高中把升学率作为评价办学质量和水平的唯一标准。在应试教育带来的短期效益影响下,不少老师担忧“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会不会耽误上课时间”、“高考压力下活动的开展能不能带来分数的提高”、“课堂模拟活动也能取得类似的效果,何必非要走出校门”。这些问题的提出一方面反映了教师意识到学生能力发展离不开对社会的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能为发展学科核心素养提供有力途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教师对活动有效性的担忧,即活动能否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
实践性是思想政治课的重要特征,也是其范畴的应有之义,但受考试评价压力和学校管理运行的现实限制时,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缺乏合适载体,开展时经常会出现“形聚而神散”的问题,甚至有的组织者在事前误解教材议题的要领,整场活动的进行地点与流程让人一头雾水、毫无意义。此外,活动方式与教材内容主旨不匹配,活动的开展一味“牵强附和”教材内容,不仅让学生对活动产生“抵触心理”,而且影响学生脑内知识逻辑体系的建构。
(三)活动方式独辟蹊径,灵活多样
高中政治课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不仅延伸了学生学习的时间和空间,还与隐形思想政治教育相互渗透与融合,使学生与知识得以面对面的融合,在活动经历的过程中获得新知,达到教育无痕的效果。这对教师专业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教师要善于挖缺教材中可操作性的知识点,采用参观访谈、问卷调查、模拟实践等多种形式,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
二十世纪皮亚杰指出学习不等同于知识,它是由“情境所激发的”3,发展才是其核心旨趣。这与我们现在所提倡“社会实践活动”的内涵是一致的,既在真实情境中发展个体社会性经验。学科的素养水平注定要通过身处的、真实的、有情节的具体情境或回归到具体情境中才能表现出来。教育是个体个性化和社会化的过程,一方面,活动是让主体与内容面对面融合的舞台。教师要强化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活动设计,把理论观点阐述于社会生活和学生活动之中,对活动议题及内容的发展具有预见性,使活动通过结构化的设计,目的得以明确,内容得以清晰,以起到促进个体社会化发展的作用。另一方面,倡导综合性教学形式。高中政治课虽然有严密的逻辑体系,但它不是孤零零的课程,活动实施可以另辟蹊径,与其它方式进行整合,有效地组织起学生零碎化的知识与技能,使学生通过与客观世界、他人、自身的对话,以温和协商的方式,将新观念纳入原有认知结构,促进核心素养的发展。
(四)坚持“求同”与“求异”相结合的评价标准,注重学生行为表现
活动型学科课程是思想政治课程“专享”的标识性概念,学科内容教学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是活动型学科课程的显著特点。受社会环境、传统观念、实践载体等多因素制约,社会实践活动学习在实施中不可避免遇到许多问题,更需要我们迎难而上,解决问题,以获得最佳实践效果,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提升。
三是审查形式的冲突问题。按照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协议进行实体审查,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调解活动在法官的全程指导、全程监督下进行,一般只对调解协议和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不再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核实,导致审查形式上与现行法律发生冲突。
但是,社会实践活动属于情感内化的活动,很难通过量化指标进行评价。因此针对思想政治课程的社会实践活动,评价时可采用“求同”与“求异”相结合的方式。“求同”是指,对于性格各异的学生在活动中表现着行为的差异,教师要不忘活动的“初心”,以活动目标和基本观点为标准确立“统一要求”。而“求异”一方面是活动中,学生能以多视角看待问题、多方面分析问题、多方式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是活动后,教师能运用多种评价方式,互通有无,不仅评价学科内容的学习效果,更要评价学生在活动中表现出的情感、态度、能力和行为,不仅关注学生表达的学科内容,还要关注学生表达时的思维逻辑及解决问题过程中遵循的理论依据,力求达到“多把尺子量学生,促进全面发展”的效果。
注释:
而在决心与贺玉厮守终身后,“我”更是多次“叛逆”,只为捍卫自己的爱情。小至领导的逼迫、父亲的命令,大至“文革”的压迫,无论上层官僚、家庭权威、社会舆论乃至于政治环境,“我”选择“叛逆”所有传统的话语体系,对各种权威都大胆提出质疑,最终得偿所愿,收获幸福美满的家庭。
1.崔景贵.建构主义教育观述评[J].当代教育科学,2003(01):9-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
3.皮亚杰.皮亚杰教育论著选[M].卢睿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
①年龄<10周岁,或>70周岁。②不符合“桡骨远端骨折”的诊断标准者。③患肢曾行手术治疗者,有手术禁忌症者。④未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及研究知情同意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