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电力及其市场模式研究
2019-01-28曹晓俊
曹晓俊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武汉430000)
1 引言
我国现阶段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容量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迫切需要建立起一个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竞争机制体系。就国内对于可再生能源制度方面的研究而言,主要是从企业市场利益分配的角度以及其他方面的政策分析角度对其进行一定地探讨。因此,论文主要研究了城市电力市场对于可再生能源机制的影响作用。
2 可再生能源参与区域电力市场竞争的可行性方案
2.1 可再生能源参与区域电力市场竞争的基础条件
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较高,甚至还存在着间断性发电的问题,因此,可再生能源如果要参与区域电力市场竞争就必须要满足下列条件。
①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辅助市场机制。在具体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中,由于可再生能源具有间断性发电的特点,要求必须在区域电力市场中具有一个调节性能较好的发电机组,这样就可以为可再生能源提供充足的辅助服务,也能够确保整个可再生能源所处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因此,在可再生能源参与区域电力市场竞争时,必须要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辅助市场机制,从而充分满足电力服务要求。
②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价格机制。由于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较高,投资金额较大,如果没有针对其制定激励机制,其较高的电力发电成本会使得新能源发电系统的市场竞争力降低,导致不能与常规的电力系统进行竞争。因此,就可再生能源而言,必须要实行相关的优惠型电价机制,可以在常规的火电机组电价的基础上附加一个激励容量电价,这对于我国实行单一上网电价的电力市场有着重要的基础导向作用。不仅如此,在市场平均电价的基础上,对于我国新能源发电产生电费的缴纳还需要附加一个激励的定价机制,使得其低于市场电价价格,这样可以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商与区域市场的长期合同交易,也能够参与目前市场中的现货交易以及期货交易。可再生能源发电商参与区域的市场竞争,必须要进行交易等各种复杂操作,还可以解决不同种类、不同地区以及不同环境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成本差异问题,并且由于投资回报有一定保证,可以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使得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得到提升,实现可再生能源的高速发展。
2.2 建立绿色电价市场模式
在新能源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起相应的绿色电价市场模式,即基于绿色电价制度的自愿绿色电力市场与基于强制配额制度的绿色电力市场有机结合的电力市场模式。利用这种模式既可以充分地体现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又能够采用市场的手段来支持新能源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可以避免市场单独操作所带来的一定管理难度。建立起绿色电销市场模式,有利于形成统一的大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地降低成本,满足绿色发展的供给需求,不需要政府提供大量的资金,也不需要政府建立起相应的政策管理模式,以市场寻求的最低成本来完成基本的配额标准额度,使得绿色电价市场模式体现出强大的灵活性和生命力,有效为我国现阶段的市场体系完善以及监督力度的提高奠定了基础,是可再生能源的远期市场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为新能源市场的竞争提供了新型的产业运营基础,也为社会的环境污染程度降低作出了贡献,既符合现阶段社会资源配置的需求导向,也是实际需求所致,为人们的绿色生产和生活提供了保证[1]。
3 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市场规模建议
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资源的配置的角度来看,我国应该建立起统一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市场发展模式。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与现有的电力市场规模紧密相连,各区域间的电力市场的发展仍然存在着不相同的情况,因此,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市场发展必须要结合区域市场的特殊情况来进行本土化市场模式的建立。并且政府还可以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用户尝试在绿色电力市场交易时,政府应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以及其他的优惠政策。因此,可再生能源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时,必然会过渡到绿色电力市场的发展模式[2]。
3.1 建立起竞价上网机制
在当前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发展过程中,主要可以考虑实施招投标制度和政府定价制度来进行制度的过渡,从而使得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机制从区域电力市场的发展过渡到区域电力市场的竞争。在招投标制度中,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应该积极地主持相应的招投标活动,选择比较经济的可再生能源开发方式和具有较强实力的开发商来对新能源进行开发和利用,促使可再生能源供应商与电网公司签订合适的价格和购电协议,这样可以进一步地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与电力市场的协同发展,也能够推动我国新能源技术的不断创新与进步,有利于我国可再生能源的长期稳定发展。政府定价制度则是发挥政府的价格管理职能,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给予合理的补偿,以减少可再生能源电力成本与常规电力成本之间的差距,提高可再生能源开发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3]。
3.2 在区域电力市场中采用新的发展模式
3.2.1 近期市场发展模式
在具体的区域电力市场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在制定严格的电价机制基础上,建立和健全招标制度和政府补贴的机制,积极地利用这种具有优惠性的政策,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招标优势,选择比较有实力的开发商,进一步地提升能源开发的质量,积极地利用降低造价成本的方式,对可再生能源的容量进行选择,对比其他的新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情况进行比对分析,从而降低电力成本。在此基础上可以积极地利用政策补贴的方式,综合考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环境和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基本的电力市场发展情况,可以及时地能源开发商与电力公司依据既定的模式向市场交易机构提交各自的报价信息,经过双方的协商谈判进而确定最终的市场交易价格,再通过一定的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标活动来确定其产量,借助政府补贴等政策性优惠,减少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之间的成本差价,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平等竞争[4]。
3.2.2 远期市场发展模式
在实际的电力市场的发展变化中,可以建立起统一的绿色电力市场远期发展机制,通过绿色证书交易来实现可再生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社会各界的资源以及政策补贴,最大限度地发挥可再生能源的优势,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在这种情况下,加大对新能源开发技术的研究投入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动态和价格行情,对不同区域的市场进行比对分析。
4 结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国家越来越关注可再生能源在电力市场的占比,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台了一系列的利好政策,使得对清洁能源的利用范围不断扩大,从而减少煤炭资源发电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能改善空气质量,为人们的绿色生产生活提供保障,同时,积极地采用新技术并对其进行创新,充分发挥可再生资源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