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集团物资采购管理重点问题探讨
2019-01-28游智君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所
游智君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所
引言:我国军工集团是国防工业的核心组成部分,直接为军队提供武器装备的研制与生产,并直接为国防建设服务。军工集团都是大型中央企业,具有二级成员单位众多、地域分布全国、主营收入达几千亿等特点。如中国电科(CETC)下属各级企事业单位523家,其中二级成员单位52家,上市公司9家,分布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39亿元。由于军工集团的企业性质和特点,其物资采购规模与总量庞大、物资种类繁多、采购分散。但是,物资采购管理是军工集团价值链管理的重要环节,低成本、高质量和高效率的采购直接影响企业的科研与生产,关系到企业经济效益。采购管理涉及需求、供应商、采购模式、采购计划、招标比选、采购、合同与法务、质量检验与验收、监督与审计、信息化等管理,其中采购模式、招标采购、监督与审计等管理问题尤为突出,也是军工集团采购管理提升重点关注和需要探索的几个方面。下面本文就采购模式、招标比选、监督等采购问题进行探讨。
一、采购模式问题
在我国,企业的采购模式早期基本上是分散采购,军工集团尤其是成员单位的多级分散采购,是比较传统的采购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集团企业管理水平和管控能力的提高,很多大型中央企业将采购模式由分散采购转变为集中采购,成功的案例有石油、电力、煤炭、通信等企业。那么对于军工集团来说,采取分散采购还是集中采购,不能一概而论,不能照抄成功企业的模式,需要研究采购模式的优缺点,结合军工集团自身条件与特点、采购产品种类与规模等方面因素,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采购模式,反对机械式地选择。其宗旨是提升管理效率,提高经济效益。
对于产品标准性或通用性强、种类单一或大同小异、有大批量采购优势、采购金额大的采购产品,如办公用品、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标准件、通用金属材料、稀贵金属等,加之集团内部管控能力强、信息化水平高,这类产品的采购宜采取集中采购。集团集中采购的最大优点是利用规模化批量采购,获得较低的采购价格,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节约采购成本,同时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防范采购风险和廉政风险。但是,集团集中采购也同时存在许多缺点,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集中采购管理系体系要科学,实现职责与执行力统一;(2)采购与决策流程要优化,实现高效与规范的统一;(3)综合采购成本要低,实现集中采购的根本目的:采购产品“质优价廉”,企业降本增效;(4)采购过程信息化要透明易监督,实现采购风险和廉政风险可防范。
对于产品种类多、批量少、标准不统一、专有而通用性差的采购产品,不能形成批量而享受不到折扣和优惠,而且要求采购时效性强、灵活高效,需要更加了解采购需求的特殊性,这类产品的采购宜采取分散采购模式。分散采购管理的最大难点是管控较难,易滋生腐败,增加企业采购风险,这就需要对科学建设采购管理体系、更加规范采购管理流程、强化供应商动态管理、推进采购资源共享和提升采购人员素质等方面加强管理。
二、招标采购问题
为什么要执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投标)制度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体现了“透明、竞争和规范”的操作理念。集团采购的招标采购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集团宏观管控的客观要求。招标采购有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采购人能选择优选的供应商,有利于从源头防止腐败滋生,保障国有资金使用效能。
招标投标范围是什么?招标投标范围应符合三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必须依法招标,确保100%实施招标采购;(2)集团公司采购管理体系和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的,应该依规招标;(3)集团成员单位除上两条外另外规定且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规定额度的,必须按规定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依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如何招标采购?招标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这种邀请招标方式只有在特定情形下采取,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13年30号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准认定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一般情况下应采取公开招标,在条件应许下尽量采取电子招标投标,因为电子招标的“范围更广泛,竞争更充分,交易更公开透明,降本增效更明显,监管更规范”。招标采购应设立独立行使职权的招标管理机构,统筹负责所有的招标活动,同时还应建立“事权、组织权、评标权、决标权”四权分立的管理制度和业务实施流程。事权是使用需求部门的权利,由其负责提出采购需求,并组织编制技术规范书;组织权是招标管理机构的权利,招标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方案,包括发标范围、评标方法和标准、定标原则以及评审专家(或招标机构)确定等关键内容,报单位主管采购领导批准实施;评标权是评审专家组的权力,评审专家组负责按照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单位)的投标书和投标人进行客观的评审和比较,并提交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决标权是指招标单位应按照招标项目的规模或金额明确分级审批的标准、权限范围及相关责任人,依据招标管理机构提交的技术规范书、招标方案、评标报告等相关资料,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三、采购监督问题
物资采购一直是企业存在廉洁风险、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近期,中央巡视组在对各中央企业单位进行巡视巡察时指出“物资采购领域腐败问题多发易发”,依然存在少数人员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为了防范物资采购的廉政风险,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履行主体责任,对采购活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流程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首先,物资采购岗位应定为敏感岗位;应对上岗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道德、廉洁与警示教育,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上岗后定期开展日常廉洁提醒与教育,不断提升采购人员廉洁意识与觉悟;同时加大采购人员轮岗交流的力度和幅度。第二,供应商的动态管理是防范采购廉政风险的必然选择,必要时对存在质量问题或潜在风险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约谈,对于经约谈整改仍不能满足合作需要的供应商,将其剔除出合格供应商名录。第三,对分散采购的重要和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纪检监察,对集中采购的招标过程实现监督。第四,对举报属实的案件及时纪检监察,结案的案例应通过合法的方式予以公告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四、结束语
采购活动是军工集团在市场经济下的重要经营活动。采购模式由传统分散采购向集中采购转变,但采购模式的选择取决于采购产品的特点以及采购效率与降低综合采购成本的权衡。招标采购关键在于“事权、组织权、评标权、决标权”四权分立的管理制度和业务实施流程,并应采取电子招标方式。为了防范采购风险和廉政风险,应对采购活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流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