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2020”时期 应建立防贫减贫长效机制
2019-01-27郑秉文
□文/ 郑秉文
基本医保制度、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为中国贫困人口构筑起三层医疗保障网络,对脱贫攻坚做出了巨大贡献。还有一年多,医保脱贫攻坚战就将完美收官,2020年还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后2020”时期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的问题现应提到议事日程。在医疗保障扶贫机制建设上,我们目前注意两个层面的问题。
第一层面的问题是2020年之前应该尽快解决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第16 期《求是》杂志(2019年8月16日出版)刊载的《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我多次强调,要坚持现行脱贫标准,既不拔高,也不降低”。在一些地区出现的医保扶贫泛福利化和过度兜底现象应尽快纠正。与此同时,擅自降低标准的情况也应尽快纠正。目前,不愁吃和不愁穿这“两不愁”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这“三保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应尽快解决。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将为“后2020”时期建立医保扶贫长效机制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个层面的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个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战略部署,这也是当前国家医保局面临的“后2020”时期防止返贫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有关方面正在为制订“十四五”规划做调研和准备工作,建议在“后2020”时期的医保扶贫现行政策中留出一个过渡期,把重点群体缩小到“特困供养”群体和具有潜在因病返贫风险的群体。与此同时,在建立“后2020”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方面,医疗保障制度应着重处理好这样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的关系,厘清两个制度之间的边界和责任;二是处理好社会医疗保险与企业补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之间的关系,尽量发挥多层次医保制度的综合作用,同时要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反贫困的基本功能定位;三是处理好扶贫政策与社保政策之间的关系,明确两个政策间的边界和功能;四是处理好乡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与“三医联动”改革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其各自在扶贫政策和日常医疗卫生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五是处理好医疗保险扶贫与医保基金可持续性的关系,兼顾扶贫功能与公共卫生职能,不可偏废;六是处理好对重大疾病保障程度与公共卫生职能的关系;七是处理好医保基金合规监管与反医保欺诈和过度医疗的关系,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八是处理好推进分级诊疗与扶贫医疗资源优化配置的关系;九是处理好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个制度一体化建设与建立扶贫长效机制的关系;十是处理好公共卫生与医疗扶贫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