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9-01-27
201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规划财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不断、队伍不乱、干劲不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基础建设,夯实监管基础
(一)抓好规划任务的落实。围绕“十三五”时期药品安全工作,对相关规划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工作成效进展进行全面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积极与河北省局和雄安新区沟通,研究对接《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的具体措施,协调局领导赴雄安新区调研,支持雄安新区发展。
(二)大力推进信息化工作。组建国家药监局网信工作领导小组和网信办公室。开展药品智慧监管研究,组织起草《关于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初步的研究报告和体系建设方案。牵头推进国家药监局与海关总署进出口监管证件数据联网,实现了进口医疗器械、化妆品和部分药品进出口监管证件信息与海关信息系统的联网。推动国家药监局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初步确定了建设方案。加快处理药品监管信息化工程一期遗留问题。
(三)做好定点扶贫与对口支援。成立国家药监局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局领导赴临泉县和砀山县调研督查扶贫工作。协调为临泉、砀山、龙南3 县投入补助资金200 万元,推进砀山县人民医院与北京友谊医院的合作。组织召开国家药监局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调度会、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干部座谈会,交流扶贫工作经验,推进定点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多次赴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汇报工作并获肯定,国务院扶贫办专刊《扶贫信息》第34 期印发了国家药监局扶贫工作情况。印发2018年援藏援疆任务分工,有序推进援疆援藏工作。
(四)推动基建项目建设。协调“十三五”重大项目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17—2018年各安排20 亿元,2019—2020年各安排30 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补助地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协调北京市推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二期项目建设用地的征用与规划调整,相关文件已通过北京市规划委审议。商请北京市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用项目建设用地置换生命科学园三期办公业务用房,与昌平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意向书》。
(五)做好局机关迁址组织协调。制定了新址办公用房分配方案,多次赴现场勘察,多次赴国管局、市场监管总局汇报搬迁工作事宜,与国资委建立联络机制,做好原址交接及资产处置。
二、优化经费管理,确保工作运转
(一)做好预决算管理。落实2018年部门预算资金20.29亿元,较2017年增长21.57%。编制了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文稿,获财政部预算管理考核评比三等奖。完成2019年预算和2019—2021年支出规划的编制。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评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督促各预算单位科学合理制定执行计划,分配好资金使用额度。配合财政部对司局及直属单位预算进行了调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积极消化存量资金。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做好预算划转。突出预算绩效导向,强化日常预算申报和执行。开展预算绩效评估,严格日常经费投向管理,确保监管中心工作任务各项经费到位、使用规范。对各单位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形成绩效自评报告报送财政部。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确保财政国库资金的正常规范使用。按时编报各类决算。严格审核各单位财务收支、资产使用等情况。相关工作分别获得国管局和财政部通报表扬。
(二)做好专项转移支付。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付责任,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中涉及中央事权的标准制修订项目预算调至部门预算。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8.76亿元。组织各省填报2015—2018年“四品一械”抽检经费预算及支出情况。
(三)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完成药品注册审评购买服务项目收支审计和绩效评价,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同志离任审计。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工作。筛查各直属单位经济风险,对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等方面开展经济风险筛查,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经济风险。
(四)加强资产管理。全面清查资产,探索采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实现资产与财务信息互联互通,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完成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机关固定资产清查,共有实物资产8 997 件,共计6 917.6 万元;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接了资产划转,确保资产权属清晰。合理调配资金,按程序向服务中心拨付经费2 125.39 万元,有力保障机关后勤正常运转。
(五)做好迁址工作。配合迁址工作,组织开展经费需求测算、资产情况清查和评估等工作,认真审核把关各类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费用结算,做到经费上支持、资产上配备、政策上支持,确保国家药监局迁址工作顺利开展。
(六)加强日常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加快建章立制,制定了会议、差旅、合同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扎牢制度笼子,突出了规范公务活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