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事业财务会计工作
2019-01-27任璐
2018年,各级卫生健康财务部门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保障、改革、监管、服务、扶贫的工作职能,认真落实重点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卫生健康财务会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政策体系,支撑重点工作开展
(一)开展政策研究制定,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明确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决策部署,参与研究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划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推动卫生健康行业实施政府会计制度。为保障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在卫生健康行业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研究起草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代拟稿,明确卫生健康行业特殊性及具体政策诉求,并在财政部正式印发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中得到体现。研究起草医院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修订稿,推进财务制度的修订工作。研究编纂《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实施细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实施细则》《医院会计实务操作》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实务操作》。制定印发公立医院网络支付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改善医疗服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非银行网络支付业务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医院构建科学规范的网络支付运行机制,强调开展业务前的审核把关和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要求,要求医院甄别潜在风险,加强风险防控,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鼓励医院提供多种缴费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开展专题研究,做好政策储备。开展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研究。围绕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从财政补助和服务收费两个渠道开展深入研究,从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补偿机制的实质入手,明确补偿责任,理清补偿缺口,研究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有关政策。开展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化解研究。对全国公立医院补偿水平、收支情况、债务状况等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全国及地方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现况以及债务化解实际情况,梳理分析债务形成原因、国际国内化债方式以及教育等民生领域化债经验等,研究符合行业实际的化债政策建议。开展卫生总费用核算分析工作。深入开展卫生费用研究分析,形成《关于我国卫生费用核算分析的报告》《我国卫生总费用发展情况》《2035—2050年中国卫生总费用预测报告》。完善经常性卫生费用分析报告框架体例,反应筹集的资金在不同服务提供机构、不同服务功能以及不同疾病、不同人群中的分配使用情况。结合我国医保筹资现状、疾病谱变化、老龄化等多个角度开展具体分析,更好的服务于政策制定。开展医院资源运营管理系统的应用研究。围绕树立以全面预算管理为主线,整合人、财、物流程管理等方面,研究公立医院资源运营管理系统架构体系、建设标准、内控管理等,制定公立医院资源运营管理系统构建及管理指导意见,推进公立医院管理能力提升。此外,开展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公立医院全成本核算、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大型医用设备全生命周期、公立医院及科研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完善公立医院对外投资与合作管理等10 多项政策研究。
二、争取财政投入,保障卫生事业发展
(一)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18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安排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资金964.5 亿元(不含基本建设),同口径比上年增加82.9亿元,增长9.4%。主要包括: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资金5 亿元,用于支持市(地)级以上政府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415.5 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50元提高到5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提质扩面。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169.8 亿元,包括项目法和因素法。计划生育项目补助资金89 亿元,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西部地区少生快富等3 个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0.9 亿元,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94.3 亿元,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人才培养培训等项目。
(二)量身定制专门项目,支持健康扶贫。提高补助标准,面向贫困地区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人均补助标准由每年3 万元提高至5 万元。增加支持内容,制定贫困县临床专科能力建设项目方案,协调财政部安排下达补助资金23.28 亿元,对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每县支持1家县级医院开展临床专科建设,同时每县支持2 个中心卫生院提升临床诊疗能力。
(三)优化项目组合,做好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清理整合工作。整合人才能力建设项目,按照财政部要求,为提高人才能力建设工作的针对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对人才能力建设项目进行梳理,按照规模不变、内部调整、数量整合、分类管理、有增有减、滚动管理的原则,将原中央财政支持的12 个人才项目,按照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人才使用4 个阶段,整合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紧缺人才培养、基层人才培养培训、卫生人才使用激励6 类8 个项目。研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关项目清理整合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绩效最大化。
(四)研究2019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需求,做好财政事权改革后资金保障工作。按照财政事权改革方案,2019年起,重大公共卫生按照项目法分配的5 个项目,划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进行摸底统计,研究提出2019年资金需求的测算方式,做好改革后的经费保障工作。
(五)做好2019—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提出未来三年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等方面预算需求,积极争取财力保障。
三、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单位长效经费保障机制。实行“一院一策”,建立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建立稳定增长和保障有力的长效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公立医院改革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后,委预算医院药占比、平均住院日、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下降明显,经济运行整体较为平稳,有力保障改革顺利推进。建立完善预算单位经费保障机制。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就医环境不断改善,继续发挥“国家队”“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完善国家卫生健康委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规程,将部门预算编制流程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不断优化项目库。坚持所有申报项目全部实行专家评审,坚持成熟一个、立项一个、入库一个,实现动态调整、结构优化、有进有出。推进部门决算管理改革。制定国家卫生健康委部门决算编制工作规程、审核手册,梳理工作流程,明确审核要点。进一步优化部门决算管理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审核智能化,部门决算质量进一步提高,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三)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持续提高。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决算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促进资产决算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下放资产处置权限,提高单位自行审批额度。研究制定《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资产配置行为,全方位资产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将资金预算、资产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进行联合汇审。强化资产使用、处置审核审批,及时上缴收益,做好资产评估备案和产权登记工作,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升级改造工作。推动建立卫生健康行业固定资产编码体系,推动行业标准的建立。
(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研究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配合财政部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严格进口产品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核审批。组织预算管理医院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签订意向采购协议204 份,总金额43.3亿元。
(五)启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审批工作。印发《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实施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审批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甲类大型医用设备专家评审标准与管理办法,成立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咨询专家库。
(六)做好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汇审工作。开展2018年度全国卫生健康财务年报、部门决算、财政拨款、国有资产统计决算等多套报表的编制、审核、汇总工作;完成全国卫生健康财务年报报表修订工作;围绕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年度收支、财政投入、资产负债、医药费用、成本管理等开展连续性研究,掌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经济运行状况,为医疗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做好决策支持工作。
四、落实监督责任,增强免疫功能
(一)加强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管理。依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区域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机制。组织督促地方填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财政部备案,同时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的区域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并以此开展绩效监控工作,落实绩效目标。会同财政部组织开展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转移支付各类项目均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
(二)全面落实审计全覆盖。完成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11 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后,及时召开审计结果问题反馈会,督促落实整改,提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完成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完成对82 家委预算单位的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通过启动培训、专家巡查、及时约谈、反复核实、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首次开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专项审计。经过前期调查研究,2018年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形式由督导检查改为专项审计,对3 个中央转移支付卫生健康项目、16个省(区、市)、83个项目执行单位开展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和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组织10家会计师事务所对44 家预算医院综合改革补助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客观评价医院经济运行状况、反映医院改革经济补偿需求。
(三)全面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全面预算、滚动预算管理,强化专家论证。组织预算单位编制2019—2021年三年滚动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统筹财政资金管理,实现预算项目评审全覆盖。组织专家修订《预算管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全过程管理,建立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与预算管理紧密融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在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中,提高预算支出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一)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指导各地继续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比价关系。28 个省份出台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文件,调整了9 894 项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全国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网络。成员单位覆盖全国31 个省(区、市)1 351 家监测单位,用以监测医疗服务价格及支付方式改革情况、全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成本情况等。
(二)组织开展全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工作。结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启动全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工作,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按照适应性、普遍性和经济性的原则,要求各地梳理上报2013年6月1日以后的新增项目。其中,2018年全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1 723 个。
(三)启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技术规范标准修订工作。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改革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要求,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启动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技术规范的修订工作,将修订完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技术规范》作为强制行标纳入卫生标准。
(四)组织修订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规定。为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医药价格管理,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适应新形势下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形势,启动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规定修订工作,从职能定位、工作内容、人才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工作。
六、统筹规划安排,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一)完善健康扶贫政策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研究明确贫困群众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90%、90%疾病在县域内解决的工作目标。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重点地方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制定印发年)》《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构建更加完善、精准的健康扶贫政策体系。研究起草《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内涵和标准》《主要因病致贫户认定暂行办法》。
(二)强化健康扶贫责任落实。印发《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要点》,将健康扶贫列入委重点工作重点督办。将健康扶贫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依托健康扶贫动态系统,组织开展数据核实和第三方评估。建立健康扶贫主要监测数据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将因病致贫返贫贫困户变化情况、分类救治情况、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情况通报中西部22个省份。印发《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各地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三)加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制定印发《关于坚决完成深度贫困地区健康扶贫任务的实施方案》,协调中央财政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托底医疗保障工作。立足“三区三州”实际,以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疾病综合防治和补齐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突出短板为攻坚重点,因地制宜,一地一策,指导“三区三州”所在省份分别制定了健康扶贫工作攻坚行动方案。举办“三区三州”健康扶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专题培训班,提升“三区三州”各级干部实战能力。
(四)健康扶贫取得新进展。综合利用多重医疗保障制度,贫困人口费用负担不断减轻。中央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240亿元,比上年增加80亿元,支持地方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对贫困人口的托底保障作用。2018年贫困患者医疗费用个人平均自付比例下降到10%左右。建立拓展疾病分类救治制度,因病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应治尽治。大病救治病种范围扩大到21 种,实现全过程动态跟踪救治情况。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稳步实施,贫困人口医疗服务可及性提升。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组织全国963 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全部1 180 家县级医院。积极建设远程医疗系统,从三级医院到县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网络全面建立。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关口不断前移。着力提高贫困地区包虫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控力度;更加重视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保障。五是深入开展定点扶贫,助力脱贫成效显著。
七、完善培养方式,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一)组织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和后备领军人才培养工作。认真落实《卫生计生经济管理队伍建设方案(2014—2020)》,继续推进“335”人才培养工程。做好领军人才申报及选拔培养工作。确定60 人作为五期领军人才培训学员、100 人作为三期后备领军人才培训学员,并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做好在培人员培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领军三期、四期、五期学员和后备二期、三期学员集中培训,修订《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考核办法》。做好领军人才培训班毕业工作。二期领军人才培训班59 人顺利毕业。培养阶段中,29 人获得职务职称提升,其中3 人晋升总会计师;53 人获得奖励,其中国家级奖励2 项,省部级奖励45 项;发表论著9 部,发表论文136 篇,完成课题108 项。一期后备领军人才培训班94 人顺利毕业。培养期间,26 人职务晋级,40 人学历提升,发表论文100 篇,主持和参与课题67 项,主持和参与重大项目推进58 项。
(二)推进总会计师队伍建设。推进委预算单位总会计师设立工作。贯彻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积极协调有关大学加快设立所属预算医院总会计师岗位。44 家委预算医院中43 家设立了总会计师制度,1 家筹备设立。研究拟定委预算单位总会计师培养计划。
(三)举办卫生健康经济大讲堂。2018年共举办卫生健康经济大讲堂22 期。组织举办了44 家预算管理医院院长经济管理培训班。与浙江大学开展合作组织经济管理领导干部培训,通过专题讲座、参观考察、结业考试、撰写笔记心得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提高培训实效。
(四)开展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经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情况评估的通知》,针对《卫生计生经济管理队伍建设方案(2014—2020年)》开展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