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9-01-27张立松
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财务会计工作着力改革创新,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切实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需求
(一)全力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调研,进行系列专题研究,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因城因地施策,切实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指导各地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态势,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市场预期出现了积极变化。
(二)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截至11月底,全国棚改已开工616 万套,超额完成2018年580万套的目标任务。持续提升公租房保障能力,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深入推进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经过一系列努力,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三)着力增强城市建设体系化程度。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补短板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46 个重点城市开展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23.6%。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15 个试点城市96.4%的试点小区已开工,59.5%已基本完成改造工作。着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工作,在10 个城市开展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试点,继续抓好57 个城市设计试点和58 个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
(四)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继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现良好开局。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截至11月底,2018年19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已开工97%。在4 个贫困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形成了脱贫攻坚、环境整治互相促进的经验。
(六)加快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修订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推动建立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示范基地,提高建筑工人技能素质。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
(七)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基本实现了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20 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基本统一了审批流程,统一了信息数据平台,构建了统一的审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了统一的监管模式。
二、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与服务
(一)持续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就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形成综合评估报告和专项评估报告。从评估情况看,规划实施两年多来,各项工作总体符合预期进度。组织部机关相关单位参与促进就业、节能减排、应急体系建设、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等“十三五”专项规划,以及国家“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的中期评估工作,形成多份专项评估报告。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2017年度评估。
(二)严格履行基建项目管理程序。积极向有关部门申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4 个电子政务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并及时下达建设单位。分别向相关部属单位下达部网络通讯配套设施改造等自身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在组织中介机构评审的基础上,批复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等5 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同意调整国家级城镇供水水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组织部属单位申报2019年及三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三)积极推动行业减税降费和参与财税价格政策研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增值税改革方案和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相关企业、项目税负进行测算,提出政策建议。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继续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建立台账并督促落实,配合完成2018年降成本工作计划。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办法》等政策。认真开展行业减负工作、政府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问题调研,协调做好行业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牵头组织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促进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的指导意见、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等经济政策研提意见。完成“部分国家增值税政策研究”“建筑企业成本与负担调查”等课题。
(四)加强行业统计管理与服务。向国家统计局报送公共设施管理业和工程技术业相关统计数据,组织报批《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和《工程招标代理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市政公用行业财务经济情况调查分析工作和建筑业特级一级企业月度快速调查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编写201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分)。按照部住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起草了住房普查工作初步方案和指标体系并开展调研。牵头组织对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办法、三次产业划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等统计规定研提意见,积极开展建设行业统计制度改革调研工作。
三、不断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预算管理水平
(一)提高预决算工作质量,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加强年度预算及三年支出规划的编制管理,强化对编报环节的审核,组织对27 个项目进行评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认真审核支出计划,严格控制预算事项和支出调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合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按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财政部指导要求,按时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门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加大预算执行考核力度。2018年度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均稳步推进,有序进行,建立了项目资金管理体系,通过严格的用款计划管理方式,大幅提升了预算执行及绩效目标、指标的完成率。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按照重要节点统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原因、通报情况。有针对性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绩效评价结论均为“有效”或“基本有效”。同时,针对绩效评价和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基本建立起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筹备成立部预算管理委员会,加强预算编制和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围绕规范资金支付和预算安排两个重点环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起草了部机关资金支付管理办法、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预算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队伍素质。
四、全面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财务管理水平
(一)认真落实审计工作。积极配合审计署做好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工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以及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工作,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加快落实整改,按时向审计署报告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10月,组织部机关和部属(管)各单位召开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座谈情况通报会。
(二)改进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并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机关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管理办法》,抓好资产分级分类管理职责,明确内部流程和控制制度,做好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通过定期资产盘点摸清家底,加强部内有关单位联系沟通,了解资产使用情况与需求,做好统筹调剂,盘活存量资产,避免资产闲置浪费。有序推进部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统一部署,按“脱钩是原则,保留是例外”要求,组织部机关、部属13 家事业单位和3 家文化企业,以及部管24 家社团开展专项核查,并按要求编报改革清单目录。
(三)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学习培训。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审计署和财政部有关人员对部机关和部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授课,强化财务管理意识,增强履职尽责能力。积极探索和推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组织部属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财政部印发的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管理办法,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管好用好资金。加强沟通交流。组织财务人员对有关部委预算和财务管理情况调研,推动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再上新台阶。
(四)规范政府采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布。严格执行批量集中采购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集中组织批量采购,严格执行网上报送。按时完成政府采购信息的相关统计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有计划、有预算。严格按照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开展采购活动,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