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9-01-27丁林
2018年,自然资源部财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部党组“连续、稳定、转换、创新”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各项工作部署,以打造财务工作“一盘棋”格局为主线,以保障自然资源重大任务为重点,全力做好工作衔接,严守财经纪律,紧盯资金落实,督导政策落地,助力推进改革。
一、加强资金保障力度,确保重点工作顺利实施
围绕重点工作,努力提高资金保障力度,确保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一)落实部门预算保障,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积极协调争取加大预算保障力度,保障部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做好机关单位调整基本支出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制度改革经费的测算工作,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二)落实重大专项预算,服务国家战略布局。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落实中央领导要求,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会同财政部下达试点项目资金170 亿元,其中第二批已有6 个试点项目经费30亿元,第三批14 个新试点项目经费140 亿元。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下达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资金56.71亿元,涉及甘陕赣等8个省区,并适当加大了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支持比例。保障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0 亿元,重点支持8 个省份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补助有关省区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会同财政部下达2018年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奖补资金4.77亿元、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奖补资金10.18 亿元,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助力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二、建立项目预算管理模式,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
加大自然资源部内项目预算统筹,提高部门预算的整体性、系统性,稳步推进重点工作、重要任务、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调整预算管理模式,强化协调配合。根据财政部要求,在统筹考虑原国土部、原测绘局、原海洋局三部门项目预算管理方式的基础上,建立了自然资源部项目预算管理模式,即:“财务部门抓统筹、业务司局提需求、预算单位报项目”。
(二)积极争取预算增量,促进重点项目实施。根据自然资源部党组“聚焦履行部的核心职能和完成中央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提供充足资金保障”的要求,就全国自然资源专项调查、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雪龙”号大修、“雪龙2”号运行等重大专项的立项和增资,与财政部进行多次沟通。在完成项目立项基础上,新增资金达到14 亿元。
(三)落实重大基建投资,提升支撑保障能力。认真梳理原国土部、原测绘局、原海洋局三部门基建需求,整合编报了2019年中央预算投资总体计划,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投资项目46项,申请投资64.2亿元,全部推送进入国家重大项目库。
三、强化财务管理,促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健全绩效评价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促进财务管理水平提升。2018年度获得财政部及相关部门通报表扬、感谢信共计6次。
(一)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预算执行。为督促各单位加快2018年度预算执行进度,制定了预算执行奖惩措施,约谈预算执行较慢单位负责人30人次。根据财政部通报11月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结果,自然资源部总体预算执行率有较大提升,原国土部、原测绘局、原海洋局分别位于第50、52、96位。
(二)改进管理流程,健全绩效评价管理。深化绩效评价管理,组织起草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文件,明确工作机制,研究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研究实行绩效与预算编制同步管理,形成全流程的闭环管理。
(三)强化纪律意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结合资产清查和审计工作,组织起草《自然资源部强化财务管理 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强化财务资产管理责任,硬化有关规章制度,严防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参加讲课、评审等活动的通知》,按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纪越来越严的要求,合理划定不得领取讲课费等报酬的行为范围,规范审批程序,明确纪律要求,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
(四)抓好基础工作,提升财务监管能力。从严执行财务管理要求,结合决算编审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准备,开展政府会计报告试点编制工作。实施财务核算系统和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部属单位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应采尽采。组织相关单位整改2017年度审计问题,并向国务院报送整改情况。做好内外审计衔接,积极配合审计署做好2018 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工作。
四、启动资金运用机制建设,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中央财政专项设置,引导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启动资金运用机制研究。
(一)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围绕“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力求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做到全覆盖、不重不漏。
(二)落实部门职能,完善专项资金设置。立足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职能定位,本着工作连续、职能整合、布局统筹、渠道创新的原则,提出整合资金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工作思路。修订《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
五、主动服务机构改革,确保经费资产平稳划转
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预算资产管理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委,对涉及改革的单位做好政策解释和沟通工作,克服历史情况复杂、政策依据繁多等困难,按时保质完成机构改革中的各项工作。
(一)及时开展资产清查。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及账务清理工作,强调工作纪律,明确资产清查、管理和处置的原则,及时将清查结果报送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此基础上,抓紧分析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积极主动沟通协调,做好机构改革预算划转。为梳理好职责整合划转涉及的项目情况,专门制定了《关于梳理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划转涉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情况的工作方案》,经自然资源部领导批准后,组织相关司局与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等开展了多次沟通。按照中央确定的职责划转要求,在业务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统一的划转原则,在保障原有预算安排不变的前提下,确定2019年项目预算指标的划转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