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财务管理工作
2019-01-27
2018年,科教财务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勇于改革创新,坚持求真务实,认真履职尽责,夯实工作基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推进财政科教改革创新
(一)推动科技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新进展。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中央改革办和部党组的工作部署,在征求地方、部门意见和开展国际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系统梳理中央和地方财政科技支出现状和相关政策,研究制定《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送审稿)》。这是财政部确定的2018年度分领域划分改革任务中第一个通过党组会审议并经中央改革办审核后上报国务院的改革方案,中央改革办反馈“《方案》挺好”。继续推动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做好《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送审稿)》修改完善工作。
(二)坚决支持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会同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入管理深入推进“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支持解决特殊困难和薄弱环节,稳步提升深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质量。在安排相关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时,完善因素法分配机制,通过增加“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等因素,进一步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安排新增资金用于支持“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6 项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实施资金动态监控。继续配合教育部落实好教育扶贫投入统计报告制度。
(三)狠抓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落实落地。会同科技部加强政策落实督促和指导,推动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等切实履行下放的管理权限,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增强科研人员改革获得感。持续简政放权促落实,针对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报表多问题,系统梳理科研项目报表事项,研究提出精简报表的思路,主动精简财政部有关报表事项,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推动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参与制定《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在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四)持续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取得新成效。配合科技部制定鼓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政策举措,助力港澳特区科技创新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完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以国家战略需求和重大部署为导向,支持布局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启动实施“科技冬奥”等新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五)积极推动科技重大专项和2030 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取得新进展。会同科技部选取集成电路专项探索开展基于诚信和绩效的“绿色通道”试点,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配合科技部从简化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流程、减少评估检查、精简验收程序等方面入手,研究出台进一步深化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改革的十项措施。配合科技部全面梳理重大专项进展情况,向国务院领导逐项汇报,并就按期验收总结、优化管理流程、做好接续发展战略研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意见和建议。推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进一步聚焦任务目标、完善组织实施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并纳入新五类科技计划中的科技重大专项统筹实施。
(六)多措并举确保完成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目标任务。坚持把教育作为重点支出予以优先保障,积极落实中央关于财政教育投入“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确保”要求,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15%。同时,进一步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参与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为主线,推动教育支出进一步向义务教育等教育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向教育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的政策举措。2018年,中央教育转移支付84%左右投向中西部地区。
(七)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关于“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要求,在相对稳定支持的基础上,根据预算使用管理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更好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开展改进“双一流”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式试点,取消预算拨款中的五类项目设置,由高校按一个项目统筹管理,给予高校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指导主管部门加强管理,确保实施效果。配合教育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三项基础性工作,强化建设高校的主体责任,引导高校深化认识、转变理念、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确保实现“双一流”建设方案的目标任务。
二、支持科教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重点支持公共科技活动。着力保障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特别是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为自主创新提供源头动力。着力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研究制定《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善科技奖励制度,研究提高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标准。
(二)大力支持建设战略科技力量。加大对中央级科研院所稳定支持力度,着力支持自主选题研究和科研条件建设,推动院所提升科研能力。继续支持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等实施创新工程,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等开展科研攻关,推动建设一流科研院所。积极参与研究国家实验室组建工作,加大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野外观测站等高水平创新基地建设支持力度,为多出原创性科学成果、强化创新源头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三)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继续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综合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等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截至2018年底,已设立21 个创业投资子基金,财政承诺出资75.47 亿元,吸引社会资金237.54 亿元。推动企业发挥技术创新主体作用,通过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科技计划任务、研究完善后补助机制等,引导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投入。
(四)支持各具特色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聚焦最紧迫、有影响、可实现的重大举措,在京津冀、上海等8 个区域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加快第二批23 项改革创新举措的复制推广。积极支持国务院已批复的北京、上海等科技创新中心以及中关村、东湖、深圳等20 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五)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坚持“保基本”,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安排1 191 亿元,全国约1.45 亿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获得免费教科书,1 392 万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约1 400 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坚持“补短板”,着力解决义务教育突出问题。安排360.5 亿元,引导和支持地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稳步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着力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安排201 亿元,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约3 700万名。
(六)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参与制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建国以来首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专门印发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要文件,是党中央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进一步确立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和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了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资源供给、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等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等方面要求。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49 亿元,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幼儿资助制度。
(七)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按照国务院部署,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构建职业教育“1+X”国家标准、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等20 项改革措施。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健全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改善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规范校企合作行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八)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北大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优化高等教育支出结构,进一步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倾斜,向原始创新和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倾斜,向中西部、东北等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大基本支出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中央高校基本支出占比。会同教育部加强和规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支持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能力和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和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调整完善分配因素,重点支持高校基础研究和本科教育。完善《中央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办法》,增强捐赠配比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推动中西部地区建设高水平大学,重点支持“省部合建”高校和地方“双一流”建设高校加快发展。
(九)落实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完善各阶段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实施全程全部资助,从制度上保障了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8年,全国约860万人次高校学生、约490万人次普通高中学生和约1 377 万人次中职学生得到资助。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高资助政策落实的精准度。
三、着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全力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经费保障等工作。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切实保障相关部门(单位)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顺利完成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科技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职责整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改由科技部管理等相关预算管理和经费保障工作。
(二)强化预算管理。大力夯实预算编制基础,逐年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2018年教育支出达到100%;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76.5%,连续多年超过70%。狠抓预算执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财政科教资金执行工作的通知》,完善财政科教资金预算执行分析月报制度,从5月起按月分析中央和地方财政教育、科学技术科目预算执行情况、中央科教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积极盘活财政资金存量,按季度统计上报中央科教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情况,累计收回中央科教部门结余资金5.66 亿元。强化绩效评价,组织相关处及时制定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做好中央科教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工作。
(三)推动内控工作持续深化。紧紧盯住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修订完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和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高风险业务专项内控办法等内控制度,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组织开展内控自查,狠抓内控制度执行,扎实推进内控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