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总结改革开放行业发展经验不断把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向前进
2019-01-2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赵鸣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 赵鸣骥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 周年,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第40 个年头。4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历史进程,注册会计师行业得到恢复重建并不断发展壮大。40年来行业发展历程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恢复重建阶段(1979—1991年)。1979年,顺应改革开放需要,国家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并在施行细则中明确,合营企业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应“附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的公证会计师的查账报告”,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重建奠定了基础;1980年12月,财政部印发《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标志着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正式恢复重建;1986年,国务院颁布《注册会计师条例》,明确了注册会计师的法律地位和业务范围;1988年11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今年正值30 周年。
二是规范发展阶段(1991—1998年)。1991年,为规范行业人才选拔方式,举办首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颁布,进一步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与发展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1995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联合,对社会审计行业实行规范统一管理;1993—1998年底,以“清师、清所、清业务”为主要内容,对行业进行清理规范。
三是体制创新阶段(1998—2004年)。1998年启动并于1999年率先在社会中介行业完成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 2003年,中注协制发《关于加强协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协会管理体制创新;2004年,中注协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改革创新行业监管方式。
四是国际发展阶段(2004年以来)。顺应我国加入WTO、企业“走出去”以及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日益融合的需要,2004年中注协召开的“四代会”和2010年召开的“五代会”,围绕行业国际化发展确立实施了行业发展五大战略;200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为行业中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2018年6月,中注协“六代会”确立了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
回顾40年历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重建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与关怀。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朱镕基同志就指出,我们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使我们国家的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没有注册会计师这个行业,没法与世界经济接轨,要开放,就要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培养注册会计师,是千秋万代的事情,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基。中注协的成立、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的联合合并等,都是在国务院的直接关心下实现的。
回顾40年历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成长发展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相伴而行,始终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与关怀。习近平同志曾亲临注册会计师行业调研党建工作,多次作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的重要论述,为行业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成为新时代行业发展的根本遵循。
经过40年努力,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建立了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的鉴证和专业服务体系,以诚信道德和执业质量为导向的监督检查体系,以做强做大为导向的行业发展战略体系,以服务监督管理协调为导向的行业组织体系。目前,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已达8 847 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人员超过30 万人,全行业从业人员近40 万人,年业务收入规模超过900 亿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服务对象由最初的“三资”企业扩展到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各类市场主体和行政事业单位,服务对象超过420 万家;专业服务的种类已由最初的验资、审计扩展到审计鉴证、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债务重整、破产清算、绩效评价、战略规划等各类专业服务,并为企业实现传统产业更新、低碳经济设计、经营战略调整、管理流程再造等提供综合解决方案。40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为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运行效率等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位作用和职业价值日益提高。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 周年大会上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注册会计师行业伴随改革开放应运而生,紧跟改革开放步伐不断走向前进。总结好行业发展与注协建设的经验,不仅是对改革开放艰辛探索和实践的最好庆祝,而且能够为行业更好地服务新时代国家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回顾改革开放行业发展历程,我们应当总结和发扬的经验主要有:
第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改革开放和国家建设贡献专业力量。注册会计师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是市场监督体系重要的制度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是行业的使命所在,也是行业发展的力量源泉。顺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需要,行业不断拓展专业服务的领域和方式、丰富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内涵和价值。比如,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恢复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为“三资”企业提供验资、查账和清算等审计服务,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的必要条件和生动实践;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我们紧跟政府职能转变、财税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对行业专业服务的新需求,加强业务拓展、技术指引制订和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对产业转型升级和各项改革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等。实践证明,注册会计师行业只有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立场方向,顺应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时期的不同需求,才能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生互动中增进和实现行业的价值。
第二,始终坚持诚信建设这条主线,将诚信理念贯穿到行业发展的始终。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要素,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多年来,我们把诚信建设作为行业建设的主线来坚守,建立完善行业诚信机制和制度建设,大力加强诚信教育和宣传引导,增进市场和公众对行业的专业倚重和道德信赖。比如,发布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建立以“注册”为枢纽的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通过开展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年”主题活动、发布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引导注册会计师签署诚信自律公约、开展诚信宣誓等措施,夯实行业诚信文化的基础。我们相信,坚持诚信建设这条主线,将诚信理念贯穿到行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以诚信建设覆盖行业建设各领域工作,一定能够使行业发展走得更稳、更远。
第三,始终坚持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和改革发展需要,不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开放40年的成功经验表明,只有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才能与时代同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建设注册会计师行业,没有固定模式可以照搬,唯有积极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努力探索行业发展规律,以体制机制的创新和突破,激发行业科学发展的活力。比如,为消除事务所挂靠体制存在的独立性缺失、执业责任不清等弊端,行业通过事务所脱钩改制,实现了事务所从官办到自我发展、自主经营的体制创新,极大解放了生产力;面对资本市场发展对高质量会计信息日益迫切的需要和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需要,我们持续推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执业监管改革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制度创新,特别是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包括注册会计师年检制度、上市公司年报监管制度、谈话提醒制度、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惩戒制度等在内的行业监管体系,在提升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这些改革创新的宝贵经验,不仅要在行业工作中一以贯之长期坚持,更要在新时代新形势下不断完善、不断创新,才能确保行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不断取得新突破。
第四,始终坚持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际资源推动行业发展。会计是国际通用商业语言,会计领域是我国最早对外开放的市场之一。短短40年,注册会计师行业能够取得如此健康快速的发展,也得益于我们积极主动并不断坚持对外开放和科学借鉴,充分利用国际资源推动行业发展。比如,积极借鉴吸收国际准则有益经验,推进准则国际趋同战略,建立起了一套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又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专业标准体系,得到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世界银行的高度认可,“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树立了典范”;我们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国际会计网络,在世界范围内吸收最先进的审计理念、技术、方法和事务所管理经验,同时支持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创建自主品牌的国际会计网络,事务所国际服务能力日益提升;我们坚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各国各地区以及国际会计师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国际事务,行业国际形象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第五,始终坚持以发展战略统领行业建设全局,以钉钉子的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战略是统领性的、全局性的、左右成败的长期规划,能够赋予发展以正确的目标、工作以科学的规划、资源以有效的利用。针对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形势,我们集中精力对带有全局意义的战略进行重点突破,适时推进以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为统领的五大发展战略。目前,行业发展战略体系实施的效果已经显现,涌现了一批有实力为大型企业集团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涌现了一批能够满足不同市场、特定专业服务需求的中小事务所,涌现了一批政治性强、素质过硬、诚信执业、业务精专、声誉良好的注册会计师高端人才,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行业做强做大非一日之功,需要我们不动摇、不松劲,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实施行业发展战略体系,推动行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第六,始终坚持发挥注协在行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构建既借鉴国际经验又符合我国实际的行业治理模式。国际经验和我国实践表明,强大的市场经济离不开强大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强大的注册会计师行业需要有强有力的注协。在财政部门党组的领导下,通过注协履行对行业的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引领行业的科学发展,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与发展的一大政治优势、制度优势。30年前,我们借鉴国际经验成立了中注协,开启了行业管理体制建设的序幕。30年来,经过我们不断探索形成的党的领导、法律授权、政府监督、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行业治理结构,是符合我国实际的、行之有效的行业治理模式,也是我国对全球会计师行业治理模式丰富发展的一大贡献。基于这个模式探索形成的“条块结合,充分发挥行业党委作用”的行业党建体制,也为社会组织党建提供了样板,得到了中央领导和中组部的高度肯定。
行业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改革开放是推动行业恢复重建的决定性力量,是行业在服务国家建设中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法宝,也是推进新时代行业发展的强大动力。40年来,行业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是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之间依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行业建设仍然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是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新时代对行业建设的新要求。正是基于对当前行业面临形势和发展状况的判断,在2018年6月召开的中注协“六代会”上,副部长程丽华代表财政部对行业提出了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新时代国家建设的任务目标。在此,我重点针对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是要深化对行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判断。习近平同志在庆祝改革开放4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必须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毫不动摇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应该是科学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思想。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是行业建设贯彻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行业工作践行“主题主线”、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全行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深入践行“主题主线”的自觉和定力,充分把握新形势下改革开放的时代性、系统性、全局性,积极对标对表深化改革开放的新要求,积极投身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服务改革开放各项事业,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二是要着力解决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难题。当前行业发展的总体态势是好的,在服务国家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是显著的,但行业发展也面临高端人才相对缺乏、综合服务能力还须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治理体系尚不健全、质量控制体系还存有薄弱环节、执业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同时地区之间、大中小事务所之间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这些都属于行业发展中的问题、成长中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制约行业服务国家建设作用的充分发挥,是行业建设要啃的“硬骨头”。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用更高质量的发展来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要通过更坚定更深入的改革创新来破解。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把发展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来,把更大力气投入到抓落实上来,着力解决人才队伍、执业质量、内部管理、竞争环境等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问题,更加有效地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是要充分发挥行业的主体精神。会计师事务所和广大从业人员是行业40年来取得巨大发展进步的主体力量,也是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要继续发扬自信、自立、自强的主体精神。会计师事务所要科学找准发展定位,自觉厘清发展路径,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创新拓展专业服务的领域、方式和内容,持续加强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和内部治理,加快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努力实现事务所的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加强事务所党的建设,促进和保障事务所的持续健康发展。广大从业人员特别是注册会计师要牢固树立职业化发展理念,着力加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建设,始终将诚信执业作为职业发展的生命线,牢牢坚守,一以贯之。行业上下要加强职业精神的培育塑造,大力宣传推广行业价值,坚定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以更大决心、更大勇气、更大力度把高质量发展推向深入。
四是各级注协要强化履职担当、主动作为。注协是行业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做好注协工作责任重大。希望各级注协切实履行好法律和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能,紧紧围绕行业践行“主题主线”的要求和高质量发展的任务,加强对社会需要的、广大会员关心的、关系到行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科学谋划、主动推进行业建设各项工作。要持续加强和不断完善注协在考试、培训、监管、标准拟订、技术指导、行业党建和诚信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要积极沟通协调内外部关系,特别是针对关系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修订、政策措施出台等事项,积极反映行业诉求,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