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联动监管 提高违法成本 大力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
2019-01-2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在主题教育期间集中力量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预期效果。
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抓好专项整治
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高度重视。目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处于培育发展阶段,相对于住房购销市场是短板。城镇租房群众约1.8 亿人,他们大多是收入不高、目前尚没有条件买房的住房困难群众,90%以上是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需要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解决好这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让他们居住更安心,是我们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但目前住房租赁领域还存在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违规收费、违规开展住房租金贷款业务、“黑中介”威胁恐吓承租人等乱象,既扰乱了市场秩序,又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聚焦群众在住房租赁领域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就是要从突出的问题着眼,从具体的工作抓起,集中力量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租房群众利益,就是要解决租房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关切,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重拳出击真刀真枪整治租赁市场乱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牵头单位,抽调专人成立专班负责专项整治,建立部、省、市3 级联动工作机制和部与40 个重点城市直联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沟通顺畅、反应及时的联动工作机制。根据整治工作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通投诉举报专线,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台账,对群众投诉举报进行分类登记、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重点典型案件紧盯不放,确保处置到位。为掌握真实情况,专门把租房群众“请进来”进行座谈,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武汉等城市“走出去”进行督导调研。驻部纪检监察组靠前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组织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力量,开展视频远程培训教育,把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基层一线,贯彻到“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抓监督促落实。
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排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8 万多家,查处存在不规范行为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1 万余家,通报违法违规案例8000余起,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象,净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各地对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的机构和从业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对住房租赁中介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补足基础工作短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从各地查处的案件中,筛选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典型案例分批予以通报曝光,帮助群众了解住房租赁过程中的“套路”和“陷阱”,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一些涉嫌犯罪的“黑中介”和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对违规违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形成有力震慑。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网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作出“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承诺,行业自律作用明显提升。新闻媒体及时跟进报道,加强正面引导,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既猛药去疴、集中整治,又巩固成果、根除病源,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
强化协同联动机制。坚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等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坚持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保持上下贯通。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动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住房租赁矛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建立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其他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旺盛的城市,加快建立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住房租赁房源和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库。加快实现租赁平台与公安警务、综合治理、社会信用等系统对接,全面推行租赁房源、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探索推行租赁备案与公共服务挂钩,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夯实管理基础。
推进完善法规制度。推动出台《住房租赁条例》,明确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基本规则,为解决住房租赁市场中的突出问题提供法律依据。把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好,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从严格企业注册管理、动态监管房源发布、规范住房租赁合同、公开租赁服务收费、建立纠纷调处机制等方面,出台有效管用的政策措施。
增加租赁住房供给。总结推广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经验,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补齐住房租赁短板。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增加小户型、低租金租赁住房供给。挖掘市场潜力,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住房租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