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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叙事中的身份认同与城市想象
——以贾平凹小说《高兴》为例

2019-01-27宋佳仪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重庆400044

名作欣赏 2019年33期
关键词:西服城里人西装

⊙宋佳仪[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重庆 400044]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城乡经历着比以往更为彻底的变化。在全球化文明迅速膨胀和挤压的时代,社会的各种元素,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乡村的转型。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状态下,农民仍是处于社会最底层,承受着乡土中国在现代化蜕变中的苦难与无奈,城市化的推进,使一部分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民工潮”成为城乡流动的主要形态,而进城农民却以一种畸形身份和他者文化与中国城市发生关系,并相互纠缠,在城乡对立的结构下游离在城市之外,成为被排挤和忽略的群体。但正如评论家所说:“他们的生存问题、身份问题、现代与传统的冲突,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挤压与不公正等,都是目前中国最大的问题,这是现代中国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文学最需要承担的地方。”

贾平凹以知识分子的责任和对文学的自觉,将笔触从乡土转移到城市,关注进城农民的生存形态和生命意义。长篇小说《高兴》记录了新世纪西安城里一批以拾荒为业的乡下进城群体,呈现了辗转在乡村世界之外的那部分农民的生命形象,勾勒出了城市农民的喜怒哀乐和多舛命运。他们如何看待城市,又如何被城市看待?如何思考自己,又如何思考他人?他们怎么生存又怎么相爱?与大部分底层文本不同的是,《高兴》中并没有充斥着悲情和泪水叙述,贾平凹以农民自身的叙事视角,甚而轻松幽默的叙事语言,为读者展现了拾荒者的城市生活,以及清风镇“刘哈娃”和西安人“刘高兴”的身份建构和城市想象。这一过程折射出的并非单纯地指向一种不公的社会问题,它更是底层人真实的心理活动和精神状态,尽管这一自我建构显得有些滑稽和无奈,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是支撑他们在城市生存下去的心理安慰和生命意义。

一、肾:身份建构的原始动因

“我为什么力气总不够,五富能背一百五十斤柴草过齐腰深的河,我却不行?五富一次可以吃十斤熟红苕,我吃了三斤胃里就吐酸水?五富那么憨笨的能早早娶了老婆生了娃,我竟然一直光棍?这是什么道理呢?!因为我活该要做西安人。”与其说刘高兴将自己与五富比较,不如说是刘高兴一次有预谋的定义自己。以普通农民应当具有的生活与能力将自身问题化,作为一个“不够格”的乡里人来拒绝“农民”的身份,转向对城市人的认同,并对自身身份进行奇怪嫁接,释放对城市的幻想。刘高兴凭借着“非典型农村人”的身体、生活经验,臆想式地完成了由乡而城的身份转型。

小说中刘高兴进城了,渴望成为“西安人”的刘高兴作为一个拾荒者,在客观的历史进程与个体的生命状态中,裹挟着的底层人民乃至游民不为人知的精神状态、情感投射、生命颤动。如何坚韧顽强地说服自己寄身于城市?如何想象建构与城市如鸿沟般的关系?宁可在城市闲逛也不愿意回到农村的个体,处于怎样的生活,生命如何裂变?小说中,以刘高兴呈现出来的城市拾荒者的场域,在一定意义上与现实的底层精神世界具有同质性,同时也有文学的特殊性。作为“西安人”的刘高兴是几十年来农村人进城历史进程中的其中一种文化表达与精神档案。

肾作为刘高兴进城的符号形象,是一次对农民身份的反动与突围。刘高兴为了娶亲卖肾盖新房,那女的却嫁给了别人,盖房的意义被抽空,肾成为刘高兴极力阐释和建构的对象物被独立出来,衍变为一个流转于乡与城的文化干预和情感表达的象征体。“我已经认作自己是城里人了……我当然就想起了我的肾。一只肾早已成了城里人身体的一部分,这足以证明我应该是城里人了。”在现实世界与想象世界的偶合中,刘高兴以卖肾的方式逃离农村,挤入城市,努力试图把握自己。

肾为先天之本,寓元阴元阳,为人体生命之本源,刘高兴把一个肾卖到了城里的过程就是其自身身份重新剪裁、移植的过程。肾对于人体的重要性、肾的进城、肾扎根于城里人的体内等一系列现实事件,转化成为刘高兴能够合理地作为城里人的“想象域”和情感支点,刘高兴的一个肾成为城里人的了,那自己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城里人了,只是还披着清风镇的皮囊罢了。肾被抽象化了,包含着的是刘高兴对于进城的强烈的情感认同与自然追随,肾的移植使刘高兴成为为其农村身份辩驳和开脱的自语者。城市对于乡村的排斥,迫使底层人处于边缘地位与失语状态,没有正当的、合法的城市户口,为加入城市的强势文化,不得不寻求一种可笑的、荒诞的解释途径,对身份转换进行精神上的自我填补。刘高兴的一番想象与辩驳更坚定了自己是西安人,小说隐匿了刘高兴出走清风镇是因为农村生存困难的真实因素,以肾所代表的身份符号由进城谋生转化为追寻身体记忆的文化形态,身体的隐喻推演为城里人的身份认同,此逻辑在刘高兴心里是合情合理的,在现实中却是无稽之谈,但刘高兴为了这种扭曲与失调,为了成为城里人,也付出了巨大的身体成本与代价。

二、高跟鞋:坚守在城市里的信仰

高跟鞋是随着刘高兴一起流动与漂泊的物品,对刘高兴进城具有本体性的意义,包裹着复杂的意义空间。

在农村为了娶亲,刘高兴特意买了一双女士的高跟尖头皮鞋,可娶亲未果,刘高兴认为其原因是能穿高跟尖头皮鞋的是西安的女人,因此高跟鞋催生了刘高兴去西安找媳妇的原始冲动,高跟鞋具有对于性的渴求的坐标式含义。每晚擦拭高跟皮鞋是刘高兴的工作,成为在城里的一种仪式性的行为,“这有点像庙里的小和尚每日敲木鱼诵经。小和尚敲着木鱼那是在固定的节奏中为了排除念头,心系一处,我擦拭高跟尖头皮鞋也是我的想法太多了,得好好梳理一下,只想着高跟尖头皮鞋的事。是呀,这样或许是不能忘记过去的经历,或许是在提醒着自己未竟的愿望”。为了给高跟鞋找到女主人,为了证明自己是城里人,高跟鞋包含着刘高兴进城的目的与意义,抽象为一种精神形态刺激、激励着刘高兴的神经。高跟鞋作为性的符号呈现出刘高兴与女性之间的交往,尤其是牵动出孟夷纯的出场,无论是从爱恋孟夷纯到资助孟夷纯,从“爱”的涌动到“钱”的挣集,从“性”的表达到“道德”的命名,刘高兴都不得不继续坚守在城市里,尽管是流浪奔波。高跟鞋成为刘高兴内心的势能,一种凝聚于表象之中的力量,在刘高兴逼仄的生活空间里成为一种城市文化的意义范畴与宗教般的渴求。

除了“性”的本质意涵外,高跟鞋还是一种现代文明的象征,是聚集于城市里的独特的审美对象,现代化的意识形态已经影响到来自清风镇的刘高兴,并且刘高兴也将高跟鞋作为自己的审美对象,对高跟鞋的爱惜、珍视与追求表达着底层对现代文明同样的体认与维护。正如雷蒙·威廉斯所说的特定时代人们对现实生活的普遍感受,以及人们共享的价值观念与社会心理。世纪之交,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人们都有着共同的认识经验与情感结构,即对于城市文明的向往,对于现代化的追寻。因此,农民由被动地驱入城市变为主动地奔赴城市,由不顾生计的压迫变为追逐城市的繁华,由厌弃乡村变为自觉拥护城市文明,刘高兴也正是其中的一员,在城乡断裂之处期待、挣扎与努力着。

三、西装:实现自我包装的武器

刘高兴虽然是城市里的拾荒者,却不同于五富、黄八等拾荒者的样子,而是整日穿着拾荒得来的西装,不像一个拾破烂的,即使“天就一天比一天热,夹克就有些穿不住了。但我依然要穿西服,还要穿袜子皮鞋”,西服对于刘高兴的身份认知具有暗示性,穿上西服的刘高兴达到了身体与身份的全新匹配与融合。“把西服穿了。把皮鞋穿了。窗台上那块三角玻璃镜片里映出了一个新形象。谁能看出我是一个从清风镇来的人呢……我在三角玻璃片镜子里总是照不出全身,就把镜片子放到墙上的架板上,人站在了床上,镜子里的人立即完整了,威风凛凛。你是谁?我说:刘高兴。”

西服原本是作为一种不属于刘高兴的他者文化,但通过城里人的赠予,对自我形象进行了简单的城市化包装,成为刘高兴生产身份合法性的外在符号,西装作为一种表征,阐释着现代文明的身体实践与自我认同。作为流浪于城市底层的刘高兴,以西装武装自己,通过西装所折射出的文化信码来体验城市人的尊严、价值与文明,企图以西装的外在覆盖生成作为城里人的气质与身份,在现代文明中,西装带给刘高兴身份的暧昧性,确乎让他进入过城市秩序中。他穿着西服去见孟夷纯,孟夷纯说他像个老板,旁人觉得两人走在一起十分登对;他换上西服与皮鞋,跟城里人对峙,帮翠花要回了工资;他穿着西服去美容店拾破烂,老板以为他是嫖客等。在理想形象的设计装饰下,一个底层的漂泊无依的灵魂寄居在空洞化的西装之中,抵抗着城市对于乡村的敌意与歧视。西装不只是作为观念化的城市身份与叙述,它所呈现出的是一系列与文明、文化、知识相关联的运作逻辑。

光凭借西装刘高兴是不能介入城市生活的轨道的,由此以西装引申出刘高兴的箫、他的学识。西装、素养、知识同构于刘高兴的精神世界中,乃至有人认为“我原是音乐学院毕业的,因为家庭变故才出来拾破烂的”。在城市,刘高兴凭借着较高的个人修养和文化素质在垃圾堆中救赎与宽慰他人和自己,在艰苦的生存环境下,作为农村知识分子的刘高兴,以西装所赋予的文化力量为寄托,同时凭借着西装与其自身气质的同质性在城市游走。因此,西装作为符号,自然而然地成为他极力将自己伪装成城里人,抵抗城市不公的文化武器。

四、究竟是“刘高兴”还是“刘哈娃”

“西安人”刘高兴从清风镇到西安,成为地地道道的西安人,住在西安人的城市里,捡着城市里的垃圾,呼吸着城市里的空气,谈着城里人的恋爱,走在城市的霓虹灯下。他甚至像阿Q,当苦难来临时,总会一次次变相地甚至无节制地安慰自己,宽恕生活,努力在城市的煎熬中坚持下去;他甚至像堂吉诃德,对于城市的想象,对于自我的想象是那么诗意化、神圣化、英雄化,却常常将事情处于尴尬可笑的境地,无力拯救自己与他人,终是一无所获。

刘高兴的由乡入城,在一定程度上表达着底层人的心理裂变与普遍体验。在城市不承认底层人的合法身份的时候,在城市歧视农村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文化记忆与想象进行自我重塑,如小说中的大量符号意象,如肾、高跟鞋、西装、箫、脚印、锁骨菩萨、豆腐乳等,表达着底层人对于城市的艰难向往。在传统与现代、身体与性别、记忆与臆想、涣散与建构的冲突与缝隙中纠缠、妥协、粉碎。自以为是城里的“另一个我”,换的不是肾而是肝,原本以为一只脚踏入城市,一只脚即将踏入城市的刘高兴,承受着荒谬的身份建构方式失效后带来的冷漠与绝望;与高跟鞋息息相关的孟夷纯蹲监,一切都与刘高兴的预设反向而行,“性”破碎的颓废与强烈的无能为力感,高跟鞋即使作为刘高兴在城市生存的动力,城市的打击让爱情荡然无存,怀疑、痛苦、否定包裹着刘高兴,高跟鞋作为城市文明的动力在城市生活的煎熬中一次次贬值;西装也仅仅是刘高兴的伪饰,五富暴死时,“在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我刘高兴仍然是个农民,我懂得太少,我的能力有限”,抵抗城市的武器终究在五富的暴死面前毫无作用。

西安人“刘高兴”是一次自我定义的身份归属的虚妄,肾与肝的错置,高跟鞋的追求与孟夷纯的遭遇,西服的粉饰与五富暴死的现实,无时无刻不在撕裂与揭露着刘高兴“西安人”身份的虚假与荒唐,自我想象与客观事实的巨大偏差。肾、高跟鞋、西装等符号对于拾荒者刘高兴身份的建构并非是釜底抽薪、脱胎换骨的,而是并没有得到法律承认,户籍认可的掩耳盗铃式的想象认同。在一系列的悖论中“西安人”的城市身份不断地陷落与退败,尽管到最后,从公安局出来,刘高兴仍旧说到“我不是刘哈娃,我也不是商州炒面客,我是西安的刘高兴,刘——高——兴”。在“刘哈娃”与“刘高兴”反讽的距离中,刘高兴的行为只是经历进城的悲喜剧之后,与城市进行的一次错位对话和无效挑战罢了。

小说以刘高兴的一种自我调节式的“精神想象过程”,呈现出了在城乡不平衡的现实生存夹缝中,艰难存活的底层人的意义,尽管他一次次地遭遇着生活的悖论与窘境。在小说《后记》里,刘高兴的原型形象在日常的苦难生活中,依然是如此坦然与幽默,我们会发现贾平凹选择了对他们精神世界、生活情感的理解与尊重,平视他们的日常生活,没有现代理性意识的批判与介入,虽然现实状况无法不暴露出他们生活本质的虚假性。但是不得不承认,在进城农民缺乏种种保障的情况下,正是这种想象性构成了底层人生活的全部意义,这是他们的心灵中生发出的真实的情感和灵魂的需求。

①梁鸿:《乡土中国的转型与当代乡土文学创作》,载于《第三届中国社会科学前沿论坛论文集》2009年。

② 贾平凹:《高兴》,作家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本文有关该书引文均出自此版本,不再另注)

③张继红、雷达:《世纪转型: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雷达访谈录》,《文艺争鸣》2015年第12期。

④ 阎连科、梁鸿:《巫婆的红筷子——阎连科、梁鸿对谈录》,春风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161-1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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