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
2019-01-26沈杨扬
沈杨扬
摘要:《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构建和谐校园,建设法治江西提供了重要保障。本文从高校辅导员角度出发,探讨了在《条例》实施之后,通过广泛宣传、加强学习、增强成效、建立机制等方法,做到教师、学生、家长人人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更好将《条例》运用在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当中。
关键词:辅导员;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江西省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02-0007-02
保障高校学生的人身安全是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关键环节,也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同时由于现今社会迅速发展,学生个性鲜明、崇尚自由,但经受考验、承受挫折能力较弱,造成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频发,不仅给相关学生与亲属带来了沉重的伤痛,也危害着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与健康的校园环境,甚至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在《条例》未实施之前,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和学生家长对于事故责任的承担、赔偿原则及赔偿范围等问题看法不一、分歧很大,作为身在学生工作第一线、直接参与与学生家长协调的辅导员,夹在中间很难处理,并且无论处理结果是好是坏,可能都會对辅导员本身心理承受与职业生涯有一定影响。针对这一现象,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省教育厅采取调研、论证、座谈多种形式,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表决通过了《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是依法治校的本质要求,是构建和谐校园、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辅导员更高效、高质量地开展学生工作保驾护航,为提升江西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辅导员身在学生工作第一线,同时具有教育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双重身份。在《条例》正式实施之后,辅导员要认真地学习《条例》,切实将《条例》运用到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处理学生困惑、开展学生活动、做好学生服务当中。在《条例》颁布实施一年多的时间里,笔者也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探索,寻求更好的方式与方法让《条例》落地生效,协调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努力,切实发挥实际作用。
一、要普及《条例》宣传教育,做到教师、学生、家长人人知法
知晓《条例》是做好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维护高校校园安全稳定的前提。宣传普及《条例》,基础在于教师。辅导员自身先去读懂《条例》,才可以在日常教学与管理中运用《条例》,才能向学生及家长普及《条例》。宣传普及《条例》,关键在于学生。学生是家长和老师之间沟通的桥梁,学生自己学法,才能带动家长知法。宣传普及《条例》,成效在于家长。在条例调研考察的过程中,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内保处高林波就认为发生“校闹”行为,多半是家长遇到孩子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不知如何处理,只能去找学校讨说法,发泄情绪,所以如果每个家长都能够知法,可以在孩子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以《条例》作为依据,依法提出解决方案并协调,那么事故处理起来将会事半功倍。
辅导员作为每天最直接与学生接触、相处的高校教职工,要通过认真学习《条例》相关规定,参加学校相关培训,扎实法律基础,落实学习成效。还可以运用新生入学教育、新生家长会等方式展开现场教学,向学生与家长普及《条例》,同时可以运用学生QQ群、微信群、学生家长QQ群、学生辅导员QQ空间分享、学院微信平台等方式进行网络普及,让学生与家长可以随时有法可查、有法可学、有法可用。
二、要加大《条例》学习力度,做到教师、学生、家长人人懂法
理解《条例》是做好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维护高校校园安全稳定的基础。比如在《条例》中明确了本条例的适用范围,同时也规定了要建立以政府牵头,协同教育、公安、司法、新闻十余个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学校安全管理协作机制,要建立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要建立健全学校风险防范和风险分担机制的总体要求,多管齐下地依法做好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应用起来较为明确精准。
辅导员要结合身边发生的相关事件进行案例分析,同时可以在工作中通过案例交流会等平台相互交流、吸取经验,为高校辅导员更好运用《条例》开展工作打下基础。还可以结合相关事例撰写致家长的一封信,最好是运用新媒体方式经常性的分享,让家长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条例》学习,当真正发生事故时也可以有所依据。在学生群体中还可以通过开展《条例》知识竞赛、《条例》征文比赛等活动加强《条例》的学习力度。
三、要彰显《条例》运用成效,做到教师、学生、家长人人用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应用《条例》是做好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维护高校校园安全稳定的关键。《条例》强调预防在前,处理在后,并且明确规定了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还强调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在前,学校合法权益在后,注重学生权益,规定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合理、及时的原则。
身为辅导员,要以预防为主,严格履行《条例》中规定的相关职责,做好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把危险扼杀于摇篮中。在事故处理时,辅导员也要严格遵循《条例》,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通知受伤害学生监护人或抚养人,同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教育主管部门等报告,并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如果出现纠纷,也要告知学生亲属《条例》规定的处理方式,双方要采取正当手段进行协商与调解。《条例》还针对事故中可能出现的“校闹”事件,提出由公安部门处理,依法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条例》对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承担与损害赔偿进行了详细规定,把学校应该依法承担的相应责任,和学校在履行了教育、管理职责、并且行为并无不当、因此不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况都明确地标注了出来,更有利于学校进行教学教育活动及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
四、要建立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做到教师、学生、家长人人守法
遵守《条例》是做好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维护高校校园安全稳定的保障。当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时,不仅要有法可依,还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发挥法律的公正效力。
身为学生要遵守《条例》,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应的规章制度,听从教师及学校的安排,并且要在教师和家长之间搭建信息畅通平台。作为学生监护人或抚养人,也要遵守《条例》,加强监护意识,配合学校进行管理、教育、保护,告知学生的生理与心理异常情况,共同做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防范工作。
身为辅导员,作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责任尤为重大。要做到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将学生的安全教育纳入到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之中,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及相应案件总结之后進行分类安全教育;要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请销假及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好安全管理和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防范措施,特别在入学、寒暑假及节假日、实习(与实习基地还要依法签订学生安全保障协议)等社会实践期间加强力度,在日常管理中也要配合校保卫处、校后勤处通过校园、教室、寝室巡查,对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保证校园设施的合理与安全;要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关注身患疾病或者心理异常的师生,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学生心理健康预警和干预机制;要引导学生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如校卫队、纪检部等,引导学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提高学生自助进行安全防范与管理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Z].
[2]齐美煜.为学生安全筑牢法律“防火墙”——《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掠影[J].时代主人,2015,(08).
[3]史开来,吴政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法治保障——写在《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颁布施行之际[J].当代贵州,2014,(33):52.
Abstract:Since it has implemented on January 1,2016,"Regulations on the Prevention and Settlement of Personal Injury Accidents among Schools and Students in Jiangxi Province" has served a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building a harmonious campus and legal Jiangxi.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unselors,this thesis focuses on the condition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gulations".We are on the way of ensuring everyone,including teachers,students and parents,the access to the knowing,understanding,application and abidance of law through extensive propaganda,strengthened learning,enhanced efficiency and mechanism establishment,so as to apply the "regulations" better into the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of injury accidents among college students.
Key words:counselors;college students;injury accidents;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