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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民族思想与民族政策
——读《毛泽东民族工作文选》

2019-01-26胡为雄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西藏少数民族民族

胡为雄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哲学教研部,北京 100091)

毛泽东有关民族思想和民族工作的著作,自1938年以来就被编入相关文集并作为重要学习文献。例如,1938年10月,中国共产党晋察冀中央局编辑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就收录了毛泽东1937年5月在延安召开的由苏区、白区和红军代表参加的全国代表会议(当时称苏区代表会议)的报告《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等。自那时以来,有关毛泽东民族思想的许多论点开始得到广泛传播。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界更是对毛泽东民族思想展开了较深入的研究,并发表了不少研究成果。然而,有关毛泽东民族思想的专门著作却一直未结集出版,这不仅给党政部门的民族工作干部全面掌握毛泽东的民族思想、民族政策带来不便,也给广大学者的研究带来不便。

2014年9月,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编辑,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民族工作文选》(以下简称《文选》)面世,终于补足了这一缺憾。这部记录毛泽东民族思想、民族政策的重要选集,为我们认真学习、研究和系统把握毛泽东民族思想和民族工作政策提供了丰富的原始文献。《文选》收入毛泽东关于民族工作的讲话、谈话、电报、书信、批示等多达154篇,起迄时间为1938年10月至1963年9月。从具体文献来源看,选自《毛泽东选集》3篇,《毛泽东文集》20篇(其中1篇由取自《毛泽东文集》与《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的2段文字组合而成),《论新阶段》1篇,《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13篇,《新疆工作文选》4篇,《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新高潮》1篇,《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1篇,《解放日报》1篇,《人民日报》11篇;中央档案馆保存的修改件1篇,铅印件1篇,档案原件22篇,手稿70篇(含原件与手稿组合、手稿与审阅过的原件组合的各1篇),谈话记录稿5篇。这些文献,公开发表过的55篇,未公开发表的99篇。并且,有些取自手稿的文献也曾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等著作中先行发表过,但标题文字略有变动。这部文选,尤其是其中新发表的文献为研究毛泽东的民族思想与民族工作方针、方法提供了更丰富的资料。

从内容看,《文选》中,专论各民族团结抗日的3篇,专论中华民族、谈团结各民族、批评大汉族主义以及民族政策改革方面的31篇,专论蒙古族的1篇,专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的2篇。从有关地区分布看,涉及西藏的文献有89篇之多,超过全书总文献一半以上。涉及新疆的次之,21篇。涉及四川、青海、云南、甘肃、山东及冀中的文献分别只有1或2篇。此外,还有1篇与印度有关的文献。从总体上看,编者对《文选》的编辑是认真的,不仅收入了较多的文献,且在每篇文末,注明了所据版本或稿本来源。对于毛泽东的手稿、电报、书信、批示的抄件,作了适当的文字处理或标点,对毛泽东的讲话、谈话的记录稿,作了技术性整理。为方便读者理解正文,编者对一些人名、地名及专门名词作了简要注释。

《文选》的版权页标明有23万字,但除去注释等部分,正文文字不足20万。从文献的篇幅看,各篇的文字较为简短,长篇大论者不多。最短的是一题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起来”,[1]70仅14字;最长的是1961年《同班禅额尔德尼的谈话》,4075个字符。大革命家毛泽东并没有著有专门的民族思想专著,这部文选正好起了补足作用。它较丰富的内容,不仅展示了毛泽东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展示了毛泽东丰富而纯熟的民族工作经验,亦展示了毛泽东的民族思想,主张民族平等、实现民族解放的精神。故此,通过研读文选,在了解毛泽东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方法的同时,亦可以了解毛泽东关于民族平等、独立,特别是维护中华民族的独立与统一,反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争取中华民族解放的思想。

从总体上把握毛泽东民族思想的核心,可以更好地把握毛泽东的民族工作理论和政策,使叙述更有逻辑性。1940年3月,毛泽东在《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中指出:“实行民族主义,坚决反抗日本帝国主义,对外求中华民族的彻底解放,对内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2]752这一表述可视为毛泽东民族思想和理论的核心观点。在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度,毛泽东的全部民族工作都是以此为目标来展开:反对帝国主义求中华民族的解放和独立,反对国民党专制统治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在抗日战争时期与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在制定民族政策时,主要动员、团结各少数民族对外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对内推翻国民党政权的专制统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毛泽东倡导的是团结、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尊重民族平等,同时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一、各民族有平等权利,团结各民族为一体,共同反抗日本侵略者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国共两党重新合作、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这个民族统一战线不只是指国共两党的统一战线,而是指整个中华民族、包括中国各个民族在内的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后,中国共产党特别强调全民族团结抗日,它带领抗日队伍挺进敌后、建立抗日根据地进行游击战时,实力日益增大,各少数民族群众纷纷加入其中。此前,红军长征时经过的地区多是少数民族地区,到达陕北、以延安为中心建立抗日根据地时,周边的少数民族群众也相对较多。这种现实决定毛泽东要花精力来做民族工作。

从理论来源看,毛泽东的民族思想受列宁的民族思想如帝国主义时代与民族解放理论、民族与殖民地理论、民族平等与民族自决理论的影响很大,他根据中国处在被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与压迫的现实状况,在进行抗日政治动员、号召全国各民族团结起来打败日本侵略者时,主要是阐发民族平等、民族自治的论点,激励少数民族群众的抗日热情。1938年10月,毛泽东在《论新阶段》的报告中提出:“我们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但是国内各个党派各个阶级的,而且是国内各个民族的。对着敌人已经进行并还将加紧进行分裂我国内各少数民族的诡计”,当前的任务,“就在于团结各民族为一体,共同对付日寇。为此目的,必须注意下述各点:第一,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第二,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方,当地政府须设置由当地少数民族的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为省县政府的一部门,管理和他们有关事务,调节各族间的关系,在省县政府委员中应有他们的位置。第三,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不但不应强迫他们学汉文汉语,而且应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言语文字的文化教育”。[1]1这里,毛泽东提出了民族平等、民族自治,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等政策。由于陕北与内蒙古相邻,此地蒙古族人民聚居较多,抗日军队与蒙古族人民友好相处是个现实问题。故毛泽东等领导人1938年11月在给八路军有关指挥员的一份电报中,强调“团结蒙汉人民联合抗日”,以“正确的少数民族政策来改变中国过去传统的错误政策”,“做成模范来推动影响国民党”;[1]3勿侵犯蒙民利益,尊重蒙民风俗习惯、宗教并发扬其文化,吸收蒙人中知识分子,培养蒙民干部,做蒙民工作。

此时,毛泽东强调重视少数民族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1940年,他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中提出:“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选举政策,应是凡满十八岁的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中国人,不分阶级、民族、男女、信仰、党派、文化程度,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8同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对此更有明确的阐述:“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1]9实行民族平等、让每个人的公民权得到实现,这更加能够调动少数民族群众的抗日积极性。并且,毛泽东1941年在东方各民族反法西斯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这样的愿望:各民族都能团结起来,共同对付日本帝国主义。大会的主要目的就是“促进各民族团结,共同打倒法西斯”,[1]10打倒日本和希特勒。如果说,在大敌当前,毛泽东在号召团结各族人民共同对敌是一种战略与策略的话,那么注意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与风俗,确实充分体现了他的民族平等精神。

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的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在指挥人民解放军夺取全国革命胜利时,也充分考虑了解放过程中的民族因素。1949年8月,在给彭德怀等领导人的信(即《兼取政治方式解决西北地区》)中,毛泽东在准备解放宁夏、陕西、青海、新疆和西藏诸省区时,很是重视民族因素。他说:“西北地区甚广,民族甚复杂,我党有威信的回民干部又甚少,欲求彻底而又健全又迅速的解决,必须采用政治方式,以为战斗方式的辅助。”[1]15他还提及,“班禅现到兰州,你们攻兰州时请十分注意保护并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以为解决西藏问题的准备”。新疆可设立过渡机构,“以便利解决反动军队及反动政权,便利解决土地问题及民族问题为原则”。[1]16,17显然,毛泽东是把民主革命与民族革命问题综合起来考虑的。

毛泽东在开始着手民族工作、制订民族政策时,中华民族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因此,他的注意重点放在团结各少数民族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这是顺理成章的。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及解放战争时期制订的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主要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团结抗日和打倒国民党政权,同时贯穿了民族平等与独立思想。

二、中国十分之九以上为汉人,实现各民族平等要克服大汉族主义,也要克服狭隘的地方民族主义

中国是由以汉人为主体的多民族组成的国家,毛泽东对此有明确的认识。鉴于历史上有过汉族统治者压迫少数民族、民族之间有隔阂的现象,毛泽东在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都注意反对大汉族主义。当然,毛泽东更赞赏中华民族的各族酷爱自由、联合平等、富于革命的传统。他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对此有较精辟的论述:中国现在拥有四亿五千万人口,差不多占了全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在这四亿五千万人口中,十分之九以上为汉人。此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在说明“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1]6后,毛泽东进而指出:“中华民族不但以刻苦耐劳著称于世,同时又是酷爱自由、富于革命传统的民族。 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所以,中华民族又是一个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秀的历史遗产的民族。”[1]6,7

着眼于中国是由汉族为主体组成的国家,毛泽东很是注重反对大汉族主义、搞好同少数民族的关系。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大所作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专门论及少数民族问题。他指出,国民党反人民集团否认中国有多民族存在,他们对于各少数民族,完全继承清朝政府和北洋军阀政府的反动政策,压迫剥削,无所不至。这是大汉族主义的错误的民族思想和错误的民族政策。毛泽东进而阐述了孙中山的民族思想:“一九二四年,孙中山先生在其所著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里说:‘国民党之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党敢郑重宣言,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以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1]12毛泽东还指出:“中国共产党完全同意上述孙先生的民族政策。共产党人必须积极地帮助各少数民族的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这个政策而奋斗;必须帮助各少数民族的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一切联系群众的领袖人物在内,争取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解放和发展,并成立维护群众利益的少数民族自己的军队。他们的言语、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被尊重。”[1]12-13毛泽东的这一论述同时表明,中国共产党才是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的真正继承者,继承和发扬光大了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不仅反对大汉族主义,更主张实行帮助各少数民族的政策。

毛泽东注重民族平等、反对大汉族主义的政策在解放战争时期也得到落实。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在王爷庙成立,乌兰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此前,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并于4月27日致电毛泽东、朱德。电文称:蒙古民族一直受着大汉族主义的压迫,“只有在你们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才完全改变了这种历史的不正常关系,真正以民族平等的精神,来大力扶助我蒙古民族的发展,求得彻底解放”。“深信在你们的英明领导下,内蒙民族的前途,必然是无限光明的。我们谨向你们表示,我们一定能遵从你们指示,团结民族内部,并与全国各民族联合起来,彻底粉碎蒋介石进攻,〈为〉建设和平民主的新中国与新内蒙而奋斗,不达目的誓不休止”。[3]收到电报后,毛泽东、朱德于5月19日回电祝贺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其中云:“蒙古民族将与汉族和国内其他民族亲密团结,为着扫除民族压迫与封建压迫,建设新蒙古与新中国而奋斗。庆祝你们的胜利。”[1]14由此可以看出,乌兰夫等蒙古族领导人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钦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毛泽东提倡民族平等、反对民族压迫的精神深深激励了他们,让他们极力维护中华民族的团结。

新中国成立后,在民族工作方面,毛泽东更加注意消除民族隔阂,反对大汉族主义。1953年3月,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关于批判大汉族主义思想的指示增写稿中指出:“有些地方民族关系很不正常。”“必须深刻批评我们党内在很多党员和干部中存在着的严重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即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反动思想,即是国民党思想,必须立刻着手改正这一方面的错误。”“在民族关系上存在的问题,并不是什么大汉族主义的残余的问题,而是严重的大汉族主义的问题,即资产阶级思想统治着这些同志和人民而尚未获得马克思主义教育、尚未学好中央民族政策的问题,故须进行认真的教育,以期一步一步地解决这个问题。”[1]180同月,毛泽东在一份文件的附注中指出:“有些地方民族平等基本实现了,民族隔阂基本消除了,在这些地方可以说大民族主义只是残余了。”但他仍然强调“民族隔阂还未基本消除的地方则大民族主义还是严重地存在”,而“目前时期主要的危险思想是大汉族主义,不要笼统提大民族主义”。[1]1821955年3月,毛泽东在《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亦提到:“要反对大汉族主义。不要以为只是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而少数民族也很大地帮助了汉族。有些同志总是在那里吹,我们可帮助了你们,就没有看到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1]220在1955年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再次提出首先要反对大汉族主义,认为“没有大汉族主义,那末,少数民族中间的狭隘民族主义观点是比较容易克服的”。他指出大汉族主义的表现是“包办代替,不尊重人家的风俗习惯,自以为是,看不起人家,说人家怎么落后等等”。[1]222

不过,毛泽东在反对大汉族主义时也注意反对地方民族主义。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对于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我们的政策是比较稳当的,是比较得到少数民族赞成的。我们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也要反对,但是那一般地不是重点。”[1]242在提反对大汉族主义时也反对地方民族主义,表明毛泽东的民族工作理论与工作方法更全面了。他同时是把民族问题当作人民内部矛盾来看待、来处理的。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讲到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时,说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而“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这是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的矛盾”。[1]262

当然,在民族问题上无论反对何种主义,都是为了促进民族的平等,促进民族的团结和融合,共同建设社会主义。1953年10月,毛泽东在《接见西藏国庆观礼团、参观团代表的谈话》中说:“我们要和各民族讲团结,不论大的民族,小的民族都要团结。”[1]188“帮助各少数民族,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和进步都是有希望的。”[1]1891956年4月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时,毛泽东致电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表示祝贺,热忱希望西藏各阶层人民更加团结和进步,在发展西藏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上获得更大的成就。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更强调:“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4]204

三、根据中国国情,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自治,进行社会改革

在民族问题上,毛泽东思考、研究得较多的是少数民族地区在行政上实行民族自治并进行社会改革。这种思考与研究一方面通过新中国颁布的法令、法律得以体现,另一方面通过毛泽东的讲话、文章等得以体现,它同时在我国现实中转化成了实践。

毛泽东作为中共中央的主要领导人,我国的民族政策制订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的理论思考。例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留有他的思想烙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毛泽东就在思考新政协会议的召开。1948年5月1日,他就召开新政协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参加范围以及各项筹备事宜等,致信民主党派人士李济深、沈钧儒协商。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举行时,毛泽东在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会议包括六百多位代表,代表着全中国所有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和国外华侨。这就指明,我们的会议是一个全国人民大团结的会议。”[1]27政协会议的共同纲领则具体体现了毛泽东多年来的民族思想和政策,这个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5]84-85共同纲领的这些民族政策条文,与毛泽东的民族思想与政策是完全一致的,政协各项重大政策无不灌注毛泽东的心血。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即行颁布。纲要是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有关条款制定的,其总则说明“各民族自治区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机关统为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并受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5]116纲要在第二章《自治区》中,规定了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依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可分别建立各种自治区。依据民主集中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原则,各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机关应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员为主要成分组成,同时应包括自治区内适当数量的其他少数民族和汉族的人员。纲要还说明了自治权利、自治区内的民族关系。第五章《自治区内的民族关系》的第二十五条是:“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须保障自治区内的各民族都享有民族平等权利;教育各民族人民互相尊重其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和压迫,禁止任何煽动民族纠纷的行为。”[5]119第二十六条是:“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须保障自治区内的一切人民,不问民族成分如何,均享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并依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119第二十九条是:“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须教育和引导自治区内人民与全国各民族实行团结互助,爱护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中华人民共和国。”[5]120这些条文,也都打上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形成的民族思想和政策的烙印。在行政区划的设置上设立自治区而不是加盟共和国,既是毛泽东在总结中国革命实践的经验,也是毛泽东在总结苏联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主张。毛泽东1958年3月在成都会议上的讲话中曾说:“在苏联的总人口中,俄罗斯族占百分之五十多,少数民族占将近百分之五十,而在中国的总人口中,汉族占百分之九十四,少数民族占百分之六,所以中国不能像苏联那样搞加盟共和国。”[1]273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时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苏联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人口的一半,他们实行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的办法。我们这里少数民族人口占百分之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办法。有些人想援引苏联的办法,在中国成立加盟共和国或自治共和国,这是不对的。”[1]273

1954年,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5]236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宪法的这些条文同样体现了毛泽东的民族思想与政策。以法律形式规定各民族平等、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显然是毛泽东将民族思想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结果。而在实践上,继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新中国1958年又成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并且,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亦成立了自治州和自治县等,完全落实了民族自治政策。

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社会改革,毛泽东在建国之初就在思考,因而他有关民族地区社会改革的理论也很丰富。其要点是,这种改革由少数民族自己来解决,改革是一种温和的阶级斗争;要注意民族差别和地区差别,改革要逐步分阶段进行。

毛泽东向来走群众路线,对少数民族的社会改革也不例外。1950年6月,他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发表讲话提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要进行重大的改革。当然,这并不是说不要改革。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是可以改革的。但是,这种改革必须由少数民族自己来解决。”[1]69

改革是一种温和的阶级斗争,是它在消灭奴隶制时不把奴隶主等当作敌人打倒,而是采取合作的方式。1953年7月,毛泽东在《关于民族工作的谈话要点》中谈及改革时说:“今后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社会改革,要自上而下,采用和平方法逐步进行。政府出布告,以法令行之,同汉族地区不同。”这“只是比较巧妙的、温和的、另外一种形式的阶级斗争,这不是恩赐”。[1]184毛泽东把民族问题与阶级斗争联系起来,是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出发的,但他提出要争取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和宗教人物,并肯定他们是可以改造的,这是一种创造,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他说:“要采取一切适当办法把可以改造的人都改造过来。西藏是农奴制,大小凉山有奴隶制,也要消灭。应该肯定逐步改造是可能的,上层分子大多数可以改造。”“我们有两种联盟,两种合作:一与农民小有产者合作,一与资产阶级,三教九流……农奴主、奴隶主、大阿訇这些剥削者合作,他们还不是敌人。”“必须做这两方面的工作,不做就孤立。”[1]184他还提出:“民族秘密是不应该有的”,“民族秘密实际上是宗派主义”。民族干部不能“老是两条心”。“党内不能有民族界限,不是大民族可以与闻,小民族不可与闻”。[1]1851956年7月,毛泽东在听取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关于甘孜、凉山两个自治州改革和平乱问题汇报时亦强调少数民族地区改革的差别性:“少数民族地区的地主和汉族地区的不同,汉族地区的地主在土地改革以后剥夺了选举权,不能做官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地主在民主改革以后不剥夺选举权,还可以做官。对少数民族中的地主应该宽一些。我们对资本家都是赎买政策,对他们应该比对资本家更宽大一些。”[1]249毛泽东这里其实是巧妙地运用阶级斗争于民族工作,确实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灵活性。

注意民族差别同时又注意地区差别,逐步分阶段进行改革,是毛泽东民族工作的另一特色。民族地区的改革要逐步分阶段进行,在对西藏的改革政策上表现得最为明显。毛泽东实行的是区别对待,即对进步的革命的贵族以及中间派,其土地、庄园用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办法即实行赎买政策,保证改革以后生活水平不会降低;在宗教寺庙进行改革时,仍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样,既达到了消灭剥削阶级、团结绝大多数人的目的,又对保证西藏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都取得了良好效果。当西藏的改革出现偏差时,毛泽东及时予以纠正。1956年2月,毛泽东同藏族人士谈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及改革事宜时说:“西藏现在不是搞合作社的问题,而是进行民主改革的问题。什么时候进行,由你们自己去决定。”[1]236作为大政治家,毛泽东总是善于抓住时机尽可能早些改革。1959年西藏武装叛乱平息后,他在《关于西藏民主改革》的谈话中说:“我们有意地把西藏的社会改革推迟。过去我们和达赖喇嘛达成的口头协议是,在一九六二年以后再对西藏进行民主改革。过早了条件不成熟,这也和西藏的农奴制有关。”“现在条件成熟了,不要等到一九六三年了。……他们的武装叛乱为我们提供了现在就在西藏进行改革的理由。”[1]310于是,中央政府趁热打铁在西藏进行了民主改革。

当然,这种改革仍是循序渐进的,不超越广大群众的觉悟。1961年1月,毛泽东在同班禅谈话时作出了一些具体指示:第一是只搞互助组不搞合作社,使农民安定下来,生活得到改善。第二是把上层人士的工作搞好,真正实行赎买,长期合作,给他们安排好一定的职位,安排好他们的生活。思想改造不要急,要他们自觉地改造。第三是宗教方面,保存一部分脱产喇嘛,等等。[1]321毛泽东的亲自关心,经过改革使农奴制的西藏变成了民主的西藏。

四、研究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帮助少数民族发展起来

毛泽东关心民族团结、进行社会改革,是为了少数民族的进步。1951年5月,他《在庆祝签订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协议宴会上的讲话》中说:“几百年来,中国各民族之间是不团结的,特别是汉民族与西藏民族之间是不团结的,西藏民族内部也不团结。”“现在,达赖喇嘛所领导的力量与班禅额尔德尼所领导的力量与中央人民政府之间,都团结起来了。”“今后,在这一团结基础上,我们各民族之间,将在各方面,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方面,得到发展和进步。”[1]1061951年12月,毛泽东在《给西北各族人民抗美援朝代表会议的复电》中在表达民族团结的愿望时,更表达了建设繁荣强盛的国家的愿望。他指出:“帝国主义过去敢于欺负中国的原因之一,是中国各民族不团结”,“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那一天起,中国各民族就开始团结成为友爱合作的大家庭,足以战胜任何帝国主义的侵略,并且把我们的祖国建设成为繁荣强盛的国家”。[1]124

少数民族具有特殊性,毛泽东对此很关注,也很清楚。1954年6月,他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说明中,讲到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自己的特点,而经济特点是比较落后。“比如第五条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有四种,实际上我们少数民族地区现在还有别种的所有制。现在是不是还有原始公社所有制呢?在有些少数民族中恐怕是有的。”所以“宪法草案第七十条规定,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按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所有这些,都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1]197这用唯物主义历史观讲清楚了有的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形态还处于原始社会的特殊性。正因为有特殊性,毛泽东提倡要好好研究少数民族。1956年4月,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究竟怎样才适合,要好好研究一下。”[4]34在研究少数民族问题时,毛泽东还提出了一个历史上未曾解决的问题:中国有多少个民族?他说:“中国究竟有多少民族,现在还须研究。科学的分析是可以的,但政治上不要去区别哪个是民族,哪个是部族或部落。”[1]185这说明,毛泽东对少数民族的研究有专门知识和独到眼光,他主张从民族学、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形态去研究,强调不能仅从政治上去简单划分。

弄清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就能更好地帮助他们。1953年10月,毛泽东在《接见西藏国庆观礼团、参观团代表的谈话》中,提出“帮助各少数民族,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和进步都是有希望的”。[1]1891956年2月,毛泽东在《同藏族人士的谈话》中说:“我们的目的是使大家都发展起来,我们要经过几个五年计划来克服这种落后状况。我们支援你们,你们自己也要发展。你们应该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发展文化。”[1]238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亦强调“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4]34

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政治、文化,都少不了人才,故在建国之初毛泽东非常注重为少数民族培养干部、培养人才。1949年11月,毛泽东在给中共中央西北局负责人彭德怀的指示中指出:“各级政权机关均应按各民族人口多少,分配名额,大量吸收回族及其他少数民族能够和我们合作的人参加政府工作。”组织统一战线政府,“在这种合作中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此外,青海、甘肃、新疆、宁夏、陕西各省省委及一切有少数民族存在地方的地委,都应开办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或干部训练学校。请你们注意这一点,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1]501950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亦提出:“我们一定要帮助少数民族训练他们自己的干部,团结少数民族的广大群众。”[1]69这些指示和讲话表明,毛泽东对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问题是何等重视,心情是何等迫切。

对于少数民族干部的结构,毛泽东强调要有党政干部和专业人才。1956年2月,他在《同藏族人士的谈话》中提出了这样一种愿望:“民族区域自治地区要搞建设,便要有自己民族的干部,自己的科学家。青年要学科学,有很多科学要学,像电呀、机器呀这些东西。西藏地方大,地下有很多好东西。要有使用机器的人才,要有农业科学家,要有地质科学家。”[1]239

培养少数民族人才,除了在实际工作中使用锻炼干部外,一个主要途径是开办民族学校招收少数民族学员学习,提高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早在1941年,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延安民族学院,它开办6年间共招收蒙古、回、满、藏等少数民族青年300余人。学员们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各种专业知识,成为团结带领各族人民进行抗战、实现民族解放的骨干力量,成为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为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建国以后,在毛泽东的关怀下,政务院在1950年11月便批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决定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这些措施很快得到了落实: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在西北、西南、中南等地分别设立民族学院,培养了大量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

五、和平解放西藏,让藏族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及建立初期,毛泽东花巨大精力处理民族问题时,重点在西藏、新疆以及西部地区省份。对西藏的处理又是重中之重,因为它比较特殊,涉及中国领土主权完整。相比较而言,新疆主要当时是军事与政治形势严峻,维族等少数民族的独立问题不特别突出。而青海、甘肃、宁夏等省的民族问题都不是很大。

自古以来,西藏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元朝已开始对西藏正式进行行政管辖。明朝在西藏设立了行政区划,不过没有直接派驻军队,征兵、征税。清朝统一中国后,在西藏建立噶厦作为西藏地方政府。1911年清朝在民族民主革命中灭亡后,新成立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非常重视维护国家的统一。孙中山在大总统宣言书(1912年1月)中称:“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6]349然而,中华民国政府当时无能力派兵进驻西藏,亦未征兵、征税。1931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亦宣布中华民国领土为各省及蒙古、西藏。可是同样没有派兵入藏。

由于中国内战不断,又加上长期的抗日战争,无暇顾及西藏的治理,当时达赖集团的分裂想法和活动日益严重。如何防止西藏分裂出去,这为毛泽东高度重视。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即令着手经营西藏。1950年1月,他在给中央西北局负责人彭德怀等的电报中指出:“西藏人口虽不多,但国际地位极重要,我们必须占领,并改造为人民民主的西藏。”[1]55西藏国际地位极重要,是因藏独势力与国外势力勾结从事分裂阴谋活动,意欲谋求西藏独立。此前,毛泽东加快向西藏进军,同时加紧联系西藏爱国力量。1949年11月,他在给班禅额尔德尼的电报中说:“西藏人民是爱祖国而反对外国侵略的,他们不满意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政策,而愿意成为统一的富强的各民族平等合作的新中国大家庭的一分子。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必能满足西藏人民的这个愿望。希望先生和全西藏爱国人士一致努力,为西藏的解放和汉藏人民的团结而奋斗。”[1]54毛泽东还指示彭德怀从班禅集团选择适当人员参加西北军政和会的工作,又加强同西藏地方官员的联系。

在西藏解放问题上,毛泽东坚决反对外国势力干涉。他的原则是:“西藏为中国内政问题,任何外国无权过问。”[1]86在另一件批语中,毛泽东强调:“中国军队是必须到达西藏一切应到的地方,无论西藏地方政府愿意谈判与否及谈判结果如何,任何外国对此无置喙的余地。”[1]87

毛泽东力求和平解放西藏,其策略是加紧部署进军西藏,以军事实力为后盾促西藏上层和平谈判来解决问题。在和谈遭挫后,他即决定进军西藏。1950年10月,毛泽东令人民解放军十八军等部队举行昌都战役,歼灭藏军主力,解放了昌都地区。西藏政治形势很快发生了变化。1951年2月,达赖喇嘛致函中央,派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的代表团到北京谈判。同年4月,代表团到京。5月,阿旺晋美与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协议以法律形式承认西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中央人民政府在这一地区行使主权。协议同时兼顾了西藏民族、宗教的特点,它规定“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各级官员照常供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1]107协议的签订,为和平解放西藏迈进了关键性一步。

协议签订的次日,毛泽东特致信达赖喇嘛,称赞他“响应中央人民政府和平解放西藏的号召”,“举措是完全正确的”;而签订的协议“符合于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的利益,同时也符合于中国各族人民的利益”。[1]108次日晚上,毛泽东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盛大的庆祝宴会,他在讲话时称“达赖喇嘛所领导的力量与班禅额尔德尼所领导的力量与中央人民政府之间,都团结起来了”,并称“这种团结是兄弟般的团结”。毛泽东还展望,“今后,在这一团结基础之上,我们各民族之间,将在各方面,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方面,得到发展和进步”。[1]106宴会上,毛泽东特地与十世班禅和西藏地方政府首席谈判代表阿沛·阿旺晋美同坐一桌,尽显其领袖魅力。

为了顺利执行协议,毛泽东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并指示进入西藏的解放军“各部万勿以和平协议已成而松懈战斗意志与战斗准备,因协议虽然签字,但尚未付诸实施”。[1]111同时,他强调“一切进入西藏地区的部队人员和地方工作人员必须恪守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必须恪守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必须严守纪律”;如果“犯了大汉族主义的原则错误”,“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就应负责及时纠正”。[1]114

在给达赖的书信中,毛泽东晓以大义,称和平协议的签订,“符合于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的利益,同时也符合于全中国各族人民的利益。从此,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在伟大祖国大家庭中,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得以永远摆脱帝国主义的羁绊和异民族的压迫,站起来,为西藏人民自己的事业而努力”。[1]108

1952年4月,西藏拉萨骚乱事件发生,毛泽东得知情况后,即指示有关西藏的重要问题由中央处理,争取达赖等同意将搞分裂活动的两司曹撤职,解散非法的“人民会议”,逐步改编藏军、成立军政委员会和军分区。这次骚乱很快平息。此后,毛泽东与达赖和班禅加强了电信往来,西藏地方人士也加强了同中央的往来。例如,毛泽东1952年10月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并谈话,1953年10月接见了西藏观礼团、参观团代表并谈话。1955年2月23日是藏历年,毛泽东特邀在北京的达赖和班禅谈话,表达庆祝藏族的民族节日之意,并鼓励他们把西藏的事情一定做好。后来毛泽东分别同达赖、班禅再次谈话,同班禅谈话时谈到他与达赖之间的团结,谈汉族和藏族之间的团结,谈修公路、办小学以及西藏的建设。

并且,毛泽东对西藏的社会改革是特殊对待的,他尊重西藏人民对民主改革的意愿,不强制。可是,当时西藏上层集团中有人仍然鼓吹藏独,有人又暗中准备武装叛乱以反对改革,反对共产党,分裂主义分子借达赖访问印度之机,阴谋策划“西藏独立”。为了安定西藏上层领导,毛泽东在1956年8月致信达赖时,特地强调“现在还不是实行改革的时候”,要“等到大家想通了,各方面都安排好了,然后再做”。[1]254为了争取包括达赖在内和西藏上层,毛泽东还作出了西藏六年内不实行改革的方针。

可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却在1959年3月发动全面的武装叛乱。毛泽东果断决策武装平叛,但他仍然尽力挽救达赖,“希望达赖本着十七条及历次诺言,与中央同心,平息叛乱,杜绝分裂分子,归于全民族团结”。[1]276但是达赖拒绝挽救,率叛乱分子出逃。由于中央处置及时,叛乱事件很快平息,平叛后西藏社会秩序稳定。加之有效的舆论宣传,西藏平叛取得国际、国内的支持。平叛以后,毛泽东乘机把西藏的民主改革提上议事日程。

同时,中央政府对流亡在外的达赖采取耐心等待的态度,保留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至1964年。但达赖在国外反华势力和西藏分裂主义分子的支持下鼓吹西藏是独立国家,组织流亡政府,继续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然而,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会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宣布正式成立,成为我国第五个民族自治区。这是最终的解决。从长达16年的工作过程来看,毛泽东对藏族工作付出的精力最多。《文选》收入有关西藏工作的文献达89篇之多,共占总数154篇的近60%,从中足见毛泽东对西藏工作花费的心血。

以上五个方面,是对《文选》的一个概要研究。顺便说,从文本与编辑的角度看,这部由编者摘编而成的著作,还可以摘得更细致些。如果今后出增订版,有关文献摘编的起始时间最早可以提前到1917年,毛泽东在《体育之研究》一文中论及民族之体质现状;最晚可延后至1975年,毛泽东等在祝贺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宣告成立的电报中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诞生的胜利,有力地鼓舞了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争取独立和解放的正义斗争。更重要的是,由于《文选》的侧重点放在国内民族工作上,而没有注重毛泽东的整个民族思想尤其是在国际上支持全世界各民族独立的思想。其实,中国革命胜利后,特别是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毛泽东主要是拥护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阵营,支持并号召广大的亚非拉国家团结起来,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争取民族的独立和解放。这在全世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的流行口号是: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这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当然,毛泽东的民族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族独立、解放和革命的思想,需要另外进行专门研究。

从政治角度看,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形成、发展、丰富起来的毛泽东民族思想,一直是我们国家和我们党的重要指导思想。直到进入新时代,毛泽东民族思想的指导意义仍然熠熠生辉,是我们处理民族问题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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