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治”共进 助推脱贫攻坚
2019-01-26
福建宁德是习近平总书记早期开展扶贫实践的地方。20世纪80年代末,习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大力倡导“滴水穿石”精神、“弱鸟先飞”意识、“四下基层”制度和“行动至上”作风,带领闽东人民翻开了扶贫开发事业的新篇章。习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一书中专门对“加强脱贫第一线核心力量”“扶贫要注意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进行了深入论述。30年来,宁德市一以贯之按照总书记当年指明的路子,抓好乡村治理,促进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全市贫困发生率从20世纪80年代末的三分之一下降到2018年底的万分之一,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肯定。2010年9月,习总书记亲临福鼎市柏洋村视察时对该村“五心”工作法(“工作有信心、办事有公心、发展有恒心、为民有爱心、团结有诚心”)给予了肯定和称赞;2016年2月,习总书记通过人民网直播大厅与“中国扶贫第一村”——福鼎市赤溪村的村民连线,对该村脱贫致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坚持党建引领,彰显善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时就提出,我们的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形式,是党的领导下的自治。宁德市坚持把党建力量凝聚在脱贫一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坚持扶贫扶智扶志,将《摆脱贫困》作为必读书目,广泛开展“弘扬优良传统、推动脱贫攻坚”专题研讨,组建“理论宣讲轻骑兵”,选树百个“扶贫优秀团队”、百名“扶贫先锋”、百个“脱贫之星”,改变“等靠要”落后思想。坚持发挥扶贫骨干作用,2004年以来,连续选派5批2340名党员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从县直单位抽调382名有扶贫工作经验的干部,组建125个扶贫工作队,做到一乡一队。坚持强化党组织服务功能,把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平台等建立党支部600多个,支持4000多名党员创办领办致富带富项目5000多个,带领贫困户户均增收超过1.5万元。坚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 “进五争十”三年行动,市财政每年安排扶持资金2500万元,撬动各级配套资金2.5亿元,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消除集体收入1万元以下的空壳村,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达67%、10万元以上的达37.5%。
着力完善机制,深化自治。习总书记指出,要“把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作为农村小康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来抓”。宁德市在推进脱贫攻坚中,切实加强基层群众自治。一是选优配强自治组织。2018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一次性选举成功率达100%。“十三五”以来,村级组织累计帮助6.5万贫困群众(占总数的90%)落实了产业增收项目、累计搬迁1159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规范完善自治机制。在全面健全落实“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进社区协商,全市共创建57个省级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100%村(社区)建立协商制度。如柏洋村等地探索完善“干部问事、民主议事、分工办事、公开诺事、跟踪督事、考核评事”的“六事制度”,逐渐形成“群众反映问题有秩序、党员参与村务有平台、解决村务工作有效率”的民主管理工作局面。
强化治理保障,践行法治。在宁德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法度明、纪纲正,大治之势必成。”多年来,宁德市坚持法治为本,将其作为农村社区治理的工作保障。一是积极指导全市100%的村结合村情制定村规民约,强化村规民约的约束性,将其作为改善乡村治理机制、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示范户评比、建立健全执约队伍等方式,推进村规民约的法制化。二是优化内部管理,将村规民约制定与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利用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与旅客行为,推动农村经济产业发展。如福鼎市推动产茶村将茶叶质量安全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茶农签订质量承诺书,打响了福鼎白茶品牌,带动茶农人均年增收1.1万元。
弘扬传统文化,倡导德治。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一书中强调,“移风易俗,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是脱贫致富的必要条件。”闽东文化源远流长,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古民居文化、畲族文化、慈善文化以及脱贫致富的奋斗历程和山海交融的独特风景交相辉映。宁德市注重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蕉城区桃花溪村通过文艺创作、红色旅游等多种形式,致力保护红色资源;蕉城区上金贝村通过建设畲族风情街、打造畲族美食村,传播少数民族文化;福鼎市赤溪村以古民居文化引领保护传统民居,留住“田园乡愁”;柘荣县仙岭村,设立慈善文化教育基地,举办宁德市慈善文化节,打造了慈善文化扶贫帮扶新模式。
推行多方参与,推进共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从2017年开始,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引导市内63家、市外44家民企(商会),参与结对帮扶本市建档立卡贫困村67个,扶贫对象2064人,通过实施产业对接、就业带动、慈善帮扶等措施,带动贫困乡村和贫困人口脱贫。注重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实施以农村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同时,启动柏洋村、赤溪村2个省级农村社区“三社联动”试点,进一步加快推进市级、县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