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推动工会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2019-01-26林辉
林 辉
(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杭州 310012)
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在把握工人运动理论的基础上,紧扣新时期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就工会事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并积极进行实践探索。这些是习近平同志在省域层面上对工会事业发展进行的生动实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推动全国群团改革和工会事业发展的思想基础和实践依据。
一、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的领导,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
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阶级基础。在市场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浙江,通过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这一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领导,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阶级基础,提高执政能力,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期间推动工运事业发展一以贯之的政治原则和实践准则。
(一)坚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的领导,翻开新时期浙江工会作的篇章
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工会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阶级基础中的地位和作用。他认为,工会等群团组织有其独特的优势,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无论是在省委常委会研究工会工作时还是在其他重要会议活动中,他反复强调,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角度,认真研究新世纪新阶段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并切实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的领导。
2004年3月31日习近平同志专程到浙江省总工会机关调研,在听取省总工会工作汇报后,从省委书记的高度指出,省委要把抓工青妇工作作为党要管党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不断地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了群众工作,新时期要加强学习和探讨,学以致用,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动党建工作和群团工作。他还对工会如何围绕省委实施“八八战略”的中心开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浙江工运事业迈向开拓创新之路。
同年4月21日,省委专门召开全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会上,习近平同志作了题为《认清形势 明确任务 加强领导 努力开创我省工青妇工作新局面》的讲话,回顾总结近年来浙江省的工青妇工作,认真研究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明确提出新的发展阶段具有浙江特色的工青妇工作的新任务与新举措。会议还就省委提交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广泛讨论。习近平同志表示,省委提出这些意见,主要着眼于在加强领导上做文章,在支持工作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求实效,努力推进浙江省工青妇工作开创新局面。事实上,这次会议规模之大,规格之高,在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党的群众工作史上前所未有,为工青妇组织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对新世纪群团工作的开展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是年5月,浙江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后,全省各地市委、县委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先后下发有关文件,就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作出明确规定。2004年3月底至5月底,先后两个月的时间,习近平同志以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全省会议以及出台文件等多种形式,对新时期浙江工会的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全省工青妇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全面部署,并从机制制度层面有力地加以保证,全方位地在实践中切实加强了党对工会的领导,这些成为工会等群团组织新时期开展工作的指导和依据,对浙江工运事业发展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二)积极贯彻实施《工会法》,建立健全各种机制和制度,在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上抓落实、加强制度建设
在习近平同志的亲自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省委认真宣传、贯彻、实施《工会法》,并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建设。200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组来浙江进行执法检查,充分肯定了浙江省贯彻实施《工会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也指出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差距。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明确表态,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人大要加强监督,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认识,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工会法》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推动工作,他还在《法制日报》(2004年10月21日)上发表署名文章《不断提高贯彻实施工会法的自觉性》,指出今后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把贯彻实施《工会法》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方面,进一步抓紧抓实各项工作。
同时,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多方支持工会的协调机制,也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为工会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和条件。浙江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自1989年首次召开以来,之后断断续续地召开了几次工作座谈会。截止2003年底,全省尚有个别市、30多个县级政府未与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已建的也存在随意性大、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在省委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2004年底、2006年初,省政府与省总工会召开了两次联席会议。其中,2004年底召开的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就是建立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2005年10月,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贯彻工会法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县以上人民政府都要和同级地方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政府有关工作,听取并研究工会的意见和要求。还特别指出,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与工会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机制,特别要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的信息通报工作,形成畅通互动的信息渠道。这个文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上加强了政府与工会的联系交流,拓宽了政府与职工群众的沟通渠道,增加了政府与工会的工作联动,增强了工会组织参与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力度,为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之后,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成为工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通道。
在积极贯彻实施《工会法》,建立健全各种机制制度的实践中,浙江省进一步切实加强了党对工会的领导,形成了党委领导班子集体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完善健全了党委、政府与工会联系的工作机制,例如党委研究工会工作制度,政府领导联系工会工作制度,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等,畅通了沟通渠道,增加了工作联动;完善了人大、政府、政协联系工青妇工作的各项制度,建立了多方支持工会的协调机制,形成了各方支持工会工作的一系列机制和制度,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上,对工会工作开展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和氛围。[1]
二、围绕实施“八八战略”对工会工作进行顶层设计,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先进性
工会等群团组织是党最贴心、最忠诚、最得力的助手,工会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工作是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的。增强工会组织的先进性,要把工会工作放到全党全国全省的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这也是习近平同志对工会组织一如既往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即组织动员职工群众围绕党政工作大局走在时代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
21世纪初的浙江已进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较好,省委针对浙江发展的时代特点和宏观背景,明确提出要抓住这个重要机遇期,充分发挥“八个优势”,深入实施“八项举措”,即实施“八八战略”,加快推进浙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是浙江省当时一段时期的工作主线,也是全省的工作大局。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把全省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更好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习近平同志明确要求,浙江工会要融入浙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整体布局之中,立足大局,紧扣省委实施“八八战略”这一中心,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凝聚力量、激发动力。
2004年3月,他在省总工会调研时强调,工会等群团组织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前提是要把握中心是什么,应该把省委中心工作作为群团工作的中心。工会要思考在积极实施“八八战略”中如何发挥作用,探讨在哪些方面可以有所作为。除了发动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和岗位练兵等之外,工会要在更高的层面、更大的范围有一个总体的考虑。首先,要认真研究“八八战略”的内涵,总体思考,然后有针对性地分解出工会相关的具体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地解决一些问题,这些任务的完成就是对“八八战略”作出了实际甚至是很重要的贡献。在他看来,工会在省委实施“八八战略”的过程中是大有可为的,比如其中的人才兴省、文化大省建设、科教强省等,都与职工队伍的总体素质直接相关。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既要密切关注自己所联系和代表的职工队伍,重视日益壮大的工人阶级新成员——农民工群体,关注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群体,关心困难职工群体,又要加强对职工引导和教育,促进职工群众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当然,工会要把对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激发职工主人翁意识,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
三、支持工会依法维权,维护职工群众利益,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群众性
21世纪初,浙江省作为市场经济早发且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推进,由此带来的各种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与变化出现得比较早也表现得比较明显,劳动关系呈现出较为复杂的特点,由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呈多发态势。为进一步解决浙江在发展中面临的这些新问题,创造一个更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省委提出建设“平安浙江”。这里的“平安”指的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大平安概念。浙江是全国最早提出并全面部署“大平安”建设战略的省份。打造“平安浙江”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任职期间始终着力推进的工作。着眼打造“平安浙江”,习近平同志指出,如何维护各方面群众的权益、营造各方面群众的和谐关系,成为工会工作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他认为,调整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是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任务,这项工作别人替代不了。一方面,工会开展维权工作,通过维权体现工会的作用和地位,职工群众才会真正把工会当作依靠,当作可以信赖的“职工之家”;另一方面,工会开展维权工作,能够更好地把职工群众团结起来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更广泛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习近平同志支持工会通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帮扶困难职工、保障生产安全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融合社会各阶层。他还反复强调,这不仅仅是工会的事,更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要打破部门分割,整合维权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工会运作、各方支持的社会维权机制:即在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在政府的支持下,工会牵头并和司法机构、行政机构等联合起来,依法构建社会化的维权平台和有效机制;党委、政府统筹协调,支持工会维权工作,为工会履职创造更好条件。[2]义乌市(县级市)的社会化维权,就是市委、政府、工会等多方积极参与劳资关系协调、形成社会化维权网络的一个典型经验。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工会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认真落实,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继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创新。他还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听取专题汇报,组织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厅局共同参与完善和推广“义乌经验”。2005年8月,浙江省委在义乌召开了全省工会维权工作现场会,充分体现了省委领导对工会维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年9月,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也在义乌召开,习近平同志到会致辞并介绍浙江工会社会化维权工作经验。在省委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下,“义乌经验”成为浙江工会工作的一个新品牌。
四、强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动浙江工会一些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对工会工作自始至终的一个总体要求,就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正如他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所用的笔名“哲欣”的寓意一样,“哲”与“浙”谐音,“欣”与“新”谐音,取“浙江创新”之意。2003年4月,他在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一定要把继承工会工作优良传统与着眼新的实践勇于开拓创新统一起来。2004年3月,他在省总调研时强调,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继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如何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年4月,他在全省工青妇工作会议上指出工青妇工作存在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三个薄弱环节,其中一个方面就是有的工青妇组织开拓精神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上、组织上、干部素质上与党的要求、群众的愿望和形势的发展变化不相适应,希望工青妇组织能尽快改变这种状况。
在他看来,新形势下社会结构变化了,生产生活方式、组织形式变了,利益关系、利益格局变了,新的社会组织、新的经济组织等出现了,工会等群团组织如果还停留在原来的领域、原来的工作方法是不行的。新时期,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绝对不能削弱,但有一个工作怎么适应的问题。如果还是守株待兔式、刻舟求剑式的被动工作方法,不能适应新情况新问题,渐渐地就背离了自己的宗旨、失去了功能,不能发挥作用,就成为不起作用的肓肠。工会正面临新世纪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工会工作的对象、领域和内容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工会工作在思路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都必须变革,否则会失去在基层群众中的影响力。他指出,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的主要意义在于工会能够根据新形势下的需要搞新的维权方式;其更重要意义在于具有首创性,这种首创性是值得提倡和学习的,是走在前列的。他希望浙江工会能以“走在前列”的信心、“干在实处”的精神,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验,使工会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3]
浙江工会认真贯彻习近平同志的要求,积极作为,努力开拓,在创新中不断发展,推动了一些工作新的突破,有的甚至是全国首创,走在前列的。例如,2004年起,浙江省总工会开始设立“全省工会工作创新奖”,分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对过去一年的工作创新程度进行评选并奖励,积极推动着各地方、产业和基层工会组织及广大工会干部在实践中创新,并把工作创新融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之中。
基层工会组织也不断在实践中试点,创新成为浙江工会的发展动力。如温岭市新河镇工会在解决日益复杂的劳资矛盾纠纷的探索过程中,于2003年6月组织羊毛衫行业职工代表与企业负责人代表面对面进行工资协商,率先实行了全国首创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此基础上,8月9日,温岭长屿羊毛衫行业工会成立,这是我国第一个非公有制企业的行业工会。温岭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地实践和完善,取得了较好效果。2007年11月26日,时任总理温家宝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温岭的做法可以总结推广。”瑞安市为更好地服务基层,于2004年8月在塘下镇试点成立镇总工会,这是全国首个乡镇级总工会。基层工会升格为一级地方总工会,不仅仅是在名称上加了一个‘总’字,重要的是,新成立的镇级总工会,是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一级地方工会组织,标志着工会组织体制的重大突破。台州市总工会积极探索民营企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新路子,将劳动竞赛的激励机制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创新了工作载体。
可以说,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从省委书记的高度,对浙江工会提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要求,给浙江工会事业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和活力,有力地促进了浙江工运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五、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推动工会事业发展的实践特点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这片市场经济繁荣沃土上的推动工会事业发展的生动探索,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推动全国群团改革和工会事业发展的探索与实践,在风格特点上有着鲜明的一致性。
(一)从整体部署来看,体现出全局谋划、顶层设计的战略思维
2004年4月21日,浙江省委召开了全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习近平同志到会作专题讲话,这是他对新时期推进浙江群团工作进行的全面部署,开创了新世纪浙江省工青妇工作的新局面。2015年7月6-7日,中央召开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群团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分析了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增三性、去四化”的群团改革要求。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的全局性战略性部署,开创了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促进了我国工运事业的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高度,亲自谋划、亲自指导、亲自推动群团改革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与他在浙江工作时的实践风格,有着明显的一致性,均体现出全局谋划、顶层设计、战略思维的显著特征。
(二)从工作理念来看,展现出注重调研,深入基层的务实精神
无论是在浙江工作期间还是在中央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工会工作、关心工会干部、关心劳模、工人,经常率队到基层调研、亲自出席工会重要会议并讲话。在浙江任省委书记时,习近平同志于2004年3月31日专程到浙江省总工会机关调研,走访省总机关部门,逐一看望各部门工会干部,关切地询问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听取省总工会工作汇报,在肯定工会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针对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在不同场合就工会等群团工作做出指示,也多次在调研中与工人、劳动模范等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特别是2013年4月28日,总书记专程来到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在一个普通会议室召开了全国劳模代表座谈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总书记第一次去全总机关,既体现了习近平同志对工会工作的重视,更展现了他注重调研、深入实际、立足一线、务实亲和的工作理念和实践精神。
(三)从工作情怀来看,体现出心系职工、维护职工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关心爱护职工群众是习近平同志始终不变的情怀。支持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群众权益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着力推进的工作,其本质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坚持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致力于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起来加入工会组织,坚持教育与维护并重,以实际行动很好地践行了他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这与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要求工会增强群众性、扩大覆盖面,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根本一致的。无论是在浙江还是在中央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都十分重视党的群众工作,在实践中始终心系职工、维护职工,坚持不忘初心、践行宗旨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要求工会以职工为中心,全心全意维护服务职工,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职工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
(四)从总体要求来看,始终贯穿着增强三性、与时俱进的改革主线
在浙江,习近平同志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强调工会围绕“八八战略”开展工作,突出工会依法开展维权工作,其本质上就是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会等群团组织提出的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的改革是内在一致的,两者都是期望工会组织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两者都强调国家在发展、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变迁,我们的奋斗目标和中心任务在变化,经济结构和职工群体在变化,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虽然群团性质和纽带作用没有改变,但是工作的背景、对象、领域和内容都发生了新变化,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传统优势、工作品牌亟待注入新的内涵、赋予新的生命。只有这样,工会组织才更具活力和动力,才能真正把广大职工凝聚在党的周围,做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真正实现服务大局、服务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