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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任创新”的伦理内涵与实现*

2019-01-24刘婵娟翟渊明刘博京

浙江社会科学 2019年3期
关键词:伦理维度医学

□ 刘婵娟 翟渊明 刘博京

内容提要 全世界范围内技术革新的复杂性与技术应用的脆弱性之间正呈现出冲突和矛盾的状态,技术理性的不确定性引发了人们对自身安全和人类健康的无限担忧。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我们迫切需要在伦理道德层面展开对现代科学“技术行为”的探究,建立“负责任创新”模式,合理的避免由科学技术引发的社会与伦理问题,认清人类本身存在的真实境遇,寻求符合伦理观念的道德规范,并同时解决技术理性带来的人的异化问题。

“负责任创新”(responsibleinnovation,也称 responsibleresearchandinnovation,RRI)是近年来欧美国家提出的一个新的发展理念,得到理论界和社会上的广泛重视,但学界目前尚未就 “负责任创新”的具体定义、内涵、外延等达成共识。2011年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发布《地平线2020》报告(Horizon2020),首次将“负责任创新”列为欧盟战略发展重要内容,列入2020年远景规划。2013年《加强负责任创新》报告(Optionsfor Strengthening Responsible Researchandinnovation),进一步系统阐述了“负责任创新”的理论框架。①

“负责任创新”是人类创新理念上的一次颠覆,其要求从科技研发环节的最初阶段就引入伦理考评,充分考虑各个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诉求,让伦理事后评价转换成为伦理上游参与,使得整个技术创新环节从开始就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负责任”。欧盟将“负责任创新”概括为一种包容性过程,其核心是:在技术研发与创新过程中,创新者、决策者、企业、公民和非政府组织结合起来,建立起技术与社会、管理与伦理的有效合作关系,体现创新研究尊重与维护人权、增进社会福祉的价值归旨。②其特征是将更多要素纳入责任系统之中,具体包括:关注创新过程中社会伦理方面的问题,包括社会伦理因素如何塑造创新过程,以及创新过程产物和目标产物有哪些社会伦理方面的意义和影响;科技创新各相关主体和行动者的共同参与协商;对创新过程的早期介入和实时评估等。

一、“负责任创新”概念提出的历史背景

(一)伦理的“嵌入”——从“可持续发展”到“负责任创新”

20世纪70年代,人们开始提出 “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旨在协调人类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日益凸显的矛盾,并逐渐成为全球性共识。但同时,“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也受到一些质疑。美国技术哲学家米切姆(Carl Mitcham)就曾指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基于一种“不对未来加以考虑的进步理论”③,呈现出一种现在比过去要好,未来比当下要强的观念。当我们秉承这种理念理所当然的认为“明天会更好”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能够在脑海之中构建一个关于“未来”的景象,只是用一种“可持续”的观念来进行自我的抚慰。不论是梅多斯在《增长的极限》中所提及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还是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的《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对于“可持续发展”的解析,都存在着两个问题:其一是“可持续”性本身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真正意味可持续的增长;其二是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否已经被过度的解读,以至于“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可以表示任何事情”。④显而易见的是,“可持续发展”本身需要更为深入地落实到现实生活的层面,才能够解决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性及有效性的问题,并最终达到可持续发展的预期目的。罗斯托夫(Walt W.Rostow)在20世纪60年代曾设想,技术的创新会“天然”的导致“有规律的”持续增长,但事实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答案,在能源以及农业等领域出现的是与“可持续”完全相反的情况。由此可见,技术的创新有时可能会对自然造成伤害,同时也会对人类造成伤害。因此,在进入21世纪之后,技术创新对可持续发展的双重影响受到了学界的关注。2011年世界经济论坛委员会的报告呼吁人们要 “在一个愈发相互依赖的、复杂的和资源受限的世界中重新思考技术创新的角色。”⑤

上述历史告诉我们,“负责任”与“创新”两者的结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负责任创新”理念的提出给“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现实层面可操作的路径,进一步深化了“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及外延。作为传统创新观念的一种延伸,“负责任创新”被认为是一种活动或过程,它将应用伦理学纳入到创新的范畴,将伦理嵌入到技术发展的实际过程之中,目的是为了解决道德超载(moraloverload)的问题。在RRI的研究中,社会行动者和创新者相互反馈,充分考虑创新过程及其市场产品的 (伦理)可接受性、可持续性和社会可取性,让科技发展适当地融入社会中,形成“负责任”与“创新”的有机结合。

(二)伦理的“诉求”——科学技术发展与道德冲突

从科学发展的历程来看,20世纪前半段,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以及各种科技条件还处于较为低下的水平,但是这样的现状反而激发了各个领域学者对于科学的热切追求。以医学为例,西方医学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进入了国人的视野,这一时期也正是生物医学模式逐渐成熟的阶段,科学技术的发展、大规模机器的使用,真正的让人类感受到了科学技术的力量。在医学领域,短短一个世纪,从细胞到亚细胞再到生物大分子直至构件分子,从系统解剖到组织器官,再到一个细胞甚至其中的某种分子,医学基础研究越来越高深,研究对象越来越微观,医学科学为我们打开了一条认识生命的捷径,医疗工作者甚至可以凭借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学科知识改变体内的某种蛋白质就能使病人康复。现代医学技术纠正了古代医学笼统性和模糊性的缺陷,使医学奠定在实证科学基础上,获得了空前的进步,实现了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

自此,医学即沿着这条“医学科学主义”走向了“不归路”,技术理性逐渐成为了社会的主体,人类的传统文化、思维、道德观念逐渐被抹杀。随着人们发现医学技术能带来使用的便利性、方法的多样性、治愈的高效性,越来越多人热衷于医学技术的研究,忘记了医学技术只是医生救治患者的手段和工具,成为医学“技术主义者”。这无疑使得医学与其原初的目的背道而驰,有部分激进人士甚至认为,人是万物的精华,因此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任何可能维持或者延长生命的形式,都是可以和被允许接受的。正因如此,人类对于科学的追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时的医学伦理成为了绝对理性化、规范化的模式,人被作为客体的物质而被研究。因此,当医学本身产生了对技术的过度依赖,当代医学技术处于主体地位,医学以及医学技术便开始无限制地介入和干预身体,将具有丰富感受性的身体仅仅在生物学意义上加以对待,把作为“自我”始基的身体视为医生与技术间交流的客体,医学愈来愈倾向“去主体化”、“去人化”,现代高医学技术发展所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也愈发激烈。

毋庸置疑的是,科技在我们的生活中已处于一种无法替代的位置,在这个前所未有的高科技时代,现代科技在造福人类的同时,其发展和实际应用过程中有时会违背人类发展的初衷,而这种矛盾正随着现代化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地凸显与普遍化,冲击、挑战人们的伦理观念。而伦理是从概念角度上对道德的哲学思考,其通过对人类行为的规则或准则进行分析,提供论证,以解决在新的境遇中不同价值冲突引起的道德难题。⑥纵观历史,由于科技与伦理道德在属性、评价标准及变革速度等方向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无法实现完全的和谐统一,两者处于冲突矛盾的情况不在少数,人类在无法对科研活动发挥正确的伦理干预作用之时,势必会受到一系列的消极影响,甚至危害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二、伦理语境下“负责任创新”的行动框架

英国经济学家欧文所提出的 “四维度”的架构,是目前较为具有代表性的“负责任创新”模型。在伦理语境的观照下,“负责任创新”的行动框架主要包含四个层面:预测(Anticipation)、反思(Reflexivity)、协商(Inclusion)和反馈(Reponsiveness)。同时,这四个维度也反映了“负责任创新”的整体过程。

(一)预测维度:“负责任创新”的基本前提

通常而言,技术创新本身所带来的后果是人类无法预估的。而如何能够在最大限度内降低技术创新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好的消除潜在的消极结果,是“负责任创新”的首要准则。目前,高医学技术本身所带来的风险已经逐渐被大众所接受,而能够及时和准确的预测和预警无疑是最为有效的主动性的风险防范措施。“负责任”本身的关注重点在于“创新”本身,而非以往所关注的“风险”,是“先验”的“创新”而非“后知”的结果。因此,“负责任创新”从开始阶段就已经开始了对于潜在消极后果及负面影响的分析,通过预测本身试图让“未来”变得可以被“描述”,最终为预测维度提供有效的价值起点。

预测维度主要采取的方法有:技术评估、情景规划、远景扫描、场景模拟等。通过专家评审、技术会议等交互的现代沟通方式,对“未来”进行技术评估。采取“情景规划”的方法,针对未来可能产生的各种结果,进行客观的筛选和分析,在技术评估的前提下,来思考和讨论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除此之外,“远程扫描”的形式,能够更好的预估和监测长期的发展趋势,如在高医学技术的基因筛查之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场景模拟”则是进一步利用虚拟的现实技术来对未来的场景进行模拟,分析未来的各种可能性,通过预先的观察、感知、分析和总结,来获取更为全面的信息,并提供伴随性的分析和反思,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保持同步。在多重技术的相互作用下,对未来的社会价值进行探究,实现一种以人为中心的、以未来为导向的、关注非线性动力的叙述,为新兴技术的治理提供重要启示。⑦

(二)反思维度:“负责任创新”的结果评估

“负责任创新”要求创新的主体能够实现对于自身的反思,从而来确保技术创新过程之中的合理及合法性。这种反思的维度能够在 “负责任创新”的框架内,客观的提升创新主体的理念,更好的了解到对于特殊问题的处理本身并不具有可泛化的一般性意义。与我们通常而言的“反思”有所区别的是,负责任的反思使得反思的过程成为了公共事务,需要创新的主体和所有的参与者同时进行,通过预测等方式,实现反思的双向多维度影响。当然,反思本身所关注的并不仅仅是技术理性本身,更意味着对多元行动者和组织机构对自身行为进行审慎思考和检视,以负责任的态度共同推进合理的创新活动。因此,“负责任创新”的反思,需要的是各个领域之间的融合及创新,以动态的、跨学科的视野来对技术理性本身进行分析和反思,这样不仅突破了传统单向的反思限制,同时还实现了对于创新主体的全面分析和整体考量。最终通过反思的维度,把解决问题本身作为目标,摆脱不必要外在规约的束缚,提供一个多学科领域的综合阐述,帮助人们完整地理解问题。

(三)协商维度:“负责任创新”的平等对话

所有创新的活动都必须要考虑到活动本身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负责任创新”的协商维度,通过把问题、目的、困难和愿景搁置在同一平等的话语平台之中,在大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下,让创新主体和参与者能够进行相互的沟通及交流,并实现对于创新活动潜在可能性的解析。协商维度可以通过:“针对涉及政治、社会利益关系并存在争议的科学技术问题,由公众的代表组成团体向专家提出疑问,通过双方的交流与讨论,达成共识,然后召开记者会,把最终意见公开发表的会议形式”⑧进行和展开。在基于对创新活动本身的探究之上,实现科学家、政府、公众之间的协作与沟通,提出相应的决策方案,并结合多元领域的力量,经过不断的讨论、修正,在意见多方达到最终的共识后,将结果向大众公开,最大限度的保证创新主体和各方面参与者的利益,最终形成具有可行性的政策行为。

(四)反馈维度:“负责任创新”的动态整合

反馈维度的最终目的,是能够克服在具体的行动过程之中,对各部分利益相关者的反应和变化进行及时的调整,更好的理解人类价值观念之中较为狭隘的部分,实现“负责任创新”的理念。利用预测维度以及协商维度的基础,更好的确定“负责任创新”的未来发展趋向,对之后的创新过程本身进行更为有效的控制。反馈维度本身是一种动态的调节机制,其反馈本身更是包容、开放和交互的,这样的形式能够使“负责任创新”本身更好的进行动态的整合,保证利益相关者能够进行平等的对话,对于创新过程本身有充分的了解,在充分保证人类自身安全、隐私、尊严等问题的基础之上,实现人类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共处。

因此,“负责任创新”的预测、反思、协商和反馈维度,所提供的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架构,更是行动上的框架。这四个维度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之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解决冲突和矛盾的过程之中,尝试构建更为完整的“负责任创新”流程,将“负责任创新”的行动框架与特定的制度相结合,将社会价值纳入创新的整个过程之中,克服传统技术创新的价值困境。“负责任”和“创新”的结合代表着以一种开放、包容、互动的态度来看待技术的良性发展。“负责任创新”是以技术创新为基底的一种伦理意蕴上的创新,跨越了众多机构、文化、科学和技术领域,其关键的核心功能是将普通公民的需求和利益放在中心。而且技术创新主体的伦理责任加强是一种必然,只有建立了合理的伦理责任准则,科技工作者才能明确在创新过程中应该如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三、“负责任创新”伦理生态的建构

(一)“负责任创新”的主体重塑

“负责任创新”反映了创新主体对社会生态与伦理价值需求的关注,并将创新置于更大利益攸关主体共同治理的机制范畴内,预测创新的潜在问题与价值反馈,从而构建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响应性机制。⑨创新作为一种具有导向性的行动,关涉的不仅是科学共同体、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更涉及到话语权利、综合利益之间的冲突。技术创新本身所带来的多重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人们沉睡在技术理性之中的主体意识,开始重新回到对于社会、自然和人本身的研究之中,利用“负责任创新”的思维构建新的伦理的价值体系,并实现对于创新主体的重塑,将创新活动与社会伦理形成有效的结合。

伦理责任的目标是使科技不危害人类,造福于人类;其责任主体由古代的工匠和近代的工程师演变为现代的五类主体,他们分别是:科学家和工程师共同体;企业及其决策者;政府及其决策者;大众传媒;消费者。⑩责任伦理观要求,科技应用者要遵守职业操守,积极节约资源,切实尊重人权,他们不仅对社会承担责任,还要对未来和人类命运承担责任。坚持“负责任创新”就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平衡和谐原则与公正原则。“负责任创新”作为庞大的系统过程,不仅需要主导者的负责,还需要学者、学校、媒体、政府、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参与,若没有各方的相互配合,“负责任创新”将只能停留在理论研究中。

(二)“负责任创新”的客体选择

技术创新的价值困境在当前已日渐凸显,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创新模式至关重要,而“负责任创新”就是针对这种要求的创造性尝试。这种模式的产生意味着我们要学会与现代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及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共存,通过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构建基于行动的权宜、动态、可行、可修正的“负责任创新”客体。因此,“负责任创新”对于客体的选择至少包含以下几个层面:第一,“负责任创新”需要拓宽道德义务的客体范畴。“负责任创新”以道德和伦理考量作为衡量技术创新的价值基础和重要标准,但这种模式并不是拘泥于单纯的伦理学理论框架,而是将对技术创新的伦理思考与政治、社会、经济等领域广泛结合,是一场结合多种社会因素及多学科的综合伦理实践。从某种意义上说,“负责任创新”凸显了“大伦理”的理念和方法,可以被视为诸多应用伦理学分支学科的集成或是应用伦理学的一个新分支。第二,“负责任创新”注重客体中多种因素的有机结合。技术创新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力求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综合效益性、生态和谐性、可持续性及协调性等特点。聚焦于技术的伦理敏感性,“负责任创新”不仅注重创新的道德可接受性,还推进了技术与伦理的有机统合。如对于纳米技术、转基因技术、核技术、军事和安保技术等诸多的争议性创新,能深刻分析其所涉及的社会、道德、环境等因素与目标、动机、影响之间的密切关系,使技术创新与社会伦理有机缝合。第三,“负责任创新”关注客体间的双向互动与选择。创新作为一种未来导向的风险行动,除了与决策机构、科学共同体、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主体关系密切外,还牵涉到了利益综合、权利冲突、话语选择等方面,更是与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和伦理考量息息相关。“个人的权力也许从比例上看甚至变得更加渺小。而无疑变得更加伟大的是集体的相对的权力,例如像‘工业’那样的集体的行为主体:这是一种集体性行为主体,它使无数个别行动者融入其整个当中了。”由此可见,对于“负责任创新”客体的选择,不仅是单纯的扩充了“负责任创新”客体的范畴,其实质上更为注重“负责任”创新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选择,关注实现“负责任创新”客体之间的和谐发展,最终以此为基础构建“负责任创新”伦理生态。

(三)“负责任创新”伦理生态的实现

技术创新是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是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重要保障,更是影响着整个经济和社会体系,与具有排他性、高消耗等诸多缺陷的土地和能源等物质资源相比,科学技术对于我们来说也算是一种具有普惠价值的新资源。对于面临的诸多问题,尤其20世纪以来愈发凸显的科技伦理问题,人类必须尽最大努力去解决,从而实现人-自然-社会之间的和谐相处。近年来,我国很多企业在重视社会责任、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推动技术创新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运用“负责任创新”的理论和方法对其加以总结,对于提升我国技术创新的整体能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在我国,对于科学技术造成的重大事故往往采取事后责任追究制,其所强调的是事故责任人对既成事实的“负责”,但很多时候这种做法对于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并没有多少效果,而“负责任创新”模式在理论层面实现了从事后责任向事前责任的良好转变,在实践层面则有助于解决我国当前某些领域“技术创新”与“负责任”相脱节的矛盾,能够使我们国家实现在技术创新中的突破,更好地展现“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

从伦理层面看,“负责任创新”可以被看作是应用伦理分支学科的集成,凸显了“大伦理”的思维架构和理念。“负责任创新”以道德和伦理作为衡量技术理性的价值准则,但同时不单纯的局限于传统的伦理架构之中,而是超越了传统的伦理学本身,通过对更为广泛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等领域的探究,来试图解决技术理性和人文理性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在进一步凸显“负责任创新”融合性的同时,实现了对于综合伦理实践的突破。通过对于传统技术创新价值困境的深层次思索,建立起的以价值观为基础,能够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自然和人类和谐共生的创新模式。

在以遵循民主法治、诚信互助为基本原则的现代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十分重要。“负责任创新”,将引导人类更为深入地了解自然界、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为统筹人、自然两者间的关系提供理论参考,形成正确的“三观”意识,养成合理的生活习惯,不断丰富构建和谐社会的知识基础。人类在历史的进程中不断地突破与超越自我,而当前我们拥有着更好的机遇与前景,同时也肩负着对未来更大的责任,我们要坚持“负责任创新”模式,实现由高扬人的主体性向规范人的主体性的转变,结合中国本土文化,以责任伦理构建为进路,积极推进“负责任创新”战略,让科学技术真正引领我们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让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为人类所用。

总之,“负责任创新”是一种道德观念、价值取向和伦理实践,彰显出内涵丰富、意义深远的伦理意蕴。人类继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正走向全新的技术文明时代,“负责任创新”理念作为“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当代的深化与发展,对我国的科技创新、社会进步及经济发展等各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启示及重大的意义。当然,“负责任创新”模式提出的时间尚短,作为一个新理念仍存在着一些局限,因此我们应当在未来不断深化研究,最大程度发挥其理论和实践价值。而当前我们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创新伦理观,通过对现有模式的创新,坚持科学、绿色、节能、环保的“负责任创新”路线,形成在科技创新的活动或过程中人们所需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伦理准则。

注释:

①④晏萍等:《“负责任创新”的理论与实践述评》,《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4年第2期。

②张春美:《“负责任创新”的伦理意蕴及公共政策选择策略》,《自然辩证法研究》2016年第9期。

③[美]米切姆:《工程与哲学———历史的、哲学的和批判的视角》,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33页。

⑤Maynard A,Harper T.“Building a Sustainable Future:Rethin-king the Role of Technology Innovation in an Increasingly Interdependent”[J].World Economic Forum Global Agenda Council,2011:1(14).

⑥管晓翔等:《医学科研过程中的伦理学思考》,《中国医学伦理学》2010年第4期。

⑦ Clark A Miller and Ira Bennett.“Thinking Longer Term a-bout Technology:is there Value in Science Fictioninspired Approaches to Constructing Futures”[J].Science and Public Policy,2008,35(8).

⑧刘兵、江洋:《日本公众理解科学实践的一个案例:关于“转基因农作物”的“共识会议”》,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46页。

⑨梅亮等:《负责任创新:内涵辨析与启示》,《自然辩证法研究》2017年第2期。

⑩陈勇、郭玉松:《科技伦理责任观基本内容论析》,《伦理学研究》200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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