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道路客运市场活力?从简政放权开始!
2019-01-24
当下,高铁、民航等运输方式愈发完善,在满足公众出行需求的同时,也向传统道路客运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尽管全国部分发达地区的先进理念为行业勾画了理想画面,但是现实的地区差异和企业短板仍让道路客运人举步维艰:黑龙江省的道路客运经营方式仍处于相对落后状态,经营主体分散、服务体量偏小、运力配置不科学,尤其是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都与新形势下道路客运高效、快捷安全、优质的市场发展需求极不适应。
2016年,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各地通过开展管理模式探索、扩大经营自主权、积极引导平台创新发展、主动构建定制客运安全管理体系等方式,努力打造道路客运“升级版”,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也对此高度重视。据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调研员王荣生介绍说,从2016年4月起,黑龙江就开始了道路客运业的改革和转型升级工作。
经过广泛调研,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道路运输管理局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进行多次可行性研究和风险性评估之后,2018年3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全省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转型升级意见》)正式印发实施,给面临生死挑战的行业以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对实现整个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不言而喻。
“在深化改革加快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我们首先考虑的就是释放道路客运市场活力,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实现有序发展、规范发展、确保安全、提质増效。其次,还要坚持公平公正、不以牺牲经营者利益为代价的原则。”王荣生表示。正是坚持在这样的理念下,黑龙江走出了一条顺应国家“简政放权”大方向的特色变革之路。
几经酝酿,让方案落在实处
黑龙江省真正开启道路客运改革大约始于2016年。在那之前,黑龙江省的道路客运业也曾经历过一段空前繁荣的黄金时代。
黑龙江省鼓励“一站多点”,允许客运站经营者和客运企业在铁路车站、大型市场、产业园区、校区 、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入口处等设立客运停靠点,让道路客运“点对点”的比较优势尽可能最大限度得以发挥
只是,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当互联网浪潮汹涌逼迫各行业纷纷转身谋变,当公众对提供品质化、定制化、便捷化、多样化的客运服务需求变得迫切,传统道路客运的运营方式开始与这个时代越来越格格不入,是到了变革的时候。
2016年,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将改革目标锁定在发展失衡、运营环境恶化、行业稳定堪忧的道路客运业。当年4月,开始着手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
第一步,开展试点工作。包括对早期开展的“线路公司经营模式”试点的四条客运班线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总结,在肇源县进行“区片经营模式”试点,还选取两条线路进行7座-13小客车的试营运。
第二步,广泛开展转型升级调研和讨论。2017年3月到8月,分别组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客运企业,先后召开2次专项研讨会、4次意见征询会。收集各种建议160余条,其中采纳合理化建议70余条。2017年8月,在双鸭山市饶河县进行了全省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现场会,总结了饶河运输公司“线路公司经营模式”试点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客运转型升级的深入宣传和广泛动员。
第三步,聘请科研机构、院校和省政府法制办的专家学者两次进行风险评估,在报送省政府常委会和省委深改组之前,省交通运输厅两次征求公安、旅游、物价等七部门意见,5次集中修改,才最终形成了现在的《转型升级意见》。
14个要点,让企业转型不迷茫
双鸭山客运中心站
此次黑龙江省发布的《转型升级意见》主要有4项内容14个要点。
第一、优化道路运输发展环境。首先,从“放、管、服”角度出发,进一步简化了行政许可的环节和许可流程中一些环节。对省际班线延续营、车辆更新、在本省内变更线路和站点等不再征求相关省的意见;毗邻市、毗邻县之间道路客运班线调整变更,由双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致后,报共同的上级履行许可手续;更新、更换同等座位(或少于原座位车辆,在车辆类型等级、技术等级符合要求条件下,试行备案。纠正了个别不合理做法,停止使用《营运客车进站通知单》。其次,对公车公营业试行“运输证”和“线路牌”相分离。
此外,根据黑龙江省的地缘实际(亮早),将本省车籍的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运”的政策规定调整为“凌晨1-4时停运”。
第二、鼓励支持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一是扩大客运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二是允许客运企业异地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允许班线上过剩的运力转为包车客运,允许客运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客运定制服务,允许7座以上的小客车从事班线或包车客运经营;三是对新增和到期的客运班线全部实行招投标方式许可;四是完善综合运输网络,鼓励接驳运输和联程联运,大力推进铁路“无轨站”建设为乘客提供一站式的转运便捷服务。
第三、创新道路客运服务方式。鼓励“一站多点”,允许客运站经营者和客运企业在铁路车站、大型市场、产业园区、校区 、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入口处等设立客运停靠点,让道路客运“点对点”的比较优势尽可能最大限度得以发挥;支持客运场站与邮政、快递、商贸、农村物流融合发展;支持运游深度融合,实现旅行车、导游与客运企业、驾驶员资源与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快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在网络售票、移动支付、实名认证、人脸识别以及自助购等多方面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第四、保障道路客运生产安全。首先,注重道路客运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提高驾驶人综合素质;其次,从源头把控客运车辆安全,一方面,行业管理部门和车辆检测企业要严把车辆准入关,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另一方面,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运输企业要严格履行“五不两确保”的承诺,最大限度遏制事故发生;再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手段,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引入行业第三方监控平台,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最后,开展道路客运经营者信用评价和风险排查,把信用等级低、安全隐患多、发生事故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多策并举,切实提高安全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据介绍,为确保《转型升级意见》早见成效,黑龙江前期还研究出台了与之配套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和相应的方案及细则,目的主要起到护航作用。
“下一步,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和规则,建立融错和纠错机制,保证转型升级意见真正落在实处。”王荣生表示。
市场企盼,“简政放权”期待实效
对于黑龙江的道路客运企业而言,在通过转型升级实现突围和破局的过程中,《转型升级意见》的发布可谓企盼已久。王荣生也表示,由于意见经过试点的反复实践,具有一定的可复制性,期待能够为行业带来发展活力。
● 能够为道路客运企业松绑、在降本增效上见成效
《转型升级意见》第一项优化客运发展环境,简化了行政审批环节,有效降低了制度性成本(比如跨省线、毗邻线);第二项提升道路客运发展能力,有5个改革内容,着力点就是扩大企业自主权,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对有效配置动力,减少无效作业,提高运营效率会有明显成效(比如大小车、班次)。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传统道路客运的运营方式开始与这个时代越来越格格不入,是到了变革的时候
● 进一步促进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受网约车、电召车等新业态的冲击、高铁发展、私家车增多等不同运输方式的多重挤压,道路客运业抱团取暖,已成为道路客运人的基本共识。《转型升级意见》的出台,无疑起到催化剂作用。以线路公司经营、区域化经营必将带动集约化和规模化的新发展。
● 推动道路客运退出机制的建立
当道路客运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病态,这一隐患背后体现的是整个行业的发展困局。《转型升级意见》的出台,为改变这种行业病态提供政策支持,其规定对新增线路和到期班线实招投标方式许可,实际操作中会充分考虑企业的信用评价、安全状况、经营管理等要素,把那些信用不良、管理落后、不利安全的企业挡在“围栏”之外,真正意义上建立客运的退出机制建立。此外,实施客运班线的招投标制度,还能够有效打击客运班线的私下交易活动,从而降低企业或承包人的经营风险。
● 有利于行业管理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和规范执法
《转型升级意见》从安全角度出发,进一步明确了管理部门、客运企业、客运站和驾驶人的安全责任,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对于基层执法人员加强现场监督,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符合国家“简政放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大方向,必将很好地将企业主体责任、部门一岗双责的管理责任、客运站的监督责任及第三方监管责任“四位一体”有机结合,形成良性循环,保障道路客运安全运营,有力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健康持续发展,为建设交通强省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