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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巷2号男孩

2019-01-23施行健

中学生博览·文艺憩 2019年1期
关键词:冰淇淋纸条同桌

施行健,现居江西南昌,读英语专业的妹子。琴棋书画诗酒花茶,人生八雅有两样不会,不会下棋不会画画。对文学事业情有独钟,曾以“简浅”为笔名在《中学生博览》发表处女作。梦想用文字记录对世界的感知,坚持创新和实践,期待更好的自己。

写作背景:

学生时代的感情往往纯真、懵懂且脆弱。其实很感谢年少时那朦胧的情愫,天真烂漫填充着想象,催人奋进。也很开心永远地将它放在了心底,让这些心事变成了一颗琥珀,装饰着靓丽的青春。

那个时候,我每天中午大老远去学校的另一头叫萍上学,其实就是为了在途中遇见K。他家在莲花巷2号,萍家在巷子的尽头,总要路过2号的门牌。有时候会分到萍从家里带出的冰淇淋什么的,好在去等萍上学的人不止我一个,许多小朋友都觊觎她带出的零食,想要和她做朋友。她家客厅常有一桌人围着打麻将,所以她多拿几个冰淇淋,她妈妈也不会放在心上的。但是相比之下,还是遇见K能让我更开心。

就算同路,我们也无法规规矩矩朝学校走去,在路上倒腾这个倒腾那个,蹦蹦跳跳,各种恶作剧。巨大石块下总有我们藏过的东西,那颓废的墙洞里住着一只蛤蟆,而且还一天比一天大,哪棵树上又结了什么果子,能不能吃,我们比谁都清楚。

K是我的同桌,成绩在班上数一数二。我对他有着莫名的崇拜感,他有着我没有的幸福。他好像比别人都聪明,成绩也很好,我把这一切归结于他的幸福家庭。他的妈妈很漂亮,踩着高跟鞋来参加家长会,会议结束后还会留下来和老师交流一番。而我的妈妈,叫她来开家长会,她会说“好,什么时候啊,诶呦,你上几年级啦?”他的衣服都是他自己的,史努比的T恤,各种可爱卡通人物的衣服他都有。而我穿的都是某亲戚家小姐姐不要的旧衣服。我是多么的不幸,且笨拙。爸爸妈妈忙于工作,很少管我,我也不闹,一直顺从,过得心平气和,日复一日,也不会有他们家周末和父母一起逛超市什么的那种仪式感。

我把那种对他的羡慕定义为喜欢。既然喜欢,就会捉弄,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相互恶作剧。画三八线啦,课桌下踩脚表面平和却莫名面红耳赤……毕竟在那个一支笔都能拆装一节课的年纪,就没有什么是不能拿来玩的。后来换座位了,再没有理由和他嬉笑打闹了,但是我还是会注意他的一举一动,上课偷偷看他一眼,都感觉很奇妙。我偷偷写下一张纸条,“K我喜欢你”。心扑通扑通地跳,仿佛写在纸上就是公布于世了。脸一红,找了一本最厚的书——新华字典,夹了进去,随后就把这件事给忘了。

直到某日他同桌向我借字典,我从后排扔过去,他没接着,“哐当”一声掉地上了,纸条掉了出来,他同桌弯腰拾起,念了出来——“k,我喜欢你”。我当时的心情,别提有多复杂了,当时是小学四年级,在这性别意识都模棱两可的年龄,突然就生出了喜欢,是多么大的耻辱、罪恶啊!K一把夺过纸条,伸手在桌肚里撕了个粉碎。他的脸涨得通红,我从未见过他那白皙的脸这样变化剧烈过,仿佛我的喜欢谋害了他。我也难过,可是又没有什么办法。从那以后,我大概进了他的黑名单了吧,就算是绝交了。

但这些都没有改变我对他的感情,我还是把他藏在心里。后来我读到这样一段话,“当我对世事厌倦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你。想到你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生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你的存在对我很重要。”就很贴切地描述了我当时的心情。于我来说,他像是一座神龛,而我每日祭拜。

上了中学,他开始长高,声音也变了。我很害怕他一夜之间变得特别高,特别帅,特别引人注意,这样一来,别的女生就会喜欢上他,就会多出很多麻烦事。我多害怕别人喜欢上他啊!我甚至想过他要是有点什么残疾或缺陷,那他就是我的了吧。到了中学时代,喜欢一个人好像变得很正常了,不再是从前的罪恶行为了,甚至有人鼓励说,喜欢就去追啊。我从来都没有奢望过要和他有点什么,可能是习惯了这样静默的窥探,并且觉得很自卑——他怎么可能和我这样的人做朋友呢?只有努力向上,考上一中,要不然初三结束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我实在害怕日后见不到他。每日见到他,了解他的成绩动向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做过最大胆的事,就是放学后潜到他班级,在圣诞节或新年写下匿名祝福贺卡。还有一次帮他整理了课桌,结果发现他没有把当天要写的英语报纸带回。當时我们同一个英语老师,我知道这是明天课堂要讲的,就自作主张地按自己的答案给他抄了一份,写上了他的名字。

终于和他上了同一所高中,我跟他,却好像越来越远。渐渐地,我的心里有了许多别的事情。我不再只是单纯地想着他,从前每遇到什么挫折,困难,心里就会默念、祈祷,想到美好的他,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存在着,生活着,我就有勇气去面对一切的苦难。可是突然有一天,我想起他的时候才发现我自己很久没有想到他了,是我在忘记过去的事了吗?我不喜欢他了吗?这令我难受。因为我以为,喜欢一个人必须是一件从一而终的事,我又怎么能半途而废?我重感冒了一场,才醒悟,那些需要靠别人的光撑下去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必须点亮自己了。未来的路得自己勇敢向前了,他如何,我已经无所谓了不想了解了。

可既然是一起长大的同学就总会有共同的朋友,关于他的消息我也是偶有听闻,只是我们碰面,如陌生人,不点头,不微笑,内心再无波澜,我想这份喜欢,就到此为止了吧。

从那时起我就不常写日记了,上了高中,优秀的人比比皆是,K身上的光,都暗淡了,他变成了芸芸众生之一。但我偶尔想起过往的那些美好,想起我们同桌时他分给我的修正贴,内心就会感到温暖。

现在呢,我们仍无交集。跨年那天他宣布脱单了,朋友圈里撒着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狗粮。原来我在看着他的时候,他都在看着那个女孩子。心里酸酸的,也很为他高兴。这么些年,以爱之名,借助这份光芒,努力向前走。真的高兴。

年轻时青涩朦胧的爱,一定不要收获得太早,过些年,你且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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