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跨境电商的创新发展
2019-01-23李晓沛
李晓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五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通”的要求,河南统筹推进空中丝绸之路、陆上丝绸之路和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努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河南跨境电商打破传统贸易方式,由“面对面”交易发展为“点对点”交易,为推动经济一体化和贸易全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探索创新跨境电商的发展模式,推动跨境电商实现全产业链闭环,是推动网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支撑。
一、河南跨境电商“1210”模式的创新之处
2012年8月,郑州开始试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2016年,郑州市成功获批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扩大出口为主攻方向,以B2C模式为发展重点,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跨境电商发展经验。随着郑州跨境电商试点项目的快速发展,河南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了一条特色鲜明的网上丝绸之路。截至2016年底,河南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量达8290.3万单,居全国第一位,占全国50%的份额;跨境电商交易额达111.5亿美元,同比增长2.23倍,各项指标在全国试点城市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河南跨境电商“1210”模式的创新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跨境电商货物监管通关模式创新
与上海、广州、杭州、重庆、宁波等地的跨境电商发展模式相比,郑州“1210”模式在B2C贸易下,在物流交付环节嵌入第三方保税物流园区或服务企业作为风险主体责任人,在货物批量进入特殊监管区前,实现对经营企业、代理企业、产品进行申报备案,并根据不同进口对象实行相应的监管方式。在通关监管模式创新方面,实行“电子商务+行邮监管+保税中心”的通关监管模式,通过保税物流园区或服务企业作为第三方交换中心,探索推动海关、国检在同一区域实现现场查验流水线作业。通过海关、国检、公安、银行等4个监管服务部门和保税物流园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对交易信息、支付信息、物流信息进行有效采集,替代传统的装箱单、合同和发票,从而实现对跨境电商的24小时通关服务和全覆盖的税收征管,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自由化、便利化发展,实现由B2B、B2C监管向B2B2C监管转变。在通关效率创新方面,建立跨境电商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完善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追溯的监管模式,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秒通关,通关和配送时效得到极大提高。2016年,郑州货物通关实测能力达到500单/秒,是2015年的250倍。
2.跨境电商货物税收征收模式创新
传统贸易中进口货物征收的税种包括进出口环节的关税及国内应征收的增值税、地方税附加等,实行的是两段式征税。郑州“1210”模式创新提出了跨境零售单一税制,即建立四单对碰原则,通过信息化数据平台、交易平台、物流平台、支付平台及关务申报平台对接,将采集后的信息传输给政府监管部门,实现自动申报征税。同时,在全球多采用UPU通道行邮税的情况下,推动建立跨境零售单一税制。纳税主体为终端消费者,税基为网上零售额,在商品进关申报的时候按照约12%的综合税率进行征收,成功实现将传统贸易的两段式征税变成跨境电商B2C一段式征税,实现了税收监管和扩大征收的目的。据统计,通过实施跨境电商单一税制,B2C模式下的税收金额达传统C2C模式下的50倍以上。
3.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创新
与上海、广州、杭州、重庆、宁波等地的跨境电商发展模式相比,郑州“1210”模式重点发展保税备货、进口和出口集货业务。保税备货模式通过跨境电商企业事先根据消费者的大数据需求信息,提前在国外(国内)采购货物后统一进入保税物流中心,等消费者下单后再报经海关清单核放,查验放行后由物流进行配送。积极发展B2C、O2O等新型跨境电商业态,建立物流主体多元化、运输方式多样化、服务方式集约化的保税物流服务新模式,实现物流降本增效、货物快速抵达。首创跨境电商零售O2O展销模式,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创新推进“一馆多模式”“一馆多业态”,依托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前店后库+秒通关”,建立中大门保税直购体验中心,由原来的“线下体验、线上下单、快递到家”商业模式转变成“现场体验、现场提货、立等可取”的商业模式,极大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4.跨境电商质量安全监控和追溯管理模式创新
在跨境电商的发展过程中,质量安全保证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郑州“1210”模式积极探索实施平台第一责任制度,由跨境电商平台作为风险责任主体,预交跨境商品质量保证金,实现对跨境商品质量的安全可追溯。同时政府建立的监管平台对跨境电商质量安全保险和信用进行综合监管,从而实现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跨境电商质量安全管理。
表1 郑州与上海、广州等跨境电商业务模式的对比情况
5.跨境电商多式联运一区集成服务模式创新
跨境电商的发展对物流供应链的要求较高,尤其是国际多式联运服务体系的支撑十分重要。郑州“1210”模式集合海关、国检等多个监管部门开展“一区多功能”业务试点,即通过一个特殊监管区实现邮件、快件、一般贸易、内贸等多种业务服务方式集成监管。目前通过E贸易创新的订单、运单、支付单的“三单比对”统一到通关单上,通过“一票到底”实现公铁、公机、海铁关等多式联运,一揽子打通集疏、集聚、关务、运输、仓储、交易等多要素、多环节、多节点的障碍壁垒,解决了邮件、快件物流垄断以及申报不真实等难题。
二、河南跨境电商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在外贸新常态下,中国积极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在政策支撑、基础设施建设及贸易便利化等方面为河南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一是政策叠加机遇。国家在支持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方面提出了一揽子政策,全省跨境电商支付、物流、报关报检等障碍逐步得到解决,全面开放不断深化,为发展跨境电商新模式、新业态提供了重大机遇。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机遇。河南地处中原腹地,目前已基本形成米字形高铁网、“三纵五横”国铁干线网、“十二横九纵六放射”高速公路网和连通世界的航空物流网,中欧班列(郑州)、中原国际陆港打通直通欧洲和中亚的陆路走廊,高效便捷的陆海空立体化多式联运国际物流网络为发展跨境电商提供了物流支撑。三是贸易便利化机遇。郑州“1210”模式的秒通关和一站式的贸易便利化大幅提升了跨境电商的通关效率,节约了企业的通关成本。“单一窗口”的升级版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平台进行改造升级和功能的重新开发,全面完善内部协作与互认共享机制,从而实现跨区域的信息互联互通,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尽管“郑州模式”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但由于它属于新模式、新业态,在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打造网上丝绸之路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从国际情况来看,跨境电商国际多式联运体系建设不完善,各国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发展不均衡,海运、陆运、空运等运输方式未能高效组合,难以实现互联互通,对河南发展跨境电商形成了较大挑战。从全国情况来看,国家关于跨境电商的监管政策不健全,存在电商交易主体法律地位界定不清晰、消费者网购维权较难、消费者个人隐私泄露、网络平台上卖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此外,跨境电商的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和科技服务支撑体系仍不健全,稳定安全的金融支付平台和大数据平台尚未真正形成,这些都为河南跨境电商的发展带来了较大挑战。从河南情况来看,一方面,跨境电商产业尚未形成闭环,另一方面,跨境电商产业尚未形成与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传统外贸企业之间的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同时,全省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和高端人才较为缺乏,无法满足跨境电商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三、河南打造网上丝绸之路的对策建议
河南跨境电商发展既有机遇,又有基础,因此,我们要进一步破解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瓶颈,重点在发展模式、发展载体、发展业态、发展平台等方面进行创新。
1.超前谋划,全力建设郑州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
进一步用好用活国家赋予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试点政策,立足全省,超前谋划,积极建设郑州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确立跨境电子商务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建立健全市场开拓、产业基地、人才培训、统计监测等方面的政策支撑体系,支持郑州建成全球网购商品集疏分拨中心。首先要加快空中丝绸之路和陆上丝绸之路建设,提升航空、铁路和邮政口岸功能,增设中欧班列(郑州)运行班次,加密郑州机场货运航线,与网上丝绸之路形成互动发展态势。其次要探索发展跨境电商O2O零售展销模式,建设跨境电商大数据服务中心、跨境电商零售中心和信息共享体系,推动网上交易平台与园区O2O实体体验中心无缝对接。鼓励发展跨境电商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提供跨境电商、快递物流、电商代运营等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再次要积极争取郑州全国跨境电商综合监管改革试点,探索适应跨境电商发展和新型贸易方式变革的服务与监管模式。在跨境电商数据统计、技术规则、风险防控等方面开展研究,建立全省跨境电商信用数据库和信用评价、监管、负面清单系统,打造全国跨境电商服务模式和标准。最后要以郑州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发展,优化全省跨境电商园区、综合保税区(综合保税中心)、国际物流园区等载体布局,在洛阳、新乡、漯河、南阳等地大力发展保税物流和跨境电商,推动河南跨境电商由郑州“一枝独秀”向各地“万花齐放”共同发展。
2.跨界融合,打造共享共赢的跨境电商生态圈
积极推动跨境电商与服务业、制造业等深度融合,发展壮大“跨境电商+航空物流”“跨境电商+中欧班列(郑州)”“跨境电商+保税物流”“跨境电商+特种商品口岸”“跨境电商+海外仓”等业态模式。首先在推动“跨境电商+航空物流”发展上,围绕解决河南国际航线较少、物流配送成本较高的缺陷的思路,支持河南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机场建立通航关系,开通直航邮路,积极搭建“新鲜卢森堡”双向跨境贸易平台、郑州机场多式联运数据交易服务平台和国际物流数据标准联盟,开展以郑州为起点的国际联程航班混装混载业务试点和航空运输货物及快件国际中转、集拼业务试点,争取加入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其次在推动“跨境电商+中欧班列(郑州)”发展上,加大河南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铁路货运联系,开辟郑州直通中亚、欧洲的陆运邮路,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口岸和郑州铁路口岸之间开展进出口集装箱加挂业务试点,建设郑州与卢森堡、汉堡等境外物流集疏分拨“双枢纽”,全面展开中欧班列(郑州)国际运邮业务。再次在推动“跨境电商+保税物流”发展上,积极借鉴上海、杭州等经验,以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为支撑,积极建设跨境电商物流仓,发展跨境电商备货出口和保税备货进口。重点在进出口商品集疏交易、监管服务模式和信用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积极推动全省有条件的地市建设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最后在推动“跨境电商+特种商品口岸”发展上,完善邮政国际邮件郑州口岸和进口汽车整车、肉类、水果、活牛等现有口岸基础设施,加快申建植物种苗、药品、铜精矿及木材等功能性口岸,鼓励电商物流企业布局建设海外仓,推动开展跨境电商B2B进出口业务。
3.加强合作,培育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和高端人才
针对河南跨境电商企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积极培育发展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实现“互联网+”贸易便利化的要求。首先要积极培育发展本土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要具备国际支付、信用担保、报关商检、境外仓储、分拣包装、物流配送等服务功能,积极推动传统制造及进出口企业向综合服务企业转型升级。选择全省发展基础较好的跨境电商企业进行重点培养,以商育商吸引更多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引导鼓励本土电商服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商服务业务,由境内电商向国际电商企业转型,逐步形成完整的跨境电商生态闭环。其次要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总部经济。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大型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吸引国内外跨境电商500强企业、跨境电商物流百强企业及国际金融货代、商务会展、咨询中介等龙头企业向河南集聚,打造完整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综合服务生态链。再次要积极推动跨境电商跨界合作。鼓励制造及进出口企业加强与敦煌网、阿里巴巴、ebay等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代运营企业等的合作与交流,或借助优势平台占领国际市场,或由代运营企业负责该产品海外市场的电子商务销售,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最后要积极推动高校与企业联动发展。围绕跨境电商企业的需求,支持依托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等龙头企业建设河南跨境电商本科高水平大学,设置跨境电商物流、在线金融、电子商务、创意设计等一流学科,进行高端人才培养;或推动企业与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高校开展校企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和企业培训孵化基地,大力培养跨境电商应用型人才及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为传统外贸企业和制造业企业提供互联网高端人才支撑。
4.互联互通,建设全省统一的跨境电商信息服务平台
在现行规则体系下创新发展跨境电商,需要进一步探索推进跨境电商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实现通关、商检、结汇等业务一站式实时处理。首先在全省建设统一共享共用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构建区域通关和监管一体化。要充分征求“单一窗口”相关部门的业务需求,全面推动开展无纸化通关通检,打通“关”“税”“汇”“检”“商”“物”“融”间的信息壁垒,推动企业申报数据跨系统共享、多部门共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大幅缩短跨境电商在通关、商检等环节所用的时间。同时,积极试点保税免税一体化监管运营,建立跨境电商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其次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运输效率。深入挖掘河南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重点,设计针对性强、特色突出的跨境电商物流信息平台,实现物流信息的互通共用。最后探索建设海关多程多式联运监管平台,发展跨境电商物流多式联运和区港联动。试点货物在新郑机场与其他各口岸间、各类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间的无障碍装运。支持建立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形成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流通网络服务示范。试点在郑州、洛阳等市设立跨境电商体验店,进一步增强跨境电商的用户体验感。
5.完善体系,营造便利发展环境
针对跨境电商统计口径不统一、税政匹配不到位、生产企业线上出口回款难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的政策支持,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加强信息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体系,为跨境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便利化发展。一是配套出台跨境电商扶持政策。在金融政策上设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基金,积极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先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及郑州银行等合作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全面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涉及的通关、商检、退税和支付结汇等配套政策,以出口为先导,积极探索进口,提出相应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建立适应产业发展的新型外贸政策体系。二是建立科学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以申报清单、平台数据等为基本依据,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信息、电子合同、电子订单等标准格式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和物品的简化分类标准,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逐步建立多层面、多维度反映跨境电子商务运行状况的综合指数体系并定期发布。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监管部门信用认证和第三方信用服务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对企业和个人提供信用认证服务。培育和引进一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信息评价服务。实施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维护跨境电子商务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机场、口岸等为主,加强跨境电商国际货品处理空侧区建设,建设集电商集货、海关物流监控、安检等功能于一体的硬件设施,提高国际货品流通效率。五是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风险复查完善机制,有效防范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