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 以评促建 激发社会组织党建活力
2019-01-21
党建 2019年1期
2018年,遂宁市出台《社会组织党组织星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以评促建,激发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力。
科学设置评定标准,确保评有导向。设置“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5个等级,将建立党组织至少1年作为参加星级评定的先决条件,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党建工作分值提高到200分,将党组织星级评定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评审要件。精准制定评定指标,确保评有依据。制定星级评定指标评价体系,形成正向清单50项,负面清单25项。注重评定结果运用,确保评有激励。将结果用于政治任用,在推荐评选时优先推荐星级较高的党组织或从业人员;将结果用于项目承接,明确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新增公共服务比例不低于30%;将结果用于奖励补助,在评定当年一次性予以四星级以上的社会组织经費补助。强化星级评定管理,确保评有约束。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抽查20%的授予星级党组织;在对购买服务项目进行验收时,同步对党组织、党员在服务过程中作用发挥和社会效应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遂宁市委组织部 叶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