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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背后的隐患
——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

2019-01-21

江苏安全生产 2018年9期
关键词:消防设施综合体隐患

据统计,近五年来,全国共接报综合商场火灾9255起,死亡114人,直接财产损失10.7亿元。商业综合体历来是城市火灾防控“重点中的重点”、应急灭火救援“难题中的难题”,这类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灭火救援困难。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从2018年7月至10月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

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凡是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均属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

一、明确整治清单找准重点

(一)建筑使用功能

1.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

2.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3.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

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

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3.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四)消防安全管理

1.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五)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4.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二、具体整治措施落实责任

严密防火分隔。防火分区不合理的应重新划定、设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保证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加强设施维护。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及时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识。

实施智能管控。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压实主体责任。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成立由建筑主要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专职负责消防安全。

(资料图片)

建强消防队伍。大型商业综合体微型消防站应经过当地消防部门拉动测试,有条件的应建专职消防队,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建立与现役消防队联勤联动机制。消防部门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调查摸底,制定完善针对性灭火作战预案并开展演练,积极开展自动消防设施测试和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加强对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调度。

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大型商业综合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强化监督执法。对经过专家评审并投入使用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逐条梳理其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实施综合治理。集中约谈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其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机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有关部门。

大型商业综合体风险的防控

如今,现代大型城市综合体将购物、娱乐、餐饮等功能集于一身,建筑面积大、储货量多、人员密集,使其在突发火灾事故中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大型商业综合体出不起事故,出不得事故。着力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才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大型城市综合体的风险

(一)多类型火灾在同一时间与空间显现

宾馆、商场、饭店、公寓、地下车库等作为单个对象时,有其特有的火灾特点,但当这些场所被相互连接在一个独立式综合建筑体内,这些火灾的特点会在同一个空间内相互叠加放大。

(二)人员聚集,空间复杂,疏散救助困难

大型城市综合体中人员成分复杂,且人员密度高、流动性大。据统计,一般大型城市综合体每天的人流量可达20万人次,营业高峰时每平方米可达5至6人,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恐慌拥挤,秩序混乱,极易出现拥堵和踩踏。

(三)商品货物等可燃物质多,火灾荷载大

为达到舒适豪华的要求,不少大型城市综合体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增大了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不但燃烧猛烈,蔓延迅速,还会释放大量有毒气体,有毒烟雾及高温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四)竖向管井多、横向通道多,火势蔓延快

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各种楼梯通道、玻璃幕墙缝隙等使得建筑竖向贯通。中庭等共享空间使各楼层间相互连通,把上下空间连为一个整体,成为高温有毒烟气流动的主要途径,助推了火势的快速发展与蔓延。

(五)用火、用电设备多,火灾发生几率高

大型城市综合体用电设备种类多、用电负荷大、电气线路复杂;锅炉房等固定的用火部位火灾危险性大;维修施工时使用明火或进行电焊时违反操作规程等也易引发火灾。

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

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主持召开消防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

对外招商时,严禁将商业综合体的消防疏散通道、中庭及亚安全区等非营业性公共区域作为经营面积对外出租、使用。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通知承租人及时办理有关消防手续。负责对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同时负责管理承租人对局部建筑消防设施的改造施工。

(三)承租人

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按照规定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员工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熟知承租区火灾的危险性,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严禁私自搭建阁楼、物品库房等。

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一)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标准配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人员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应在每层或各经营区域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常闭防火门上应标有警示文字和符号。

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牌、生产设备等设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营业期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救援窗上安装栅栏、隔断等障碍物,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公共疏散门不应锁闭,宜设置推闩式外开门。

人员密集场所房间的外窗不得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

(三)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

(资料图片)

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加强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配置齐全、完整好用;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四)火灾隐患积极整改

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火灾隐患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消防部门申报复查。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负责整改隐患的承租人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如果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依法将火灾隐患场所停止使用。

事故警示

2010年11月5日9时17分,吉林商业大厦发生火灾。经过消防人员的奋力扑救,大火于当日21时30分被彻底扑灭,造成19人死亡。起火原因系吉林市商业大厦一层二区某精品店仓库内的电气线路短路所致。

2013年12月15日18时52分,广东省广州市建业大厦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12000平方米,起火原因为建业大厦首层总电源线短路引燃可燃物。

2018年3月25日,俄罗斯克麦罗沃的一家购物中心发生火灾,大约12小时后火情才被控制,过火面积约1500平方米。建筑物遭受严重破坏,屋顶和地面部分塌陷。火灾导致60人死亡,由于商场有游乐区,遇难者大部分为儿童。

南通消防开展“不放心”区域大型综合体实战演练

南通消防支队日前在南大街开展“不放心”区域大型综合体实战拉动演练。演练前,按照夏季夜间打烊错时监督检查制度和夜间巡防编程要求,分成多个小组开展南大街金鹰国际商业综合体监督检查。

全面“体检”大楼内消防安全状况后,支队随即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夜间实战化拉动演练。演练假设金鹰国际物业有限公司地下一层车库配电箱、四层儿童用品区域起火,火势凶猛,并向四周迅速蔓延,由于现场烟雾较大,内部有人员被困。金鹰国际地处地铁施工沿线,消防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夜间战斗行动受阻。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一次性调集濠河、孩儿巷、特勤、易家桥、永兴、战保等6个单位、20辆消防车、100余名消防官兵前往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参战单位和全勤指挥部到场后,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战术原则,先后开展侦查警戒、内攻灭火、疏散救人、火场照明、火场排烟、火场供水、火场通信、战勤保障等战斗行动,有效检验了部队处置复杂地形、特殊时间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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