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消防线 筑牢安全墙
2019-01-21
秋冬季,气温降低,昼夜温差大,用电荷载增大,致灾因素增多。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度,把责任细化到每个人身上,加强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科学合理地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划分作业区,如分别设置明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堆放区、危险物品仓库等。明确物品保存和仓储管理,对于用过的废纸壳、酒瓶、塑料制品等杂物,要及时清理清除并归类,废旧、待送洗棉织品等均要规范位置存放,远离火源、电源、热源和气源,不堵塞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
加强用火管理。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挡隔离板,防止焊珠四处迸溅而造成火灾隐患。告知员工不得在库房、宿舍等易燃易爆场所吸烟,违规者重罚。餐饮、烹饪动火及施工动火时,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作业,所有明火作业均要建立书面安全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
加强用电设备管理。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等用电设备,使用电源应确保随时检查,杜绝使用绽开、破损和劣质电源电线和插板,使用后及时关闭电源安全开关,蒸煮电器、电热毯等加热设施严禁在宿舍及客房使用,严格控制用电负荷。
此外,企业还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经常性地应急演练,使全体职工都能熟知基本的消防知识、火灾隐患的检查、掌握扑救火灾的应急方法,并结合火灾案例学习,吸取教训。
天干物燥,牢记家庭防火常识
秋冬季因天干物燥引发火灾的事故中,住宅火灾占据三成比例。其中,电暖气、电动车、电热毯和饮水机等家用电器当属罪魁祸首。家庭火患需定期排查,消防安全常识要牢记。
安全用电。家用电器在长时间、超负荷使用时,极易引发火灾。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家用电器应摆放在防潮、防晒、通风处,周围不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种插座应远离火源;电视机、电磁炉、电热水器等使用结束后,要及时关闭电源,拔掉插头。电器使用不当或电气线路故障也容易引发火灾,因此要谨防电器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绝缘不良、电气线路和电器老化,更不能乱拉乱接电线。特别是老旧住宅区,屋内外各种线缆乱拉乱搭如蜘蛛网,一旦电线皮被刮破,很容易发生火灾。此外,注意查看连接煤气灶的胶管,若发现有老化迹象及时更换。在使用电褥子、电热毯之前,要仔细检查存放一夏天后是否完好,电阻丝是否被折,绝缘是否老化或破损,并购买合格产品。
谨慎用火。液化气灶平时要注意保养,在使用煤气、液化气时要注意经常检查炉灶、阀门、管道等是否存在泄漏的情况,一旦发生破损漏气要及时维修。在使用煤气、液化气后忘记关闭阀门,或私自对液化气倒罐而导致气体泄漏,如遇明火、开启电器的电火花或静电就会爆炸起火;炒菜时食用油温度过高起火,处置不当时,也易导致火苗蔓延造成火灾事故。
注意排查身边火患。一些高层建筑的楼道成为居民堆放杂物的通道,再加上一部分老人有收藏废旧的癖好,经常将破桌椅、废篷布搬回小区,放在两栋房屋之间甚至楼道中,这是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若楼上起火,杂物被引燃,下楼的唯一通道被堵死,十分危险。市民发现身边存在火灾隐患,可以拨打96119举报投诉电话,也可以向社区或物业反映情况。
外出用火要谨慎。周末或节假日,不少市民会外出秋游。若要用火,一定要做到“人走火灭”。秋冬收获之后,不少人会将麦秆等烧毁作为来年的肥料。在烧荒时要注意,一定要有人在旁边看守,为防止意外,可在附近挖一条防火沟。大风天不要在室外吸烟,更不能在室外乱扔烟头;超过7级以上大风天,农村应当禁止使用明火,严防“火烧连营”惨剧发生。当在野外遇山火时应拨打报警电话,因为只有专业的森林消防才能迅速扑救。
家中要常备“五件宝”,以应对突发火灾。一是防火毯,它是由玻璃纤维等材料经过特殊处理编织而成的织物,能起到隔离热源及火焰的作用,可用于扑灭油锅火或者披覆在身上逃生。火灾初期将防火毯直接盖在火源或着火物体上,可在短时间内扑灭火源。在无破损的情况下,防火毯可重复使用,没有失效期。二是灭火器,面对初期火灾,若家中备有灭火器并能熟练操作,就可有效避免“星星之火”的燎原之势。家庭常备灭火器宜选用手提式ABC类干粉灭火器,配置在便于取用的地方,注意防止被水浸渍和受潮生锈。三是逃生绳,家中突起大火,逃生“无门”时,常备一根逃生绳,可以很大程度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四是强光手电,火灾常常伴随着浓烟,配备一支带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强光手电显得尤为必要。这种手电具有火灾应急照明和紧急呼救功能,可用于火场浓烟以及黑暗环境下人员疏散照明和发出声光呼救信号。五是防烟面具,家中常备可用于火场浓烟环境下逃生自救的防烟防毒面具,危急关头套上面具逃生可有效抵御有毒烟雾的侵袭。
警钟长鸣,警惕文物建筑火患
9月2日晚,位于里约热内卢市北区、拥有2000万件藏品的巴西国家博物馆发生火灾。两百年来的文物毁于一旦,无法挽回。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藏品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迅速联合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保护人类文化瑰宝,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文物建筑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文物建筑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文物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掌握防火技能。单位人员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对文物建筑应根据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消防车通道,配置必要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间距。用于参观、游览和经营场所的文物建筑,要切实采取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结合实际对公众开展消防宣传,在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对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检测,确保使用功能。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文物建筑对社会开放期间,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强化夜间巡查。
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必须做到人离火灭。文物建筑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并配备适用的电器火灾防控装置。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祭祀、庙会、游园、展览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进行防火检查,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同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预先组织演练。按规定事先将活动情况和消防措施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活动。
天气转冷,家庭式作坊消防安全预警
进入秋冬季节,天气渐冷,用电、用火的数量和频次都大量增加。家庭作坊式企业更是如此。这类企业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简单生产加工,通常存在生产、住宿、仓储为一体的“三合一”现象,且该类场所用火用电量大,并堆积存放大量易燃货物,消防安全条件较差,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隐患极为突出。
首先,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先天不足。一方面,家庭作坊式企业经营管理的建筑结构设计存在先天性缺陷,建筑物自身耐火等级较低,一旦遭受火灾事故,火势蔓延迅速。另一方面家庭作坊式企业内部不同程度地存在隐患,灭火器装置超期限服役、各类消防设施破坏严重,部分企业甚至未配备任何消防设施。不仅如此,家庭作坊式企业当中真正能够正确使用各种消防设施的员工少之又少,消防通道长时间处于被货物堵塞的情况当中。
其次,法律意识薄弱,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在家庭作坊式企业中私接乱拉电线的现象比较突出,电气线路混乱,安装不规范、电线线路老化普遍存在。企业管理者消防意识的淡薄,使得企业无法在员工上岗前及上岗后对其消防意识及消防技能进行必要的培训,加上员工大多文化水平低,没有受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在赶工时,只图方便不顾安全,甚至在可燃物品周围用火,在操作中使机械设备长时间地超负荷运转。
第三,“三合一”现象普遍存在。很多家庭作坊式企业由于经营资本少,生产规模小,只能做最基本的生产性投资,无力建设或租用标准厂房和独立的员工宿舍,而是在住宅内开设工厂从事零散生产经营,或者由村(居)民住宅改变使用性质私自出租或招工生产,形成目前的“三合一”建筑。此类建筑一般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且安装卷帘门、防盗铁栅栏现象较普遍,完全不具备安全疏散逃生条件,一旦部分发生火灾,人员逃生困难,势必造成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因此,家庭式作坊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建设,取得相应的消防审批验收手续。对于现有历史存在家庭式作坊应采取必要的改造与预防措施。
从消防技术改造方面,企业主应加大对企业消防基础设施的投入,合理规划。配备必要的设施。如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禁止私拉乱扯电线,避免“三合一”现象。安全出口要合理规范,禁止堆放杂物;人员住宿和工厂必须分开,在住宿房间应开设外窗,不得安装固定栅栏等障碍物。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措施,对宿舍仓储和厂房分别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解决火灾发生时人员的疏散问题,满足防火墙耐火极限大于2.5小时,楼板和乙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大于1小时,并分别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此外,可设置火灾独立报警探测器或简易喷淋设施等,最大程度上避免火灾的发生。
定期自主的隐患排查必不可少。各小作坊企业应加强防火巡查,落实和规范家庭式小作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做到防微杜渐。
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广泛宣传家庭式作坊特别是“三合一”建筑的危害;尤其让企业主和从业人员明确“三合一”现象对生命的重大威胁,使员工认识到危险而自觉抵制。加大对家庭作坊式企业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力度,提高企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对企业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培训;加强对企业消防管理人员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指导他们在遇到火灾时应如何扑火,如何自救逃生,增强企业员工处理事故的能力。
(本刊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