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测定与提升对策*
2019-01-21刘大海刘方正李森
刘大海 刘方正 李森
全面对外开放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海洋是连接世界各国的蓝色桥梁,海洋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增长点,在全面开放的大战略背景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动海洋经济全面对外开放,对形成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海洋经济全面开放内涵及战略影响
准确衡量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有利于国家或地区全面、及时地认识海洋经济开放现状,更好地制定和优化海洋经济宏观调控政策。从学术角度来看,中国关于经济开放度的定量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最初使用“国际贸易依存度”(即进出口贸易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解念慈,1988)。此后,学者们逐步将投资开放度、技术开放度(罗忠洲,2007)、人员流动(周茂荣,2009)、金融开放度(王露露,2015)等指标纳入对外开放水平的测度。然而受统计资料与数据的限制,经济开放度多用一个或几个指标表示,无法全面反映经济对外开放水平。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发布《中国区域对外开放指数研究报告》,通过经济开放、技术开放和社会开放反映对外开放。对于海洋经济领域而言,尚没有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测度方面的权威研究。关于中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有以下关键的现实和学术问题需要明确:(1)在全国范围内,沿海省市的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的现状如何?呈现什么规律?(2)中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是否存在显著梯度差异?重要影响因素有哪些?
本研究基于“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这一概念,探讨了其内涵,构建了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并对2000—2016年中国11个沿海省份的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进行测度分析,总结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的差异和规律,以期为中国未来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经济全面开放,应表现为一国或地区在地理范围上和经济领域上全面性的对外开放。事实证明,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不仅是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基本经验,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和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经济全面开放有了新的内涵。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深入,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从贸易大国到投资大国、从商品输出到资本输出,是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汪洋,2017)。另一方面,当今的开放展现为国际化开放与区际化开放并存的“二重开放”(何元庆,2006;陈婧,2009),对单一区域来说,经济全面开放不仅要展现其在各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同时也应体现区际的资源流动、技术获取、成果共享。
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是经济全面开放在海洋领域中的进一步发展,是落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1)从全球趋势来看,中国高度依赖海洋的开放型经济形态,决定了全球海洋秩序的构建和运用关乎重大国家利益;(2)从开放格局来看,中国凭借海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靠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了两头在外的开放型发展格局,现代海洋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新引擎;(3)从经济发展方向来看,推动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是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拓展蓝色发展空间的战略选择;(4)从社会发展需求来看,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有利于促进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和陆海统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本研究所指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是衡量一国或地区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切实反映一国或地区海洋经济开放深度与广度的综合性指数。对于中国当前海洋经济发展而言,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测度一方面有助于摸清中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有助于明确量化不同地区在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上的差距,深入分析扩大海洋经济全面开放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之间的重要关系,为科学制定沿海地区开放政策提供支撑。
二、构建测度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的指标体系
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测度借鉴国内外关于经济增长与经济开放度测度等理论与方法,基于海洋经济全面开放的内涵构建指标体系,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中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
1.构建原则
基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海洋经济全面开放内涵,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指标的选取应该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指标体系兼顾综合性和层次性。海洋经济全面开放受到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指标体系必须能够全面地反映海洋经济全面开放程度的高低;指标体系必须按照层次递进关系组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相互关联的整体,以保证研究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指标数据来源具有权威性。所有指标的原始数据必须来源于公认的国家官方统计和调查数据。通过正规渠道定期收集,确保原始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持续性和及时性。
指标具有客观性和可扩展性。指标应能体现科学性和客观现实性思想,以相对指标为主,减少人为合成指标;指标应具有宏观表征意义,非对应唯一狭义数据。
2.体系构建
结合中国海洋经济发展实际,从海洋经济开放分指数、海洋社会开放分指数和海洋科技开放分指数的内涵出发,构建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在充分反映海洋经济开放程度的同时,增加海洋社会和海洋科技领域的指标,力求保证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海洋经济开放分指数旨在衡量海洋经济融入外部市场的程度和能力。海洋经济的发展依托于海洋产业,其中,涉及海洋经济开放的产业主要有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滨海旅游业。因此,从海洋渔业开放、海洋交通运输业开放、滨海旅游业开放和其他经济开放4个方面来设置海洋经济开放分指数的指标。其中,海洋渔业开放的程度以水产品进(出)口依存度体现,海洋渔业开放的能力以沿海地区渔港个数体现;海洋交通运输业开放的指标选取沿海港口货物运输量与总货运量的比值和沿海港口旅客运输量与总客运量的比值;滨海旅游业开放的程度和能力分别用国际旅游外汇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和沿海地区旅行社数来体现。此外,从经济整体发展状况出发,以外商投资企业货物进出口总额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涉海就业人数增加率来分别反映经济对外交流中货物、资金、人员的流动程度。
表1 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指标体系
海洋社会开放分指数主要评估海洋经济全面开放的社会环境。社会开放涉及语言习俗、信息交流、科研教育、文化交融、宗教信仰等多方面,受海洋领域统计数据限制,从海洋教育开放、通信开放、文化开放3个方面设置海洋社会开放分指数的指标。其中,海洋教育开放的指标选取沿海高校国际合作派遣(接受)人数与当年年末常住人口数比值、沿海高校国际学术会议主办次数和海洋专业本硕博专业点数;通信开放以邮电业务总量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和互联网上网人数与当年年末常住人口数比值体现;文化开放以图书总印数与当年年末常住人口数比值和每万人涉外及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比例体现。
海洋科技开放分指数主要衡量吸收海洋先进技术、创造海洋领先技术、形成海洋科技成果的能力。随着中国海洋战略地位的提升,海洋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依赖海洋科技,海洋科技进步已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因此,从海洋科技成果开放和海洋科技进步开放两个方面设置海洋科技开放分指数的指标。其中,海洋科技成果开放的指标选取海洋科研机构科技论文国外发表数与总数的比值、海洋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发表科技论文数与当年年末常住人口数比值、海洋科研机构本年出版科技著作数量与当年年末常住人口数比值、沿海地区发表海洋学SCI论文篇数与当年年末常住人口数比值和沿海地区海洋领域专利申请数量与当年年末常住人口数比值;海洋科技进步开放则用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和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与地区海洋生产总值的比值反映。
3.测度方法
本文借助标杆分析法测算11个沿海省份的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标杆分析法是目前国际上广泛应用的一种测度方法,其原理是:对被评估的对象给出一个基准值,并以此为标准去衡量所有被评估的对象,从而发现彼此之间的差距,给出排序结果。
通过考察原始数据的连续性,拟测度2000—2016年中国11个沿海省份的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测算过程如下:
三级指标测算。设定每一指标的最大值为基准值,基准值为100。各指标得分为:
式中i=1~25,表示25个指标;j=1~11,表示11个沿海省市;t=2000—2016,表示 2000—2016年。表示第j个地区第t年的第i项指标的原始数据值表示第j个地区第t年第i项指标原始数据值中的最大值表示第j个地区第t年第i项指标的得分。
二级指标测算。根据各省份三级指标最终得分,采用等权重法测算二级指标原始数值;采用第一步的标杆分析法,得出各省份历年二级指标最终得分。
一级指标测算。根据各省份二级指标最终得分,采用等权重法测算三级指标原始数值;采用第一步的标杆分析法,得出各省份历年一级指标最终得分。
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测算。根据历年各省市一级指标最终得分,采用等权重法测算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的原始数值,通过标杆分析法得到最终得分。
需要说明的有两点:一是本研究在指标设置时充分考虑了各项分指数的重要程度,并据此确定指标数量,为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干扰,指标权重采取等权重;二是方法采用经典的标杆分析法,衡量评估对象的相对水平,反映区域尺度的横向比较和时间尺度的纵向比较。
三、中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的水平测度
基于测算结果和综合海洋经济开放分指数、海洋社会开放分指数、海洋科技开放分指数,总结如下中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规律。
1.空间布局呈现南高北低、东高西低的格局
中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在空间布局上呈现出“南高北低、东高西低”的格局。2000—2016年,各沿海省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排名存在不同的变化趋势(见表2)。总体来看,上海稳居第一,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极高;广东、浙江、福建和山东排名靠前且变化不大,开放水平高且较为稳定;海南、江苏、天津和辽宁在2000—2016年间排名波动剧烈,开放水平不稳定;而广西和河北排名相对落后,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较低。
表2 2000—2016年中国沿海省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排名
从南北位置来看,以秦岭、淮河为界,共有7个南部省(市、区)和4个北部省(市)纳入统计测算。从2000年至2016年,南方省份的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平均得分均高于北方省份的平均得分(见图1)。总体来看,南北沿海省份的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差距自2000年至2008年为逐渐扩大的趋势,并于2008年达到最大。此后直至2016年,经济开放全面开放平均水平差距逐渐稳定并维持在一定的数量上。总体呈现“南高北低”的格局。
图1 2000—2016年中国南北省份各年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平均得分
从区域角度来看,纳入测算的沿海省市覆盖华南(海南、广西、广东)、华东(上海、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华北(河北、天津)和东北地区(辽宁)。华东地区的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整体较高,对外交流频繁。而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和华南地区的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有待提升(见图2)。总体呈现“东高西低”的现象。
综上,根据海洋经济开放指数体系测算结果,中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不均衡,呈现出明显且稳定的空间差异,北部地区低于南部地区,西部地区低于东部地区。
2.时间尺度上表现为波动变化、差距缩小的趋势
图2 2000—2016年中国华北、华南、华东和东北地区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平均得分
中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在时间演变上表现为波动变化、差距缩小的趋势。2000年至2016年中国沿海省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得分除上海17年来稳居第1外,其他省市指数得分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波动。其中,广东、浙江、山东、福建、江苏、天津、海南和辽宁的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差距自2000年以来不断缩小并逐渐向上海靠拢,其变化范围从2000年的40—85之间,演变到2016年的70—90之间。广西和河北两省份虽然在海洋经济开放上表现较差,但是其平均水平从2000年的20左右提升到了2016年的39左右,也呈现出与大部分省份差距减小的态势。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对海洋经济全面开放的协调与重视的效果开始显现;二是区际间的资源流动、技术获取、成果共享等更加频繁,各地区共同发展、均衡发展。
3.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梯次差异显著
根据历年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的平均得分,本文将11个沿海省份划分为四个梯次(见图3和表3)。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得分在75分(含)以上的地区为第一梯次,包括上海和广东;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得分在75分以下、65分(含)以上的地区为第二梯次,包括浙江、福建和山东;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得分在65分以下、50分(含)以上的地区为第三梯次,包括天津、江苏、海南和辽宁;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得分在50分以下的地区为第四梯次,包括广西和河北。
图3 2000—2016年各沿海省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平均得分
表3 2000—2016年中国沿海省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梯次划分依据及结果
从测度结果来看,2000—2016年中国11个沿海省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梯次差异显著。以下对各梯次的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得分变化情况及其原因进行讨论。
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位于第一梯次的省份——上海和广东。上海在海洋经济开放分指数和海洋社会开放分指数方面明显领先,体现了上海作为中国经济、金融和航运中心在全面开放型海洋经济方面的优势。从具体指标来看,上海在区域经济、海洋教育、通信开放等方面的开放水平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且海洋科技进步方面的开放优势进一步加强。而广东的优势体现在海洋科技开放分指数,充分证明了其在海洋先进技术的获取与吸收、海洋科研成果的产出与交流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同时,在通信开放与滨海旅游业开放方面广东有明显优势
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位于第二梯次的省份——浙江、福建和山东。一方面,三个省份在综合指数和3项分指数中均有相对较高得分,是中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的前沿。另一方面,从海洋经济开放的结构来看,浙江、福建和山东又具有各自的区域特征。在海洋科技开放分指数方面,山东作为中国海洋科技强省在海洋科研成果产出、海洋科技进步等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尤其在海洋科技成果开放方面,山东处于领先地位,区域经济开放水平有所提高。值得注意的是,浙江海洋社会开放分指数得分保持在70分左右,说明浙江海洋社会开放水平相对稳定,在经济开放水平稳步上升的同时,科技开放水平有所下降;福建的海洋经济开放分指数和海洋社会开放分指数相对较高,然而科技开放水平近年来有下降趋势,且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从具体指标来看,福建的文化开放指数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海洋渔业开放水平有显著提高。浙江的区域经济开放水平、海洋交通运输业相对较弱。
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位于第三梯次的省份——天津、江苏、海南和辽宁。从3项分指数得分来看,辽宁和海南的海洋经济开放分指数相差不大,近年来,海南的海洋经济开放分指数明显超过辽宁,这是因为海南滨海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海洋交通运输业、区域经济等的发展,进而促进了海洋经济的开放;在海洋社会开放分指数和海洋科技开放分指数方面,辽宁则高过海南。天津的海洋经济开放分指数相对较高。自2000年以来,江苏的海洋经济开放分指数、海洋社会开放分指数和海洋科技开放分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位于第四梯次的省份——广西和河北。该梯次的省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整体较弱。从3项分指数得分来看,河北的海洋科技开放分指数明显最弱。从具体指标得分来看,河北、广西的海洋交通运输业开放程度与其他沿海省市相差太远。
4.海洋科技创新是海洋经济全面开放的决定性因素
2005年以后,中国大部分省份的指标走势存在极大的相似性。其中,均于2008年政府为缓解金融危机下放4万亿元的资金后达到顶峰,随后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以及持续三年的平稳阶段,至2013年有小幅度的提升以及2014年的回落。这表明,中国各沿海省份的海洋经济开放分指数受中国宏观环境的影响较大。
中国沿海省份海洋社会开放分指数得分自2000年以来较为平稳,总体波动幅度不大。在纳入测算的17年中,上海得分遥遥领先,社会全面开放水平极高。其余省份该项分指数得分分布在20~80之间,并在测算期间年平均变化不超过5个百分点,表明中国沿海省份海洋社会开放水平稳定,不易受内外因素影响。
与海洋经济开放分指数和海洋社会开放分指数相比,中国各沿海省份海洋科技开放分指数的变化并没有呈现一致性、稳定性的特点。但是通过对比中国沿海省市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排名(见表2),易得出结论:海洋科技开放分指数的波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排名。例如,广东、辽宁自2000年至今海洋科技全面开放分指数有了很大提升,与此同时,广东、辽宁在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排名中也分别从第四名提升到第二名,从第八名提升到第四名。反之,山东、天津的海洋科技全面开放分指数在测算年间出现下降趋势,而对应其在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排名中也被其他省份反超。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海洋科技开放分指数对于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指数排名的决定作用是必然的。由于各省份海洋经济开放分指数受国内宏观调控影响较大,海洋社会开放分指数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海洋科技全面开放水平的提升对于促进各地区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提升表现突出,海洋科技创新成为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的决定性因素。
四、对策建议
基于上述对2000—2016年中国11个沿海省份的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的实证研究,我们提出以下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提升中国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提供帮助。
1.重视海洋经济开放水平的提高,大力推进全面开放新格局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中国要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水平的提升,充分发挥中国各沿海省份海洋资源的优势,扎实推进海洋经济全面开放建设,在深化沿海开放的同时,推动内陆地区从开放洼地变为开放高地,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进而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2.海洋经济强势地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共同促进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格局的构建
测算结果表明,中国很多地理位置相近的地区开放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例如广东与广西、天津和河北等地。因此,中国各沿海省份应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打破省界的区域划分,加强区际间的资源流动、技术获取、成果共享,以此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形成集聚优势,加强协调发展,促进海洋经济全面开放格局的构建。
3.鼓励各地区立足自身优势,走差异化海洋经济全面开放发展之路
在中国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之际,各沿海地区应发掘自身优势与资源,找准定位,走差异化海洋经济全面开放发展之路。例如,福建位于长三角和珠三角的连接地带,且与中国台湾省一衣带水,应充分发挥其地理优势,在区域经济、海洋教育和海洋科技成果开放等方面力争上游;海南应积极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贸易和物流体系,充分利用开放航权和部分境外旅行团落地签证政策,促进其滨海旅游业和会展业的发展。
4.完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促进海洋科技全面开放水平提升
实现海洋强国战略,科技的支撑必不可少。在中国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全面开放的同时,海洋科技开放的发展不容小觑,应以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新企业为依托,推动沿海省份海洋科技成果的产出与交流,促进海洋科技开放水平的提高。立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合海洋科研力量,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促进海洋科技成果开放水平与海洋科技进步开放水平的共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