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研究
2019-01-21郭艳芳
郭艳芳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 河南开封 475100)
引言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空气污染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各级环境监测机构陆续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大量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对空气中常规污染因子及气象参数进行在线实时监测。可见,加强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提升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空气自动监测能够为相关部门空气污染治理决策提供了第一手信息资料。
1 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组成
空气自动监测质量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监测方式的改变等,对保障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的精准度产生直接影响。就各个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组成来说,其承担的监测职责是否得到完全履行也是监测质量控制的重要举措。
1.1 监测子站
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主要是承担对空气环境质量进行随时监测,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中设置的监测时间定期对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再将处理后的数据传输至计算机信息系统中。
1.2 中心计算机
收集各监测子站监测的数据,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对这些数据进行检查、存储。
1.3 质量保证实验室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在监测时,对各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进行校准或审核,根据校准或审核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对监测质量实施控制的具体措施,提升空气自动监测质量。
1.4 系统支持实验室
空气自动监测中系统支持实验室承担的主要职能是对监测系统中的设备定期做好保养和维护,一旦监测设备出现故障,需要及时对监测故障设备进行检修或者更换,始终保证监测设备工况处于优良状态。
2 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颁布实施后,全国相继有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建成了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逐步构建起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中心,以及环境监测站等立体监测网络,有效保障了空气自动监测工作的开展。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管理规范不统一、考核体系不完善、监测人员审核异常数据专业能力薄弱等问题。
2.1 质量管理缺少统一规范
空气自动监测质量评价离不开完善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保障,这里的规范性文件包括监测技术标准、监测法律法规等,当前,我国的空气自动监测质量评价主要依据《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定》(HJ663-201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等,这些技术标准只是针对某一项或几项监测物作出的规定和要求,缺少一部统一的、全国范围内的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指导细则或标准,使得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缺少有力的规范的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标准作为支撑。
2.2 监测考核体系有待完善
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控需要具体的、完善的考核体系进行评价,也是保证空气自动监测是否规范、合理的重要举措。目前,《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对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提出了持证上岗的明确要求,并提出具体的接受考核规定。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年出台,使得原先的考核体系缺少明确的标准和规范。现实中,大多采用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培训”代替监测人员及工作的“考核”。加之,空气自动监测有环境监测站负责质控和运维,也有委托第三方运维,由监测站负责质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模式的不统一也增加了监测考核的执行。缺少针对不同岗位性质、不同级别人员的技能评估及考核细则。
2.3 审核异常数据能力较弱
空气自动监测在预测预报和数据实时发布等方面较传统监测手段效率更高、更加便捷,但在自动监测时常常也会遇到异常数据,需要环境监测人员及时纠正,否则会影响到空气自动监测结果的客观、真实。针对这些异常数据不仅要求广大监测人员及时发现、纠正,还需要对产生这种异常数据背后的原因进行分析,以防止在后期的自动监测中再次出现异常数据。现实中,大多重视异常数据处置,对导致异常数据背后的原因(如仪器、气象及人为操作等因素)分析能力较弱,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空气自动监测业务发展的现实需要。
3 提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策略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承担着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的实时监测,需要构建完善的空气自动监测组织架构,通过现代化监测技术和设备的应用,减少外在因素对空气质量监测的影响,切实加强空气自动监测结果的质量控制和保障。
3.1 完善空气自动监测组织架构
根据城市区域面积及常住人口等各个因素,加强全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确保所有县域均设立一定数量的空气自动监测机构,实现空气自动监测的全覆盖、广分布。加强监测站点的质量认证工作,积极推动环境监测站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等,提升空气自动监测的规范化建设。随着空气自动监测技术标准的不断更新,要及时做好国控点、省控点等新标准能力的升级改造。此外,要加大监测专业人员配备,通过市场招聘、业务培训等形式不断加强监测站点人员力量,以及业务能力建设,提升监测的专业化水平。
3.2 加大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
针对城市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的特点和要求,做好全方位的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例如,定期检查校准零点/跨度;对常用到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二氧化碳等监测仪器定期进行精度检查校准。做好空气自动监测分析仪的线性检查,如,分析仪的转化炉、光源、紫外光等重要部件更换或者维修后,要及时对其进行校准;定期做好细颗粒物监测仪流量及质量的检查校准;加强数据审核力度,实行省市县三级空气自动监测联网,并对空气常规六项监测指标的监测数据进行实时在线审核,积极做好环境监测数据网络的维护等工作。此外,还要加强常用监测仪器设备的定期维保,及时更换或清洗零部件,确保监测仪器工况始终处于优良状态。
3.3 做好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质量保证是为了提供能够反映监测系统满足质量要求,并实现了监测系统中的全部监测活动。提供能够符合空气自动监测目的且合乎质量要求的监测数据,最大限度地减少仪器、设备等故障对空气监测数据的影响,使空气监测获取的数据满足“五性”要求,具有可靠、可比和有效。
结语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能够帮助人们及时掌握城市空气质量,也为相关部门作出相关决策提供空气质量现实参考,使决策制定的更加科学、合理。因此,加强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控,切实提升空气自动监测质量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