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八大前后党对农业发展道路的探索
2019-01-20
(大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4)
农业发展问题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早在八大前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便以宏观的历史把握和丰富的社会实践,对我国农业发展道路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探索,并取得大量理论成果。这其中不仅蕴含着大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理论的历史因子,而且对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与实施具有宝贵的启鉴价值。
一、中共八大前后党探索农业发展道路的历史动因
八大前后党对农业发展道路的探索,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发展我国农业的正确选择。其历史动因既源于当时国内外的客观需要,又根植于党对农业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
(一)国内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国内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八大前后党深入农业发展道路探索的首要原因。从农业本身看,中共八大前后是我国农业面临历史性巨变的关键节点。于1953年全面开启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截止到1956年底已基本完成,其给我国农业发展所带来的变化是空前的。首先,党成功带领全国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在广大农村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为在农村进行一切改革提供了稳定的政治环境与制度保障。其次,党构建了全新的农业生产关系,即在我国首次全面实现了农民的组织化、土地的集体化与生产的合作化。如何在更先进的生产方式下,实现农业生产力的快速提高,自然成了这一时期党必须落实的新课题。此外,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给予工业发展、基础建设重要原料、资金支持。在当时,农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制约作用非常明显。往往出现这种情况:“上年农业丰收,下年整个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便加快;反之,上年农业歉收,下年国民经济的日子就不好过。”[1]而“一五计划”实施后,我国农业增长率相比于建国头几年出现明显下滑,国民经济面对高速发展的重工业和庞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已是捉襟见肘。为此,党必须寻求一条更好、更快的农业发展道路,为已经全面开启的社会主义建设奠定重要基础。
(二)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启鉴
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因农业发展迟滞所遭受的严重教训,是八大前后党进行农业发展道路探索的重要外部原因。斯大林执政时期,苏联确立了以重工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路线,重工业实现超高速发展的同时,长期轻视农业发展,侵害农民利益,致使苏联农业长期停滞不前。到上世纪50年代初,其农业发展水平还赶不上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程度。而受苏联模式严重影响的波兰、匈牙利等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也存在相似问题。1956年波、匈两国相继发生严重的国内动乱,除政治因素外,农业发展水平低,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改善,亦是动乱爆发的主要因由。这给予中共严重警示。陈云于1956年末就曾强调:“我们设想如果在中国发生类似波兹南事件的话,那末,造成这种事件的原因将会是油脂和猪肉的供应不足。”[2]1060鉴于此,八大前后,党予以农业发展密切关注。
(三)基于对农业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
中共领导集体关于农业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是八大前后党进行农业发展道路探索的内在动因。这一时期,党对于农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源于经济与政治两方面的考量。毛泽东曾于1957年指出:“农业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关系极大。”[3]此言不无道理。从经济角度看,农业在经济总量中占比巨大。1957年,农业总产值占我国工农业总产值高达43.3%[4]20。此外,除了上文提到的农业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外,当时农村人口占我国全部人口八成以上,农村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主要市场的同时,还吸纳了绝大部分就业人口。在政治方面,党认为农业是保证民生与政治稳定的首要条件。1957年初,毛泽东曾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重点强调:“全党一定要重视农业。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要注意,不抓粮食很危险。不抓粮食,总有一天要天下大乱。”[5]199由此,八大前后,党基于对农业在经济与政治两方面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开始深入到农业发展道路的探索中来。
二、中共八大前后党对农业发展道路的具体探索
八大前后,党在具体探索农业发展道路方面,既有对农业发展模式的宏观把握,亦有对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与工农业关系等方面的深入探究。整个过程从多方面呈现了党的改革思维,为新时期党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提供了诸多启鉴。
(一)关于以粮棉为主导、兼顾副业生产的农业发展模式的探索
中共八大前后党在探索农业发展道路的过程中,不仅强调粮棉发展,还紧抓农副业生产,旨在形成以粮棉为主导、兼顾副业生产的农业发展模式。这一发展模式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国家政治稳定、提高农民收入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等方面具有多重意义,为最终实现农业全面发展、农民普遍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
粮食与棉花是确保人民基本生活的必需品,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两种作物。陈云曾于1957年强调:“粮棉工作是一项关系全国人民切身利益的重要的工作。”[6]72粮食与棉花同城乡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就农民而言,粮棉是其主要耕作物,粮棉生产对大多数农民收入具有决定意义。同时,粮棉供应充足亦是保证社会正常运行、物价稳定的首要因素。因此,从一定意义上看,“现在没有任何物资比粮食更为重要的了”[7]73。为了确保粮棉增产工作的落实,党在《一九五六到一九五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因地制宜地规制了各地区粮棉生产目标。同时,党为按期实现这一目标,制定了详细的配套实施方案,并建议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尽管《纲要》“由于对形势估计过于乐观,提出了许多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7]125,但其充分反映了八大前后党实现粮棉增产的决心。
除了粮棉,党在这一时期还尤为重视农副业生产,努力实现两者兼顾,实现农业的全面发展。在1956年9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中,党最先强调,农业生产要“保证粮食需要,增产其他经济作物,发展畜牧业,开展多种经营”[8]11。党之所以强调要紧抓农副业生产,源自于其对农副业发展重要性的全面、深刻认识。首先,农副业生产对于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农副业占农民收入比重极大,广义上将除粮棉生产以外的农业生产均列入农副业,“在许多省份甚至占农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四、五十以上”[6]12,对于山区、牧区农民来说,农副业生产几乎是其全部收入来源。八大前后,提高农民收入,对于巩固刚刚建立不久的合作社意义非凡。其次,农副产品对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意义重大。保证蔬菜、水果、禽蛋、猪肉和药材等农副产品供应,方可满足城乡人民的基本营养需要。最后,农副业对于工业建设具有重要支撑性作用。农副业产品是工业尤其是轻工业生产的主要原料,农副业产品供应不足,会严重影响工业建设。1955年,时任轻工业部长的贾拓夫指出,农业原料不足是市场上轻工业产品供应不足的最主要原因,而这也将进一步导致工厂减产、工人工资下降、失业人员增加等严重的社会问题[9]2。此外,利用农副业创收外汇,换取先进工业设备、技术,也是当时我国快速发展工业的必要方式之一。鉴于以上认识,党在八大前后格外重视农副业发展。
八大前后,以粮棉为主导、兼顾副业生产的农业发展模式的提出,除了这两者自身的极端重要性外,还源于党对两者发展内在联系的深刻洞察,即“增产粮食和发展副业生产有相互促进的一面”[10]109。如以养猪为例,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我国化肥产量远不能满足农业发展需要,农业增产还主要依靠“土肥料”,而猪粪恰是当时最为重要的“土肥料”之一。随着粮食增产,国家又有多余的粮食进一步扩大养猪业,从而使两者之间形成促进式发展。由此可见,党在八大前后所确定的农业发展模式,为我国实现农业全面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与生产责任制问题的初步探索
八大前后,我国农村正历经着历史性变革,即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随着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普遍建立,集体所有制已在我国农业所有制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在实际农业生产中,党日渐发觉,过度追求公有制的单一所有制模式,同我国落后的农业生产水平并不完全契合,由此着手进行初步改革。在此基础上,党还通过生产责任制这一伟大创造,在合作化框架内,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为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施行提供了重要理论与实践因子。
八大前后,党通过承认“自留地”、部分生产资料私人所有等方式,对单一的公有制体制进行改革。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部分地区由于过度追求公有制,致使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八大湖南代表周小舟曾在大会上反映,当地许多合作社盲目要求“一切都要公有化”才行,致使出现农户糟蹋、破坏生产资料的严重现象[11]734。针对这一行为,党及时进行纠正。在八大前后颁布的有关合作社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中,曾多次明确规定:“允许社员留下一定数量的自留地。”[12]166-167而这一时期,党的重要领导人也多在其论述中,肯定“自留地”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刘少奇曾在谈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问题时指出:“农业上还有家庭副业、自留地。”[13]350陈云亦在八大上就农业生产问题提到:“应该考虑让社员多有一些自留地。”[6]8除了使社员保留小部分土地外,党还承认社员对部分小型副业生产工具及耕畜的私有权,以利于社员独立开展农业生产。党在这一时期之所以肯定“自留地”、农用工具等部分农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主要是从农业实际生产力水平及农民需要的角度加以考虑。八大前后我国农业生产水平,从整体上看还相当落后。农业机械化设备配置、制造几近空白,并不具备开展大规模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条件。而农副业生产,由于农民在生产工具、生产方式和培植种类上的巨大差异性,在当时生产力水平上,更是不具备普及条件。此外,在合作化完成后,也多有农民反映因合作社管理过严,限制过多,“入了社一点自由也没有了”[11]734。因此,党通过“自留地”“主要公有、次要私有”等方法,使过于追求公有制的所有制形式有所改观,为农业生产注入了新的活力。
与此同时,党除了对所有制进行初步调整,还对生产责任制进行了深度探究。早在合作化运动开始阶段,部分合作社针对出现的社员“窝工”“怠工”现象,创造性地发明了“按劳计酬,多劳多得”的生产责任制度。八大前后,生产责任制受到毛泽东的大为肯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包公包酬制度,据说二流子也积极起来了”[14]。而相比于合作化初期,经过三年农业改造的经验积累,党对于生产责任制的重视程度明显加强,具体表现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阐述与推广力度两方面。八大前后,党提出了著名的“三包一奖”制,即“‘包工、包产、包财物’的‘三包制度’,并实行超产提成奖励、减产扣分的方法”[10]557。并在此基础上将个人生产责任制细化到“包公到组”“田间零活包公到户”的程度。而刘少奇在总结生产责任制经验时,则强调在所有制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并非一切生产关系均一成不变,如分配制度就“必须按照按劳付酬的原则,公平合理地分配其劳动所创造的价值”[13]337。生产责任制实现了按劳分配原理同我国农业生产实际相结合,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分配理论的重大发展与实践。此外,这一时期党在生产责任制实施时限和范围的力度上亦有显著增强。党提出了扩大实行常年包工制的合作社数量,并鼓励“还不能实行常年包工制的合作社,可以实行临时包工制或者季节包工制,以便创造条件,准备过渡到常年包工制”[9]297。在推广范围上,党则强调“高级社没有包公包产不行,无论如何不行,我想南方北方都要搞包公包产”[15],即建议将生产责任制作为合作社建设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全国进行推广。党在八大前后关于生产责任制的探索,对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提供了重要借鉴。
(三)关于利用经济规律发展农业的开创性探索
价值规律、市场规律是经济运行中的两大基本规律,但由于认识上的主观主义错误,苏联理论界长期认为:“价值规律对于农业原料价格的影响无论如何不会是调节的影响。”[16]八大前后,党在探索农业发展道路过程中,蕴含着创造性地利用这两大经济规律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新思想。这些思考极大地解放了人们在经济规律认识上的僵化思维,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作了重要铺垫。
八大前后,随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统购统销范围的不断扩大,大多数农产品价格已改由国家制定,价值规律的自发性日益削弱,总体上看,“社会主义国家由于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市场价格已经不能灵活反映人民的需要”[17]。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出现重计划、轻视价值规律的错误,而导致价格政策同人民需要和市场需求相悖,阻碍农业发展。如八大前后,由于价格制定偏低,就曾造成“某些经济作物、养猪业和其他副业的发展不快或者减产”。党在实际工作中意识到了尊重价值规律的重要性,并多次强调要克服价格政策上的主观主义,“为了促进经济作物、畜牧业和副业的发展,必须实行正确的价格政策”[18]。而在具体工作中,党提出要使农产品价格正确反映人民和市场需要,应根据现实条件,不断对价格进行调整。为了增强价格政策的灵活性,党建议扩大地方权力,即主要商品由中央各商业部门规定价格,次要商品由地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定价[13]356。同时,在适当的范围内扩大国家领导下的自产自销,部分产品由农民自主定价。陈云就提出:“农村小土产的价格要放开,要让农民自由一些,做到管而不死,要搞一个竞争格局。”[5]1019党还提出,坚决反对价格政策上的平均主义,即采用“优质优价”政策,按照价值规律,奖励农民生产质量佳、供应不足的农产品。这些建议充分体现了八大前后党承认价值规律的存在,并主动利用价值规律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实践。
除了重视利用价值规律,这一时期党还尤为强调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对于农业发展的积极意义。八大前后,随着计划制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与日益巩固,市场的功能亦出现明显弱化。部分合作社教条对待国家计划,仅生产统购统销范围内的农产品,造成市场上流通的农产品质量、数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由此引起人民群众严重不满,甚至有群众抱怨:“什么叫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大路货,许多有特色的东西都没有了。”[12]443党在深入调查后发现,市场限制过严是引发这一问题的主要因由之一。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部分地区仍沿用对待资本家投机的管制方式、态度对待市场管理,致使部分农民几乎不敢到集市上进行农产品贸易。同时,农副产品交易要经过供销社多次转手,程序繁琐,农民所获收益大不如前,大大降低了农民发展农副业的积极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党决定利用市场活力促进农业生产。1956年9月11日,陈云在国务院全体会议上提议应建立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只有百分之二十五,百分之七十五都是国家统购”[5]1022。而于次日党颁布的有关合作社建设的指示中则明确规定:“逐步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凡是国家统购和委托供销社收购的范围以外的农副业产品,以及完成统购任务的和履行收购合同义务以外的多余产品,都可以通过这个市场自由买卖。”[6]27在不久后召开的中共八大上,又有多位代表反映农村市场管理过严,导致农副产品产量、质量下降问题,并得到了党中央的关注。在最终通过的八大决议中明确规定:“附有在一定范围内的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6]344以上充分反映了党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确立后,利用市场调动农业发展的决心与努力,为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借鉴。
(四)关于工农业关系的积极探索
八大前后,党关于工农业关系的思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强调工农业的关联性,即把农业现代化与工业现代化紧密联系在一起,并提出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步骤;二是突出工农业平衡发展的重要性。
在工农业发展的关联性方面,党认为:“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面,减弱另一面。”[19]立足于这一重要认识,党设想了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工业现代化的具体步骤,即第一步以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与初步实现工业化为主要目标,在这一阶段,农业应以社会主义改造为主,同时给予工业发展在资金、原料上的重要支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农机设备;第二步则实行工农业同步发展,特别是在工业实现初步现代化后,要大力支持农业在机械化、技术化等方面的发展任务。最终达成农业现代化与工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此外,党对国内外工农业发展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深刻总结,开始注重工农业平衡发展的重要性,是这一时期党探索农业发展道路所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1953年“一五”计划实施后,我国在经济发展方向上严重偏向重工业。1955年我国用于重工业的财政支出已超过农业9倍。这使得重工业在实现高速发展的同时,农业发展却出现大幅下滑,农业总产值增速已从1949-1953年的年均11.83%下降至1953-1955年的6.16%,且已出现农业原料供应不能满足工业发展需要的状况。毛泽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在对于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最先强调了工农业关系问题。在文章中,毛泽东对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重视重工业,而不顾农业、轻工业发展的现象给予了批评,并告诫全党引以为鉴,提出要“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4]33。1957年1月,毛泽东又在谈论工农业关系时指出:“农业发展起来了,就可以为发展工业提供更多的原料、资金和更广阔的市场。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农业就是工业。”[2]71这年5月,毛泽东又于《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记录整理稿中,首次明确提出“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2]149。以上,反映了八大前后毛泽东关于工农业关系认识的变化过程。从多发展一些农业,到农业就是工业,再到工农业并举发展战略的提出,深刻反映了毛泽东对农业发展的日益重视,彰显了其对实现工农业平衡发展的科学哲思。此外,八大前后工农业关系问题不单单是引起了毛泽东的重视,而是受到了整个党集体的关注。中共八大上,在经过党集体讨论通过的“八大决议”中,对农业发展关乎整个工业化事业的重要性给予了特别强调。在“二五”计划的规划建议中,则吸取了“一五”计划工农业发展规划出现失衡的教训,提出“必须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使农业的发展同工业的发展互相协调,满足国家和人民的需要”[8]364。综上可见,党于八大前后已深刻认识到工农业之间的互补关系,并提出走工农业同时并举的现代化之路的历史命题。
三、中共八大前后党探索农业发展道路的价值与启迪
中共八大前后党在探索农业发展道路的过程中,立足基本国情,坚持独立自主,敢于突破创新,于我国社会主义历史起点上,成功开辟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特别是其中蕴含的适合中国特点的农业发展理论,不仅为后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的正式形成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对当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亦具有丰富的启鉴价值。
(一)为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
八大前后党在深入调查、系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就如何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发展道路进行了正确探索,为后人树立了楷模。中共八大前后,党首次明确提出“以苏为鉴,走自己的路”的历史命题,而这一时期党关于我国农业发展道路的艰辛探索,正是围绕这一主题进行的一次伟大实践。在探索过程中,党坚持深入调查的方法,要求从中央到区乡各级深入了解农业情况,认真研究工作方法,密切关注农村问题,并主动解决,及时反馈。同时,党系统总结经验教训,兼顾正反两面,统筹国内国外。对于正确的一面,坚持典型示范,大力推广;对于以往存在的失误,特别是如轻视农业发展、忽视农民利益、否认价值规律在农业发展上的作用等严重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改正。以上举措,充分展现了党独立自主、实事求是地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发展道路的决心与尝试,为后人坚持继续这一伟大事业,提供了认识论与方法论上的多重帮助。
(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的开辟作了重要奠基
中共八大前后,党在探索农业发展道路过程中所收获的成就,蕴含了大量新时期农业改革的理论因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的开辟作了重要铺垫。改革开放以来,党不断摸索并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这条道路的实质就在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模式。家庭承包经营与统一经营是双层经营模式的两个层次。其中前者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的基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在理论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农业生产理论的创造性发展,在实践上则在调动农民积极性与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等方面意义重大。统一经营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的核心架构,它“不仅保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且还具有生产服务、协调管理、资源开发、兴办企业、资产积累等统一经营职能”[20],同时,农民的组织化、农业生产的社会化亦是当代中国农业走向现代化的关键抓手。而八大前后,党在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成功实现了农民的合作化与组织化,并统一带领农民进行农业种植、防灾、兴建水利工程等一系列活动。此外还尝试利用多种责任制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以上探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的开辟提供了重要借鉴。
(三)为当代构建新型工农业关系提供了理论镜鉴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工农业关系大体上历经了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农业平衡发展,再到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工农业关系问题,并就其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如“要切实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转方式调结构上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逐步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支撑作用,着力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同时,他还提醒人们要深刻认识到,“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薄弱环节是农业现代化”。实质上,早在中共八大前后,党就认识到了工农业发展的内在联系,并高度肯定了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开拓性地提出工农业同时并举的重要构想。但受时代条件限制,党在实践中并未能真正跳出苏联模式的束缚,农业为工业发展作出了巨大牺牲。这些思考与实践,为当下新型工农业关系的建构提供了重要经验与教训借鉴。
(四)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价值引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正式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前提,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制度、粮食安全、现代农业体系、农村产业结构及农村基层工作等多个维度,就我国如何在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绘制了一幅宏伟蓝图。早在八大前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在探索农业发展道路的过程中,也对其中不少问题给予了关注。例如高度强调粮棉生产安全,并通过提倡发展副业,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保证农民增产增收;又如在合作社框架内,尝试多种生产责任制,有效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再如运用价值规律、市场规律,促进农产品流通等[21]。尽管今天我国所面对的发展状况同当时比发生了沧海桑田般的变化,且现实环境也要复杂得多,但这些探索从大方向上依然具有重要的启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