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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垃圾”之绿色重构与法律规制

2019-01-20吕志祥成小江

天中学刊 2019年2期
关键词:运输垃圾物流

吕志祥,成小江



“快递垃圾”之绿色重构与法律规制

吕志祥,成小江

(兰州理工大学 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50)

解决“快递垃圾”问题,需要从绿色技术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供给侧改革重构绿色物流新生态,绿色消费助推首、中、末端发展新模式三个方面着手,促进行业绿色发展和大众绿色消费。为此,需要通过积极完善生产、运输、消费相关领域立法,建立健全生产、运输、消费综合管理体制,科学制定生产、运输、消费绿色运行机制,实现对“快递垃圾”的法律规制。

“快递垃圾”;绿色重构;法律规制;绿色发展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逐渐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网购已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消费手段。随着我国电商业务的快速发展,快递物流行业趁势崛起,网购“快递垃圾”日益剧增,对生态环境构成严峻挑战。如何避免或减少“快递垃圾”导致的环境灾难,重添新时代绿色发展的主题颜色,成为目前值得反思和亟待解决的环保新问题。

一、“快递垃圾”问题之源起

(一)意识层面:快递业首、中、末三端缺乏绿色理念

绿色发展是新时代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对传统思维模式进行反思和对新的思维方式探索的产物”[1]145。绿色理念是绿色行为的先导,违背规律的发展理念危害甚巨。快递业因其首、中、末三端缺乏绿色理念,成倍增长的垃圾日益成为“环境灾难”。首先是生产端的快递包装制造企业,其源头预防意识严重缺乏。这些企业往往忽视环境保护而片面追求商业利益,生产大批种类繁多且难以回收利用的快递包装品。其次是运输端的快递物流企业,其中途控制态度懈怠消极。这些企业往往出于降低成本和物流便利的考虑,采用大量价格低廉且不易处理的快递包装品,如使用塑料袋、编织袋、胶带等。最后是消费端的广大社会群体,其末端治理心理缺乏绿色意识。互联网催生电商业务的迅猛发展,网购成为普遍的消费方式。无论是“国内购”,还是“海外购”,抑或是“全球购”,消费者都既重视产品质量本身,也重视产品运输包装质量。精美包装总是能够迎合消费者的虚荣心理,产品包装不好,消费者就会对服务质量打上巨大的问号。所以,快递业因其首、中、末三端都缺乏绿色理念,其行为表现与环境保护相脱节,“快递垃圾”成为“环境灾难”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法律层面:生产、运输、消费相关法律制度缺位

就包装生产领域而言,国家虽然对快递封装用品明确提出“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的要求,但这些要求基本都是指导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针对如何实施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问题,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已做出相关规定,但因缺乏配套法规政策以及具体实施机制,实施起来面临诸多困难[2]。同时,实施回收各环节的主体责任不明,各环节主体即便存在零星回收行为,也往往流于形式。因此,我国包装生产领域亟须制定相应专门法律及其实施细则,以保障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法制化、专门化。就快递物流领域而言,《邮政法》是我国现行法律中唯一直接对快递业务进行专章规定的法律,但该法仅对正常的快递业务做了规定,尚缺乏具体行业标准的内容。例如,缺乏快递包装环保标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行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也因缺乏环保标准,而导致快递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低。就消费领域而言,我国的法律法规与绿色消费相关的规定较少,多数相关法律法规是以管理办法或者指导意见的形式颁布的,而且实践中管理破碎化问题非常严重。相关法律政策对销售者的包装也未规定分类收费制度,消费者不会因包装精、简的收费差别而心存不悦。这意味着消费者即便实际为包装支付了费用,仍不会联想到消费税转嫁于总价的负担。

二、“快递垃圾”之绿色重构

(一)生产端:绿色技术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

随着“互联网+”模式下电商业务的迅速崛起,快递包装制造企业犹如雨后春笋般顺势发展。这些企业因采用传统的发展方式,严格把控生产成本,生产大量低效高耗的快递包装品,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快递包装制造企业要借助国家绿色产业的专项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制定企业绿色发展长远战略目标,开展“生态技术创新”[3],驱动产业转型升级,走绿色发展之路,从源头上遏制“快递垃圾”对环境的危害。走绿色发展之路,对企业而言,既是一种挑战——快递包装制造企业很可能因其生产不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产品而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危险,又是一种机遇——快递包装制造企业也可借机进行结构性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从而获得脱胎换骨的重生。经过转型升级的快递包装制造企业,其生产契合了绿色发展的时代主题,能够通过技术优势降低市场成本,生产更多低耗环保、符合国家标准的快递包装品,也就是说,其产品符合“减量化、可降解、可循环”的目标要求。此外,快递包装制造企业在实现绿色供给的前提下,仍需与快递运输业开展有效衔接工作,协同快递运输业在快递集散地设置包装分类回收箱,实现快递包装分类回收利用,减少“快递垃圾”白色污染危害。

(二)运输端:供给侧改革,重构绿色物流新生态

随着“互联网+物流”模式的进一步发展,快递物流运输业可以通过降本增效培育新的增长点。快递物流处于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是产、消两端的中间“杠杆”,具有拉生产、促消费的市场作用。发展快递行业的绿色物流是社会讨论的热点话题,势必推动快递行业重构绿色物流新生态,实现快递行业绿色健康发展。当然,这绝非仅靠少数几个企业就能够完成,还需要政府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国内、国际物流交通配送网络。在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多式联运”的快递物流方式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义重大,能够避免因中间环节繁多而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国家鼓励并提倡发展绿色物流,抑制因中端环节造成的环境危害,谋求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共赢。快递行业在包装品的采购或生产过程中,应当多采用电子运单替代纸质运单,减少不可降解或难以回收的塑料带或胶带的使用。管理创新是企业物流绿色化的最直接选择[4]789。因此,快递物流企业应当配合快递包装制造企业对快递包装品进行分类回收,使快递包装品重新回溯到生产加工端进行加工再利用,最终实现由传统快递向绿色快递的转型。

(三)消费端:绿色消费,助推快递业首、中、末端发展新模式

“绿色消费是化解环境危机的治本之策。”[5]46关于绿色消费,在理解上存在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绿色消费仅指购置环节;广义的绿色消费包括购置、使用、废弃处理环节。倘若要真正实现“快递垃圾”的末端治理,就不能局限于狭义绿色消费的概念界定,而应当从广义概念的三个环节切入,将绿色消费理念贯穿于消费全过程,保证绿色消费的完整性。消费者处于“快递垃圾”治理的末端,其消费行为的绿色化,能够助推快递业首、中、末端发展新模式。从生产、运输、消费整体环节来看,无论是生产端还是运输端,都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目的。倘若消费者能够坚持绿色消费,就能够倒逼生产端的创新和运输端生态物流的兴起。绿色消费的内涵要求消费者购置绿色可循环利用的快递包装品,并妥善使用以提高其重复利用率。如果将快递包装废弃物进行正确处置,使之能够在末端环节顺利回收,那么就可使之回溯到生产工厂重新加工再使用。为方便并有利于消费者识别、选购绿色可循环利用的快递包装品,政府应加快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建设。此外,政府还应做好绿色消费宣传工作,正确引导并积极鼓励社会公众绿色消费,加强绿色包装和分类回收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培养公众绿色消费理念,促进消费升级。

三、“快递垃圾”之法律规制

(一)立法层面:积极完善生产、运输、消费相关领域立法

通过完善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领域立法,保障相关行业顺利实现转型升级,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例如,美国通过制定《资源保护与回收利用法》,保障废弃物回收利用产业化运营。德国以《循环经济法》为核心,制定《包装回收再利用法》和《包装废弃物管理办法》,明确生产、销售以及运输环节各主体的包装回收责任。日本也通过制定《包装再生利用法》和《能源保护和促进回收法》,保障包装废弃物回收系统正常运转。我国可借鉴美、德、日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以现行《循环经济促进法》为核心,制定专门的包装回收再利用法律法规,并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包装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物流企业的包装回收责任。我国现行的《邮政法》也应对快递包装的绿色设计、回收利用以及相应法律责任做出规定,《邮政法实施细则》将其再具体细化。我国还应制定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对快递物流的行业标准作强制性规定,例如将环境标准纳入《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行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严格快递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另外,国家还应对相应推荐性标准作强制性要求,加强适合快递行业发展的综合性立法。

(二)体制层面:建立健全生产、运输、消费综合管理体制

环境资源的外部性和公共物品属性导致的市场缺陷,为政府干预快递业生产、运输、消费过程的绿色重构提供了正当性和合法性。从生产端的源头预防到运输端的中间控制再到消费端的末端治理,亟待构建与绿色发展理念相协调的产、运、消综合管理体制。国家应加强行业管理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制;强调邮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保证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更加规范公开透明;寻求关键环节解决“快递垃圾问题”的办法,实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综合治理;督促快递包装企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落实生产责任,创造更多符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以及生态安全的绿色包装品;建立快递物流运输体系法律规范,使配送体系更加健全,运输结构更加优化,物流工具更加低耗,回收体系更加完善;积极推进快递物流包装减量化;加强快递人员岗位培训,严格快递行业操作规范,提高业务人员综合素质。“快递垃圾”问题的解决,末端治理是关键环节。“公众参与是政府干预合法化的基础。”[6]63任何社会公众皆是潜在的消费者,政府应当加强公众参与绿色消费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引导公众更新消费理念,培养绿色消费的价值观,倒逼生产端的源头预防和运输端的中间管控,形成良好的末端治理格局。

(三)机制层面:科学制定生产、运输、消费绿色运行机制

政府要强化对快递包装制造企业和快递物流企业的环境执法和市场监督,制定规范统一的执法标准,严格落实法律规范和各项政策制度,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打破部门、地方保护,对快递包装制造企业实行重点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加强“快递垃圾”生产端的源头预防。同时,政府应构建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以及金融扶持的激励机制,“加强贷款、财税等政策工具对环境保护的引导和激励”[7],助推快递包装制造企业快速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从而使其生产更多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快递包装。针对我国目前快递物流网络的复杂性特点,政府应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依法对运输、储存、包装以及配送等过程实施监控;明确和强化快递物流企业环境保护法律责任,重点解决物流包装环境污染问题;积极推动传统物流方式的转型升级,顺利实现“快递垃圾”运输端的过程控制。此外,国家还要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政府采购法》建立绿色消费法律机制,明确公民绿色消费和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定义务,实现“快递垃圾”消费端的末端治理。可以考虑构建科学的包装废弃物回收积分机制,以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消费者可以通过积分兑换商品或服务,弥补消费者因公法介入私法而带来的生活局限。

绿色发展是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以及生态保护为一体的创新型发展模式,符合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方向。“互联网+”模式在给社会公众带来网购便利的同时,更要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基本原则。面对网购“快递垃圾”导致的“环境灾难”,我们必须从思维理念和法制建设层面加以反思。一方面,在绿色发展大背景下,必须加快推进快递企业技术创新,顺利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快速发展绿色物流,实现运输端供给侧改革;积极促进绿色消费,培养绿色消费理念,倒逼相关企业进行源头预防和中间控制。另一方面,积极完善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相关立法,顺利实现“快递垃圾”治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构建与绿色发展理念相协调的产、运、消综合管理体制,科学制定产、运、消绿色运行机制;通过对首、中、末三端进行绿色重构和法律规制,集中解决“快递垃圾”的社会“流毒”危害,为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扫清障碍、铺平道路。

[1] 路日亮,袁一平,康高磊.绿色发展的必然性及其发展范式转型[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145.

[2] 孙佑海,王凤春,李丹.《循环经济促进法》及其实施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180―183.

[3] 刘德海.绿色发展[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277―278.

[4] 李绍和,王秀景.企业物流绿色化发展障碍及应对策略探究:从企业物流绿色化参与主体角度分析[J].中国管理科学,2014(S1):789.

[5] 张孝德.绿色消费是化解环境危机的治本之策[J].人民论坛,2017(7):46.

[6] 翟月玲.经济转型条件下政府对市场干预政策的合法化析论[J].理论导刊,2013(11):63.

[7] 吕薇.绿色发展体制机制与政策[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5:40.

2018-09-11

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FX024)

吕志祥(1967―),男,甘肃通渭人,教授,博士。

D922.29;D922.6

A

1006–5261(2019)02–0027–04

〔责任编辑 叶厚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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