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扶贫:价值、困境及路径研究
2019-01-18程倩春
王 含,程倩春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2.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哲学所,北京 100101)
我国的扶贫工作经历了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综合性扶贫三个阶段,与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扶贫工作效率更高,成效更加显著。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新时代扶贫工作已转向以六个精准为重点的精准扶贫[1]。新形势下的扶贫工作是包括配置心理资源、教育资源、社会资源、自然资源等内在外在各方面资源的系统性工作。国内外研究表明,上述诸多资源中,贫困主体的心理资源及特征对其行为会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安于现状的心态会成为他们接受新生产方式的阻碍;消极懒惰的心态会使他们放弃寻找多样化的脱贫道路;长期贫困状态会导致贫困现象和贫困心理在代际之间传递等等。这些研究成果表明,若不考虑心理因素,仅从物质方面进行资助,扶贫效果可能事倍功半。2018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为1 660万人,比上一年末减少1 386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7%,比上一年下降1.4个百分点,在精准快速实现脱贫的同时,防止脱贫群体返贫将变得日益重要[2]。目前,相关研究对贫困个体作为积极主动的“行动者”的地位关注还很有限,对导致贫困群体内生动力不足、良性心理品质难以形成和发展等内在心理因素和品质的关注较少。这些成果中还严重缺乏将心理学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于精准扶贫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因此,在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目标后,为有效防止返贫现象大面积发生,有必要深度解析心理扶贫在精准扶贫中的价值内涵与重要性,找到影响心理贫困的因素,实施有针对性的心理扶贫措施,以维持扶贫成效。
1 心理扶贫在精准扶贫中的地位和作用
精准扶贫思想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的新发展[3],其最基本的定义是扶贫政策和措施要针对真正的贫困家庭和人口,通过对贫困人口有针对性的帮扶,从根本上消除导致贫困的各种因素和障碍,达到可持续脱贫的目标[3-4]。我国长时间的扶贫实践已实现大规模脱贫,目前正处于带领最后一部分困难群体脱贫,防止已脱贫群体返贫,打赢彻底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2015年世界发展报告》明确指出,贫困不应仅从物质资源的匮乏上找原因,还需要从贫困主体的主观思维上加以认识[5]。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尤其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5]。
1.1 心理扶贫的概念
基于对贫困人口心理状况的问卷调查和调查访谈表明,贫困人口中的大多数人,尤其是世代贫困家庭,通常发端于一些不利的客观要素,比如地理位置、自然气候、生理缺陷等,逐步形成了自卑、敏感和虚荣心理,以及消极、盲从、畏惧心理等不良心理特征。这类特殊群体中,一部分人因为长期被无助感和宿命感包围而变得更加悲观和短视,还有一部分长期习惯于接受社会无偿救助或不劳而获,进而形成了“等、靠、要、赖”的依赖心理和懒惰心理。这两类群体最终彻底堕入心理贫困的境地,导致贫困的恶性循环和世代交替。行为经济学研究成果是这样总结的:贫困主体的心理特征显著影响其行为选择,是使其维持低收入水平的重要原因之一[6]。“安贫乐道”和脱贫失败的无助心理特征对贫困主体的行为选择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弱鸟可望先飞,至贫可能先富。”但是,弱鸟先飞、至贫先富的前提取决于贫困者自身脱贫意识的觉醒和对致富行动的实施。“扶贫先扶志”正是在这样判断基础上对物质扶贫和心理扶贫关系做出的准确定位,强调帮助贫困群体在心理和精神上建立摆脱贫困的意识[7]。
“扶贫先扶志”中的“志”即人的心理或精神[8],即:扶贫要先扶人的心理或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指出“扶贫要扶志,要调动扶贫对象的积极性……发挥其主体作用”就是对心理扶贫内涵的高度概括[9]。针对贫困群体的心理困境,心理扶贫不仅需要从“激励志气”方面着手,还要提供“情绪安抚”“心态引导”“心灵慰藉”“思想教育”等多方面、多维度的资源供给。不仅包含了“扶志”和“扶智”的内容,而且涵盖了基于对贫困个体和群体心理特征的深入分析和引导,通过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行政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技巧和方法,借助制度化的设计和安排,采用行政化、社会化、公益化、经营化等多种手段,改变贫困主体固有的心理特征,扶持积极的心理要素,将“帮”转化为“扶”的驱动方式改变,激发和引导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愿望和情感,形成健康、和谐、积极、自主的心理意志和内生资源。
1.2 心理扶贫是实现精准扶贫目标的重要举措
精准扶贫中的“六个精准”可以确保外在资源供给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扶贫先扶志”提出了贫困主体内心资源供给的重要性,客观上是心理扶贫举措的必然性选择。一切经济现象的深层次原因都有人的生理和心理因素的作用,可以说除了生理因素之外,心理因素是导致贫困的最重要原因。因此,心理学角度的“志向—追求—成就动机—自设理想目标—努力奋斗—自我实现”这一心理驱动模式对人的影响比物质帮助的影响更深远,具有因果递进与链条传动的关系。心理扶贫通过心理辅导与知识教育帮助有一定条件和能力的贫困群体产生为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的驱动力量,激发其对扶贫政策、经济发展措施、现代的生产方式、未来社会角色定位的认同度,从而使其自发追求美好生活,努力为摆脱贫困而展开有效行动。同时实现物质脱贫和心理脱贫是有效抑止负向指望心理和“越扶越赖”心理的关键举措,是精准扶贫实现从“输血脱贫”向“造血脱贫”转变的重要支撑。精准扶贫进入收官阶段,在改善贫困人口物质生活的同时,通过加大心理资源的供给,指导贫困群体实现价值观念、思维模式、情绪情感状态和意志品质的质变,实现精神和思想上先行脱贫,从而带动脱贫主体真正理解和参与到物质扶贫的活动中,积极融入市场环境,形成持续取得财富的能力,是精准扶贫成效能够实现的必然行动。
国家精准扶贫特聘专家、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吕明臻从国家扶贫政策入手,结合当地村民现状,文化程度、地域方言等特点给青龙县石杖子村贫困户做“心理扶志”辅导,不仅讲解了国家为什么对贫困户进行帮扶,而且从心理暗示、家庭教育等方面对贫困户做了激励和指导①2018年11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实践小组前往秦皇岛市青龙县调研农城乡统筹发展现状,期间一共走访青龙县下辖2个行政村以及5个自然村。其中石杖子村的扶贫工作因为有心理咨询师参与更容易被村民群体所理解,帮扶对象对这种扶贫方式有着较好的反馈。。实践证明,这样的“心理扶贫”与物质帮助相结合,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扶贫效果。
1.3 心理扶贫是防止返贫的关键行动
心理扶贫可以提升扶贫的系统性,有效培养贫困人口的脱贫志气,是提升精准扶贫实现“造血式”扶贫功效的重要内容。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以及我国过去的扶贫工作都主要以“输血式”“漫灌式”方法进行帮扶,事实证明,这样的扶贫工作成效有限、效率不高,部分贫困群体容易陷入“扶贫、脱贫、返贫”的怪圈。例如,2012年时,云南省ML县有4万余人处于贫困状态,为完成脱贫任务,当地政府定目标、下指标,要求几年内必须完成脱贫任务,一批企业、资金、政策和技术倾注到贫困村里,迅速提高了贫困群体的收入水平。但是,这种输血式扶贫的基础并不牢固,脱贫验收达标仅仅几年之后,大量脱贫村民又滑入贫困。实际上,政策扶贫“虎头蛇尾”只是导致“返贫”的一小方面[10]。统计资料显示,在一般年份,返贫率为10%左右,受灾年份则达到20%以上,因重度残疾、重大疾病、年老体弱致贫占40%以上。更严重的是,脱贫之后再度返贫并不完全是客观因素导致,甚至有的贫困户并不愿意摘掉贫困帽子。在现有政策支持的大背景下,部分建卡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不以“贫困”为耻,认为有了“贫困户”帽子,就可以轻易或者更加容易获得某些社会福利和优惠政策,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可见,暂时脱贫易,脱贫不返贫难。可以说,“成就动机”不足,往往是导致怪圈出现的重要原因。
心理学认为“成就动机”的高低程度往往影响着一个人努力奋斗的程度,进而影响其自我设立的理想目标的实现程度。一个没有成就动机或者是低成就动机的人,会因追求既定目标内驱力的缺乏而表现为行动上的消极被动;而一个具有较高成就动机的人,则会因具有较为强烈的追求既定目标的内驱力而采取出更为积极主动的行动。对于贫困群体或者贫困者而言,心理扶贫就是要培养其奋斗意识,激发其成就动机,使其逐渐具备摆脱贫困的主动意识并采取积极行动,从而实现由“补血式”向“造血式”扶贫的转变。
所以,贫困群体或个人脱贫是涉及心理资源、教育资源、家庭资源、社会(人际)资源、经济资源和自然资源等内外资源配备的系统任务,而心理资源和心理影响则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因此,把心理因素与外部因素相结合,才能够充分调动贫困群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把增强贫困对象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作为关键,不断提高贫困户自我组织、自我发展的动力和能力,才能够从根源上解决贫困问题,保障扶贫效果的可持续性,力争杜绝脱贫之后返贫现象的出现[11]。
1.4 心理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承的新思路
贫困文化理论指出,处于贫困亚文化之中的人有独特的文化观念和生活方式,并且被制度化,进而维持着贫困的生活[12]。在这种环境中长成的下一代会自然地习得贫困文化[13],于是自然继承相应的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和情绪反应模式,贫困文化也在世代中悄然传递,成为一种隐形的力量。
研究显示,世代贫困发端于不利的外部资源,比如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基础配套资源、家庭资源等,这些外部资源会导致贫困主体心理资源的贫乏,主要表现为价值观念、自我观念和追求目标等品质心理资源的贫乏。因为长期贫困,艰难的生活环境对他们的心理资源造成了巨大的损耗,贫困群体穷怕了不敢想,认为想也徒劳,也容易逐渐形成“等、靠、要、赖”的依赖心理。贫困主体的行为选择在外部资源条件不利的限制下,又被贫乏的心理资源所影响,因此,心理资源贫乏更易成为家庭世代贫困的重要内因。
我国对贫困地区长期采取的工作思路主要是通过政府分配扶贫资源,这种直接帮扶的形式很容易因信息、措施等不精准而导致扶贫工作难以达到脱贫的目标。著名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水平低下是导致贫困的最主要原因[14],因此,重建个人自我认识和定位,从心理上改变贫困户的主观意识是脱贫的重要策略。通过综合分析影响贫困的多重心理因素,采取心理扶贫的举措,从扶持积极心理资源出发,进而改善或重构自我认知,增强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引导他们成为幸福的进取者,从而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2 心理扶贫面临的困境
贫困者往往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心理困境,即:贫困者个体和群体价值观念、认知模式、情绪及生理、意志品质的异化和偏差。这些异化和偏差成为制约扶志和扶智效果达成的内在心理因素,导致精准扶贫效果不彻底、不持续,贫困人群始终难以独立自主保持脱贫状态。因此,如何通过心理扶贫达到精准扶贫的实际效果,提高贫困者的生产效率、脱贫稳定性、降低返贫率;如何通过心理扶贫落实扶志和扶智的实际需求,激发其建设美好生活的潜力与能力,促进其内生性的发展,需要在实践困境中深入分析贫困者内在的心理状态和影响贫困的心理因素。
2.1 价值观念困境
价值观念的形成除了以客观实践为基础外,具有很强的主体性特征,反映的是客观属性与主体尺度之间的关系状态,而且是以主体的需要和能力为尺度的。
贫困人口的群体性价值观困境决定贫困个体更加倾向于选择消极、保守、扭曲的自我态度、人生理想和生活方式来度过自己的一生。比如,因循守旧、得过且过、能赖就赖等价值观是贫困个体动力不足、裹足不前,没信心脱贫甚至不愿意脱贫的价值观问题。在扶贫初期,贫困者主要表现出接受贫困状态的价值观惯性倾向,延续了世代承袭的“自暴自弃”“安贫乐道”价值观念。随着扶贫攻坚的深入,虽然贫困者“安贫乐道”的价值趋向有所改变,“脱贫致富”的观念开始逐渐萌发,但其价值观念还面临着不稳定以及摇摆的现实状态,在面临深度改变处境的全新生产方式选择时,往往“左右为难”,乃至常常作出规避变动而维持原状的保守选择。
以青海省XQ县PRT村为例,该村村民常年以卖虫草为生,过往虫草所得收入用于消费,不投入再生产环节,而且秉持着“打工”是“没出息”的观念,固守看谁家虫草挖得多、价格卖得高的传统观念与旧有生活方式①吴亨祺研究员通过调研青海囊谦县传统产业的现状,发现囊谦县传统产业,包括虫草、畜牧等产业发展缓慢,脱贫难度较大,整体贫困问题依然突出,详细分析了传统产业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制约要素和应对策略。见吴亨祺.浅谈囊谦县传统产业助推精准扶贫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J].青海农技推广,2018(3).。他们表现出的落后价值观并非完全因为自然资源缺乏和不平衡的状态,而是因为某种依赖感和不平衡感的长期存在,使其面临着一定的被动和绝望的境地,为保护自身的心理运转逐步形成了规避心理压力、降低内在需要、保护心理功能的心理防御和保护机制,严重地阻碍了主体突破自我和超越自我的可能。
2.2 认知模式困境
因知识、技能、资源和信息的匮乏,以及对新事物、新观念的了解不足或不当,甚至因为当下问题的缠绕,贫困者对自身改变处境的效能往往较低,不论是生产方式还是生活方式的选择,在面临调整时往往表现出短视或固守陈规的偏好。
例如,某县为了帮助贫困户脱贫,向贫困户发放猪崽,支持贫困户通过养猪增加收入,但是一些贫困户拒绝给猪注射疫苗,猪得病以后也拒绝给猪注射抗生素①参见王晓毅(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院研究员).扶贫如何扶志[N].北京青年报,2017年9月17日,理论版.。他们对大批猪崽因病死亡丝毫不觉得紧张和可惜,也从不为生猪出栏后的销售渠道预先谋划。这种行为不仅仅是贫困户“因循守旧”思想影响的结果,同时也反映出这些地处深山的贫困户从未有养猪的经历,也不了解疫苗和抗生素是什么,是养殖常识、市场意识、资讯和新观念缺乏导致的必然结果。
随着扶贫攻坚的推进,新知识、新技能逐步向贫困群体渗入,虽然贫困者的认识模式发生了改变,但因为过往形成的认知基础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在资源和成本投入上,甚至体力和能力投入上,贫困者常存在反复和不持久的现象。再加之部分脱贫返贫群体,因面临努力脱贫失败带来的无力感和自身资源的不足,也形成了采取规避风险偏好的不良趋向[15]。一些地方的贫困户曾经在长期的扶贫过程中多次参与产业扶贫项目,但是往往因为无法把握市场波动而失败。多次失败的经历,使他们不敢参与产业扶贫。同时,在自身处境和生活境遇方面,贫困者也常常以外归因的方式对不利处境加以解释,如归咎于自然条件的恶劣、身体条件的不利、家庭处境的不良,而从自身努力和自我改变不足的方面寻找贫困原因的认识相对有限。
个体内在认识模式是在长期的成长和生活经历和经验中逐渐形成并稳固下来的一套内在的认知图示,其中也包含了大量的功能失调性的模式,尤其是早期或长期压抑的负面经验最终被存储在潜意识中,且不为当事者所察觉,成为支配个体行为和情绪的关键。这种图示既有家庭观念的植入、也有个人境遇的编码;既有直接经历的现实事件,也有耳濡目染的间接经历。认知模式的形成非一蹴而就,因此认知模式的调整和转化也需要长期跟进和适时调整。
2.3 情绪及生理困境
情绪是以个体的需求为中介的一种心理活动。当前,贫困者经济收入和生活状态的调整,为其稳定情绪和精神状态起到了良好和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贫困群体对外部生活世界的更多了解,以及更加丰富和多元多样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求的增长,对其情绪和心理状态也带来一定挑战。当贫困者更高层次的内在需求无法通过有效努力得以满足,他们仍会面临较大的挑战和阻碍,负面情绪也会有所增多。
精准扶贫阶段如何深入做好贫困者情绪的疏导,关注其心理弹性的养成和恢复,注入有效的心理资本,与经济资助、生活救济、产业推动等同等重要。否则不平稳的情绪状况容易对其初步建立的有限心理资源造成负担和损耗,导致他们更难实现心理状态的长期积极稳定和理性平和,阻碍其在任务难度更大的事情上投注更多的努力和心理能量,久而久之也容易出现自我观念异化、压力调节失衡等现象,进而导致“扶志”和“扶智”的失效,“等、靠、要、赖”的心态无法根除。
此外,相当比例的贫困群体还受到生理方面的限制,在贫困者个体和群体的情绪疏导和心理资本培育上,还要避免在心理扶贫对象、目标和方法等方面生搬硬套,给扶贫对象造成心理上的无助无力感和荒唐感。以重庆万州区团结社区为例,该社区共有贫困户120户441人,至2018年底已脱贫95户,378人,脱贫率已经达到85.7%②2018年12月作者实地调研万州区团结社区精准扶贫和互联网扶贫的实际效果,团结社区建立了数字化的脱贫展示墙,采用信息化的方式将帮扶对象现状进行追踪和比对。。但是,这441人中包括五保人员7人,城市“三无”人员23人,特殊困难家庭54人,一二级残疾42人,优抚对象27人,在贫困人数中占比高达34.7%。这些困难群体有的是孤寡老人,有的是伤残人士,他们因为生理或家庭缺陷丧失了劳动能力甚至生活自理能力,还常常受到他人歧视,心中难免会有较大的负面情绪。对这类群体很难通过“扶志”或者“扶智”帮助他们在自我发展中获得根本性的改变,而应该给予更多的“心理安抚”和“情绪慰藉”,以社会福利和救助制度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4 意志品质困境
在国家长期扶贫政策的推动下,贫困者希望改变自身现状并努力追求富裕的心理和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激发。但因为致贫因素的交织性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绝大多数贫困者在独自面对市场压力和高挑战任务时,还依然存在坚韧性不足、意志品质有待提升等状况。
部分贫困者因长期处于短期目标的追求过程中,较少体验到追求长远目标带来的成就感,也不利于形成相对稳定且持久的坚强意志品质。某些贫困村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方式相对落后,扶贫是“一扶就好,松手就倒”,这一情况导致贫困者很难在暂时看不到结果的当下坚持努力。他们面对人生的成功与失败难以对深层次的经验和教训做出总结,无法从经验中找到自我调整和改进的方向。所以脱贫意志的强弱对贫困主体的行为选择有着重大影响。
例如,湖北省鹤峰县一位驻村工作队队长说,有些贫困户产生了“日子过不下去有国家兜底”的心态,“坐在门口晒太阳,等着政府送小康”的现象并不鲜见。“村里有两个年轻单身汉,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却连自己的茶园都荒着,基本不搞生产,得一天过一天,坐等当五保户。我们曾多次前去做工作,可他们就是不行动。”①参见谭元斌,刘硕,孙亮全,向定杰.贫困户:坐在门口晒太阳,等着政府送小康[J],半月谈,2018(1).
由此看出,贫困者意志品质是在长期生活、生产和社交环境中形成并固化的心理特征,对扶贫效果和个体的理想信念有着密切影响。如何彻底打破长期形成的个人或者群体性的不良意识,然后培育和巩固积极、主动、乐观、被广泛信任的意志品质是对扶贫实践活动的重大考验。
3 心理扶贫的对策研究
心理扶贫是对扶贫“扶志”内涵的具体化和理论化表述。开展心理扶贫意在通过鼓励、培训、安抚等等举措,帮助贫困群体建立对自我更加准确的认识,围绕精准扶贫当下的需求和问题,兼顾“扶志励志”“人格重塑”“健康心态”等等心理特征,思考当前贫困主体心理特征以及在精准扶贫中的帮扶对策,探索提升内在心理资源、引导健康价值导向,进而从改变深层认知、疏导不良情绪、培养坚强意志品质、提高知识文化技能、健全完善评价与监管体系等角度,研究心理扶贫的实现路径。
3.1 心理扶贫重在培育健康的人格和心态
贫困群体的内在心理感受和改变动机影响着其对外部扶贫干预的反应和行动,是提升精准扶贫效率的关键环节[16]。影响贫困主体的行为选择的人格、心态、认知模式、情绪及心理资本、意志品质多个方面心理因素是我们社会现实中的着力点与作为之处。
贫困群体大多生活在同一区域,独特的居住方式促进了贫困群体间的集体互动,从而使得与其他人在社会生活中相对隔离,这样就产生出一种偏离社会主流文化的亚文化——贫困文化[17];而这种亚文化通过“圈内”交往而得到加强,并且被制度化,进而维持着贫困的生活的状况[18]。在这种亚文化圈的影响下,部分贫困群体甚至特定区域的全体贫困户不以贫困为耻,进而依赖和利用贫困身份向扶贫组织、扶贫企业和各级政府要资金、要补贴、要物资。
开展心理扶贫意在针对这样的现象,以重塑人格、健康心态、培育耻感为导向,进行有益探索。比如,以往对贫困户的识别和评定往往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其结果也通过多途径对外公示,这一情景虽然会对被公示群体的心理感受造成影响,但是也给部分本身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带来了社会舆论批评和压力,有利于打破其安于现状的懒惰心态和扭曲人格。贫困群体被戴上“贫困户”这顶帽子后对自己贫困户的身份和社会地位认识体会更加真切。
事实上,各地基层政府日益重视对贫困人群的心理辅导。通过加强对农村贫困人群的宣传教育,培育对贫困的耻辱感,激发追求幸福的心理资源,扭转外界环境对贫穷现状的印象,转变自身视贫困为理所当然的心态和价值观,憧憬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增强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全面减少依赖“输血式”扶贫模式的状况。比如,多地政府和扶贫组织尝试通过“乡村家规家训进万家”活动,发挥乡规乡约、传统文化、家族圈、民俗民风的积极作用,解决心理资源贫乏表现出的共性问题,克服守株待兔式的心理障碍,构筑贫困人群的心灵家园。中国科协、云南省等通过建立科技扶贫网络,采取一带一的“结对子”方式,在提供技术理论、信息咨询和科技服务之外,还长期对贫困人群进行心理帮扶,着力解决人格、心态、心理资源贫乏表现出的共性问题,给封闭的生活环境和郁结的心理状态带来新风气、新变化。
此外,心理扶贫的教育、公告、激励等措施要因人制宜。有必要提升对丧失劳动能力贫困群体的识别精准度,将这类群体与“等、靠、要、赖”懒惰群体区分开来。不仅要重视对这部分贫困群体的物质保障,更要关注对这类群体的情感慰藉。防止在宣传、公告公示、树立典型等过程中对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尊心带来伤害,造成人际敏感、抑郁、焦虑、偏执等消极现象。通过施行心理疏导和安抚,降低抵触情绪,缓和缓解易感群体的心理问题和精神压力。
3.2 心理扶贫要着重激发贫困群体内生动力
在重视经济建设的同时,要注重贫困区域和贫困人口的思想文化建设。首先,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多种方式,将现代的生产和生活理念输入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心里,如当前正大力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其次,发挥脱贫致富榜样的引领带动作用,将榜样人物、榜样故事从“天边”拉近到“身边”,从“宏观”拉近到“微观”,用贫困群体可接受、可模仿、可比较、能信任的方式塑造榜样、培育榜样、宣传榜样、运用榜样。第三,注重改善贫困区域和贫困人口的社交圈,丰富贫困区域的社会活动,营造人人不甘落后的进取氛围,将贫困群体建成一个内部相互支持、同步发展的共同体。
四川PX县已经在扶贫工作中运用上述方法。他们经常邀请扶贫工作人员、成功脱贫人士、创业成功小微企业家等给贫困人群开展座谈和指导,介绍本地经济发展方面的信息和他们的成功经验,传授实用性知识和技能,提供择业、创业和增收的机会,引导和激发贫困群体形成进取向上的意识,树立勤劳致富、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思想观念,让他们能够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来创造财富,创造未来美好的幸福生活。
3.3 打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平和理性的情感氛围
个体心理状况和情绪情感的稳定和平衡,有赖于环境的公平和稳定,对于贫困群体,更需要创设公平和稳定的政策、制度及评价保障环境,以利于形成稳定平衡的心理状况,克服心理因素导致的返贫。过往研究显示,不公与贫困之间存在一定联系[19],也严重影响了脱贫志气的树立。
首先,营造公开公平透明的政策环境。加强扶贫的教育宣传,公示公告国家给予贫困户的扶贫政策,公开公告贫困户享有的扶贫政策,实现对国家扶贫政策的公平享有,感恩党和政府,又接受群众监督与争取脱贫的紧迫感。以安徽HN县为例,2018年5月HN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一方面,加大扶贫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从心理扶贫的角度来看,与贫困群体利益相关类的信息的公开和共享,能够激发贫困群体的参与意识,增强贫困群体的集体参与度。
其次,对贫困户的帮扶应设立分级帮扶制度,根据贫困的原因和程度对贫困进行更精细化地分类和识别,进而为精准帮扶提供有效依据。以往,已有研究将贫困划分为慢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慢性贫困有进一步区分为无力型贫困和并发型贫困,暂时性贫困区分为冲击型贫困和过渡型贫困[2]。对于不同类型的贫困,应做到精准识别、有效区分、分类扶持,实现扶贫资源的有效配给。例如,安徽省在精准扶贫思想指导下通过建立农村贫困家庭评估指标系统①《安徽省扶贫办关于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扶办〔2015〕32号文件。,针对不同贫困等级的贫困家庭建立完善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农村养老保险保障制度;与此同时,通过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四提高、三保障、两免两降”+“351兜底”综合医疗保障体系,开展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精准减轻减免了特殊贫困人群的医疗负担。
再次,应进一步完善基础的生活底线保障体系,制定贫困户退出机制。在给予贫困户最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适度配给资源,防止其产生“等、靠、要、赖”心态。对于有劳动能力、但“等、靠、要、赖”心理严重的贫困人口,进行精准引导和帮扶,创设条件帮助他们依靠自身努力和劳动去获取政府更有力的资助,同时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义务,也要有脱贫的责任感,以改变贫困者不需要通过自身努力就可以获得资源配给的状况。例如新疆昌吉州执行的14种情况不能选为贫困户、塔城地区建档立卡签订贫困户履责尽义自我管理责任书和吉木乃县提出的贫困户在帮扶期间的“十不准”都非常有借鉴意义。
第四,优先考虑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把政策补助资金颁发给优秀贫困劳动能手,鼓励贫困人口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实际出发提高生产效率。实施有偿的奖惩制度,奖励先进的脱贫能手,对于“等、靠、要、赖”的群体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少基本生活保障之外的其它的资助,形成具有良性循环的补助方式,激发懒赖贫困户的良性竞争意识和自力更生的行为实践。
3.4 提升贫困家庭子女劳动技能和价值观方面的受教育水平
扶贫必扶智,治贫先治愚。“治愚”和“扶智”的根本手段是发展教育,就是要通过教育来提升劳动者的综合素质[20],提升贫困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尤其是青年、青少年群体健康积极的心理和努力摆脱贫困户的主观意识。
切合农村或者贫困地区实际,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精准补充”的原则精准补充贫困地区师资,开发有针对性的心理帮扶培训体系和培训方案,采取分层培训、多级指导、校本研修、网络研修等多种形式[21],提升贫困地区教师整体水平。从义务教育为切入口,构建覆盖各阶段、多主体、全方位的教育扶贫体系,对婴幼儿、儿童和青少年、青壮年等不同年龄段群体实施有针对性的启蒙、强化分类教育、精准教育、长期教育。在培育青少年和青壮年掌握脱贫致富本领和专业技术技能的同时,心理扶贫的重点是通过多种形式的行动辅导贫困家庭子女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移风易俗改变过去延续多年的陋规恶习,进而帮助贫困群体下一代不再继承消极、保守、懒惰的不健康心理,阻断贫困心理、贫困意识、贫困观点的传承。
3.5 构建多主体参与的综合性帮扶综合体系
心理扶贫需要多元化主体的参与。首先,引导鼓励社会多种力量投身扶贫事业,搭建好贫困群众帮扶需求和社会各界帮扶意愿有效对接的工作平台,努力形成思想扶贫、观念扶贫、技能扶贫相结合的大扶贫支持格局,能够切实针对不同致贫症结精准下药。探索心理扶贫方面的指导政策,建立和完善社会心理资源参与机制,调动各方面的资源投入与专业人员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现有的各类心理健康专业力量的资源,从社会公益、专业援助、精神救济、爱心支持、思想引导等方面,多角度介入、研究、调整和改善贫困人群的价值认识、认知修正、情绪调节和意志培养等方面的心理能力,做好贫困群体的心理教育培训与心理疏导,从而使积极的心理资源得以激发和利用。
其次,在扶贫项目以及扶贫管理的相关组织中,帮助培训扶贫工作者掌握一定的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的技能,对贫困人群进行精准心理指导。比如,选派具有一定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的村(社区)扶贫干部和基层教师,选拔心理、思政专业的支农支教大学生,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和考核,为贫困人群提供心理扶贫服务,从而推动扶贫工作中心理健康咨询向心理扶贫行动转变。这些具有专业技能的心理扶贫工作人员能够更加有效的指导帮扶对象调整心态,转变观点,提升创业、就业获得感。他们运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工作思路和手段,既能给予贫困人群物质生活的帮助,也能扶持广大贫困人群积极的心理资源,使他们的精神世界感受到温暖[22-23]。
第三,高度关注贫困群体的独特个性特征和深层次情感,加强对相关问题和群体的理论研究,并在实践指导中走进他们的心灵深处,尤其重点关注“三留一外”等特殊心理弱势群体,给予其更多心理关怀,杜绝心理恶性事件发生。例如,保定市南唐梅村构筑“爱心驿站”,盯准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注重孩子的心理救助,及时给与孩子更多心理关怀,开展积极健康的心理引导。
3.6 将心理扶贫成效纳入到扶贫工作评价范畴
有关方面要将对贫困群体的心理帮扶纳入扶贫工作的考核范畴,从心理扶贫工作定性评价、定量指标、执行督查、约束事项四个方面进行评价。首先,定性评价要求心理扶贫工作人员依据相应原则以及帮扶群体的客观现状,对贫困户进行筛查,根据其心态、观念、思想情况及其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判断和定性并建立档案。第二,在定性评价的基础上制定定量指标,定量指标要体现个性化,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心理扶贫工作过程及其频率要落实到月、到天、到小时。按照定量指标和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对帮扶对象进行一对一的心理辅导和关怀,才能从心理层面上解决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等问题。
形成常态化、标准化的定期督察制度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制度。定期督查包含自我检查、上级部门督察、第三方部门评估三种形式,从而有序地推进心理扶贫工作。可以制定专门的定期督查计划,也可以成为整个扶贫检查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到扶贫成效定期检查和评价的范围中。专项督查则是针对贫困人口的心理扶贫、思想帮扶工作任务的专项检查,由专门的督查小组灵活、积极介入并对心理扶贫工作进行专业的指导。心理扶贫专项督查不仅是事后评估和发现问题,更要事前参与划策,事中指导弥补漏洞,调整和完善心理扶贫工作方式方法。
心理扶贫重视结果导向必然要求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才能确保正向激励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才能真正营造“脱贫致富贵在立志”的氛围[24]。约束事项是防止扶贫工作人员对存在心理问题的贫困人口情况不予上报而引发不可预料的事件而设置的规定。在扶贫工作中,贫困人口的心理帮扶工作比物质帮扶工作更具有挑战性和不可控性,工作成果因人而异而且容易受个人主观意愿所影响,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工作人员为了追求高效的工作成果或因其他因素而对存在心理问题的贫困人口不予上报,进而导致脱贫工作出现“不精准”的问题。对此设立相关的问责制度,明确在帮扶过程中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避免出现瞒报、谎报、不报的情况,使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任务始终处于能够被追踪的状态,防范任务行为脱离责任机制的监控。充分利用第三方力量和技术对心理扶贫实践行动进行评估,发挥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高新技术在区域协同、群体协同、时间协同等方面的优势,促进落实扶贫工作主体责任,丰富和改善扶贫工作落地方法,提高扶贫和防止返贫的工作成效。
4 结论
改革开放40年的成就证明,我国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城市、乡村的硬件设施改造;社会生产力得到释放后,可以迅速积累大量的社会财富,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小康水平。但是,人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健康心理、积极心态却难以在几年、几十年、甚至一代人的时间内养成,这些问题在贫困群体之中尤为突出。因此,一方面要承认心理扶贫不是立竿见影、一劳永逸的扶贫运动,另一方面有必要做好长期开展心理扶贫的准备,要充分考虑改变心理认知和惯性的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