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任期制:新时代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基于北京市“S区模式”的分析
2019-01-18李丹青
王 莹,李丹青
(中国人民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北京 100872;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教研部,北京 100091)
党代表任期制作为一项党的建设工作和制度形式,其聚焦点就在于如何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政治过程,有效发挥党代表在反映社情民意、参与决策、监督批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健全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已经成为很多地区深化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党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工作建设的着眼点和突破口。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必须在总结和发掘地方开展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体制机制,健全和完善其功能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党的建设质量提供科学有效的党的建设制度保障。
1 党代表任期制的历史演进
党代表是指在一个政党内部经过组织程序决定参加该政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是党代会的构成基础和细胞。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简称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任期制是指党代表在被选举产生以后,其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会当届届期相同,在一届党代会的任期内始终具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非因法定原因和经过法定程序,任何人、任何组织和机构都无权在一届党代会的任期内剥夺党代表的资格和中断党代表的任期,但是如果下一届党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党代表的代表任期自然也就相应地发生改变。中国共产党作为拥有近9 000万党员的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必然要寻求建设党内代议制民主制度形式来处理党内事务,领导国家和社会发展。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将民主集中制作为自身最根本的组织原则和领导方式,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领导人很早就提出了党代会常任制的制度构想。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多地开始进行党代会常任制实践,为后来正式提出党代表任期制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党的十六大提出要“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1]39。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出现了对党代表任期制的明文规定,指出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必须“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2]39,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概念。随后,在十七大修订的党章中也第一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3]198由此,党代表任期制作为一项党的建设制度被正式写入党章而确立下来。2008年,《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正式出台,使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有了规范和保障,标志着推行党代表任期制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随后,全国大部分地区逐步开始了对党代表任期制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截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就有二十多个省份、数百市县制定出台了探索党代表任期制的相关规定措施。但是,由于缺乏全面、系统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建设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完备,同时党代表任期制也涉及各地党代表构成和产生方式的差异、党内权力结构的适应性调整,受政治文化环境影响较大等因素,很多地区在先期试点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障碍和瓶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重视和推动下,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4]40的要求,再次明确了开展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地位。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也都对党代表任期制进行了明确规定。2014年6月,全国党代表任期制工作联系点专题座谈会召开,中组部在全国确立了9个党代表任期制工作联系点。经过多年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中组部确立的9个联系点在落实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方面都取得了突破和进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做法和经验积累。其中,北京市S区对于党代表任期制的实践探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 制度设计维度下的个案展开:党代表任期制“S区模式”的做法与经验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能够“以规范化、条文化的形式对党的建设起到支撑、承载和具体体现作用,是党的建设的根本保障”[5]。北京市S区作为中组部全国党代表任期制联系点之一,是全国最早一批在落实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并以此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地区之一。截至2018年底,S区始终坚持从党代表任期制制度设计入手,不断理顺党代表任期制的领导体制,强化组织保障,拓宽党代表履职渠道,创新党代表履职方法,将制度创新贯穿于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全过程,确保党代表作用发挥的持久性、长效化和常态化,丰富和完善了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取得了较大成效,并初步形成了以“中枢型”组织领导模式为轴心,以“三结合”平台搭建模式为支撑,以“四全面”队伍建设模式为基础,以“四落实”履职行权模式为重点的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S区模式”。
2.1 强化顶层设计,构建“中枢型”组织领导模式,完成党代表任期制的统筹指挥
明确“强化两个主体意识、抓好三个平台建设、突出四个作用发挥”的工作思路。“强化两个主体意识”即强化党组织主体意识和党员主体意识,不断夯实党代表主体地位,厚植党代表主体意识。“抓好三个平台建设”,即抓好党代表选拔培训平台、履职尽责平台和宣传展示平台的建设。“突出四个作用发挥”,即充分发挥党代表参与决策作用、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参与党的自身建设作用以及联系服务党员群众作用,从而稳步推进党代表任期制工作。
形成区委、各党(工)委、区属二级班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机构,日常工作由组织部统一部署。各区属二级单位建立党代表联络的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属二级单位党代表联络机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区委、各党(工)委、区属二级班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健全“1+11”的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制度。S区在实践探索中逐步构建起以《中共北京市S区委关于开展区党代表任期制联系点工作的意见》为统领,以党代表资格管理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列席党内会议制度、通报情况制度、提案提议制度、视察调研制度、联系服务党员群众、代表团活动、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履职保障制度和履职评价制度为基础的“1+11”制度体系,为党代表发挥作用提供了法理依据和制度保障。
2.2 丰富形式载体,构建“三结合”平台搭建模式,拓宽党代表任期制的实践渠道
线上平台与线下平台相结合。在线下平台方面,S区在第一线建立了基层党代表工作室,区领导、党代表、党员群众可以通过线下渠道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在线上平台方面,依托市区媒体、党代表网上工作室、党代表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用好“党代表自媒体”与“主流媒体”两个宣传渠道,借助重要节点、重要典型、重要事件进行宣传报道,展示党代表风采,从而实现线下与线上共同助力党代表工作开展。
区级平台与基层平台相结合。区党代表通过每年两次制度化地参加党委全会,参加年终领导班子述职述评会,直接了解全区工作的宏观规划,直接献言献策,促进了党代表迅速全面了解本地区发展情况。同时党代表通过在基层的日常履职,把会议精神和全区工作直接传达到党员群众中去,直接倾听群众呼声,深入考察民情,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党代表通过两种平台做到了履职尽责,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集体平台与个人平台相结合。S区探索建立了代表团活动机制,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定期组织代表学习、活动,定期召开代表团会议。代表团以列席区委全委会、调研和视察等方式,参与区委的治区理政、管党治党和听取群众意见工作。同时,党代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个人身份主动开展工作,在工作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部分党(工)委还在基层设立了流动工作室,党代表可利用工作室的流动性随时开展主题约谈和交流活动。
2.3 抓好动态管理,构建“四全”队伍建设模式,打造党代表任期制的动力源泉
提名选举全领域。统筹考虑人选,将政治标准、道德品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能力作为党代表选举的首要条件,着力引导各选举单位党组织将参政议政能力强、年龄学历结构优且思想活跃、综合素质较高的党员提名为党代表候选人,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党代表。各级党组织在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考察等环节严格把关,建立了区纪区监委、区信访、公安分局等18个部门的资格联审机制,严格规范党代表队伍建设的“入口关”。
资格审查全覆盖。严格规范党代表资格审查程序,制定党代表资格标准的专门文件,明确区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职能和工作任务,同时对代表辞职、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终止代表资格的情形及程序,以及代表补选的有关要求、条件和程序等作了详细说明,制定了区党代表任期内资格管理方面的操作程序,及时调整更新区镇两级党代表队伍,确保代表队伍的先进性、广泛性与代表性。
教育培训全过程。坚持将党代表的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党代表工作始终,覆盖党代表整个任期,制定区培训规划,将党代表培训工作纳入全区党员干部整体培训体系;建立党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全区基层一线党代表培训班;采取专题培训、交流研讨、观摩学习、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推进学习与培训;在履职培训中,坚持脱产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突出脱产培训,满足党代表在当选之初、任期之中、任期之末3个阶段的不同培训需求。
考核评价全方位。党代表评价工作由区委统一领导,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评价主体由区委组织部、代表所在单位党组织、代表团和党代表工作室组成,建立以区委组织部牵头,代表所在单位党组织、代表团及党代表工作室分级负责的代表评价协作机制,将代表任期内的评价方式分为届中评价和届末总评价,对评价内容、权重和等次进行科学划分,并对评价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和主动反馈。
2.4 聚焦明责赋权,构建“四落实”履职行权模式,激活党代表任期制的实际运行
落实联系服务:“四联”层级联系体系。S区探索建立了“区委常委联系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区委委员(候补委员)联系区党代表、区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四联”层级联系体系。建立了区级领导约谈区党代表工作制度,创新开展区领导“组团式”驻室工作,由区领导直接约谈党代表和党员群众,而党代表可通过区委下发的“党代表直通车”信件直接联系区委,第一时间向区委反映基层意见建议。同时严格落实党代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制度,每名党代表联系1个党组织,服务5名党员和5名群众,构建党代表网格联系机制。截至2018年,通过“四联”层级联系体系,已实现区级领导45人次“组团式”驻室开展活动,约谈了232名党代表和党员群众,收集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改善民生等方面意见建议368条。
落实视察调研:定点、定时、定员。S区通过将地点、时间、人员三种要素的有机结合,综合统筹党代表视察调研活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由党代表组成的代表团围绕全区党的建设、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开展2次党代表调研月活动,各代表团同时行动,集体参与,集中精力进行调查走访。同时设定具体标准,让党代表在每月固定日期进行常规约谈,并安排党代表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研,并以基层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组织党代表现场观摩监督。
落实提案提议:征集、立案、督办。以意见征集、确立议案、落实督办为切入点,建立了先期调研、专家评审、提案转化、大会受理、会后督办的工作机制。在党代会召开前,组织各代表团召开代表提案工作座谈会,及时有效指导各团做好相关安排部署。在党代会工作报告起草过程中,组织党代表献言献策,邀请党代表列席区委研究党代会报告相关会议。在提案督办环节,做到会上提案重点督办、闭会提议集中督办、细化措施跟踪督办,进一步落实党代表提案提议工作。
落实质询监督:列席、征求、通报。建立了“五列席”“六征求”“八通报”制度,邀请党代表列席区委全委会、区纪委全委会、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区委其他专题会议以及各处级单位党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党代会、区委全委会报告、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后,需向代表征求意见;对于党内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处理等内容及时向党代表进行通报,并组织区党代表开展专题询问工作。各代表团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和联络会,对重大决策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开展检查督导活动。
3 党代表任期制“S区模式”的制度溢出效应与重要意义
3.1 党代表任期制“S区模式”的制度溢出效应
从党代表的产生来看,其在法理上仅是“党员的代表”,但是从S区的具体情况出发,可以发现党代表作用的发挥不单局限于党内关系的层面,同样要面对群众、面对基层各项事务。因此,党代表任期制的理论与实践不仅仅是对党的制度建设本身的丰富和发展,同时在密切党群关系、推动社会治理、助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都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制度溢出效应,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围绕区域中心工作,注重顶层设计,体现强大制度聚合力。S区将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探索纳入全区“大党建”工作格局中,从年初确定目标任务、制定考核指标,年中督查落实、检查指导,到年底考核评价、问责等,形成了一整套相互配合的闭环运行机制。S区坚持将党代表履职与区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并立足于S区地区改革发展。同时定期组织党代表集体学习和领会中央最新精神和指示,组织党代表围绕S区正在进行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行视察调研,发现问题,加强督促,对S区改革目标、长远规划、未来发展等宏观性、长期性工作献计献策,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中结合S区实际开展工作。
覆盖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是党代表工作的聚焦点之一。S区党代表的提案涉及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与此同时,S区先后出台了多个制度文件,形成了“1+11”的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制度,推动任期制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党代表通过各项制度融入S区不同的基层治理主体,重点解决积累已久的基层社会深层次矛盾,在乡村、社区、企业等基层社会治理主体中发挥引领作用,成为基层治理模式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力量,推动全社会形成协同共治、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构筑党群关系“同心圆”,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S区建立了区委常委联系区委委员、区委委员联系区党代表、区党代表联系基层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四级联系机制,通过党代表驻室约谈、组团约谈等形式,畅通了党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同时,S区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薄弱环节,找准切入点,聚焦正风反腐肃纪,组织党代表参与基层党建工作,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指导开展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参与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以党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解决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2 新时代健全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的重要意义
健全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是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迫切需要。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主题,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全面增强党代表履职能力和自身素质,是从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改革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入手,推动党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探索。
健全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是发扬党内民主,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必然要求。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充分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既是发挥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作用的有效形式,也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
健全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是强化党内监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有效手段。强化党内监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的十九大对于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的基本要求。加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能够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监督作用,是强化党内监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有效手段。通过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运行,组织党代表对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开展工作情况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情况进行视察和监督,对党员干部在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廉洁情况等方面进行评议和质询。通过听取党委、纪委就有关决策和重要情况的通报,既能实现党员和党代表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又能整合党内资源,把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贯通起来。
健全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是新时代全面增强党的群众工作本领的重要途径。落实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既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具体工作中的实际运用,也是增强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本领的必然要求。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归根结底还是党代表的工作,党代表的工作本领强,那么党的群众工作本领也会随之增强。党代表越是能同人民群众联系起来,党组织“越是能贯通‘最后一公里’,也就越容易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增强最大组织力”[6]7。因此,党代表在联系党员群众的实践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成为人民群众表达意愿诉求的途径,也为党委政府聆听群众呼声、关注基层情况增添渠道。
4 新时代党代表任期制建设——基于“S区模式”的延伸思考
新时代开展党代表任期制工作,不仅仅是为了发展党内民主,而且还在于通过党代表任期制的制度形式,充分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的作用和优势,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水平,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需要深入持久的制度建设和整体谋划。北京市S区在多年实践探索中形成的党代表任期制工作“S区模式”已经具有较为成熟的运行规则和程序,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足,仍需进行适当补充和完善。同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党代表任期制工作需要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推动各级党组织在党代表任期制工作上统一认识、理顺思路,避免形式主义,促进广大党代表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更具系统性和科学性,全面提升新时代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整体水平。
4.1 S区个案分析对当前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启示
从党的制度建设整体性和协调性层面来看,党代表任期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面临如何进行制度定位的问题。当前关于党代表任期制方面的党内法规还需不断完善,各种要求分别散见于各种规定和文件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党代表任期制需要明确统一的大纲型制度规定,避免工作过程中的形式主义,避免“合意的就遵守、不合意的就规避;容易的就执行、有难度的就拖着办”等一系列问题。
部分党代表组成结构和履职素质能力问题。在当前工作中,党代表来自不同行业单位,构成较为复杂。部分党代表对党代表工作业务也不熟悉,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的工作意识、理论水平、文化素质、社交能力等与党代表应肩负的重任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些党代表存在“被动履职”情况,组织安排活动就参加。部分党代表的履职能力和主体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所有实验组学生均参与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33份,回收33份,回收率100%。从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临床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文献检索、分析、应用能力等方面对以学术报告形式的出科考核方式进行评价,结果显示多数临床实习生认可学术报告形式的出科考核方式,但仍有一部分临床实习生对学术报告形式的出科考核方式持有否定或不确定态度(见表3)。
党代表参与决策制度依托不明确现象。在没有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条件下,以“党委全会”作为党代表上会发挥作用的体制依托,是S区委的一个重大制度创新。这种创新要求党代表不是“列席”区委全会,而是必须制度化参加党委全会。因为“列席”是处于“边缘”地位,“列席”是没有资格在会上提出“提案与提议、建议”的,“列席”是不能在“会上”参与重大决策、推荐重要干部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与领导班子的。因此,对“党委全会”这一党代表“上会”发挥职能作用的体制,需要深入探索的制度创新与突破。
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制度执行问题。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实施“党代表任期制”实质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一次自我完善和自我变革。当前S区的各项制度已较为完善,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需加强落实。比如在党代表视察调研工作是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与事后形成提案的有效衔接度如何等。
党代表的履职动力和履职保障机制问题。党代表是落实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的主体,其作用的发挥需要得到有效保障。但是,现行的制度在党代表履职保障方面也需进一步完善,当前党代表除了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在其工作时间之外的履职空间需进一步拓展。由于党代表来自不同单位,所在单位能给予党代表履行职务的活动时间与活动空间均不一样,也就是说党代表由于个人主业等原因,难以找出充分时间开展工作,这也影响党代表实际作用的发挥。尤其是基层党代表,其履职条件就容易因所在单位主要领导重视程度和地方财政情况的变化而受到影响。
4.2 关于新时代健全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的思考
新时代健全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需要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的高度,创新和完善其制度设计和安排。需要从党的制度建设顶层设计入手,把“党代表”这个核心制度要素纳入“党代表大会—党委(常委)—党委全会—党代表—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整个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从全局和整体性中把握“党代表”的地位,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设计“党代表”下连党员—群众和基层党组织,上达党委全会的一套体制机制和制度。
进一步增强党代表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党代表自身素质。党代表的能力素质决定了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水平。要系统规划和设置党代表培训内容,多聘请各方面专家学者授课,确保党代表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时,除了集体学习和培训以外,可以进一步为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党代表搭建和拓宽统一的履职经验交流平台,探索开辟和增加S区党代表与全国其他地区党代表履职经验的常态化交流和互访,既做到宣传经验,又能提高党代表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党代表自身素质。
完善党代表激励机制,培育良好外部环境,充分激发党代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5]。当前除了党代表联络室的自媒体运用之外,也要广泛利用社会媒体进行党代表任期制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党代表个体参与各项事业建设的宣传,进一步发掘优秀党代表的先进事迹并进行报道,比如可以探索使用当前十分热门的互联网直播平台,由党代表亲自与网民定期进行线上交流互动,将党代表活动的情况向外界公开,或者通过党代表定期参与电视、广播等平台节目,向党员群众展示党代表工作过程,介绍工作情况,从中树立正向积极的党代表形象,不断培育党代表积极反映群众利益诉求、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良好外部激励环境,激发党代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强化党代表视察调研和提案提议工作的衔接度和实效性,狠抓落实,切忌流于表面。在视察调研工作方面,要进一步丰富党代表调研形式,可通过专项专人进农村、进社区、进商圈、进企业、进党员群众家庭等形式,以实地巡察、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在视察调研并形成提案提议的过程中,要针对某个方面的具体问题来研究,切入点要小,不搞大而全,同时应经常聚焦基层党建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同时,在区级层面最好能够抽选调查研究工作方面的专家,组成调研成果初审专家组,并进入提案审查委员会,对调研成果进行审核,重点把问题搞准、把对策搞明,并及时交相关单位研究、转化、运用好调研成果。在提案提议的办理落实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提案提议办理机制流程,提升党代表提案质量,在有关部门办理落实的过程中要加强监督,防止重答复、轻落实、只答复无落实的现象发生。
以强化党代表质询监督作用为基础,探索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机制,让党代表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生力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7]67因此,要继续探索实行党代表大会年会制,每年召开一次全区党代表大会,组织党代表审议讨论全区党建工作情况,为党代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要坚决避免把以决策、质询、监督为主题的会议开成了“颂扬会”,会上要直面问题,要通过健全党代表质询保护保障机制,保障党代表在会上敢说真话、敢于表达不同意见,防止无关痛痒、老生常谈的形式主义;要拓宽党代表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党风党纪问题的监督质询权,同时可以将党代表监督质询工作与区纪委纪监委工作配合起来,将党代表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党外监督配合起来,既加强对党代表本身的监督,又可以通过党代表重点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断探索党代表发挥监督作用新做法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