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2018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及其启示

2019-01-18林祚顶李智广

中国水土保持 2019年12期
关键词:减幅水土保持成果

林祚顶, 李智广

(水利部 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北京 100055)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水土保持法和《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充分发挥其对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的作用,水利部于2017年1月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水保〔2017〕36号),2018年2月印发《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明确动态监测范围为全国、省级和县级行政区,以及国家与地方关注的重点区域,监测内容主要为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和分布状况。2018年,水利部(包括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的原则,组织开展并完成了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的全国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全覆盖。

1 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的重要意义

1.1 动态监测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支撑

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对水土流失、沙化土地等的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和评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能及时了解土壤侵蚀状况,对于加强水土保持行业管理、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生态红线预警等具有重要意义,是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支撑。

1.2 动态监测是落实水土保持法赋予的法定职责

水土保持监测是水土保持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覆盖全国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以管理需求为导向,以发现人为水土流失和反映治理成效为目标,掌握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的土壤侵蚀状况和动态变化,突出反映年际间水土保持的工作效果,为全面推动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1.3 动态监测是践行新时期水利发展总基调的重要基础

覆盖全国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进一步摸清了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和分布状况。掌握水土保持措施有关情况是贯彻落实新时期“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总思路和水土保持“监管强手段、治理补短板”总要求的重要基础,可为水土保持精细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 本次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特点及其分析方法

2.1 首次实现水土流失遥感监测全覆盖

2018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首次实现了全国卫星遥感监测全覆盖。其中有1 866个县级行政区采用空间分辨率为2 m的遥感影像,有983个县级行政区采用空间分辨率为16 m的遥感影像,占比分别为44%和56%。收集了全国2 881个站点1985—2015年的日降水数据和30 m分辨率土壤可蚀性因子栅格数据。全国共629个县收集到1∶10 000地形数据,面积约85万km2;2 092个县收集到1∶50 000地形数据,面积约859万km2。此外,还收集了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或地理国情普查数据、2008—2017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相关资料、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土地资料、省级近期水土流失调查或动态监测成果数据等用于验证成果数据。

2.2 监测技术方法更加科学严谨

为规范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和实施,水利部印发了《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规定(试行)》,确定采用资料收集、遥感监测、野外调查、模型计算和统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包括基础资料收集、水土流失专题信息提取、土壤侵蚀模数计算与强度判定、水土流失动态分析、成果管理等主要环节,期间包括初步成果咨询论证、成果审核与复核、成果汇总与分析等。为规范和加强年度监测成果复核工作,水利部印发了《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复核工作方案》,规定了复核的依据、对象及主要指标、工作流程与方法、标准及组织实施等。监测结果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0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9个重点区域及全国的水力侵蚀和风力侵蚀的总面积,各级侵蚀强度面积及其动态变化。

2.3 全流程各环节做好数据质量控制

为保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质量,在《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对解译图斑复核、成果自查论证、审查和成果复核等阶段明确了成果质量控制要求。2018年,全国共解译图斑约8 476万个,在室内核查的基础上,对278.75万个图斑开展了野外复核验证工作,占解译总图斑的3.29%,超过技术标准规定的0.5%~1%的要求。自查阶段,各承担单位采用座谈交流、咨询研讨、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监测成果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技术咨询与论证,并据此进行了优化完善。审查阶段,各级管理机构采用全面检查、现场抽查、论证等方法,对成果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全面把关。复核阶段,由上级机构(部监测中心复核各流域监测成果,各流域机构复核相关省级监测成果)采用形式检查、汇报交流、抽样检查等方式对成果完整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复核,共抽查170个县级行政区,核查图斑3.68万个。

3 我国水土流失现状及特点

3.1 水土流失以轻度和中度为主,面积大分布广

2018年全国水土流失面积273.69万km2,占监测范围的28.61%(不含港澳台)。其中,水力侵蚀、风力侵蚀的面积分别为115.09万、158.60万km2,分别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2.05%、57.95%。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68.25万、46.99万、21.03万、16.74万、20.68万km2,分别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1.47%、17.17%、7.68%、6.12%、7.56%。全国水土流失现状呈现出以轻度和中度侵蚀为主体、面积大分布广、风力侵蚀面积大于水力侵蚀面积的总体特征。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1个省市)水土流失面积14.66万km2,占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36%,占东部地区土地总面积的13.70%。其中,水力侵蚀、风力侵蚀面积分别为14.03万、0.63万km2,分别占区域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5.70%、4.30%。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8个省)水土流失面积30.04万km2,占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0.97%,占中部地区土地总面积的18.12%。其中,水力侵蚀、风力侵蚀面积分别为27.84万、2.20万km2,分别占区域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2.68%、7.32%。

西部地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等12个省区市)水土流失面积228.99万km2,占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的83.67%,占西部地区土地总面积的33.49%。其中,水力侵蚀、风力侵蚀面积分别为73.22万、155.77万km2,分别占区域水土流失总面积的31.98%、68.02%。

全国水土流失分布呈现西部地区最为严重、中部地区次之、东部地区最轻的总体态势。

3.2 水土流失状况好转,国家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2011年)结果相比,2018年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1.23万km2,减幅7.20%。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增加29.89万km2,增幅21.60%;中度以上侵蚀面积共减少51.11万km2,减幅32.65%。全国呈现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高强度侵蚀向低强度侵蚀转移的特征。

全国水土流失好转的趋势,反映了包括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在内的国家生态治理效果。据《中国水利统计年鉴(2018)》,2012—2017年,全国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95万km2,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状况明显改善。《2018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显示,2012—2017年间,全国共造林38.60万km2,退耕还林3.74万km2,共治理退化草原和沙化土地10.59万km2,植被面积大幅增加,植被覆盖度明显提高,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据2015年发布的《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截至2014年末,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261.16万km2,沙化土地面积172.12万km2。与2009年相比,5年间荒漠化土地面积净减少1.21万km2,年均减少2 424 km2;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0.99万km2,年均减少1 980 km2。

3.3 水力侵蚀面积减少数量与幅度均高于风力侵蚀

与2011年相比,全国水力侵蚀面积减少14.24万km2,减幅11.01%,年均减少2.03万km2,其中中度以上的高强度侵蚀面积减少29.37万km2,减幅46.95%;风力侵蚀面积减少6.99万km2,减幅4.22%,年均减少1.00万km2,其中中度以上的高强度侵蚀面积减少21.75万km2,减幅23.14%。水力侵蚀面积减少总数量、幅度和强度降低程度都高于风力侵蚀。

水力侵蚀面积减少高于风力侵蚀面积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两类侵蚀集中分布区域的自然地理条件差异较大。风力侵蚀主要分布在西北风沙区,包括新疆、内蒙古、青海和甘肃等省份,水力侵蚀主要分布在黄河中游、长江中上游及东北地区,风力侵蚀分布的区域自然条件(尤其是降水量、蒸发量)更不利于林草植被的恢复和生长,水土流失防治难度更大。二是风力侵蚀区多分布在水土流失预防区,国家生态治理工程较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度偏低。如:2012—2017年,新疆、内蒙古和青海3个省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分别为0.61%、4.34%、2.29%,不足全国总体水平(10.83%)的1/20、2/5、1/5。

3.4 水土流失面积减幅呈现从东部到西部递减的态势

2011—2018年的7年间,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幅分别为15.00%、9.97%、6.27%,呈现出由东部到西部明显减小的趋势。

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幅存有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东部地区水土流失以轻度为主且面积总量较小。如水土流失减幅最高的江苏省和北京市,2011年的水土流失面积分别为3 177和3 202 km2,其中轻度分别占65.08%和54.53%。二是东部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和治理标准高。如2011—2018年,江苏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 504 km2,治理程度78.82%,是全国总体水平(10.83%)的7倍多;北京市综合治理面积1 998 km2,治理程度62.40%,是全国总体水平的近6倍。这两个省市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治理投资大、标准高,江苏省投资大于60万元/km2,是全国总体水平40万元/km2的1.5倍;北京市投资大于80万元/km2,是全国总体水平的2倍。三是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初步迈上了高质量发展阶段,绿色发展模式初步形成。随着经济社会向着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大力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模式,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利用结构不断优化,林草覆盖率不断增加。据统计,2011—2017年,江苏省森林面积增加了1 616.30 km2,北京市森林面积增加了886.25 km2,且林分结构、质量和覆盖度呈好转趋势,有效地减少了水土流失的发生。

3.5 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幅明显

国家级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面积及其强度减幅明显。2011—2018年的7年间,国家级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幅为8.77%,比国家级重点预防区的减幅(6.53%)高2.24百分点,比全国总体减幅(7.20%)高1.57百分点,其中中度以上高强度侵蚀面积的减幅为43.54%,是国家级重点预防区减幅(18.82%)的2.3倍,是全国总体减幅(32.64%)的1.3倍。

国家级重点治理区涉及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31个县(市、区、旗),面积166.25万km2,集中分布在水力侵蚀区,主要包括长江上游的四川、云南、贵州、重庆,黄河中游地区的内蒙古、甘肃、陕西、山西,东北黑土区的黑龙江、吉林,以及红壤丘陵区的江西、福建和广东等省。自20世纪80年代起,国家在这些地区持续实施了黄河水系水土流失严重的无定河流域、三川河流域、皇甫川流域、甘肃定西县,辽河水系的柳河流域,海河水系的永定河流域,长江水系的葛洲坝库区、江西兴国县等8片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随后启动并连续实施了长江中上游、黄河中上游等重点工程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晋陕蒙砒砂岩生态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综合治理工程、东北黑土区治理工程等国家重点项目。这些项目的连续实施,大大降低了水土流失强度,减少了水土流失面积。

4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启示

2018年动态监测结果显示,我国水土流失总体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但流失面积仍超过国土面积的1/4,面积大、分布广。黄土高原、东北黑土区、长江经济带区域水土流失依然比较严重,东北黑土区坡耕地水土流失问题突出,西南石漠化带来的水土流失问题依然严峻。受生产建设活动频繁、人为破坏扰动及陡坡耕作等影响,局部地区仍出现了水土流失强度增加的情况。从总体上看,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4.1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加强综合监管

2018年动态监测结果显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较多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土地广阔、人类活动较弱的西北、西南和东北地区,如新疆、内蒙古、甘肃、广西、山西、辽宁、四川、陕西、贵州、黑龙江、云南等省(自治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全面加强了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大面积的封山育林、草原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和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的持续实施,有效地保护和恢复了林草植被,生态系统状况明显改善。

但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这些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基数大、侵蚀强度高,多种侵蚀类型交错重叠,应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地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区域生态补偿政策,继续实施封山育林和禁牧轮牧育草、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建设和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推进实现林草地面积稳定增长、质量稳定提升,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二是切实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严格限制生产建设活动范围和土地扰动,杜绝“未批先建”项目,坚决纠正先破坏后治理的错误行为,真正管住人为扰动破坏。

4.2 补齐治理短板,突出重点,提高防治成效

2018年动态监测结果表明,东部地区水土流失总体减幅比中部地区高0.5倍,比西部地区高1.5倍;水土流失减幅超过全国总体减幅2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江苏、北京、上海、广西、辽宁、福建、宁夏、重庆、浙江、广东。减幅较大的区域都是生态工程实施集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高、经济社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初步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的区域。在今后的综合治理中,应进一步加大投资,发挥优势,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区分类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关键措施,全面提高治理成效。如东北黑土区应以改变耕作方式、控制沟道侵蚀为重点,有效控制黑土流失或退化;黄土高原应以建设坡面梯田和沟道淤地坝为主,对荒山荒坡和退耕的陡坡地开展生态自然修复或营造以适生灌木为主的水土保持林;长江上游及西南诸河区应构建溪河沿岸及山脚基本农田、山腰经果林带、山顶水源涵养林的综合防治体系;西南岩溶区应加大预防保护力度,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配套做好坡面水系建设,保护好珍贵的土地资源。退化草地应实施轮封轮牧,有条件的要建设人工草场,科学合理地确定单位面积载畜量。

二是要在全国范围内,更大力度地持续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管护,保障治理措施质量,发挥措施效益,提高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效益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如在西北黄土高原和东北黑土区,应建设好、保护好基本农田和淤地坝等沟道治理措施,保证退耕还林还草成果长期有效,保证禁牧轮牧、退出耕地不反弹。对于农田,应扶持推广免耕、少耕、休耕、轮休等农业技术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恢复土地生产力。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试点开展和推广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大示范区建设,宣传和示范具有鲜活时代气息的治理榜样,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工作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生态补偿机制和资源使用补偿机制,更大力度、更大范围地向生态安全屏障地区和资源能源提供地区给予资金补偿、技术援助和人才支持,提升整个流域甚至全国范围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实现全流域、区域间的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4.3 加强动态监测数据分析,提升监测服务能力

2018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基于土壤侵蚀模型计算侵蚀模数,评价水土流失的面积、分布和强度,结合综合防治情况分析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深入挖掘动态监测成果,分析数据提取相关信息,开展数据共享和数据服务,将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

一是要加强对动态监测成果的数据分析和信息挖掘,为监测成果广泛应用于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提供专题信息,充分发挥监测工作的基础支撑作用。如:按照土地利用类型分析统计各土壤侵蚀类型、各强度等级水土流失面积,按照大江大河流域分析统计各土壤侵蚀类型、各强度等级水土流失面积,为区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防治等专题规划提供基础信息;按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区分析统计水土流失各强度等级水土流失面积,为重点工程督查和效益分析提供基础信息。

二是积极主动地为相关工作提供数据和技术服务。如:结合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分析研究水土流失生态安全监测预警指标;结合《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落实,分析研究省级和县级的水土流失评估考核指标;结合生态文明评价考核,分析研究重点防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的相关指标;结合生态服务功能和价值评估,分析研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生态服务价值。

三是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的技术方法及其结果应用于国家生态敏感区和生态红线划定等方面。年度动态监测反映了水土流失的面积、强度、分布及动态变化趋势,其技术方法和结果与生态敏感区划定、生态红线划定密切相关和高度对应,各级水土保持机构应积极参与、主动介入这些工作,以充分发挥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在数据和技术、方法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猜你喜欢

减幅水土保持成果
辛店沟水土保持示范园
水土保持探新路 三十九年写春秋
水土流失较监测峰值减少近百万平方公里
验收成果
广州4月商业地产市场:公寓成交维稳,写字楼及商铺库存同比减幅明显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
工大成果
2018数博会4大成果
“健康照明”成果聚焦